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體式耳機及其發聲部、無線信號部以及有線信號部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耳機技術領域,提供了分體式耳機及其發聲部、無線信號部以及有線信號部。所提供的分體式耳機,包括:發聲部、分別單獨連接所述發聲部使用的無線信號部以及有線信號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中,發聲部通過左發聲單元、右發聲單元可以播放音頻,無線信號部可以通過無線通信模塊與外部設備進行無線通信,有線信號部可以通過接頭接入外部設備的數據接口從而與外部設備進行有線通信,發聲部可以單獨連接無線信號部或者有線信號部,因此該分體式耳機可以通過更換無線信號部或有線信號部的方式從而更換與外部設備進行無線或有線通信的方式。
【專利說明】
分體式耳機及其發聲部、無線信號部以及有線信號部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耳機技術領域,具體涉及分體式耳機。【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提供了有線與無線兩種形式的耳機。[〇〇〇3]其中有線耳機的發聲單元通過連接線連接到接頭,將接頭接入外部設備從而將外部設備輸出的音頻信號傳輸至發聲單元進行發聲;當然,該有線耳機上還可以設置線控和麥克風,線控的控制信號以及麥克風的音頻信號亦通過接頭傳輸至外部設備。
[0004]而無線耳機如藍牙耳機,其與外部設備通過無線信號如藍牙信號的方式進行通{目。
[0005]以上,對于有線耳機,其在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有接線的束縛,使用不便;而且接頭部位在多次接插之后接觸不良。而對于無線耳機,雖然不需要接線從而避免接線的束縛,但其需要充電,從而無法長時間不間斷的使用。【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可以更換有線方式或無線方式的分體式耳機。[〇〇〇7]為此,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8]分體式耳機發聲部,包括:左發聲單元、右發聲單元、第一左連接線、第一右連接線、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設置有第一左聲道觸點、第一右聲道觸點、第一接地觸點,
[0009]所述第一左聲道觸點以及所述第一接地觸點分別通過所述第一左連接線與所述左發聲單元電連接,所述第一右聲道觸點以及所述第一接地觸點分別通過所述第一右連接線與所述右發聲單元電連接。
[0010]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包括:主體,設置于所述主體內無線通信模塊、電源,設置于所述主體上的充電接口、第一按鍵、第二左聲道觸點、第二右聲道觸點、第二接地觸點, [〇〇11]所述電源、所述第一按鍵、所述第二左聲道觸點、所述第二右聲道觸點、所述第二接地觸點分別與所述無線通信模塊電連接,所述充電接口與所述電源電連接。
[0012]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包括:接頭,第二連接線,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部設置有第三左聲道觸點、第三右聲道觸點、第三接地觸點,
[0013]所述第三左聲道觸點、所述第三右聲道觸點、所述第三接地觸點分別通過所述第二連接線與所述接頭電連接。
[0014]分體式耳機,包括以上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以及以上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
[0015]分體式耳機,包括以上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以及以上所述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
[0016]分體式耳機,包括以上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以上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以及以上所述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
[0017]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中,發聲部通過左發聲單元、右發聲單元可以播放音頻,無線信號部可以通過無線通信模塊與外部設備進行無線通信,有線信號部可以通過接頭接入外部設備的數據接口從而與外部設備進行有線通信,發聲部可以單獨連接無線信號部或者有線信號部,因此該分體式耳機可以通過更換無線信號部或有線信號部的方式從而更換與外部設備進行無線或有線通信的方式。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發聲部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無線信號部的第一視角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0]圖3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無線信號部的第二視角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1 ]圖4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有線信號部的第一視角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2]圖5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有線信號部的第二視角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3]圖6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發聲部與無線信號部連接使用的電路原理框圖;
