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通信,尤其涉及一種短信識別方法、系統、裝置、設備及可讀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1、短信服務作為通信運營商提供的重要通信應用業務之一,為用戶提供了諸多通信便利。但在用戶使用短信服務的過程中,存在一種提醒類的欺詐類垃圾短信,這類短信中經常會出現積分尚未兌換、話費余額不足、流量用盡等提示,同時會攜帶有相關的統一資源定位符(uniform?resource?locator,url)鏈接,以引導實現用戶相關敏感信息的收集或者惡意操作。相關技術中通過短信內容中的惡意url鏈接判斷是否為欺詐類短信,存在難以有效識別欺詐類短信的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短信識別方法、系統、裝置、設備及可讀存儲介質,以解決現有技術存在著的難以有效識別欺詐類短信的問題。
2、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短信識別方法,包括:
3、獲取待識別短信,對所述待識別短信進行關鍵字識別,以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是否包含第一業務信息;
4、在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包含第一業務信息的情況下,向業務系統發送查詢請求,以獲取第二業務信息,所述第二業務信息對應的業務類型與所述待識別短信包含的第一業務信息對應的業務類型相同;
5、基于所述查詢請求對應的查詢響應消息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是否為垃圾短信。
6、可選地,所述在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包含第一業務信息的情況下,向業務系統發送查詢請求,包括:
7、在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包含第一業務信息的情況下,獲取接收所述待識別短信的用戶對應的碼號信息;
8、基于所述碼號信息確定接收所述待識別短信的用戶是否屬于目標用戶,所述目標用戶為歸屬于目標運營商的用戶;
9、在接收所述待識別短信的用戶屬于所述目標用戶的情況下,向所述業務系統發送所述查詢請求。
10、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11、在接收所述待識別短信的用戶不屬于所述目標用戶的情況下,執行對所述待識別短信的攔截操作。
12、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13、在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不包含所述第一業務信息的情況,向待接收所述待識別短信的用戶對應的終端設備發送所述待識別短信。
14、可選地,所述基于所述查詢請求對應的查詢響應消息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是否為垃圾短信,包括:
15、在所述查詢響應消息中包含與所述第一業務信息匹配的第二業務信息的情況下,向待接收所述待識別短信的用戶對應的終端設備發送所述待識別短信;
16、在所述查詢響應消息中不包含與所述第一業務信息匹配的第二業務信息的情況下,判定所述待識別短信為垃圾短信,并執行對所述待識別短信的攔截操作。
17、第二方面,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短信識別系統,包括:
18、終端設備,用于作為發送端向短信中心發送待識別短信,或者,作為接收端接收短信中心發送的所述待識別短信;
19、短信中心,用于在作為發送端的所述終端設備接收到所述待識別短信的情況下,對所述待識別短信進行關鍵字識別,以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是否包含第一業務信息,在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包含第一業務信息的情況下,向業務系統發送查詢請求,以獲取第二業務信息,并基于所述查詢請求對應的查詢響應消息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是否為垃圾短信;
20、業務系統,用于接收所述短信中心發送的所述查詢請求,并向所述短信中心發送所述第二業務信息;
21、其中,所述短信中心與所述業務系統之間設置有查詢鏈路,所述查詢鏈路用于所述短信中心向所述業務系統發送所述查詢請求,或者,所述業務系統向所述短信中心發送所述查詢響應消息。
22、第三方面,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短信識別系統,包括:
23、終端設備,用于作為發送端向垃圾短信攔截裝置發送待識別短信,或者,作為接收端接收短信中心發送的所述待識別短信;
24、短信中心,用于從作為發送端的終端接收到短信后發送給垃圾短信處理裝置,并在接收到所述垃圾短信處理裝置發送的判定為非垃圾短信的待識別短信后,發送給作為接收端的終端設備;
25、短信處理裝置,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短信中心發送的所述待識別短信的情況下,對所述待識別短信進行關鍵字識別,以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是否包含第一業務信息,在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包含第一業務信息的情況下,向業務系統發送查詢請求,以獲取第二業務信息,并基于所述查詢請求對應的查詢響應消息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是否為垃圾短信;
26、業務系統,用于接收所述垃圾短信處理裝置發送的所述查詢請求,并向所述垃圾短信處理裝置發送所述第二業務信息。
27、第四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短信識別裝置,所述短信識別裝置包括:
28、識別模塊,用于獲取待識別短信,對所述待識別短信進行關鍵字識別,以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是否包含第一業務信息;
29、獲取模塊,用于在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包含第一業務信息的情況下,向業務系統發送查詢請求,以獲取第二業務信息,所述第二業務信息對應的業務類型與所述待識別短信包含的第一業務信息對應的業務類型相同;
30、確定模塊,用于基于所述查詢請求對應的查詢響應消息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是否為垃圾短信。
31、第五方面,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包括:收發機、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上并可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如上所述的短信識別方法中的步驟。
32、第六方面,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上所述的短信識別方法中的步驟。
33、在本申請實施例中,通過對待識別短信進行關鍵字識別,通過關鍵詞確定待識別短信中是否包含第一業務信息,只有在確定待識別短信中包含第一業務信息的情況下會向業務系統發送查詢請求。查詢請求用于請求業務系統查詢是否存在與第一業務信息的業務類型相同的第二業務信息,以便根據接收的業務系統反饋的查詢響應消息,確定該待識別短信是否為垃圾短信。這樣,通過對關鍵字、業務信息的識別確認能夠對待識別短信的短信內容進行有效判定,準確識別欺詐類短信并及時攔截,有效降低將欺詐短信投遞給用戶的可能性。
1.一種短信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中包含第一業務信息的情況下,向業務系統發送查詢請求,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查詢請求對應的查詢響應消息確定所述待識別短信是否為垃圾短信,包括:
6.一種短信識別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7.一種短信識別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8.一種短信識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短信識別裝置包括:
9.一種電子設備,包括:收發機、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上并可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
10.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用于存儲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短信識別方法中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