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耳機結構,尤其涉及一種內置耳機配件結構。
背景技術:
隨著電子產品諸如手機、筆記本、有助聽功能的移動終端等視聽功能的越來越強大,耳機成為上述電子產品的不可或缺的部件。耳機除了能夠配合電子產品完成強大的視聽功能之外,還可以有效降低電子產品所產生的電磁輻射對使用者的危害,舉例來說,利用有線耳機進行手機通話,可使得手機電磁波對人體大腦的影響降低99%以上。 即便耳機具有眾多優勢,然而也存在一些缺陷耳機的耳機線在使用中常常會出現纏繞、打結等問題,另外,耳機還存在攜帶保存不便等缺陷,給使用者帶來諸多麻煩。
實用新型內容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內置耳機配件結構,能夠避免耳機線出現纏繞打結的問題,且方便了攜帶和使用。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包括一殼體,所述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一耳機總成,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一耳機線,一端與所述耳機總成連接;一用于收回或釋放所述耳機總成和所述耳機線的收線裝置,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一用于與終端設備上的耳機插孔連接的耳機插頭,設置在所述殼體上,所述耳機插頭與所述收線裝置所引出的所述耳機線的另一端連接。優選的,所述耳機插頭固定設置在所述殼體上。優選的,所述耳機插頭是可拆分地設置在所述殼體上。優選的,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包括一滑塊,所述耳機插頭設置在所述滑塊上,所述滑塊的底部設置有滑軌,所述殼體上設置有滑道,所述滑軌與所述滑道卡扣在一起并能夠沿所述滑道左右滑動,所述滑塊的底部還設置有與所述耳機插頭相連的信號觸點,所述殼體上還設置有與所述耳機線連接的信號連接跑道,所述滑塊設置于所述滑道中時,所述信號觸點與所述信號連接跑道相接觸。優選的,所述耳機總成包括母耳機總成和子耳機總成,所述母耳機總成包括一第一耳機頭和一第一耳機桿,所述子耳機總成包括一第二耳機頭和一第二耳機桿,所述第一耳機桿和所述第二耳機桿上具有相互配合的卡扣連接結構,所述母耳機總成和所述子耳機總成通過所述第一耳機桿和所述第二耳機桿上的所述卡扣連接結構連接成一整體。優選的,所述耳機總成包括一個單耳機總成,所述單耳機總成包括一耳機頭和一耳機桿。優選的,所述收線裝置包括一用于纏繞所述耳機線的卷線盤和一用于驅動所述卷線盤轉動的彈簧。優選的,所述收線裝置包括一用于纏繞所述耳機線的卷線盤和一用于驅動所述卷線盤轉動的驅動電機。優選的,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包括一用于控制所述驅動電機通電以驅動所述卷線盤轉動收回所述耳機總成和所述耳機線的收線控制開關。優選的,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包括 一用于為所述驅動電機提供電力的電池,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優選的,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包括一用于控制和指揮所述電池為所述驅動電機供電和所述終端設備供電的電路板芯片,設置于所述容置空間內,并與收線裝置連接。優選的,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包括一用于與所述終端設備上的充電插口連接的充電插頭,設置在殼體上,并與所述電路板芯片連接。優選的,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包括—用于為所述電池充電的充電插口,設置于所述殼體上。優選的,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包括一用于采集外部的聲音信號,并將所述外部的聲音信號通過所述耳機線傳輸給所述耳機插頭的送話器,與所述耳機線連接。優選的,所述終端設備為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臺式電腦隨身聽、學習機、收音機、個人視聽設備、數碼播放器、游戲機中的任一種。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可以通過收線裝置將耳機線收納在殼體的容置空間內,從而能夠避免耳機線出現纏繞、打結的問題。另外,還可以通過耳機插頭將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固定在終端設備上,與終端設備形成一個整體,從而方便了耳機的攜帶和使用。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的主視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的側視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與終端設備的結合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的主視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的側視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實施例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的主視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