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視頻展示臺,特別涉及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
背景技術:
視頻展示臺有時也被叫做實物展示臺、實物演示儀、實物投影機、實物投影儀、文本攝像機等。視頻展示臺是通過攝像頭以光電轉換技術為基礎,將實物、文稿、圖片、過程等信息轉換為圖像信號輸出在投影機、監視器等顯示設備上展示出來的一種演示設備。目前市場上的視頻展示臺,只能將物體以二維圖片的形式展示出來,所展示出來的效果不夠逼真和生動。對現有的視頻展示臺進行改進,提高展示畫面的效果,增加展示的趣味性是現有技術需要解決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高視頻展示臺展示畫面的效果,增加其趣味性。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展示臺為載物平臺上設有伸展支架,伸展支架上端裝有立體攝像頭;載物平臺上設有一層半透明隔板,從而利用立體攝像頭將所展示的物品轉換為3D格式的視頻信號并在3D電視上演示出來。所述的半透明隔板內置于載物平臺上,其下部設有LED燈,為展示物品提高光源。所述的載物平臺的兩側分別設有輔助照明燈,保證展示物品的每個側面都有足夠的照明。所述的伸展支架、輔助照明燈與載物平臺的連接處為活動連接,在展示臺不使用時可對其進行折疊存放。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由于采用上述結構,該展示臺有以下優點1、可以進行三維效果的展示,提高展示畫面的效果;2、使得展示具有更強的趣味性;3、可在現有展示臺的基礎上進行改進,降低生產成本。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折疊時的結構示意圖;在圖1-2中,1、輔助照明燈;2、載物平臺;3、半透明隔板;4、伸展支架;5、立體攝像頭。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為為載物平臺2上設有伸展支架4,伸展支架4上端裝有立體攝像頭
35 ;載物平臺2上設有一層半透明隔板3,從而利用立體攝像頭5將所展示的物品轉換為3D 格式的視頻信號并在3D電視上演示出來。半透明隔板3內置于載物平臺2上,其下部設有LED燈,為展示物品提高光源。載物平臺2的兩側分別設有輔助照明燈1,保證展示物品的每個側面都有足夠的照明。伸展支架4、輔助照明燈1與載物平臺2的連接處為活動連接,在展示臺不使用時可對其進行折疊存放。普通視頻展示臺只能攝取鏡頭前的二維圖像,投影圖像是平面的沒有縱深感。人以左右眼看同樣的對象,兩眼所見角度不同,在視網膜上形成的像并不完全相同,這兩個像經過大腦綜合分析以后就能區分物體的前后、遠近,從而產生立體視覺。立體電影的原理即為以兩臺攝影機仿照人眼睛的視角同時拍攝,在放映時亦以兩臺放影機同步放映至同一面銀幕上,以供左右眼觀看,從而產生立體效果。這就是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立體視頻展示臺核心部件是立體攝像頭5,其結構模仿人的雙眼,輸出雙通道視頻信號。可由計算機或其它軟硬件轉換成3D格式視頻文件,由3D電視播放。也可分別輸送到兩臺附加偏振鏡的投影機上播放,對位重疊到熒幕上,觀眾佩戴偏振式立體眼鏡即可感受立體展示效果。本實用新型主要用于教育演示、技術推廣和產品宣傳等現場的實物立體投影,能形成立體信息,增加視覺效果和感受。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示例性描述,顯然本實用新型具體實現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改進,或未經改進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展示臺為載物平臺( 上設有伸展支架 G),伸展支架(4)上端裝有立體攝像頭(5);載物平臺( 上設有一層半透明隔板(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半透明隔板(3) 內置于載物平臺( 上,其下部設有LED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載物平臺(2)的兩側分別設有輔助照明燈(1)。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伸展支架 G)、輔助照明燈(1)與載物平臺(2)的連接處為活動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立體視頻展示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展示臺為載物平臺上設有伸展支架,伸展支架上端裝有立體攝像頭;載物平臺上設有一層半透明隔板,由于采用上述結構,該展示臺有以下優點1、可以進行三維效果的展示,提高展示畫面的效果;2、使得展示具有更強的趣味性;3、可在現有展示臺的基礎上進行改進,降低生產成本。
文檔編號H04N13/00GK202258007SQ20112037946
公開日2012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29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29日
發明者丁緒星, 周嵬, 方明 申請人:安徽原創科普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