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發光后掛的耳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耳機(headset),包括布置在使用者的右耳和左耳處的兩個聽筒(earphone)以及互相連接右聽筒和左聽筒的后掛(neckband)。
背景技術:
當聽音樂時,尤其是立體聲音樂時,優選的是具有兩個聽筒的耳機。這些立體聲或雙聲道耳機可具有不同的佩戴形式。最普通的類型為:頭戴式、后掛式、耳掛式或耳中式聽筒。已知頭戴式聽筒通常被稱為頭戴受話器并且設計成位于頭頂上。后掛式在頭后連接兩個聽筒,并且更適合與頭飾(諸如帽子、便帽或自行車頭盔)一起佩戴。此外,后掛式大多數具有設計成位于外耳后的彎曲部分,并且與頭戴式的正常頭戴式聽筒相比,在鍛煉時丟失后掛式耳機的風險降低。從US 2008/037816 (Samsung)已知具有這種后掛的耳機。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改進的后掛式耳機。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的耳機的特征在于,后掛包括發光裝置。因此,在黑暗條件下,能夠更好地看到跑步者、步行者或自行車手,從而能夠提高安全性。即使使用者佩戴了自行車頭盔或者例如針織帽,也能從后面看到具有發光裝置的后掛。該后掛可包括縱向光導構件,該縱向光導構件在端部被至少一個光源點亮。縱向光導構件可以為管。替換地,縱向光導構件形成為光導芯構件,其中電導體在光導覆層中與光導芯構件平行地走向。整個后掛可適于發光。光源(諸如LED (發光二極管))可設置在聽筒中。光源可設置在兩個聽筒中。根據實施例,后掛的中心部分包括發光裝置。因此,后掛的從大多數角度可見的部分能夠發光。發光裝置可包括沿后掛布置的獨特發光物體。因此,可沿后掛設置單獨的LED。根據實施例,發光裝置由耳機中所包含的電池供電。該電池可再充電。根據實施例,耳機包括光傳感器和運動傳感器,其中當光傳感器檢測到光低于預定限度并且運動傳感器檢測到運動時,發光裝置才通電。因此,能夠省電,因為在使用后或者在大白天使用耳機時,使用者不需要關閉發光裝置。該耳機也可設有關閉該功能的裝置。發光裝置可適于提供脈動光。無論是否脈動,光可為紅色的,因為這與車輛的后燈一致。
下文將參考示出本發明優選實施例的附圖詳細解釋本發明,附圖中: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耳機的優選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2是通過根據本發明的耳機的后掛和聽筒的截面圖,圖3是根據本發明的耳機的第二實施例的透視圖,圖4是通過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后掛的截面圖,以及圖5是根據本發明的耳機的另一實施例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公開了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耳機I。耳機I包括用于向使用者的左耳發送聲音的聽筒2L以及用于向使用者的右耳發送聲音的聽筒2R。每個聽筒2L、2R的一部分形成為耳掛3L、3R,使得聽筒能夠圍繞外耳的根部附接。耳機為無線藍牙耳機,因此其在聽筒2L、2R其中之一中包括藍牙接收器和可再充電電池。兩個聽筒2L、2R通過柔性后掛4互相連接,因此能夠在聽筒之間傳導聲音。當佩戴耳機時,后掛4懸掛在使用者的脖子后面。圖2公開了通過后掛4和一部分左聽筒2L的截面圖。后掛4包括柔性的透明光導管8,兩個電導體7穿過該光導管。提供LED(發光二極管)10作為聽筒2L中的光源,并且當接通時,LED將光引導至管8的端部。因此,管材料被照亮并且從外部可見。當佩戴耳機I的使用者在黑暗條件下外出跑步時,由于發光的后掛,所以能夠從后面看到他。優選地,光的顏色為紅色,因為這與車輛的后燈一致。為了提高可見度,光也可以為脈動的(pulsating)、閃爍的或變化顏色的。圖3公開了可替換實施例,其中后掛4具有多個LED 5來代替連續的發光帶。圖4公開了后掛,該后掛的橫截面與圖2中所示的后掛不同。這里,后掛4在透明覆層9內部包括發光芯構件6和兩個電導體7。未示出,但是發光芯構件6在端部由光源(諸如LED)點亮,并且光經由芯構件6的外表面通過覆層9被引導至環境中。圖5公開了耳機I的另一實施例,其中耳掛3L、3R為后掛4的集成部分,并且其中后掛4為更剛性的構件,使得兩個聽筒2L、2R連在一起。此外,聽筒2L、2R為“耳上”型聽筒,其比圖1和圖2中所示的“耳中”型聽筒更大。本文所示的耳機為無線耳機。然而,本發明也涉及有線耳機。參考符號I 耳機2L 左聽筒2R 右聽筒3L 左耳掛4 后掛5 發光物體6 發光芯構件7 電導體8 光導管9 透明覆層10 光源
權利要求
1.一種耳機(1),包括:兩個聽筒(2R、2L),布置在使用者的右耳和左耳處;以及后掛(4),使所述右聽筒和左聽筒(2R、2L)互相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掛(4)包括發光裝置(5 ;6 ;8 ;9 ;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后掛(4)包括縱向光導構件(6;8),所述縱向光導構件在端部被至少一個光源(10)點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縱向光導構件為管(8)。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縱向光導構件形成為光導芯構件(6),并且其中,電導體(7)在光導覆層(9)中與所述光導芯構件(6)平行地走向。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耳機(I),其中,整個后掛(4)適于發光。
6.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耳機(I),其中,所述光源(10)設置在聽筒(2R、2L)中。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后掛(4)的中心部分包括發光裝置(5 ;6 ;8 ;9)。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發光裝置包括沿所述后掛(4)布置的獨特發光物體(5)。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發光裝置(5;10)由所述耳機(I)中所包含的電池供電。
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耳機(1),其中,所述耳機(I)包括光傳感器和運動傳感器,并且其中,當所述光傳感器檢測到光低于預定限度并且所述運動傳感器檢測到運動時,所述發光裝置才通電。
全文摘要
一種具有發光后掛的耳機(1),包括布置在使用者的右耳和左耳處的兩個聽筒(2R、2L)。右聽筒和左聽筒(2R、2L)通過后掛(4)互相連接。后掛(4)包括發光裝置(5;6;8;9;10)。
文檔編號H04R1/10GK103096202SQ20121043480
公開日2013年5月8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4日
發明者弗萊明·巴赫·安德烈亞森 申請人:Gn奈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