[0024]圖7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發聲部與有線信號部連接使用的電路原理框圖;
[0025]圖8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發聲部與無線信號部連接使用的第一視角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6]圖9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發聲部與無線信號部連接使用的第二視角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7]圖10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發聲部與有線信號部連接使用的第一視角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8]圖11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發聲部與有線信號部連接使用的第二視角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9]圖12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有線信號部的接頭為microUSB接頭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30]圖13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有線信號部的接頭為lighting接頭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31]圖14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有線信號部的接頭為type-c接頭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32]圖15為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的有線信號部的接頭為USB接頭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33]圖16為實施例提供的第一左聲道觸點、第一右聲道觸點、第一接地觸點的形狀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4]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35]參照圖1- 7。本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包括:發聲部1、分別單獨連接發聲部I使用的無線信號部2以及有線信號部3;
[0036]發聲部1包括左發聲單元111、右發聲單元112、第一左連接線121、第一右連接線 122、第一連接部13,第一連接部13設置有第一左聲道觸點1311、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第一接地觸點1313,[〇〇37]第一左聲道觸點1311以及第一接地觸點1313分別通過第一左連接線121與左發聲單元111電連接,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以及第一接地觸點1313分別通過第一右連接線122與右發聲單元112電連接;[〇〇38]無線信號部2包括主體21,設置于主體21內無線通信模塊22、電源23,設置于主體21上的充電接口 24、第一按鍵25、第二左聲道觸點261、第二右聲道觸點262、第二接地觸點 263,[〇〇39]第二左聲道觸點261、第二右聲道觸點262、第二接地觸點263分別與第一左聲道觸點1311、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第一接地觸點1313對應,
[0040]電源23、第一按鍵25、第二左聲道觸點261、第二右聲道觸點262、第二接地觸點263 分別與無線通信模塊22電連接,充電接口 24與電源23電連接;[〇〇411有線信號部3包括接頭31,第二連接線32,第二連接部33,第二連接部33設置有第三左聲道觸點3311、第三右聲道觸點3312、第三接地觸點3313,[〇〇42]第三左聲道觸點3311、第三右聲道觸點3312、第三接地觸點3313分別與第一左聲道觸點1311、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第一接地觸點1313對應,[〇〇43]第三左聲道觸點3311、第三右聲道觸點3312、第三接地觸點3313分別通過第二連接線32與接頭31電連接;
