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區塊鏈,尤其涉及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據傳輸記錄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1、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基于數據交換網絡進行跨機構的數據傳輸也變得越來越頻繁。如果傳輸行為不受監管將會導致數據被濫用的情況發生。
2、為此,如何對數據傳輸行為進行追溯,是當前亟需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目的是提供一種基于區塊鏈的物流數據處理方法、裝置、設備及存儲介質,能夠借助區塊鏈對數據交換網絡跨機構的數據傳輸記錄進行追溯,以杜絕數據被濫用的可能。
2、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申請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
3、第一方面,提供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據傳輸記錄方法,包括:
4、在數據交換網絡執行目標數據的傳輸后,確定第一機構、第二機構和所述目標數據三者的標識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機構作為所述目標數據的接收方,所述第二機構作為所述目標數據的提供方;
5、向區塊鏈中的區塊鏈節點提交攜帶有第一智能合約的地址和所述標識信息的第一交易,以調用所述區塊鏈中的第一智能合約執行:基于所述標識信息生成所述目標數據的數據傳輸記錄,并將所述數據傳輸記錄寫入至所述區塊鏈。
6、第二方面,提供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據傳輸記錄裝置,包括:
7、標識確定模塊,用于在數據交換網絡執行目標數據的傳輸后,確定第一機構、第二機構和所述目標數據三者的標識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機構作為所述目標數據的接收方,所述第二機構作為所述目標數據的提供方;
8、上鏈存證模塊,用于向區塊鏈中的區塊鏈節點提交攜帶有第一智能合約的地址和所述標識信息的第一交易,以調用所述區塊鏈中的第一智能合約執行:基于所述標識信息生成所述目標數據的數據傳輸記錄,并將所述數據傳輸記錄寫入至所述區塊鏈。
9、第三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包括:處理器;以及,被配置為存儲計算機可執行指令的存儲器,所述計算機可執行指令在被執行時使所述處理器執行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10、第四方面,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用于存儲計算機可執行指令,所述計算機可執行指令在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11、本申請在數據交換網絡將第二機構的目標數據傳輸給第一機構的情況下,通過向區塊鏈節點發起交易的方式,調用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以根據第一機構、第二機構和目標數據三者的標識信息生成目標數據的數據傳輸記錄,并將數據傳輸記錄寫入至區塊鏈進行存證。借助區塊鏈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點,確保了數據傳輸記錄追溯的有效性,從而在可以被清算的約束下,杜絕了機構之間隨意濫用數據的可能,起到了一定數據保護作用。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據傳輸記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區塊鏈中的區塊鏈節點提交第一交易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8.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據傳輸記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9.一種電子設備,包括:處理器;以及被安排成存儲計算機可執行指令的存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執行指令在被執行時使所述處理器執行以下操作:
10.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