實施例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的側視圖;圖8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耳機總成的結構示意圖;圖9為圖8中的耳機總成的拆分結構示意圖;圖10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耳機插頭在殼體上的設置方式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在此,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及說明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是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圖I和圖2所示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的主視圖和側視圖,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包括一殼體101,所述殼體101具有一容置空間;—耳機總成102,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所述耳機總成102能夠從所述容置空間內被取出,以及被放回所述容置空間內。一耳機線103,一端與所述耳機總成102連接;一用于收回或釋放所述耳機總成102和所述耳機線103的收線裝置104,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所述耳機線103的一端固定在所述收線裝置104上,另一端與所述耳機總成102連接。一用于與終端設備上的耳機插孔連接的耳機插頭105,設置在所述殼體101上,所述耳機插頭105與所述收線裝置104所引出的所述耳機線103的另一端連接。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耳機插頭105是通過由所述收線裝置104內的耳機線103所引出的信號線106與所述耳機線103連接(如圖2所示)。當然,所述耳機插頭105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與所述耳機線103連接。當所述耳機插頭105插入所述終端設備的耳機插孔中時,即連通了終端設備與所述耳機總成102,所述耳機插頭105能夠將接收到的終端設備的聲音信號傳輸給所述耳機總成102。所述耳機插頭105可以是多種標準的插頭,只要其與對應的終端設備上的耳機插孔相適配即可。然而,為了能夠與更多類型的終端設備上的耳機插孔相插接,所述耳機插頭105可以為國際標準通用插頭。上述終端設備可以為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臺式電腦、隨身聽、學習機、收音機、個人視聽設備、數碼播放器、游戲機等電子產品中的任一種。通過上述實施例提供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當不需要使用耳機時,可以通過收線裝置將耳機線收納在殼體的容置空間內,從而能夠避免耳機線出現纏繞、打結的問題。當需要使用耳機時,可以方便地將耳機總成從殼體的容置空間中取出,在取出耳機總成的同時,收線裝置釋放收納在容置空間內的耳機線。如圖3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與終端設備的結合示意圖,從圖3中可以看出,可以通過耳機插頭105將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固定在終端設備300上,與終端設備300形成一個整體,從而方便了耳機的攜帶和使用。為了不影響終端設備正面的顯示屏幕的使用,通常情況下,是將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固定在終端設備300的背殼面301上。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并不限定耳機總成與收線裝置在容置空間中的設置位置和設置方向,同時也不限定容置空間的具體形狀,可以根據具體需要來設定。另外,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也不限定耳機插頭在殼體上的設置位置,下面舉例進行說明。請參考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耳機插頭的其中一種設置方式,所述殼體101上具有一彎折部,所述耳機插頭105設置于所述彎折部的下方,所述耳機插頭105與所述彎折部組合形成一固定部,能夠將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固定在所述終端設備上(如圖3所示),該種設置方法能夠將內置耳機配件結構較穩固地固定在所述終端設備上。請參考圖4和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耳機插頭的另一種設置方式,所述耳機插頭設置于所述殼體101的頂端,該種設置方式下,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可以適應于任何帶有耳機插孔的終端設備。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可以通過耳機插頭直接固定在終端設備上(如圖3所不),也可以先附著在一第二殼體601上,通過第二殼體601與終端設備300連接(如圖6和圖7所示)。所述第二殼體601具有一用于容納所述終端設備300的容置空間,所述終端設備300能夠設置在該容置空間內,與所述第二殼體601形成一個整體。