[0044]主體21可與第一連接部13連接,當主體21與第一連接部13連接時,第一左聲道觸點1311、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第一接地觸點1313分別與第二左聲道觸點261、第二右聲道觸點262、第二接地觸點263電連接;[〇〇45]第二連接部33可與第一連接部13連接,當第二連接部33與第一連接部13連接時,第一左聲道觸點1311、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第一接地觸點1313分別與第三左聲道觸點 3311、第三右聲道觸點3312、第三接地觸點3313電連接。
[0046]同時參照圖8-11。該分體式耳機中,發聲部1通過左發聲單元111、右發聲單元112 可以播放音頻,無線信號部2可以通過無線通信模塊22與外部設備進行無線通信,有線信號部3可以通過接頭31接入外部設備的數據接口從而與外部設備進行有線通信,發聲部1可以單獨連接無線信號部2或者有線信號部3,因此該分體式耳機可以通過更換無線信號部2或有線信號部3的方式從而更換與外部設備進行無線或有線通信的方式,如此:
[0047]—方面,便于用戶自由選擇信號連接方式,不同的信號連接方式便于用戶在不同的場合下使用;
[0048]另一方面,當無線信號部2電量不足時用戶可以將有線信號部2連接發聲部1從而繼續聽音樂;
[0049]再一方面,對于耳機尤其是成百上千、上萬的高品質耳機而言,發聲單元11是成本最高的部件,因此當有線信號部3的接頭31由于拔插次數過多或其他原因造成接觸不良時, 用戶不需要更換整個耳機而只需更換成本較低的有線信號部3即可,從而節省耳機使用成本。
[0050]其中,無線通信模塊22優選為帶數據處理功能的藍牙模塊。
[0051]進一步的,發聲部1還包括設置于第一連接部13的第一麥克風14以及第一麥克風觸點1314,第一麥克風觸點1314以及第一接地觸點1313分別與第一麥克風14電連接;[〇〇52]無線信號部2還包括設置于主體21并與第一麥克風觸點1314對應的第二麥克風觸點264,第二麥克風觸點264與無線通信模塊22電連接;[〇〇53]有線信號部3還包括設置于第二連接部33并與第一麥克風觸點1314對應的第三麥克風觸點3314,第三麥克風觸點3314通過第二連接線32與接頭31電連接。
[0054]當該分體式耳機與手機連接時,用戶往往還需要通過麥克風進行通話,因此,本實施例中的分體式耳機在發聲部1的第一連接部13設置有第一麥克風14。而增加的該第一麥克風觸點1314、第二麥克風觸點264以及第三麥克風觸點3314可以實現第一麥克風14的電信號連接。
[0055]進一步的,無線信號部2還包括設置在主體21內的第二麥克風27;
[0056]第二麥克風27與無線通信模塊22電連接。[〇〇57]本實施例提供的分體式耳機中,除了在發聲部1上設置第一麥克風14的方式之外, 還可以在無線信號部2上設置第二麥克風27。
[0058]進一步的,有線信號部3還包括通過第二連接線32連接于接頭31以及第二連接部 33之間的線控部34;[〇〇59] 線控部34上設置有第二按鍵341以及第三麥克風342;[〇〇6〇]第二按鍵341以及第三麥克風342通過第二連接線32與接頭31電連接。[0061 ]當該分體式耳機與手機連接時,用戶往往還需要通過麥克風進行通話以及通過按鍵控制手機的音樂播放或者電話接聽與掛機等操作,因此,本實施例中的分體式耳機在有線信號部3上設置包括有第二按鍵341以及第三麥克風342的線控部34。[〇〇62]以上的第二按鍵341以及第一按鍵25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成實體按鍵或者觸控按鍵,可以設置成一個或多個按鍵,可以根據程序設定按鍵的功能。
[0063]進一步的,發聲部1的第一連接部13設置有第一磁性吸合部132,
[0064]無線信號部2的主體21上設置有可與第一磁性吸合部132磁性吸合的第二磁性吸合部28,[〇〇65]有線信號部3的第二連接部33上設置有可與第一磁性吸合部132磁性吸合的第三磁性吸合部35。[〇〇66]此處第一磁性吸合部132可以為磁鐵,此時第二磁性吸合部28以及第三磁性吸合部35可以是磁鐵或者導磁材料做成的結構;[〇〇67] 而第二磁性吸合部28以及第三磁性吸合部35是磁鐵時,第一磁性吸合部132可以是磁鐵或者導磁材料做成的結構。[〇〇68] 通過第一磁性吸合部132、第二磁性吸合部28以及第三磁性吸合部35可以便于第一連接部13與主體21或第二連接部33的連接,即便于發聲部1與無線信號部2或者有線信號部3的連接。
[0069]進一步的,發聲部1的第一連接部13設置有第一卡接部133,[〇〇7〇]無線信號部2的主體21上設置有與第一卡接部133卡接的第二卡接部29,[〇〇71]有線信號部3的第二連接部33上設置有與第一卡接部133卡接的第三卡接部36。 [〇〇72]此處第一卡接部133可以為卡口,此時第二卡接部29以及第三卡接部36為卡扣;而第一卡接部133為卡扣時,此時第二卡接部29以及第三卡接部36為卡口。[〇〇73]通過第一卡接部133、第二卡接部29以及第三卡接部36可以便于第一連接部13與主體21或第二連接部33的連接,即便于發聲部1與無線信號部2或者有線信號部3的連接。 [〇〇74]進一步的,有線信號部3的接頭31為3.5mm音頻接頭311、micro USB接頭312、11區111:;[]^接頭313、丨7口6-。接頭314或1]38接頭315。[0〇75]其中,3.5mm音頻接頭311如圖4所示,micro USB接頭312如圖12所示,lighting接頭313如圖13所示,type-c接頭314如圖14所示,USB接頭315如圖15所示。[〇〇76]進一步的,第一觸點131、的第二觸點26以及的第三觸點331的形狀為點狀或環狀。
