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主要涉及便攜式、電池操作的手電筒/收音機組合裝置。
背景技術:
美國專利出版物No. 2007-0002562 Al公開了包括燈和收音機的應急裝置,該應急裝置在電源失效的情況下能夠在常規AC電源和DC電池電源之間轉換。燈牢固地附連于裝置的頂部殼體部分并且用于收音機的揚聲器設置在裝置的底部殼體部分。可再充電的手電筒以可移除的方式附連于殼體的側部。可再充電的蓄電池永久性地設置在裝置的殼體內。日本東京的日立工機有限公司(Hitachi Koki Co. Ltd. Of Tokyo Japan)先前已出售型號為URlODL的無繩收音機,該無繩收音機包括設置在殼體本體的前側部上的LED燈和設置在殼體本體的側部上的無線電揚聲器。因此,燈在與聲音發出的方向不同的方向上·照射。無繩收音機和燈由可拆卸并且可再充電的鋰離子電池供電。本實用新型的受讓人日本愛知縣的牧田公司(Makita Corporation of AnjoJapan)先前已經出售型號為BML240的無繩手電筒,該手電筒包括以可樞轉的方式附連于殼體的前側部的照明器單元和以可拆卸的方式耦聯于殼體的底側部的可再充電的電池組。
實用新型內容本教示的目的是公開一種改進的手電筒/收音機裝置。在本教示的一個方面中,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優選地包括以可樞轉地方式附連或耦聯于殼體的前側部的照明器單元。收音機單元優選地設置在殼體內。至少一個揚聲器可以電耦聯于收音機單元并且設置在殼體的前側部上,從而使得照明器單元和揚聲器面向相同的方向。電池組保持器設置或限定在殼體的底部或下側部上并且構造成以可拆卸的方式保持可再充電的電池組。本教示的這種實施方式提供了如下優點,即揚聲器在與可樞轉的照明器單元的照明方向相同或基本上相同的方向上引導聲音。因此,與上述已知的照明器單元和揚聲器面向不同的方向的手電筒/收音機裝置相比,在由照明器單元照明的區域中工作的人將感受到改善了的聲音清晰度和逼真度和/或能夠使用較低的音量設定,由此降低了收音機單元的電能消耗。此外,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可選擇性地進一步包括安裝并且電耦聯于電池組保持器的可再充電電池組。可選擇地,可再充電電池組可構造成滑動地接合電池組保持器。此外或可替代地,電池組可輸出10-36伏特之間的電壓,更優選地10-24伏特之間的電壓,甚至更優選地14-18伏特之間的電壓,和/或該裝置可構造成基于所附連的電池組提供的任何電壓工作。此外或可替代地,照明器單元可具有與殼體的前側部的最寬的部分基本上相同的覽度。此外或可替代地,揚聲器可以直接設置在照明器單元和電池組保持器之間。[0011]此外或可替代地,保護柵可優選地遮蓋揚聲器。可選擇地,保護柵的最寬部分可具有與照明器單元基本上相同的寬度。此外或可替代地,揚聲器可具有與照明器單元基本上相同的寬度。此外或可替代地,照明器單元可構造成當照明器單元樞轉成朝向殼體的底側部時照明器單元遮蓋和保護柵的至少一部分。此外或可替代地,手柄可耦聯或附連于殼體的頂部或上側部(或與殼體的頂部或上側部為一體)。可選擇地,可以在手柄和殼體之間限定有中空空間并且該中空空間構造成用以容納攜帶該裝置的人的手指。此外或可替代地,開關可設置在手柄的頂部或上側部上并且構造成用以致動照明器單元。此外或可替代地,顯示器和/或構造成用以控制收音機單元的一個或多個開關可設置在殼體的橫向側部上。此外或可替代地,照明器單元可具有500至5000勒克斯之間的照明輸出,更優選地1000至3000勒克斯之間并且進一步更優選地約1200至2000勒克斯之間的照明輸出。此外或可替代地,殼體的前側部可具有6-12厘米之間的寬度,更優選地7-10厘米之間的寬度。在本教示的另一個方面中,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包括殼體;照明器單元,所述照明器單元以可樞轉的方式附連于所述殼體的前側部;設置在所述殼體內的收音機電路;限定在所述殼體的下側部上的電池組保持器;至少一個揚聲器,所述至少一個揚聲器電耦聯于所述收音機電路,并且直接在所述殼體的前側部上設置于所述照明器單元和所述電池組保持器之間,使得來自所述照明器的照明和來自所述至少一個揚聲器的聲音沿所述裝置的向前方向從所述裝置投射;遮蓋所述揚聲器的保護柵,其中,所述保護柵的最寬的部分、所述照明器單元的最寬的部分以及所述殼體的所述前側部的最寬的部分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寬度;以及以可滑動并且可拆卸的方式接合于所述電池組保持器的可再充電的電池組,所述電池組構造成輸出10-36伏特之間的電壓并且所述裝置構造成基于在10-36伏特之間的任何輸入電壓工作。