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它包括機體、成像裝置、鏡頭、觸摸操作顯示屏、輸入鍵盤和托把手,所述機體前方固定連接設置有成像裝置,所述成像裝置內部設置有伸縮的鏡頭,所述機體上方通過轉軸連接設置有觸摸操作顯示屏,所述機體上鑲嵌設置有輸入鍵盤,所述機體下方設置有長方形鏤空設計的托把手,所述機體后端設置有電源開關,所述機體一側上設置有播放器和控制按鈕,所述機體內部設置有處理器、轉換器、蓄電池和存儲器。本實用新型體積小,便于攜帶,可以在火災現場通過成像裝置通過紫外光進行相關痕跡物證進行采集,在不破壞痕跡物證的情況下,也不會對周圍產生污染,效果良好,實用性強。
【專利說明】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具體的說是一種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
【背景技術】
[0002]在公共場合,如體育館、娛樂場所、工廠等,消防設備是必不可少,而且在真真發生火災之后,需要對現場進行采集痕跡證物等工作給工作人員帶來很大麻煩,不但不能破壞原有的痕跡狀態,更加不能再度對環境進行污染。但是目前的消防巡檢產品只是通過相機進行拍攝取證,且取證結果不能進行數據分析,不能長久保存,更加不能做到痕跡百分比采集到位,而且采集工作任務重,浪費人力、物力,對于火災探測調查結果更加不利。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技術方案是: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包括機體、成像裝置、鏡頭、觸摸操作顯示屏、輸入鍵盤和托把手,所述機體前方固定連接設置有成像裝置,所述成像裝置內部設置有伸縮的鏡頭,所述機體上方通過轉軸連接設置有觸摸操作顯示屏,所述機體上鑲嵌設置有輸入鍵盤,所述機體下方設置有長方形鏤空設計的托把手,所述機體后端設置有電源開關,所述機體一側上設置有播放器和控制按鈕,所述機體內部設置有處理器、轉換器、蓄電池和存儲器,所述成像裝置、觸摸操作顯示屏、輸入鍵盤、電源開關、處理器、轉換器、播放器和控制按鈕通過導線分別與蓄電池相連,所述的成像裝置內部設置有鏡片、光電陰極面、紫外光燈、成像管和濾光片,所述鏡片由若干凸鏡和凹鏡組成,所述成像管在鏡片和紫外光燈之間,所述光電陰極面設置在成像管上,所述濾光片在成像管在紫外光燈之間。
[0005]作為優選,所述的托把手上設置有防滑套。
[0006]作為優選,所述的機體上還設置有USB連接插口。
[0007]本實用新型體積小,便于攜帶,可以在火災現場通過成像裝置通過紫外光進行相關痕跡物證進行采集,在不破壞痕跡物證的情況下,也不會對周圍產生污染,效果良好,實用性強。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限于以下所述。
[0011]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包括機體1、成像裝置2、鏡頭3、觸摸操作顯示屏4、輸入鍵盤5和托把手6,所述機體I前方固定連接設置有成像裝置2,所述成像裝置2內部設置有伸縮的鏡頭3,所述機體I上方通過轉軸連接設置有觸摸操作顯示屏4,所述機體5上鑲嵌設置有輸入鍵盤5,所述機體I下方設置有長方形鏤空設計的托把手6,所述機體I后端設置有電源開關7,所述機體I 一側上設置有播放器14和控制按鈕13,所述機體I內部設置有處理器10、轉換器11、蓄電池和存儲器12,所述成像裝置2、觸摸操作顯示屏4、輸入鍵盤5、電源開關7、處理器10、轉換器11、播放器14和控制按鈕13通過導線分別與蓄電池相連,所述機體I上設置有煙霧報警器,所述機體I上設置有GPRS定位器,所述儲存器12設置在防火盒內,所述的成像裝置2內部設置有鏡片8、光電陰極面、紫外光燈9、成像管和濾光片,所述鏡片8由若干凸鏡和凹鏡組成,所述成像管在鏡片8和紫外光燈9之間,所述光電陰極面設置在成像管上,所述濾光片在成像管在紫外光燈9之間。
[0012]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的托把手6上設置有防滑套。
[0013]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的機體I上還設置有USB連接插口。
[0014]本實用新型體積小,便于攜帶,可以在火災現場通過成像裝置通過紫外光進行相關痕跡物證進行采集,在不破壞痕跡物證的情況下,也不會對周圍產生污染,效果良好,實用性強。
[0015]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其特征在于:包括機體(I)、成像裝置(2)、鏡頭(3)、觸摸操作顯示屏(4)、輸入鍵盤(5)和托把手¢),所述機體(I)前方固定連接設置有成像裝置(2),所述成像裝置(2)內部設置有伸縮的鏡頭(3),所述機體(I)上方通過轉軸連接設置有觸摸操作顯示屏(4),所述機體(5)上鑲嵌設置有輸入鍵盤(5),所述機體(I)下方設置有長方形鏤空設計的托把手¢),所述機體(I)后端設置有電源開關(7),所述機體(I) 一側上設置有播放器(14)和控制按鈕(13),所述機體(I)內部設置有處理器(10)、轉換器(11)、蓄電池和存儲器(12),所述成像裝置(2)、觸摸操作顯示屏(4)、輸入鍵盤(5)、電源開關(7)、處理器(10)、轉換器(11)、播放器(14)和控制按鈕(13)通過導線分別與蓄電池相連,所述的成像裝置(2)內部設置有鏡片(8)、光電陰極面、紫外光燈(9)、成像管和濾光片,所述鏡片(8)由若干凸鏡和凹鏡組成,所述成像管在鏡片(8)和紫外光燈(9)之間,所述光電陰極面設置在成像管上,所述濾光片在成像管在紫外光燈(9)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把手(6)上設置有防滑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災現場調查記錄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機體(I)上還設置有USB連接插口。
【文檔編號】H04N5/225GK204031307SQ201420516119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28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28日
【發明者】莊韋戎 申請人:莊韋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