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照明裝置的電話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是涉及一種帶照明裝置的電話機。
背景技術:
電話機是人們家庭中常見的一種通訊工具,但是在家中停電時候,使人們看不清楚電話機上面的數字,無法進行撥號打電話的特點,本實用新型很好的解決了現有存在的技術問題。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帶照明裝置的電話機,其主要解決現有的電話機,功能單一,沒有照明裝置的特點。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裝置的電話機,包括電話機本體,其主要特征是在于所述的電話機本體的上端設有一根軟管,在軟管的上端設有燈泡,在軟管內部設有鋰電池,而外側設有控制開關,燈泡通過控制開關與鋰電池相連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電話機上設有燈泡,提供人們在沒電的情況下,作照明的用處,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方便使用、成本低的特點。
附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果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具體說明。實施例,如圖I所示,本例的帶照明裝置的電話機,包括電話機本體1,其主要特征是在于所述的電話機本體I的上端設有一根軟管2,在軟管2的上端設有燈泡3,在軟管2內部設有鋰電池4,而外側設有控制開關5,燈泡3通過控制開關5與鋰電池4相連接。
使用時,由于電話機上設有燈泡,提供人們在沒電的情況下,作照明的用處,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方便使用、成本低的特點。
權利要求1.帶照明裝置的電話機,包括電話機本體,其主要特征是在于所述的電話機本體的上端設有一根軟管,在軟管的上端設有燈泡,在軟管內部設有鋰電池,而外側設有控制開關,燈泡通過控制開關與鋰電池相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是涉及一種帶照明裝置的電話機,其主要解決現有的電話機,功能單一,沒有照明裝置的特點。本實用新型的帶照明裝置的電話機,包括電話機本體,其主要特征是在于所述的電話機本體的上端設有一根軟管,在軟管的上端設有燈泡,在軟管內部設有鋰電池,而外側設有控制開關,燈泡通過控制開關與鋰電池相連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電話機上設有燈泡,提供人們在沒電的情況下,作照明的用處,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方便使用、成本低的特點。
文檔編號H04M1/21GK202587102SQ201220156249
公開日2012年12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13日 優先權日2012年4月13日
發明者繆忠全 申請人:繆忠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