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顯象管熒光屏防輻射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顯象管熒光屏防輻射裝置。
在當今各企事業單位、工廠、學校等已普遍使用的電子計算機(它在將來也會普及到各個用戶家庭)及已經在億萬個普遍用戶家庭使用的電視機,都少不了顯象管熒光屏,它是計算機及電視機的重要組成部分。計算機及電視機的顯象管在工作時,熒光屏向外發射出電磁波,紅外線、紫外線、X射線、γ射線等,人體長時間接受電磁波及各種射線輻射是有害于身體健康的,下面從幾個方面來說明。1、光是一種電磁波。當頻率在103HZ/S—1012HZ/S,波長為10°M—10-2M時則為微波。人類利用微波做成微波爐,可以將食物煮熟,這是人所周知的事實。由此可以推知,人體過多地接受電磁波輻射是有害于健康的。在一般電視機的使用說明書里,都有一個說明請距離電視機三米以外觀看或距熒光屏垂直長度的5—7倍的距離觀看。比較誠實的廠家就會說得更詳細,為防電磁輻射,請距電視機三米以外觀看,電視機可以做到三米以外觀看,那么電子計算機及專用的電子游戲機就很難或者說不可能做到。這就意味著對人體的危害不可避免。2.顯象管熒光屏前的X射線(或叫倫琴射線)是存在的。人們可以用X射線來透視人體,檢查體內的病變和骨折等情況,但人體過多地接受X射線輻射,也是有害無益的.在產生X射線的同時,附帶就要產生紫外線及γ射線,γ射線是一種比X射線穿透力更強的射線,因此對人體的危害比X射線強,過強過多的紫外線能傷害人的眼睛和皮膚。3.另外在顯象管熒光屏前還存在著紅外線。1996年2月13日《三湘都市報》第六版以“貪玩電游、少年暴盲”為題轉載了《金陵晚報》的一篇報道說“1月27日上午,天津市一個中學生由于沉湎于電子游戲長達十幾小時,雙目暴盲被送往空軍水村醫院救治”文中還談到經醫生檢查是由于長時間滯留電子游戲機的熒光屏前,導致視神經極度疲勞,形成的一種突發性短暫失明。在醫學上,X射線、γ射線對人體的危害有論述,如由徐東白主編的《內科危急重病手冊》(以下簡稱《手冊》)之第十二章″物理損害所致的急診″中的第八節″急性放射病″(第525頁)有這樣一段敘述“X射線、γ射線和中子流是有很強的穿透能力的電離輻射、對機體有直接和間接兩種作用。直接作用是電離輻射的能量使生物大分子,如核酸、蛋白質等發生電離,激發和化學鍵斷裂、引起變性和代謝障礙。間接作用是電離輻射引起水分子電離和激發,從而產生具有強氧化能力的物質,使細胞膜的通透性增加,DNA合成抑制、細胞有絲分裂障礙,大量細胞死亡,組織結構破壞和臟器功能障礙等一系列復雜的病理過程”。顯象管熒光屏前的X射線等射線對人體的輻射,雖然沒有像醫學書上受大劑量射線輻射所引起的復雜病理過程,但長時間逗留在計算機,電視機及電子游戲機熒光屏前,其射線輻射對人體的危害是不容忽視的。在1996年7月26日的《三湘都市報》第六版以“看電視當心隱形殺手”為題,敘述了如下的內容彩電的X射線放射量比黑白電視機高20倍,如今醫院里多了一些新的眼科病人,一種叫電視性白內障,另一種叫電視性青光眼,這些都是看電視打電游迷上癮所引起的,在幾個月或一年之內會出現晶體混濁,視力下降,其癥狀有頭暈、頭痛、失眠、惡心、多夢、疲倦、注意力不集中,煩燥,食欲不振,工作效率低下等。這與徐東白的《手冊》中,第十二章、第八節(526頁)臨床表現中所敘述的有完全吻合之處“1、輕度急性放射病受100—200倫劑量照射后、大多表現為輕度急性放射病。患者有疲乏、頭昏、失眠、惡心、食欲減退及輕度造血功能障礙,一般不出現脫發、出血及發熱、即使未予特殊治療,1—2個月也可自行恢復”,由此看來顯象管熒光屏前射線輻射對人體造成慢性危害。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將顯象管熒光屏前的射線輻射阻擋住而人們又可以欣賞清晰的圖象,從而杜絕顯象管熒光屏前射線輻射對人類的危害的顯象管熒光屏防輻射裝置。
