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載波通信領域,具體涉及基于載波線路進行穩定通信的方法。
背景技術:
電力載波通訊即plc,是英文powerlinecommunication的簡稱。電力載波是電力系統特有的通信方式,電力載波通訊是指利用現有電力線,通過載波方式將模擬或數字信號進行高速傳輸的技術。最大特點是不需要重新架設網絡,只要有電線,就能進行數據傳遞。
載波通信的方式由于不需要重新布線,所以非常適合于家庭及工廠新設通信線路,然而現有的載波通信技術由于采用不分權廣播的方式進行發送,對既有線路的輸電造成了很大影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的載波通信技術由于采用不分權廣播的方式進行發送,對既有線路的輸電造成了很大影響,目的在于提供基于載波線路進行穩定通信的方法,解決上述問題。
本發明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
基于載波線路進行穩定通信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s1:主控端建立所有受控端信息的路由表;s2:主控端接收需要傳輸的信號和該信號需要傳輸到的受控端;s3:主控端根據受控端信息的路由表采用蟻群算法選擇信號傳輸最佳路徑;s4:主控端根據最佳路徑將需要傳輸的信號傳輸到受控端。
現有技術中載波通信技術由于采用不分權廣播的方式進行發送,對既有線路的輸電造成了很大影響,不分權的廣播方式,不對信號路徑進行規劃,而是對每一個信號進行全網廣播,而全網廣播對既有線路的電力輸送又有很大影響。本發明應用時,主控端建立所有受控端信息的路由表,該路由表為后面步驟所需的依據。然后主控端接收需要傳輸的信號和該信號需要傳輸到的受控端,用戶通過主控端來輸入信號并傳輸到受控端,所以用戶在主控端處需要輸入信號并制定該信號需要達到的受控端。然后,主控端根據受控端信息的路由表采用蟻群算法選擇信號傳輸最佳路徑,由于采用了蟻群算法,主控端可以判斷出該信號達到制定受控端的最短路徑,從而不會對全網進行不分權廣播,不會對既有線路的輸電造成很大影響。再然后主控端根據最佳路徑將需要傳輸的信號傳輸到受控端。本發明通過采用蟻群算法對主控端到受控端的信號傳輸路線進行優化,從而不會對全網進行不分權廣播,不會對既有線路的輸電造成很大影響。
進一步的,本發明還包括以下步驟:s5:主控端在任意受控端信息發生變化時,更新路由表。
進一步的,本發明所述步驟s2包括以下子步驟:s21:主控端接收到需要傳輸的信號時,對該信號進行模數轉換。
進一步的,本發明所述步驟s3包括以下子步驟:s31:主控端在蟻群算法選擇出的信號傳輸最佳路徑為多條時,隨機選擇一條作為s4所需要的最佳路徑。
進一步的,本發明步驟s1中所述所有受控端信息的路由表包括受控端的ip地址和受控端的mac地址。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的優點和有益效果:
本發明基于載波線路進行穩定通信的方法,通過采用蟻群算法對主控端到受控端的信號傳輸路線進行優化,從而不會對全網進行不分權廣播,不會對既有線路的輸電造成很大影響。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實施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
本技術:
的一部分,并不構成對本發明實施例的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明方法步驟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方式及其說明僅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
實施例
如圖1所示,本發明基于載波線路進行穩定通信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s1:主控端建立所有受控端信息的路由表;s2:主控端接收需要傳輸的信號和該信號需要傳輸到的受控端;s3:主控端根據受控端信息的路由表采用蟻群算法選擇信號傳輸最佳路徑;s4:主控端根據最佳路徑將需要傳輸的信號傳輸到受控端。本發明還包括以下步驟:s5:主控端在任意受控端信息發生變化時,更新路由表。本發明所述步驟s2包括以下子步驟:s21:主控端接收到需要傳輸的信號時,對該信號進行模數轉換。本發明所述步驟s3包括以下子步驟:s31:主控端在蟻群算法選擇出的信號傳輸最佳路徑為多條時,隨機選擇一條作為s4所需要的最佳路徑。本發明步驟s1中所述所有受控端信息的路由表包括受控端的ip地址和受控端的mac地址。
本實施例實施時,主控端建立所有受控端信息的路由表,該路由表為后面步驟所需的依據。然后主控端接收需要傳輸的信號和該信號需要傳輸到的受控端,用戶通過主控端來輸入信號并傳輸到受控端,所以用戶在主控端處需要輸入信號并制定該信號需要達到的受控端。然后,主控端根據受控端信息的路由表采用蟻群算法選擇信號傳輸最佳路徑,由于采用了蟻群算法,主控端可以判斷出該信號達到制定受控端的最短路徑,從而不會對全網進行不分權廣播,不會對既有線路的輸電造成很大影響。再然后主控端根據最佳路徑將需要傳輸的信號傳輸到受控端。本發明通過采用蟻群算法對主控端到受控端的信號傳輸路線進行優化,從而不會對全網進行不分權廣播,不會對既有線路的輸電造成很大影響。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