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手機及其功率調整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訊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手機及其功率調整方法。
背景技術:
由于人體中的各種器官均為有耗介質,因此人體體內電磁場會產生電流,導致吸收和耗散電磁能量,生物劑量學中常用電磁波吸收率(Specific Absorption Rate,簡稱 SAR)來表征這一物理過程。電磁波吸收率的意義為單位質量的人體組織所吸收或消耗的電磁功率,單位為瓦
/千克。手機在使用過程中,會向外輻射大量的電磁波,而且,使用手機通話時,手機常常被放在耳朵旁邊,長期使用將會導致大腦功能紊亂,影響人體健康。因此,手機在出廠前必須通過電磁波吸收率測試。現今,電磁波吸收率測試主要是將手機放到距離人臉2-3厘米處,檢測此時的電磁波吸收率。首先結合表I對現有的GSM850頻段天線的各項數據作出說明。表I :
如表I中所示,GSM850頻段的天線輻射功率為28. 2dBm,標準是大于28dBm,電磁波吸收率的指標為I. OW/Kg,但是GSM850的電磁波吸收率已經達到I. 2W/Kg。由于手機天線的輻射功率和電磁波吸收率是有直接關系的,天線輻射功率越大, 電磁波吸收率就越高,所以降低電磁波吸收率的途徑之一就是降低天線輻射功率,因此,可以直接通過降低射頻功率放大器的輸出功率以使得天線輻射功率降低,從而降低電磁波吸收率。但是由此會產生一個問題,就是當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降低的時候, 天線的輻射功率也會同步降低。若將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降低到32dBm,此時天線輻射功率也會同時降低IdBm左右,這樣當在自由空間狀態下測試天線輻射功率時,就無法達到指標。
因此,在對手機進行相關測試時,當天線輻射功率調試達標,大于28dBm時,在進行電磁波吸收率測試時,會發現電磁波吸收率超標,達到I. 2W/Kg,此時,無法采用直接降低射頻功率放大器的輸出功率的方法來同時使得天線輻射功率測試和電磁波吸收率測試同時達標。
發明內容
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手機及其電磁波吸收率調整方法,使得手機能同時滿足電磁波吸收率測試和天線輻射功率測試的要求。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手機的功率調整方法,包括如下步驟a.在建立通話時,判斷是否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
b.在判斷到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判斷是否接收到距離傳感器發出的中斷信號,其中,距離傳感器在手機與人臉的距離在預定距離范圍內時發出中斷信號;c.在判斷到沒有接收到中斷信號時,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一輸出功率,在判斷到接收到中斷信號時,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二輸出功率,其中,第一輸出功率大于第二輸出功率;d.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以最大輸出功率輸出射頻信號。其中,步驟b進一步包括在判斷到沒有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 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的以正常通話時所需功率輸出射頻信號。其中,所述預定距離范圍在O到3厘米之間。其中,所述第一輸出功率為33dBm,所述第二輸出功率為32dBm。其中,在所述步驟c中,通過設置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DAC參數為580以使得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第一輸出功率為33dBm,通過設置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DAC參數為 560以使得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第二輸出功率為32dBm。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手機,包括射頻功率放大器,輸出射頻信號;距離傳感器,在所述手機與人臉的距離在預定距離范圍內時發出中斷信號;基帶信號處理芯片,分別與所述距離傳感器以及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連接,在建立通話時,判斷是否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在判斷到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判斷是否接收到距離傳感器發出的所述中斷信號,在判斷到沒有接收到所述中斷信號時,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一輸出功率,在判斷到接收到所述中斷信號時,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二輸出功率,其中,所述第一輸出功率大于所述第二輸出功率,并控制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以所述最大輸出功率輸出所述射頻信號。其中,所述基帶信號處理芯片在判斷到沒有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控制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以正常通話時所需功率輸出所述射頻信號。其中,所述預定距離范圍在O到3厘米之間。其中,所述第一輸出功率為33dBm,所述第二輸出功率為32dBm。其中,所述基帶信號處理芯片通過設置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DAC參數為580以使得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第一輸出功率為33dBm,通過設置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DAC 參數為560以使得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第二輸出功率為32dBm。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區別于現有技術的情況,本發明通過判斷是否接收到距離傳感器的中斷信號,以判定當前所作測試為電磁波吸收率測試或天線輻射功率測試,在沒有接收到距離傳感器的中斷信號時判定當前測試為天線輻射功率測試,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以第一輸出功率作為最大輸出功率輸出射頻信號以確保通過天線輻射功率測試,在接收到距離傳感器的中斷信號時判定當前測試為電磁波吸收率測試,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以小于第一輸出功率的第二輸出功率作為最大輸出功率輸出射頻信號以確保通過電磁波吸收率測試,從而使得手機能同時滿足電磁波吸收率測試和天線輻射功率測試的要求。