本發明的目的是以下述方式實現的一種顯象管熒光屏輻射裝置,它由放置在熒光屏前的擋鏡、可將熒光屏上畫面經擋鏡折射于其上的像鏡組成;擋鏡及像鏡均由支承架支承,擋鏡背面有一層防輻射層。防輻射層是直接涂布于擋鏡背面上的或者是一塊裝于擋鏡背面的防輻射板,防輻射可采用金屬材料板塊并在其上引出金屬接地線接地。擋鏡與熒光屏的夾角α為15°--80°夾角。擋鏡及像鏡均可以與支承架鉸接,支承架裝于主機的機殼上。擋鏡及像鏡的支承架可以是由框架、裝于框架上的擋鏡支承臂及像鏡支承臂組成,框架套裝于主機的機殼上。支承臂及支承臂均可以由二節或二節以上短臂組成,框架可以由三段二節或二節以上短板組成的冂型架及冂型架下端相連的軟帶組成。
采用上述裝置,擋鏡是防輻射的主體、熒光屏射出來的射線被鏡上的防輻射材料擋住,不會穿透它射向人體,其它電磁波可通過接地線入地,不會造成對人體的危害。像鏡里所成的象是通過擋鏡折射過來的象,人們避開了直接觀看發光體,呈現在人們眼睛里的活動畫面,使人感到舒適輕松、愉快。更取消了人們由于怕受射線輻射而引起的緊張感。本裝置完全杜絕了顯象管螢光屏前電磁幅射及射線幅射對人體的危害,對于凈化環境,尤其是保護青少年的眼睛起著重要的作用,制造簡單,成本低,是一種有利于人類身體健康保健用具。
附圖給出了本發明的三個實施例。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1結構示意2為本發明實施例2結構示意3為本發明實施例3結構示意圖。
下面參照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實施例1.參照圖1,用兩塊平面鏡,其面積大小可隨顯象管的大小而定,要求比熒光屏的長寬各長2cm—20cm以擋住熒光屏為宜。一塊平面鏡擋在顯象管熒光屏前(簡稱擋鏡2),與熒光屏前的距離根據具體需要調節,此塊平面鏡經過特別處理,即在其背面涂上防輻射材料(一般為鉛或在其背面裝上可以防輻射的金屬材料板塊并在其上引出金屬接地線接地,另一塊平面鏡(簡稱像鏡3),可以裝在顯象管熒光屏的上下左右,只要通過與擋鏡2調節一定的角度,則可在像鏡里面都看到與熒光屏完全相同的圖象,一般我們常用的計算機和電視機,像鏡裝在它們的上方為宜。將支撐架1、4裝在電視機或計算機顯示器的機殼5上,與其鉸接擋鏡2、像鏡3鉸接于支撐架上,活動可調,其功能有兩個1.可調節擋鏡2與像鏡3的角度及擋鏡2與顯象管熒光屏之間的距離,從而可以選擇最佳的圖像。2.在電視機或計算機顯示器包裝運輸過程中或用戶不愿意用擋鏡2看電視時(因利用此種裝置看電視只能容納四--六人,大屏幕則可容納得更多的人觀看,對一般家庭是較合適的,對計算機顯示器來說就更沒有問題),此時支承架1、4可折疊收藏起來,以免占空間。
實施例2參照圖2,此種支承架由三部分組成1)框架6為閉式框架,材料可用木料或硬塑制成,其大小要根據電視機或顯示器的大小而定。2)擋鏡支承架8固定在框架6上,其水平臂與斜臂的α角一般為15°--80°,兩個臂鉸接,α角可調節。斜臂臂長是電視機或顯示器垂直高度的0.5倍--0.8倍,擋鏡支承架8水平的臂長度一般10cm—40cm,3)。像鏡支承架7其要求同2,沒有水平臂,其斜臂與框架6鉸接,擋鏡2,及像鏡3均卡裝于擋鏡支承架8及像鏡支承架7的兩斜臂上,并由螺釘固定。它的優點是制造簡單,缺點是電視機或顯示器有多少種類,它就要生產多少種類,適用性比較差。
