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自中繼的移動電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新型的移動電話,特別是一種可自中繼的移動電話。
現有移動電話主要工作在超短波和微波頻段,由于超短波和微波的波長較短,它們的傳播特性和光的傳播特性相似,通常只能在視距內直線傳播。且因地球的表面是個曲面,所以在天線高度一定的情況下,傳播距離受天線高度的限制,一般地面兩點之間傳播距離不超過60公里。為使移動電話能在比較大的區域內通話,就只能采取接力中繼的方式實現遠距離通信;現有移動電話的中繼可分為地面接力中繼和空中接力中繼兩種形式。空中接力中繼主要采用衛星中繼通信(還可用通信氣球中繼,如美國馬蘭里州哥倫比亞TCOM公司研制的通信氣球),衛星中繼雖然具有傳播距離遠、通信質量好、可靠保密等優點,但因為費用昂貴等原因,只能在軍事通信、高保密通信等有限的范圍內得到應用;地面接力中繼則根據移動電話應用的不同,建立相應的中繼系統,如警務無線電通信網、內河航運無線電話通信網、列車無線調度通信網、汽車電話通信網等;其中應用范圍最廣,目前發展最快的是汽車電話通信網,如日本已于84年投入實用的“汽車電話全國接續服務系統”,使移動電話的應用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
但是,現有移動電話無論是應用于那個方面,它都受到與之配套的中繼系統的限制,只能在中繼系統覆蓋的范圍內和正常的環境中實現通話。這樣,一方面現有移動電話的靈活應變能力差,如警務工作中,因科學技術不斷進步,案犯可以利用現代交通工具,用較短的時間在較大的范圍內作案,追蹤案犯的警務人員在追蹤的過程中,最需要和警察總部保持聯系,報告進展情況或是告急求援,但移動電話卻可能因超出警務無線電話中繼系統的覆蓋區,而無法實現通話;或者是出現交通事故、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可能因事件的現場不在警務無線電話中繼系統的覆蓋區內,無法實現通話;另一方面現有移動電話的應變生存能力差。如地震、破壞性事故、戰爭等突發事件發生,將中繼系統完全(或大部分)摧毀,現有移動電話因自身沒有擴展功能,賴以生存的中繼系統一時又不可能修復,從而失去移動電話機動、靈活等突出優點,實用性大為降低;即便是中繼系統的部分設備發生故障,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現有移動電話的使用。總之,現有移動電話因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賴中繼系統的生存而生存,所以應變的各種能力較差,在應用范圍方面也受到限制。
本發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自身有一定中繼能力的移動電話,它不僅具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而且有較好的通用性。
本發明由現有移動電話(袖珍式)、小型中繼機和能攜載小型中繼機升空的可控制回收的微(小)型升空裝置三部分構成。
本發明的通信有如下三種方式(1).短距離通信。此時直接采用移動電話進行通信,具體情況和現有移動電話的通話方式相同;(2).中、短距離通信。此時由移動電話和小型中繼機聯機進行通信,因小型中繼機的功率較大,通話距離相對也較大。具體情況和現有車載式移動電話的通話方式相同;(3).中、遠距離通信。此時由移動電話和小型中繼機聯機進行通信,但小型中繼機由微(小)型升空裝置攜帶升入空中(高度一般為100~300米,具體視升空裝置及通信距離而定)。這樣等效于移動電話和小型中繼機聯機的通信裝置有一根100~300米長、可以伸縮的天線;設地面中繼系統站的天線高度為50米,這時小型中繼機與地面中繼系統站的直視距離達70~90公里(參見《微波中繼通信》第五章“微波傳播及天線”。楊家成、曹達仲編,黑龍江科學技術出版社1987年6月第一版)。顯然,在100~300米的高空向下通話,障礙物大為減少,單工通信距離一般即可達70~90公里;雙工通信距離則取決于小型中繼機的功率及采用的天線性能。換句話說,本發明在中繼系統的覆蓋區內可和現有移動電話一樣,進行正常的雙工通信;當本發明的移動范圍超出中繼系統外緣70~90公里時,還可實現單工(或雙工)通信。