此外,所述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進一步包括手柄,所述手柄耦聯于所述殼體的上側部,其中,在所述手柄和所述殼體之間限定有中空的空間;照明器單元開關,所述照明器單元開關設置在所述手柄的上側部上;收音機電源開關,所述收音機電源開關設置在所述殼體和所述手柄中的一個的橫向側部上;以及顯示器,所述顯示器設置在所述殼體的橫向側部上并且構造成顯示狀態信息,其中,所述照明器單元開關和所述收音機電源開關設置成都可以由抓握所述手柄的手的拇指來致動。此外,所述照明器單元具有1200-3500勒克斯之間的照明輸出,所述殼體的所述前側部具有7-10厘米之間的寬度并且所述電池組構造成輸出14-18伏特之間的電壓。此外,所述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進一步包括微處理器,所述微處理器構造成基于從所述照明器單元開關和構造成用以控制所述收音機電路的至少一個操作者致動開關所輸入的信號,控制所述收音機電路和所述照明器單元,并且將狀態信息傳輸給所述顯示器;并且其中,所述可再充電的電池組構造成可拆卸地附連于所述電池操作的電動工具。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通過閱讀下列詳細說明以及權利要求書,本教示的另外的目的、實施方式、特征和優點將變得顯而易見。
圖I示出了根據本教示的代表性實施方式的便攜式手電筒/收音機裝置的前視立體圖。圖2示出了根據圖I的裝置前側部。圖3也示出了根據圖I的裝置的前視立體圖,但是向下樞轉了照明器單元。圖4示出了圖1-3的裝置的后視立體圖。圖5示出了可再充電的電池組處于拆卸狀態下的根據圖1-4的裝置的后視立體圖。圖6示出了可再充電的電池組處于拆卸狀態下的根據圖1-5的裝置的后視仰視立體圖。圖7示出了具有根據本教示的附連的可再充電電池組的電動工具。圖8示出了用于圖1-6的裝置的代表性的電路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參考圖1,根據本教示的手電筒和收音機的組合裝置I主要包括殼體2和可拆卸的可再充電的電池組30。殼體2優選地包含便于攜帶的手柄3。手柄3優選地毗連(或者至少耦聯于)殼體2,并且中空的空間4優選地限定在手柄3和殼體2之間,用以當攜帶裝置I時用以插入或容納操作者的手指。手柄3優選地設置在殼體2的頂部或上部表面或者從殼體2的頂部或上部表面開始延伸。柔軟的抓握部分9優選地設置在手柄3的下部部分上以便攜帶裝置I時改善操作者的觸感和舒適度。照明器單元10經由鉸鏈5以可樞轉的方式附連或耦聯于手柄3和/或殼體2的向前的端部或前端部。在本實施方式中,例如如圖3和4所示,照明器單元10可以圍繞鉸鏈5 (即,圍繞基本上水平的軸線)向上和向下樞轉。然而,可以使用準許圍繞豎直軸線水平地樞轉(即,從一側至另一側或側向地樞轉)或圍繞點在所有方向上樞轉(即,在假想的從鉸鏈點開始延伸的錐形投影內樞轉)的其它類型的鉸鏈。盡管圖形中未示出,鉸鏈5包括例如經由一對本體遮蓋件耦聯于照明器單元10(或下文中所討論的照明罩14)的各橫向側部的一對樞轉終端單元。壓縮彈簧設置在每個樞轉終端和可相對于殼體2樞轉的鄰接部分6的內表面之間。優選地是具有橡膠遮蓋件的按鈕開關的開關8設置在手柄3的頂部、向前的端部并且在電學上構造成用以致動照明器單元10,即,打開和關閉照明器單元10。開關8優選地定位成準許使用與通過手柄3攜帶裝置I相同的手的拇指致動照明器單元10。如圖I和4所示,可以設置有一對條帶保持器7并且將一對條帶保持器7構造成保持攜帶條帶(未示出)的各端部。參考圖2,照明器單元10可包括三個照明器或燈泡11,但是根據本教示的特定應用可以使用多于或者少于三個。每個照明器11優選地由反射器12圍繞以便在照明器單元10的向前的方向上聚焦或者聚集照明。盡管未示出,透鏡可遮蓋照明器11以便在正常工作期間保護照明器11使照明器11與外部環境隔離。反射器保持器13可以與照明器殼體14螺紋接合,以便將透鏡和反射器12保持在照明器殼體14上并且準許容易地接近照明器11,從而在一個或多個照明器11燒壞時易于更換照明器11。