實施例3參照圖3,其支承架采用活動扣式支承架,1)活動扣式框架11,框架11由三段二節或二節以上的短板組成的冂型架及軟帶9組成,三段為一個水平段二個垂直段,每一段中相鄰二節短板用聯接銷10聯接并固定,三段的長度均可活動調節,可根據電視機或顯示器的大小而定,軟帶9與冂型框架11兩端相連,采用具有伸縮性的彈力帶,用軟帶9扣住電視機或顯示器的底部,使框架固定。2)活動支承架12、13包括擋鏡支承架13及像鏡支承架12,每一支承架的水平臂和斜臂均由二節或二節以上短桿組成,節與節之間用銷軸14聯接,其長度根據電視機或顯示器的大小而定,其余同實施例2。3)。擋鏡2支承架附架15由于擋鏡支承架13的水平臂比較長,難以承受擋鏡2的重量,附架15支托于擋鏡支承架13水平臂底部,支承于桌面或靠近電視機或顯示器的底部前沿。或垂直支托于水平臂底部或者斜撐于水平臂底部擋鏡及像鏡的安裝均同實施例2。
權利要求
1.一種顯象管熒光屏防輻射裝置,其特征在于它由放置在熒光屏前的擋鏡[2]、可將熒光屏上畫面經擋鏡[2]折射于其上的像鏡[3]組成;擋鏡[2]及像鏡[3]均由支承架支承,擋鏡[2]背面有一層防輻射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顯象管熒光屏防輻射裝置,其特征在于防輻射層是直接涂布于擋鏡[2]背面上的或者是一塊裝于擋鏡[2]背面的防輻射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顯象管熒光屏防輻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擋鏡[2]與熒光屏的夾角α為15°--80°。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顯象管熒光屏防輻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擋鏡[2]及像鏡[3]均與支承架[1][4]鉸接,支承架[1][4]裝于主機的機殼[5]上與其鉸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顯象管熒光屏防輻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擋鏡[2]及像鏡[3]的支承架是由框架[6]、裝于框架[6]上的擋鏡[2]支承臂[7]及像鏡[3]支承臂[8]組成,框架[6]套裝于主機的機殼[5]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顯象管熒光屏防輻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承臂[7]及支承臂[8]均由二節或二節以上短臂組成,框架[6]由三段二節或二節以上短板組成的冂型架及與冂型架下端相連的軟帶[9]組成。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顯象管熒光屏防輻射裝置。它主要由擋鏡、像鏡及支承架組成,它可將熒光屏射出來的射線擋住,杜絕了顯象管熒光屏前電磁輻射及射線輻射對人體的危害。人們避開了直接觀看發光體,呈現在人們眼睛里的活動畫面,使人感到舒適輕松、愉快。其制造簡單,成本低,是一種防止電子污染,凈化環境,保護環境,有利于人類身體健康的環保設備。
文檔編號H04N5/64GK1154040SQ9611835
公開日1997年7月9日 申請日期1996年9月19日 優先權日1996年9月19日
發明者周石生 申請人:周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