在特殊的情況下,本發明除能保證繼續較大的活動范圍外,還可當作機動性很強的空中中繼站;將小型中繼機升高至100米的高度,且功率足夠大,中繼覆蓋區域的半徑約為35公里;將小型中繼機升高至300米的高度,且功率足夠大,中繼覆蓋半徑則可達61公里以上;現有移動電話利用這樣的“中繼站”中繼,即地 ( )/() 空 ( )/() 地中繼,最大通信距離可達120公里。如果兩機或兩機以上接力中繼,則可組成一定規模的機動中繼系統,這無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特殊環境中的生存和應變能力。
本發明由于自身具有一定的中繼能力,一方面可增大自身的活動范圍,對環境的各種突然性變化適應能力強,所以應變能力較現有移動電話高;另一方面可以對固定的中繼系統作機動性的補充,在提高中繼系統生存能力的同時,也提高了自身的生存能力。所以生存能力較現有移動電話強;另外,本發明由于自身能形成可移動的、有一定覆蓋面積的中繼體系,使本發明可在很多領域得到應用。在軍事方面,特別適合作為團級以下單位的通信裝備,只要幾臺這樣的移動電話,即可快速構成生存能力很強、機動性好、能通信中繼兩用的通信系統,還可滿足機械化部隊在行軍中不間斷通信的需求,以及多兵種協同作戰時建立臨時性、區域性通信網絡的需求等;在警務方面,因有空中中繼機的支持,警務人員攜帶的通信設備體積可大為減小,提高了警務人員的活動范圍和危急條件下的生存能力;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可滿足郊區巡邏及交通事故現場處理通信聯絡的需要,還可作為出租汽車的調度輔助設備等;如果將小型中繼機換成小型電視差轉機,則可滿足臨時性電視現場采訪時的應急差轉等。綜上所述,本發明具有很強的通用性。
本發明的具體結構有下列兩種主要結構形式
一.袖珍式移動電話+小型中繼機+遙控航空模型(或其改進加強型)。小型中繼機直接安裝在空模的重心部位,天線則利用空模機翼(或機身)中的金屬結構架;航空模型則根據具體需要選擇遙控模型飛機或遙控模型直升機,遙控模型飛機的飛行載重能力較強,且遙控操作技術簡單易學,利用機翼作為天線,面積大、性能好;但起飛降落場地要求較高。具體可用沈陽軍體校研制的“農用無線電遙控傘翼模型飛機”,遙控模型直升機最大的優點是起落場地要求較低,空中姿態較理想,但遙控技術十分復雜,不易掌握。具體可用已投入批量生產的“Z-1型無線電遙控模型直升機”。因模型飛機和模型直升機的體積較大、翼展較寬,所以適合于車船上應用。
二.袖珍式移動電話+小型中繼機+風箏,該結構形式又可分為便攜式和船載式兩種,便攜式主要是適用于野外徒步工作人員,具體的結構是將風箏綜合成帳蓬,此時配用的中繼機的功率重量比要大,船載式主要適用于近海航運的船上,具體結構風箏可以作得足夠大,風箏通過纜繩和船上的纜機相連;因中繼機所需的電能可由纜繩從船上電源接取,功率則可以達到較高水平,相應地風箏的升高高度可以降低。
本發明采用其他的升空裝置時,如線控氫氣球、熱氣球及遙控飛艇等,雖各有所長,但效果都是相同的。
權利要求
1.一種可自中繼的移動電話;即自身有一定中繼能力的移動電話,其特征在于a.該移動電話由“現有移動電話、小型中繼機及可控制回收的微(小)型升空裝置”三部分構成;b.所述小型中繼機能由可控制回收的微(小)型升空裝置攜帶升入空中。
2.如權利1所述的移動電話,其特征在于“現有移動電話”為袖珍式移動電話。
3.如權利1所述的移動電話,其特征在于“可控制回收的微(小)型升空裝置”為遙控航空模型(或其改進加強型)。
4.如權利1所述的移動電話,其特征在于“可控制回收的微(小)型升空裝置”為風箏。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自身有一定中繼能力的移動電話,該移動電話由現有移動電話(袖珍式)、小型中繼機及可控制回收的微(小)型升空裝置三部分構成。一般情況下,其通信工作狀態與現有移動電話相同;當需要自身中繼時,由可控制回收的微(小)型升空裝置將小型中繼機攜帶升入空中,利用空中的小型中繼機實現中、遠距離通信;或者是利用升空的小型中繼機構成可移動、有一定覆蓋面積的機動中繼體系,對其他移動電話的通信進行中繼。
文檔編號H04M1/00GK1056786SQ9010388
公開日1991年12月4日 申請日期1990年5月23日 優先權日1990年5月23日
發明者黃闖芽 申請人:黃闖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