如上所述,照明器殼體14經由鉸鏈5以可樞轉地方式耦聯于殼體2。照明器11可以是例如一個或多個氙氣燈泡、發光二極管(LED)、高強度放電(HID)照明器、熒光照明器和/或白熾照明器。照明器單元10優選地提供約500至5000勒克斯之間的照明輸出,更優選地提供1000至3000勒克斯之間的照明輸出,進一步更優選地提供1200至2000勒克斯之間的照明輸出,并且最優選地提供大約1400勒克斯的照明輸出。返回參考圖I,收音機單元20包括在殼體2內并且主要包含揚聲器21,該揚聲器21具有經由一個或多個螺釘28安裝于殼體2的保護柵22。顯示器23優選地設置在殼體2的側向表面上并且可構造成顯示例如一個或多個電臺頻率——即,收音機單元20所調節至的電臺頻率、頻帶指示器、音量、時間(選擇性地包括上午(AM)和/或下午(PM)指示的時·鐘)、報警器、電池電量、接收強度等的狀態信息。顯示器23優選地是液晶顯示器或數字式背光石英顯示器,但也可以有利地使用例如LED等的其它顯示器技術。收音機單元20優選地包含例如調高或調低音量按鈕24的一個或多個音量控制器。然而,可以使用用于控制音量的其它裝置,例如可旋轉的刻度盤。一個或多個調節按鈕25可優選地構造成用以設定電臺頻率,但是另一方面,可以使用可旋轉的刻度盤或其它類型的輸入裝置。此外,可提供一個或多個(例如,在當前示例中三個)預設定電臺按鈕26,從而使得操作者能夠將一個或多個優選的無線電臺頻率存儲在裝置I的存儲器中。用于收音機單元20的電源按鈕27還可以設置在殼體2上,優選地位于操作者能夠使用與握持手柄3相同的手的拇指按壓電源按鈕27的位置。然而,如果設置了用于音量控制的可旋轉的刻度盤,則電源功能可集成于音量控制器中。可選擇性地設置可調節的休眠計時器(自動關閉)以及例如報警(例如叫醒)特征和(可調節的)小睡按鈕。此外或可替代地,可提供有搜索調諧按鈕和/或時間設定按鈕。應當理解,將在殼體2中提供有適當的電路系統,以實施提供的任何附加功能,圖8中提供了代表性的示例,在下文中對其進行進一步討論。由于現有技術中已周知收音機的操作,所以沒必要詳細地描述內部電路系統。應當充分地注意,優選地設置有可延伸的/可縮回的天線28 (參見圖2)用以接收無線電波信號,之后使用周知的技術將該無線電波信號處理并且放大成用于驅動揚聲器21的信號。收音機單元20優選地構造成接收和處理調幅(AM)和調頻(FM)頻帶中的信號以及可選擇性的天氣預報頻帶中的信號。現在參考圖4至6,可再充電的電池組30可拆卸地附連于設置在或限定在殼體2的下部或底部部分上的電池組保持器32。如圖6所示,電池組保持器32優選地包括兩個或更多個導軌35,導軌35用以以可滑動的方式接收/接合電池組30 ;和兩個或更多個電觸點36,電觸點36用以接收來自電池組30的電能并且將電能供應至裝置I的內部電路系統。電池組30提供電能用以操作照明器單元10和收音機單元20以及容納在殼體2內的任何控制回路,下文中將對其進行詳細的討論。盡管優選滑動型的電池組30,但插入型電池組(即,電池組的一部分插入到殼體2中)也包含在本教示的范圍內。[0046]電池組30優選地包括兩個或更多個導軌31,導軌31構造成以滑動地方式接合設置在殼體2的電池組保持器32上的對應的導軌35。兩個或更多個電觸點34優選地提供在電池組30上,電觸點34包含例如正電池端子和負電池端子以及可選擇的控制器通信端口或端子,該控制器通信端口或端子可構造成準許設置在電池組30中的微處理器和設置在殼體2中的一個或多個微處理器之間進行通信。操作者可按壓彈鍵33以便從與殼體2的電池保持器部分32的鎖定接合中釋放和移除電池組30。電池組30優選地構造成輸出10-36伏特之間的電壓,更優選地10_24伏特之間的電壓,進一步更優選地14-18伏特之間的電壓。此外,電池組30優選地構造成供應用以驅動/操作照明器11和收音機單元20的充足的電流。作為代表性的非限制性的示例,根據本教示的代表性的裝置I的收音機單元20預計可消耗大約50-500毫安,更優選地大約100-200毫安,并且照明器11預計可消耗大約O. 5-3. O安培,更優選地大約O. 5-1. O安培。各種類型的可再充電的電池組設計可用在本教示中,并且以引入的方式納入本文的美國專利申請 Nos. 2010-0156350、2010-0129701、2010-0085020、2010-0085010、2010-0085008、2010-0084150、2010-0063757、2005-0112416、2002-0079867 中教示了代表性的示例。