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柜面影像儀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柜面影像儀。
背景技術:
隨著計算機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電子影像技術在行業用戶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通過影像儀把各種紙質文件、證件、物品、及操作場景等處理成電子文檔,進行存儲、管理、應用,大大降低了用戶的管理成本、提高了應用效率、擴展了應用渠道。現有的電子影像采集設備常見的有掃描儀、高拍儀、數碼相機等,功能相對單一,不能滿足柜面高效實時及多樣化的需求。如掃描儀只能采集紙張憑證或證件的影像,不能采集實物及場景影像;普通高拍儀不具備證件識別、場景影像采集等功能;而數碼相機過于靈活,操作復雜,不適合柜面部署應用;而且這幾種設備均不具有很好的外設擴充性。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集成多種功能于一體,外觀簡潔大方,牢固穩定的柜面影像儀。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柜面影像儀,包括底座、立柱和支架;所述立柱固定在底座上,支架的后部與立柱的頂部固定連接;所述底座上安裝有射頻卡二代證閱讀模塊和快捷拍攝按鈕;所述支架的前部的下端面設有第一攝像頭;所述快捷拍攝按鈕與第一攝像頭電連接。所述底座上還安裝有磁卡機模塊。所述底座上還安裝有IC卡模塊。所述底座上還安裝有指紋儀模塊。所述支架的上端面設有滑蓋;所述滑蓋內設有第二攝像頭;所述第二攝像頭與支架轉動連接。所述支架的下端面還設有補光燈。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本實用新型具有積極的效果(I)本實用新型集成了多種功能于一體,可以對身份證、射頻卡、IC卡、磁卡、以及指紋進行識別,功能強大;同時還具有拍攝功能,提高了柜門操作的安全性,外觀簡潔大方,整個設備牢固穩定。(2)本實用新型的支架的下端面設有補光燈,當用戶需要時開啟補光燈,能很好的改善拍攝效果。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據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I的俯視圖。[0016]附圖中的標號為底座I、立柱2、支架3、射頻卡二代證閱讀模塊4、磁卡機模塊5、IC卡模塊6、滑蓋8、弟_■攝像頭9。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I)見圖I和圖2,本實施例包括底座I、立柱2和支架3。立柱2固定在底座I上,支架3的后部與立柱2的頂部固定連接。底座I上安裝有射頻卡二代證閱讀模塊4、磁卡機模塊5、IC卡模塊6、指紋儀模塊和快捷拍攝按鈕。支架3的前部的下端面設有第一攝像頭和補光燈。快捷拍攝按鈕與第一攝像頭電連接。支架3的上端面設有滑蓋8。滑蓋8內設有第二攝像頭9。第二攝像頭9與支架3轉動連接。設備實施例的柜面影像儀與主機連接后,通過驅動及系統程序,可實現各種拍攝效果,用軟件來模擬實現手動調節鏡頭高低的效果,圖像可實現自動裁邊、糾偏、壓縮、二值化等效果,不會受拍攝物不同、環境不同而影響后期處理,滿足用戶不同場景下的使用需求。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柜面影像儀,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I)、立柱(2)和支架(3);所述立柱(2)固定在底座(I)上,支架(3)的后部與立柱(2)的頂部固定連接;所述底座(I)上安裝有射頻卡二代證閱讀模塊(4)和快捷拍攝按鈕;所述支架(3)的前部的下端面設有第一攝像頭;所述快捷拍攝按鈕與第一攝像頭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柜面影像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上還安裝有磁卡機模塊(5 )。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柜面影像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上還安裝有IC卡模塊(6 )。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柜面影像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上還安裝有指紋儀模塊。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柜面影像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的上端面設有滑蓋(8);所述滑蓋(8)內設有第二攝像頭(9);所述第二攝像頭(9)與支架(3)轉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柜面影像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的下端面還設有補光燈。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柜面影像儀,包括底座、立柱和支架;所述立柱固定在底座上,支架的后部與立柱的頂部固定連接;所述底座上安裝有射頻卡二代證閱讀模塊和快捷拍攝按鈕;所述支架的前部的下端面設有第一攝像頭;所述快捷拍攝按鈕與第一攝像頭電連接。本實用新型集成了多種功能于一體,可以對身份證、射頻卡、IC卡、磁卡、以及指紋進行識別,功能強大;同時還具有拍攝功能,提高了柜門操作的安全性,外觀簡潔大方,整個設備牢固穩定。
文檔編號H04N5/225GK202475599SQ20122002505
公開日2012年10月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月19日 優先權日2012年1月19日
發明者張捷波, 李繼奎, 王金海, 蔣春暉 申請人:江蘇國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