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包括殼體、上端蓋、麥克風;所述上端蓋設置在所述殼體上方;所述上端蓋上方設置有所述麥克風;所述麥克風上方設置有揚聲器;所述揚聲器上方設置有控制按鈕;所述控制按鈕上方設置有數字選擇鍵盤;所述數字選擇鍵盤上方設置有迷你英文鍵盤;所述上端蓋上方還設置有頻段顯示屏;所述殼體上還設置有側端蓋;所述側端蓋下方設置有電池蓋板;所述殼體下方設置有下端蓋;所述下端蓋上設置有充電孔;所述殼體上方設置有上端蓋。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通過與中轉基站傳遞信號,可保證通話的信號穩定性,同時此對講機功能齊備,質量輕,輻射小,適合刑警在外偵查使用。
【專利說明】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辦案用對講機裝置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對講機的英文名稱是two way rad1,它是一種雙向移動通信工具,在不需要任何網絡支持的情況下,就可以通話,沒有話費產生,適用于相對固定且頻繁通話的場合。對講機目前有三大類:模擬對講機、數字對講機、IP對講機。在刑警戶外辦案時,常常在運動中進行聯絡,持續跑動會影響對講機通話質量,同時伴隨有嘈雜的信號干擾,較為不便,因此將物聯網系統引入刑警用對講機,則可提高通話質量。申請號為:200720121803.8公開了一種對講機,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使用對講機操控、攜帶和接聽方便。本實用新型的對講機,具有對講機主機,所述對講機主機經連接器連接控制開關與對講機音頻輸入輸出藍牙接口裝置,控制開關與對講機音頻輸入輸出藍牙接口裝置分別與無線耳麥、控制開關無線遙控器無線聯接。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利用藍牙短距離無線通訊的特點,采用無線耳機/麥克風、無線遙控PTT開關方式,利用對講機原有的接口,實現對講機與無線耳機/麥克風、無線遙控PTT開關的聯接,使用對講機通話時,對講機可以挎在身上或放在包里,甚至放在汽車里,遠離對講機即可實現對講機無線遙控通話。申請號為:200920307026.5涉及一種對講機,包括按鍵模塊、語音模塊,以及分別與所述按鍵模塊、所述語音模塊相連的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接收所述按鍵模塊的按鍵動作信號,并控制所述語音模塊進行語音報警。采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對講機,可直接通過該對講機進行語音報警求救,方便人們操作,避免了因報警求救操作不及時導致的險情惡化,進一步保障了人們生命和財產安全。本實用新型部件具有上述專利的優點,而且結構簡單,設計合理,通過與中轉基站傳遞信號,可保證通話的信號穩定性,同時此對講機功能齊備,質量輕,輻射小,適合刑警在外偵查使用。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的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
[0004]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
[0005]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包括殼體、上端蓋、麥克風;所述上端蓋設置在所述殼體上方;所述上端蓋上方設置有所述麥克風;所述麥克風上方設置有揚聲器;所述揚聲器上方設置有控制按鈕;所述控制按鈕上方設置有數字選擇鍵盤;所述數字選擇鍵盤上方設置有迷你英文鍵盤;所述上端蓋上方還設置有頻段顯示屏。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化方案,所述殼體上還設置有側端蓋;所述側端蓋下方設置有電池蓋板。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化方案,所述殼體下方設置有下端蓋;所述下端蓋上設置有充電孔。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化方案,所述殼體上方設置有上端蓋;所述上端蓋下方設置有可收縮天線。
[0009]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優化方案,所述可收縮天線與刑警總部的通訊中轉基站之間使用互聯網連接。
[001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通過與中轉基站傳遞信號,可保證通話的信號穩定性,同時此對講機功能齊備,質量輕,輻射小,適合刑警在外偵查使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所述結構示意圖;
[0012]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左視圖;
[0013]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0014]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仰視圖。
[0015]圖中:I殼體、2上端蓋、3麥克風、4揚聲器、5控制按鈕、6數字選擇鍵盤、7迷你英文鍵盤、8頻段顯示屏、9側端蓋、10電池蓋板、11下端蓋、12充電孔、13上端蓋、14可收縮天線。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7]如圖1、圖2、圖3、圖4所示,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包括殼體1、上端蓋2、麥克風3 ;所述上端蓋2設置在所述殼體I上方;所述上端蓋2上方設置有所述麥克風3 ;所述麥克風3上方設置有揚聲器4 ;所述揚聲器4上方設置有控制按鈕5 ;所述控制按鈕5上方設置有數字選擇鍵盤6,可用來聯絡總部,也可進行聯絡隊友;所述數字選擇鍵盤6上方設置有迷你英文鍵盤7 ;所述上端蓋2上方還設置有頻段顯示屏8 ;所述殼體I上還設置有側端蓋9 ;所述側端蓋9下方設置有電池蓋板10,其下方設置有大容量電池;所述殼體I下方設置有下端蓋11 ;所述下端蓋11上設置有充電孔12 ;所述殼體上方設置有上端蓋13 ;所述上端蓋13下方設置有可收縮天線14,可在使用時拔出;所述可收縮天線14與刑警總部的通訊中轉基站之間使用互聯網連接,可實現對通話的錄制和對刑警人員的定位,以增加刑警辦案人員的安全系數。
[001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合理,通過與中轉基站傳遞信號,可保證通話的信號穩定性,同時此對講機功能齊備,質量輕,輻射小,適合刑警在外偵查使用。
[0019]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上端蓋、麥克風;所述上端蓋設置在所述殼體上方;所述上端蓋上方設置有所述麥克風;所述麥克風上方設置有揚聲器;所述揚聲器上方設置有控制按鈕;所述控制按鈕上方設置有數字選擇鍵盤;所述數字選擇鍵盤上方設置有迷你英文鍵盤;所述上端蓋上方還設置有頻段顯示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還設置有側端蓋;所述側端蓋下方設置有電池蓋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下方設置有下端蓋;所述下端蓋上設置有充電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方設置有上端蓋;所述上端蓋下方設置有可收縮天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新型公安刑警戶外辦案用的無線對講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收縮天線與刑警總部的通訊中轉基站之間使用互聯網連接。
【文檔編號】H04Q5/24GK204259112SQ201420785193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12日 優先權日:2014年12月12日
【發明者】劉洋, 敬皓 申請人:成都攜恩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