此外,本教示可使用各種類型的電池化學,包括但是不限制于鋰離子(Li-離子)、鋰離子聚合物(Li-離子聚合物)、金屬氫化物鎳(NiMH)和鎳鎘(NiCd)。裝置I優選地構造成由不同類型的電池組30供電,電池組30構造成用以供應上文所指出的范圍內的電壓。例如,裝置I優選地構造成用如上所述輸出例如9. 6至36伏特之間、更優選地10至24伏特之間、甚至更優選地14-18伏特之間的電壓的任何類型的電池組30工作。殼體2中可提供有適當的電壓探測和轉換電路系統以便將輸出的電池電壓轉換成操作照明器單元10和收音機單元20以及任何控制電路系統所需的內部電壓。如圖7所示,可再充電的電池組30優選地構造成用以驅動例如具有手柄、殼體、觸發開關、內部馬達和刀頭的電動螺絲刀或沖擊式扳手40之類的電動工具。圖8示出了構造成用以執行收音機和手電筒功能的代表性的非限制性的電路。例如,中央處理單元(CPU) 50——例如優選地具有伴隨的存儲器和/或存儲器的一個或多個微處理器——可構造成用以接收或輸入來自上述調節按鈕24、音量控制按鈕25、預設定電臺按鈕26、收音機電源按鈕27和手電筒開關8的控制信號。CPU50還構造或編程成使得狀態信息如上所述地顯示在顯示器23上。調節器51處理從AM天線52和/或FM天線53接收的信號并且輸出音頻信號至電率禹聯于上述揚聲器21的放大器54。CPU50還可控制電源開關55,當收音機電源按鈕27被致動時,該電源開關55將來自一個或多個蓄電池60的電流電稱聯于收音機電路20。CPU50還構造或編程成用以當例如通過閉合電源開關57致動手電筒開關8時控制優選地是一個或多個LED的照明器11的照明,由此能夠使得電流供應至LED驅動電路56。最后,優選地提供電壓調節器58以調節蓄電池60的電壓輸出并且由此提供操作各個電路元件所需的必要的內部電壓。如上文中所指出的,電壓調節器58優選地構造成基于附連于裝置I的不同類型的電池組32供應的電池電壓的寬度范圍而工作。低壓電池電壓電路59優選地構造成當檢測到低壓電池狀態時開打開關61,以防止蓄電池60的過多或過渡放電。[0056]再次參考圖2,揚聲器21優選地安裝在殼體2的向前的側部或前側部。因此,揚聲器21定向在與照明器單元10相同的方向上。通過設置揚聲器21和照明器單元10使得它們都定向在相同的方向上,能夠實現節省電能以及改善性能。典型地,通過將這種裝置I放置在照明器11能夠充分地照亮預期工作區域的位置來使用這種裝置I。照明器單元10還可以圍繞鉸鏈5適當地樞轉,以便于在將裝置I設置或設定在方便的位置的情況下能夠向工作區域提供最佳的照明。這樣操作者可站立在或靠近由照明器11照亮的工作區域。由于揚聲器21也指向相同的方向,所以來自揚聲器21的聲音集中在與被照亮的區域相同的工作區域中。相應地,與揚聲器定向在工作區域的反向方向的手電筒/收音機裝置——例如由日立工機有限公司(Hitachi Koki Co. Ltd.)先前銷售的上述手電筒/收音機——相比,在工作區域中獲得相同等級的聲音(dB)的情況下可以將音量設定在較低級別。除了較低的能量消耗之外,因為操作者將聽到直接來自揚聲器21的路徑上的聲
音,而不是被反射的聲音(在揚聲器不直接面向工作區域因而以及照明區域的情況下),所以還能夠在工作區域獲得改善了的聲音清晰度或保真度。在本教示的另外優選的方面,如圖2所指示的,照明器單元10優選地具有與殼體2的前側部和/或電池組30的前側部的最寬的部分大體相同的寬度W。照明器單元10可以比殼體2的前側部稍寬或稍窄。用于揚聲器21的保護柵22可以具有與殼體2的前側部基本上相同的寬度W,或者與殼體2的前側部相比較窄。揚聲器21的尺寸可以稍稍小于殼體2的前側部的寬度從而使得相對于裝置I的總尺寸揚聲器21的輸出最大化。裝置I的寬度W優選地在6-12厘米之間,更優選地在7-10厘米之間。在本教示的另外的優選的方面,如圖3所示,照明器單元10優選地可以向下樞轉從而使得在運輸過程中可以至少部分地遮蓋和/或保護揚聲器21和保護柵22。鉸鏈5可包含止擋部,該止擋部防止照明器單元10與保護柵22不斷接觸,由此防止照明器單元10過渡向下樞轉時破壞保護柵22和揚聲器21。在另外優選的方面,裝置I優選地構造成可以與MP3/iPod 裝置或其它外部聲音存儲裝置兼容。例如,插口或插座可設置在殼體2上以輸入來自MP3播放器或其它輔助設備的數據并且可通過內部電路系統對信號進行適當的處理,從而使得揚聲器21輸出對應于存儲在內部裝置中的數據的聲音。顯示器23選擇性地構造成指示當前正在播放的藝術家和/或歌曲名稱。