圖I是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手機的電路結構示意圖;圖2是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手機的功率調整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首先請參見圖1,圖I是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手機的電路結構示意圖。如圖I 所示,本發明的手機包括射頻功率放大器201、距離傳感器202以及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 其中,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與射頻功率放大器201連接,用于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最大功率輸出值,并且,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與距離傳感器202連接,用于獲取距離傳感器202產生的中斷信號。在本發明中,利用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設置兩個DAC參數以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最大輸出功率。其中,DAC參數為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設置參數,用于設定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最大輸出功率。而在本發明中,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通過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DAC參數為580以使得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一輸出功率33dBm,通過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DAC參數為560以使得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二輸出功率32dBm。由于在作電磁波吸收率測試的時候,需要貼近人臉進行測試,因此,利用距離傳感器202檢測手機是否靠近人臉,從而在判斷到手機靠近人臉時發出中斷信號至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使得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201使其要較小的最大輸出功率輸出射頻信號。并且,由于電磁波吸收率測試和天線輻射功率測試是必須在射頻的最大輸出功率等級的情況下測試的,因此在進行上述測試時,一旦建立通話,基站會給手機發出一個最大功率發送指令,命令手機以最大輸出功率輸出射頻信號(即33±2dBm),因此,在沒有收到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表明此時并不是在進行上述測試,此時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 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以正常通話時所需功率輸出射頻信號。當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接收到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進一步判斷是否接收到距離傳感器202的中斷信號,由于天線輻射功率測試無需將手機靠近人臉,因此在沒有接收到中斷信號時,說明當前進行的測試為天線輻射功率測試,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采用第一個DAC參數580,以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一輸出功率33dBm,在這種情況下,天線輻射功率會達到28. 2dBm,達到標準。當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接收到距離傳感器202的中斷信號時,由于電磁波吸收率測試需將手機靠近人臉從而使得距離傳感器202產生中斷信號,在這種情況下,可判定當前在進行電磁波吸收率測試,故采用第二個DAC參數560,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第二輸出功率為32dBm,因此,在測試電磁波吸收率時,因為射頻功率放大器201采用第二輸出功率32dBm作為最大輸出功率,使得最大輸出功率降低了 ldBm,導致原先I. 2W/Kg的電磁波吸收率會降低至約O. 9ff/Kg,從而達標。以下將參見圖2更為詳實地介紹本發明的手機的功率調整方法。請一并參閱圖I及圖2,圖2是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手機的功率調整方法的流程圖。如圖2所示,本發明的手機的功率調整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步驟101 :在建立通話時,判斷是否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在判斷結果為“是”時,執行步驟103,反之,執行步驟102。步驟102 :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以正常通話時所需功率輸出射頻信號。步驟103:判斷是否接收到距離傳感器202發出的中斷信號,在判斷結果為“是” 時,執行步驟104,反之,執行步驟105,其中,距離傳感器202在手機與人臉的距離在預定距離范圍內時發出中斷信號,可在距離傳感器202上根據需要設置預定距離,取決于實際應用,該預定距離范圍優選設置在O到3厘米之間。步驟104 :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二輸出功率。步驟105 :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一輸出功率,其中,第一輸出功率大于第二輸出功率;步驟106 :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201以最大輸出功率輸出射頻信號。如上所述,在上述步驟104和步驟105中,第一輸出功率可設置為33dBm,第二輸出功率可設置為32dBm。具體通過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DAC參數為580以使得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第一輸出功率為33dBm,通過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DAC參數為560 以使得射頻功率放大器201的第二輸出功率為32dBm。其中,上述的步驟101-106均由基帶信號處理芯片203執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DAC參數、天線輻射功率標準值、第一輸出功率、第二輸出功率、電磁波標準值等具體數值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本發明僅以一具體實施方式