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收線裝置可以為多種結構的收線裝置,下面舉例進行說 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收線裝置可以為機械結構的收線裝置,包括一用于纏繞所述耳機線的卷線盤和一用于驅動所述卷線盤轉動的彈簧。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收線裝置還可以為電子結構的收線裝置,包括一用于纏繞所述耳機線的卷線盤和一用于驅動所述卷線盤轉動的驅動電機。當所述收線裝置為電子結構的收線裝置時,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包括一用于控制所述驅動電機通電以驅動所述卷線盤轉動收回所述耳機總成和所述耳機線的收線控制開關。所述收線控制開關可以設置在所述殼體上,也可以設置在所述耳機總成上。另外,當所述收線裝置為電子結構的收線裝置時,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需要包括一電池和一電路板芯片,所述電池和所述電路板芯片均設置在所述殼體的容置空間內,所述電池與所述電路板芯片連接,所述電池用于為所述驅動電機提供電力,所述電路板芯片與所述驅動電機連接,用于控制所述電池為所述驅動電機供電。所述電路板芯片可以與所述收線裝置連接。當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的耳機插頭與所述終端設備的耳機插孔連接時,所述電路板芯片還可以用于控制所述電池為所述終端設備充電。此時,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需要包括一用于與所述終端設備上的充電插口連接的充電插頭,設置在殼體上,并與所述電路板芯片連接。所述電池的電力通過所述充電插頭傳輸給所述終端設備的充電插口,從而為所述終端設備充電。為了能夠為所述電池充電,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可以包括一用于為所述電池充電的充電插口,設置在所述殼體上。請參考圖I和圖3,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在收線裝置104的出線口處,還設置有三個耳機線緩沖裝置107,用于在耳機線103被拉出或者被收回時,使得耳機線有一個圓弧度的過渡,用于防止所述耳機線103被拉出或收回時形成90度的被折角度。另外,為了減少所述耳機線103被拉出或收回的阻力,該耳機線緩沖裝置107可以為一圓軸滾筒。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耳機線緩沖裝置107的個數并不限于3個,少于3個或者多于3個均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耳機總成也可以為多種結構,下面舉例進行說明。請參考圖8和圖9,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耳機總成可以為雙耳機結構,包括母耳機總成800和子耳機總成900,所述母耳機總成800又包括一第一耳機頭801和一第一耳機桿802,所述子耳機總成900又包括一第二耳機頭901和一第二耳機桿902,所述第一耳機桿802和所述第二耳機桿902上具有相互配合的卡扣連接結構,所述母耳機總成800和所述子耳機總成900通過所述第一耳機桿802和所述第二耳機桿902上的所述卡扣連接結構
連接成一整體。也就是說,所述母耳機總成800和所述子耳機總成900是可拆卸的方式連接的,當只需要單耳機聽音時,則不需要將所述母耳機總成800和所述子耳機總成900拆卸,所述母耳機總成800和所述子耳機總成900可以當成一個整體使用(如圖8所示);當需要使用兩個耳機聽音時,則可以將母耳機總成800和子耳機總成900拆分,從而形成兩個耳機(如圖9所示)。當然,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耳機總成也可以為單耳機結構,即僅包括一個耳機總 成,該耳機總成包括一個耳機頭和一個耳機桿。在有些情況下,除了從終端設備聽音外,還需要收集外部的聲音信號并傳輸給終端設備,例如在終端設備為手機,通過終端設備撥打電話的情景。此時,所述耳機總成還需要包括一用于采集外部的聲音信號,并將所述聲音信號通過耳機線傳輸給耳機插頭的送話器,與耳機線連接。所述送話器可以設置在殼體上,也可以設置在耳機總成上。如圖9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送話器108設置在子耳機總成900的第二連接桿902上。當耳機總成包括母耳機總成和子耳機總成時,耳機總成與耳機線的連接關系可以如圖9所示。其中,耳機線包括主耳機線1031、母耳機線1032以及子耳機線1033,其中,母耳機線1032與母耳機總成的第一耳機桿802連接,子耳機線1033與子耳機總成的第二耳機桿902連接,母耳機線1032和子耳機線1033通過耳機無障礙接頭1034與主耳機線1031的一端連接,主耳機線1031的另一端與收線裝置連接。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耳機插頭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設置在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的殼體上,例如,如圖2所示,固定設置在殼體上,或者,可拆分的設置在殼體上,或者可滑動地設置在殼體上。如圖10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耳機插頭的一種設置方式示意圖,所述內置耳機配件結構還包括一滑塊109,所述耳機插頭105設置在所述滑塊109上,所述滑塊109的底部設置有滑軌110,對應的,所述殼體101上設置有滑道111,所述滑軌110與所述滑道111卡扣在一起并能夠沿所述滑道左右滑動,所述滑軌110和所述滑道111的個數不限。