[0077]本實施例中采用觸點進行描述,此外圖1、圖3、圖5所示的觸點亦為點狀,但并不意味著觸點的形狀一定為點狀,可以使用環形或者其他等可以實現電連接的形狀。如圖16所示的第一左聲道觸點1311、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第一接地觸點1313的環狀。
[0078]本實施例還提供了分體式耳機發聲部,包括:左發聲單元111、右發聲單元112、第一左連接線121、第一右連接線122、第一連接部13,第一連接部13設置有第一左聲道觸點 1311、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第一接地觸點1313,[〇〇79]第一左聲道觸點1311以及第一接地觸點1313分別通過第一左連接線121與左發聲單元111電連接,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以及第一接地觸點1313分別通過第一右連接線122與右發聲單元112電連接。
[0080]進一步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還包括設置于第一連接部13的第一麥克風14以及第一麥克風觸點1314,第一麥克風觸點1314以及第一接地觸點1313分別與第一麥克風14電連接。[0081 ]進一步的,第一連接部13設置有第一磁性吸合部132。[〇〇82]進一步的,第一連接部13設置有第一卡接部133。[〇〇83]進一步的,第一左聲道觸點1311、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第一接地觸點1313的形狀為點狀或環狀。[〇〇84]本實施例還提供了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包括:主體21,設置于主體21內無線通信模塊22、電源23,設置于主體21上的充電接口 24、第一按鍵25、第二左聲道觸點261、第二右聲道觸點262、第二接地觸點263,[〇〇85]電源23、第一按鍵25、第二左聲道觸點261、第二右聲道觸點262、第二接地觸點263 分別與無線通信模塊22電連接,充電接口 24與電源23電連接。[〇〇86]進一步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還包括設置于主體21的第二麥克風觸點264,第二麥克風觸點264與無線通信模塊22電連接。
[0087]進一步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還包括設置在主體21內的第二麥克風27;[〇〇88]第二麥克風27與無線通信模塊22電連接。[〇〇89]進一步的,主體21上設置有第二磁性吸合部28。[〇〇9〇]進一步的,主體21上設置有第二卡接部29。[〇〇91]進一步的,第二左聲道觸點261、第二右聲道觸點262、第二接地觸點263的形狀為點狀或環狀。
[0092]本實施例還提供了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包括:接頭31,第二連接線32,第二連接部33,第二連接部33設置有第三左聲道觸點3311、第三右聲道觸點3312、第三接地觸點3313,[〇〇93]第三左聲道觸點3311、第三右聲道觸點3312、第三接地觸點3313分別通過第二連接線32與接頭31電連接。[〇〇94]進一步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還包括設置于第二連接部33的第三麥克風觸點 3314,第三麥克風觸點3314通過第二連接線32與接頭31電連接。
[0095]進一步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還包括通過第二連接線32連接于接頭31以及第二連接部33之間的線控部34;[〇〇96] 線控部34上設置有第二按鍵341以及第三麥克風342;[〇〇97]第二按鍵341以及第三麥克風342通過第二連接線32與接頭31電連接。[〇〇98]進一步的,第二連接部33上設置有第三磁性吸合部35。[〇〇99] 進一步的,第二連接部33上設置有第三卡接部36。
[0100]進一步的,接頭31 為3.5mm音頻接頭311、micro USB接頭312、lighting接頭313、 type-c 接頭 314 或 USB 接頭 315。[〇1〇1]進一步的,第三左聲道觸點3311、第三右聲道觸點3312、第三接地觸點3313的形狀為點狀或環狀。[〇1〇2]以上為本實用新型舉例說明。
【主權項】
1.分體式耳機發聲部,其特征在于,包括:左發聲單元(111)、右發聲單元(112)、第一左 連接線(121)、第一右連接線(122)、第一連接部(13),所述第一連接部(13)設置有第一左聲 道觸點(1311)、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第一接地觸點(1313),所述第一左聲道觸點(1311)以及所述第一接地觸點(1313)分別通過所述第一左連接 線(121)與所述左發聲單元(111)電連接,所述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以及所述第一接地觸 點(1313)分別通過所述第一右連接線(122)與所述右發聲單元(112)電連接。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連接部 (13)的第一麥克風(14)以及第一麥克風觸點(1314),所述第一麥克風觸點(1314)以及所述 第一接地觸點(1313)分別與所述第一麥克風(14)電連接。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13)設置有第 一磁性吸合部(132)。