一種來電告知提示系統及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來電告知提示系統及方法,所述系統包括:通話檢測單元,用于當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和提示發送單元,與所述通話檢測單元連接,用于在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根據本發明的方案,在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并在檢測到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及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來解決目前未接電話遺漏的技術問題。
【專利說明】
一種來電告知提示系統及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智能電話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來電告知提示系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當第一用戶向第三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三用戶正在響鈴中但并未接通時,如果此時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則第一用戶不會知道第二用戶給他撥打過電話,也不會有任何未接電話的提示,這樣就導致有很多急事不能及時處理,給用戶帶來了諸多不便。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提供一種來電告知提示系統及方法,以解決目前當第一用戶向第三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三用戶正在響鈴中但并未接通時,如果此時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則第一用戶不會知道第二用戶給他撥打過電話,導致有很多急事不能及時處理的技術問題。
[0004]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來電告知提示系統,所述系統包括:
[0005]通話檢測單元,用于當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和
[0006]提示發送單元,與所述通話檢測單元連接,用于在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
[0007]其中,在上述的發明中,所述提示發送單元還用于在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接通狀態時,不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
[0008]其中,在上述的發明中,所述未接來電提示為短信提示。
[0009]其中,在上述的發明中,所述短信的內容包括:第二用戶的手機號碼以及其撥打時間。
[0010]其中,在上述的發明中,所述通話檢測單元通過檢測通話的模擬信號來判斷通話是否接通。
[0011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一種來電告知提示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0012]當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以及
[0013]如果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
[0014]其中,在上述的發明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0015]如果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接通狀態時,不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
[0016]其中,在上述的發明中,所述未接來電提示為短信提示。
[0017]其中,在上述的發明中,所述短信的內容包括:第二用戶的手機號碼以及其撥打時間。
[0018]其中,在上述的發明中,所述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包括:通過檢測通話的模擬信號來判斷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接通。
[0019]本發明的來電告知提示系統及方法,應用于智能電話領域中,解決目前未接電話遺漏的技術問題。本發明在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并在檢測到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及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實現未接電話實時記錄的目的。
【附圖說明】
[0020]圖1顯示了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中提供的來電告知提示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2顯示了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中提供的來電告知提示方法的方法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并參照附圖,對本發明進一步詳細說明。應該理解,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發明的范圍。此外,在以下說明中,省略了對公知結構和技術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發明的概念。
[0023]圖1顯示了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中提供的來電告知提示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0024]下面結合圖1所示的結構示意圖,具體說明本實施例的來電告知提示系統。
[0025]本實施例中的來電告知提示系統至少包括:通話檢測單元10和提示發送單元20。
[0026]通話檢測單元10用于當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這里,通話檢測單元10通過檢測通話的模擬信號來判斷通話是否接通。
[0027]提示發送單元20與通話檢測單元10連接。提示發送單元20用于在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在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接通狀態時,不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
[0028]由于當第一用戶向第三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三用戶正在響鈴中但并未接通時,如果此時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則第一用戶不會知道第二用戶給他撥打過電話,也不會有任何未接電話的提示;而當第一用戶向第三用戶撥打電話并且通話接通時,如果此時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則第一用戶會在通話結束后收到關于第二用戶撥打過其電話的未接電話提示。
[0029]因此,通過本實施例中的來電告知提示系統,可有效解決未接電話遺漏的技術問題。
[0030]在本實施例中,優選地,未接來電提示為短信提示,該短信的內容包括:第二用戶的手機號碼以及其撥打時間,以方便第一用戶及時處理。
[0031]如上所述,通過本實施例的來電告知提示系統,在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并在檢測到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及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實現未接電話實時記錄的目的。
[0032]圖2顯示了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中提供的來電告知提示方法的方法流程圖。
[0033]下面結合圖2所示的方法流程圖,具體說明本實施例的來電告知提示方法。
[0034]本實施例的來電告知提示方法包括:
[0035]步驟SI,當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
[0036]在步驟SI中,通過檢測通話的模擬信號來判斷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接通。
[0037]步驟S2,如果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如果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接通狀態時,不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
[0038]由于當第一用戶向第三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三用戶正在響鈴中但并未接通時,如果此時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則第一用戶不會知道第二用戶給他撥打過電話,也不會有任何未接電話的提示;而當第一用戶向第三用戶撥打電話并且通話接通時,如果此時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則第一用戶會在通話結束后收到關于第二用戶撥打過其電話的未接電話提示。
[0039]因此,通過本實施例中的來電告知提示方法,可有效解決未接電話遺漏的技術問題。
[0040]在步驟S2中,優選地,未接來電提示為短信提示,該短信的內容包括:第二用戶的手機號碼以及其撥打時間,以方便第一用戶及時處理。
[0041]綜上所述,通過上述流程,在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并在檢測到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及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實現未接電話實時記錄的目的。
[0042]應當理解的是,本發明的上述【具體實施方式】僅僅用于示例性說明或解釋本發明的原理,而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因此,在不偏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此外,本發明所附權利要求旨在涵蓋落入所附權利要求范圍和邊界、或者這種范圍和邊界的等同形式內的全部變化和修改例。
【主權項】
1.一種來電告知提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 通話檢測單元(10),用于當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和 提示發送單元(20),與所述通話檢測單元(10)連接,用于在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發送單元(20)還用于在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接通狀態時,不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未接來電提示為短信提示。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短信的內容包括:第二用戶的手機號碼以及其撥打時間。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話檢測單元(10)通過檢測通話的模擬信號來判斷通話是否接通。6.一種來電告知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當第二用戶向第一用戶撥打電話而第一用戶已在通話過程中時,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以及 如果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未接通狀態時,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第一用戶的通話處于接通狀態時,不向該第一用戶發送包含有第二用戶信息的未接來電提示。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未接來電提示為短信提示。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短信的內容包括:第二用戶的手機號碼以及其撥打時間。10.如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處于接通狀態,包括:通過檢測通話的模擬信號來判斷第一用戶的通話是否接通。
【文檔編號】H04M3/42GK105872270SQ201610195405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3月30日
【發明人】崔乃辰
【申請人】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