另外,為了能夠將耳機插頭105與殼體101內的耳機線連接,所述滑塊111的底部還設置有與所述耳機插頭105相連的信號觸點(圖未示出),對應的,所述殼體101上還設置有與所述耳機線連接的信號連接跑道112,所述滑塊109設置于所述滑道110中時,所述信號觸點與所述信號連接跑道112相接觸。當然,所述耳機插頭也可以通過其他滑動設置方法設置在所述殼體上,在此不再一一說明。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殼體,所述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 一耳機總成,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 一耳機線,一端與所述耳機總成連接; 一用于收回或釋放所述耳機總成和所述耳機線的收線裝置,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 一用于與終端設備上的耳機插孔連接的耳機插頭,設置在所述殼體上,所述耳機插頭與所述收線裝置所弓I出的所述耳機線的另一端連接。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插頭是固定設置在所述殼體上。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插頭是可拆分地設置在所述殼體上。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滑塊,所述耳機插頭設置在所述滑塊上,所述滑塊的底部設置有滑軌,所述殼體上設置有滑道,所述滑軌與所述滑道卡扣在一起并能夠沿所述滑道左右滑動,所述滑塊的底部還設置有與所述耳機插頭相連的信號觸點,所述殼體上還設置有與所述耳機線連接的信號連接跑道,所述滑塊設置于所述滑道中時,所述信號觸點與所述信號連接跑道相接觸。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總成包括母耳機總成和子耳機總成,所述母耳機總成包括一第一耳機頭和一第一耳機桿,所述子耳機總成包括一第二耳機頭和一第二耳機桿,所述第一耳機桿和所述第二耳機桿上具有相互配合的卡扣連接結構,所述母耳機總成和所述子耳機總成通過所述第一耳機桿和所述第二耳機桿上的所述卡扣連接結構連接成一整體。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機總成包括一個單耳機總成,所述單耳機總成包括一耳機頭和一耳機桿。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線裝置包括一用于纏繞所述耳機線的卷線盤和一用于驅動所述卷線盤轉動的彈簧。
8.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線裝置包括一用于纏繞所述耳機線的卷線盤和一用于驅動所述卷線盤轉動的驅動電機。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用于控制所述驅動電機通電以驅動所述卷線盤轉動收回所述耳機總成和所述耳機線的收線控制開關。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用于為所述驅動電機提供電力的電池,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用于控制和指揮所述電池為所述驅動電機供電和所述終端設備供電的電路板芯片,設置于所述容置空間內,并與收線裝置連接。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用于與所述終端設備上的充電插口連接的充電插頭,設置在殼體上,并與所述電路板芯片連接。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用于為所述電池充電的充電插口,設置于所述殼體上,與所述電池連接。
1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用于采集外部的聲音信號,并將所述外部的聲音信號通過所述耳機線傳輸給所述耳機插頭的送話器,與所述耳機線連接。
1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設備為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臺式電腦、隨身聽、學習機、收音機、個人視聽設備、數碼播放器、游戲機中的任一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內置耳機配件結構,包括一殼體,所述殼體具有一容置空間;一耳機總成,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一耳機線,一端與所述耳機總成連接;一用于收回或釋放所述耳機總成和所述耳機線的收線裝置,設置在所述容置空間內;一用于與終端設備上的耳機插孔連接的耳機插頭,設置在所述殼體上,所述耳機插頭與所述收線裝置所引出的所述耳機線的另一端連接。本實用新型的內置耳機配件結構能夠方便地收納耳機線,避免耳機線出現纏繞、打結的問題,且能夠固定在終端設備上,與終端設備形成一個整體,從而方便了攜帶和使用。
文檔編號H04R1/10GK202587341SQ20122024215
公開日2012年12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25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25日
發明者鄭大清 申請人:新疆天地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