用以外部聲音存儲裝置的可選擇的保持器可設置或安裝在殼體2上,以便方便運輸和/或保護外部聲音存儲裝置。耳機插座可選擇性地設置在殼體3上并且電耦聯于放大器54。上文中參考附圖詳細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代表性的非限制性的示例。該詳細的說明僅僅旨在教示本領域的技術人員用于實踐本教示的優選的方面的另外的細節并不旨在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此外,上文中所公開的每一個附加的特征和教示中可單獨地使用或者與其它的特征或教示結合以提供改善的手電筒/收音機裝置和用于制造和使用該裝置的方法。而且,在廣義上,上文中的詳細的說明中公開的特征和步驟的組合不是實踐本實用新型所必須的,而是僅僅為了用以特別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代表性示例而被教示。此外,上述代表性示例的各種特征以及下文中的各種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可以以如下方式組合不特定地和明確地列舉,以提供本教示的附加的有用的實施方式。[0065]為了原始書寫的公開的目的,并且為了限制要求的主題的目的,旨在彼此分離地且獨立地公開說明書和/或權利要求中公開的所有特征,不管實施方式和/或權利要求中的特征的組成如何。此外,為了原始書寫公開的目的,并且為了限制所要求的主題的目的,實體組的所有值的范圍或示數旨在公開每個可能的中間值或中間實體。附圖標記列表
I手電筒/收音機組合裝置
2殼體
3手柄
4中空空間5鉸鏈6 鄰接部分7條帶保持器
8用于手電筒的電源開關
9柔軟的抓握部分
10日S明器單元
U照明器
12反射器
13反射器保持器
14照明器罩
20收音機單元
21揚聲器
22保護柵
23顯示器
24音量按鈕
25調節按鈕
26預設定電臺按鈕
27用于收音機的電源開關
28蟬釘
30可再充電的電池組
31電池組上的導軌
32殼體上的電池保持器部分
33彈鍵 34電池上的接觸端子
權利要求1.一種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包括 殼體; 照明器單元,所述照明器單元以可樞轉的方式附連于所述殼體的前側部; 收音機單元,所述收音機單元設置在所述殼體內; 至少一個揚聲器,所述至少一個揚聲器電耦聯于所述收音機單元,并且設置在所述殼體的前側部上,使得所述照明器單元和所述揚聲器面向相同的方向;以及 電池組保持器,所述電池組保持器設置在所述殼體的底側部上并且構造成可拆卸地保持可再充電的電池組。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進一步包括安裝且電耦聯于所述電池組保持器的可再充電的電池組。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可再充電的電池組構造成以可滑動的方式接合所述電池組保持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電池組構造成輸出10-36伏特之間的電壓,并且所述裝置構造成基于10-36伏特之間的任何輸入電壓工作。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照明器單元與所述殼體的所述前側部的最寬部分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寬度。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揚聲器直接在殼體上設置于所述照明器單元和所述電池組保持器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進一步包括遮蓋所述揚聲器的保護柵,其中,所述保護柵的最寬部分具有與所述照明器單元基本上相同的寬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揚聲器具有與所述照明器單元基本上相同的寬度。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照明器單元構造成當所述照明器單元朝向所述殼體的底側部樞轉時遮蓋和保護所述保護柵的至少一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進一步包括耦聯于所述殼體的上側部的手柄,其中,在所述手柄和所述殼體之間限定有中空的空間。