為例對本發明構思作出具體描述,在不背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對以上各具體數值不作具體限定。因此,本發明通過判斷是否接收到距離傳感器202的中斷信號,以判定當前所作測試為電磁波吸收率測試或天線輻射功率測試,在沒有接收到距離傳感器202的中斷信號時判定當前測試為天線輻射功率測試,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201以第一輸出功率作為最大輸出功率輸出射頻信號以確保通過天線輻射功率測試,在接收到距離傳感器202的中斷信號時判定當前測試為電磁波吸收率測試,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201以小于第一輸出功率的第二輸出功率作為最大輸出功率輸出射頻信號以確保通過電磁波吸收率測試,從而使得手機能同時滿足電磁波吸收率測試和天線輻射功率測試的要求。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機的功率調整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a.在建立通話時,判斷是否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b.在判斷到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判斷是否接收到距離傳感器發出的中斷信號,其中,所述距離傳感器在所述手機與人臉的距離在預定距離范圍內時發出所述中斷信號;c.在判斷到沒有接收到所述中斷信號時,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一輸出功率,在判斷到接收到所述中斷信號時,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二輸出功率,其中,所述第一輸出功率大于所述第二輸出功率;d.控制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以所述最大輸出功率輸出射頻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b進一步包括在判斷到沒有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控制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以正常通話時所需功率輸出射頻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距離范圍在O到3厘米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輸出功率為33dBm,所述第二輸出功率為32dB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c中,通過設置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DAC參數為580以使得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第一輸出功率為33dBm,通過設置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DAC參數為560以使得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第二輸出功率為32dBm。
6.一種手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射頻功率放大器,輸出射頻信號;距離傳感器,在所述手機與人臉的距離在預定距離范圍內時發出中斷信號;基帶信號處理芯片,分別與所述距離傳感器以及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連接,在建立通話時,判斷是否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在判斷到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判斷是否接收到距離傳感器發出的所述中斷信號,在判斷到沒有接收到所述中斷信號時,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一輸出功率,在判斷到接收到所述中斷信號時,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二輸出功率,其中,所述第一輸出功率大于所述第二輸出功率,并控制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以所述最大輸出功率輸出所述射頻信號。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帶信號處理芯片在判斷到沒有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控制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以正常通話時所需功率輸出所述射頻信號。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機,所述預定距離范圍在O到3厘米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輸出功率為33dBm,所述第二輸出功率為32dBm。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帶信號處理芯片通過設置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DAC參數為580以使得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第一輸出功率為33dBm,通過設置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DAC參數為560以使得所述射頻功率放大器的第二輸出功率為 32dBm0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手機及其功率調整方法,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在建立通話時,判斷是否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在判斷到接收到來自基站的最大功率發送指令時,判斷是否接收到距離傳感器發出的中斷信號,距離傳感器在手機與人臉的距離在預定距離范圍內時發出中斷信號;在判斷到沒有接收到中斷信號時,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一輸出功率,在判斷到接收到中斷信號時,設置射頻功率放大器的最大輸出功率為第二輸出功率,其中,第一輸出功率大于第二輸出功率;控制射頻功率放大器以最大輸出功率輸出射頻信號。通過以上公開內容,本發明可使得手機能同時滿足電磁波吸收率測試和天線輻射功率測試的要求。
文檔編號H04W52/02GK102595571SQ20121002270
公開日2012年7月18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1日 優先權日2012年2月1日
發明者嚴震輝, 潘靈建 申請人:惠州Tcl移動通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