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13)設置有第 一卡接部(133)。5.如權利要求1 _4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左聲道觸點 (1311 )、所述第一右聲道觸點(1312 )、所述第一接地觸點(1313)的形狀為點狀或環狀。6.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包括:主體(21),設置于所述主體(21)內無線 通信模塊(22)、電源(23),設置于所述主體(21)上的充電接口(24)、第一按鍵(25)、第二左 聲道觸點(261)、第二右聲道觸點(262)、第二接地觸點(263),所述電源(23)、所述第一按鍵(25)、所述第二左聲道觸點(261)、所述第二右聲道觸點 (262)、所述第二接地觸點(263)分別與所述無線通信模塊(22)電連接,所述充電接口(24) 與所述電源(23)電連接。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所述主體 (21)的第二麥克風觸點(264),所述第二麥克風觸點(264)與所述無線通信模塊(22)電連接。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主體 (21)內的第二麥克風(27);所述第二麥克風(27)與所述無線通信模塊(22)電連接。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21)上設置有第 二磁性吸合部(28)。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21)上設置有 第二卡接部(29)。11.如權利要求6-10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左聲 道觸點(261)、所述第二右聲道觸點(262)、所述第二接地觸點(263)的形狀為點狀或環狀。12.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包括:接頭(31),第二連接線(32),第二連接 部(33),所述第二連接部(33)設置有第三左聲道觸點(3311)、第三右聲道觸點(3312)、第三 接地觸點(3313),所述第三左聲道觸點(3311)、所述第三右聲道觸點(3312)、所述第三接地觸點(3313) 分別通過所述第二連接線(32)與所述接頭(31)電連接。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二連接部(33)的第三麥克風觸點(3314),所述第三麥克風觸點(3314)通過所述第二連接線(32)與所述接頭(31)電連接。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通過所述第二連接線(32)連接于所述接頭(31)以及所述第二連接部(33)之間的線控部(34); 所述線控部(34)上設置有第二按鍵(341)以及第三麥克風(342);所述第二按鍵(341)以及所述第三麥克風(342)通過所述第二連接線(32)與所述接頭(31)電連接。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部(33)上設置有第三磁性吸合部(35)。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部(33)上設置有第三卡接部(36)。17.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頭(31)為3.5mm音頻接頭(311)、micro USB接頭(312)、lighting接頭(313)、type-c接頭(314)或USB接頭(315)018.如權利要求12-17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左聲道觸點(3311)、所述第三右聲道觸點(3312)、所述第三接地觸點(3313)的形狀為點狀或環狀。19.分體式耳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以及權利要求5-11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20.分體式耳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以及權利要求12-18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21.分體式耳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 5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發聲部、權利要求5-11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耳機無線信號部以及權利要求12-18任一項所述的分體式耳機有線信號部。
【文檔編號】H04R1/10GK205693849SQ201620562683
【公開日】2016年11月16日
【申請日】2016年6月12日 公開號201620562683.4, CN 201620562683, CN 205693849 U, CN 205693849U, CN-U-205693849, CN201620562683, CN201620562683.4, CN205693849 U, CN205693849U
【發明人】諶輝霞
【申請人】鄧舒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