11.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述手柄的所述上側部上的照明器單元開關。
1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進一步包括顯示器和構造成對設置在所述殼體的橫向側部上的收音機單元進行控制的一個或多個開關。
1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照明器單元具有500至5000勒克斯的照明輸出。
1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殼體的所述前側部具有6-12厘米之間的寬度。
15.一種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包括 殼體; 照明器單元,所述照明器單元以可樞轉的方式附連于所述殼體的前側部; 設置在所述殼體內的收音機電路; 限定在所述殼體的下側部上的電池組保持器;至少一個揚聲器,所述至少一個揚聲器電耦聯于所述收音機電路,并且直接在所述殼體的前側部上設置于所述照明器單元和所述電池組保持器之間,使得來自所述照明器的照明和來自所述至少一個揚聲器的聲音沿所述裝置的向前方向從所述裝置投射; 遮蓋所述揚聲器的保護柵,其中,所述保護柵的最寬的部分、所述照明器單元的最寬的部分以及所述殼體的所述前側部的最寬的部分具有基本上相同的寬度;以及 以可滑動并且可拆卸的方式接合于所述電池組保持器的可再充電的電池組,所述電池組構造成輸出10-36伏特之間的電壓并且所述裝置構造成基于在10-36伏特之間的任何輸入電壓工作。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照明器單元構造成當所述照明器單元朝向所述殼體的所述底側部樞轉時遮蓋和保護所述保護柵的至少一部分。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進一步包括 手柄,所述手柄耦聯于所述殼體的上側部,其中,在所述手柄和所述殼體之間限定有中空的空間; 照明器單元開關,所述照明器單元開關設置在所述手柄的上側部上; 收音機電源開關,所述收音機電源開關設置在所述殼體和所述手柄中的一個的橫向側部上;以及 顯示器,所述顯示器設置在所述殼體的橫向側部上并且構造成顯示狀態信息, 其中,所述照明器單元開關和所述收音機電源開關設置成都可以由抓握所述手柄的手的姆指來致動。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照明器單元具有500至5000勒克斯之間的照明輸出并且所述殼體的前側部具有6-12厘米之間的寬度。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其中,所述照明器單元具有1200-3500勒克斯之間的照明輸出,所述殼體的所述前側部具有7-10厘米之間的寬度并且所述電池組構造成輸出14-18伏特之間的電壓。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進一步包括微處理器,所述微處理器構造成 基于從所述照明器單元開關和構造成用以控制所述收音機電路的至少一個操作者致動開關所輸入的信號,控制所述收音機電路和所述照明器單元,并且 將狀態信息傳輸給所述顯示器;并且 其中,所述可再充電的電池組構造成可拆卸地附連于所述電池操作的電動工具。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便攜式電池供電的裝置,該裝置包括以可樞轉的方式附連于殼體的前側部的照明器單元。收音機單元設置在殼體內。至少一個揚聲器電耦聯于收音機單元并且設置在殼體的前側部從而使得照明器單元和揚聲器面向相同的方向。電池組保持器設置在殼體的底側部上并且構造成用以保持可再充電的電池組。
文檔編號H04B1/06GK202746955SQ20122006157
公開日2013年2月20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23日 優先權日2011年2月25日
發明者柘植和則 申請人:株式會社牧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