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在新軟件下載完畢后控制光網絡單元重啟的方法和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光通信網絡,尤其涉及以太網無源光網絡(Ethernet PassiveOptical Network,ΕΡ0Ν)和吉比特無源光網絡(Gigabit Passive Optical Network,GPON)系統中的光線路終端(Optical Line Terminal, 0LT)和光網絡單兀(Optical NetworkUnit, ONU)。
背景技術:
在EPON和GPON系統中,光線路終端必須能夠遠程升級光網絡單元的軟件版本。當新軟件版本的所有數據塊被正確接收后,光網絡單元將立即重啟并自動地激活新的軟件版本。從軟件下載的角度而言,光網絡單元的上述操作是正確的,但是該操作可能會中斷用戶 業務,特別是語音和視頻業務。因此,需要提供一種能夠解決該技術問題的方案。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問題,在本發明中,對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active image request)的使用進行了擴展,也即保留了原有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下文中將其稱作“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并新引入了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和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原有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標志字段被賦值為例如0,也即flag = 0,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新軟件版本。新引入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標志字段被賦值為例如1,也即flag = 1,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設置激活標志,該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新軟件版本。新引入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標志字段被賦值為例如2,也即flag = 2,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其中,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為単獨使用;而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和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配合使用,這將在下文中作詳細描述。此外,在本發明中,還新引入了兩個光網絡單元的屬性,分別為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RstDelayTimeRange)和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RstDelayTrafficThreshold)。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用于指示對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的時間范圍或者時間值;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用于表示將光網絡單元確認為處于靜默狀態(silent state)的業務流量上限值,這將在下文中作詳細描述。基于此,本發明在一個實施例中,提供了ー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線路終端中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重啟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a.當新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基于所存儲的對應于所述光網絡單元的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確定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其中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用于指示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的時間范圍或時間值,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用于指示將所述光網絡單元確認為處于靜默狀態的業務流量上限值;b.將所確定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可選的,所述步驟a包括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無需時間延時以及無需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則將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所述步驟b包括將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其中所述步驟b之后還包括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ー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可選的,所述步驟a包括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無需對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且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指示了特定時間值,則將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所述步驟b包括將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 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其中所述步驟b之后還包括以下步驟c.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d.在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所指示的特定時間值上發送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e.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可選的,所述步驟a包括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需要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則將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所述步驟b包括將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其中所述步驟b之后還包括以下步驟c’ .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ニ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d’ .在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所指示的時間范圍內或時間值上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e’ .當所檢測到的業務流量小于等于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時,發送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ば’ ·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在本發明的另ー個實施例中,提供了ー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線路終端中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重啟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A.當新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基于所存儲的對應于所述光網絡單元的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對所述光網絡單元的業務流量進行檢測,其中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值用于表示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的時間范圍,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值用于表示將所述光網絡單元確認為處于靜默狀態的業務流量上限值當所檢測到的業務流量小于等于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值,發送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所述光網絡単元,其中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C.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在本發明的又一個實施例中,提供了ー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網絡單元中用于基于光線路終端的指示進行重啟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i.當新的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接收來自所述光線路終端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判斷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并根據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執行與該類型相對應的操作。可選的,所述步驟ii包括如果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為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則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可選的,所述步驟ii包括如果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為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則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 路終端,并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所述步驟ii之后還包括以下步驟iii.接收來自所述光線路終端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iv.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立即重啟。通過應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在新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能夠實現在光網絡單元處于靜默狀態時才重啟該光網絡單元,也即,在該光網絡單元忙于提供網絡業務時,光網絡単元不進行重啟去激活新軟件版本,從而最大程度上保證正在進行的網絡業務不被中斷。在本發明的又一個實施例中,提供了ー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線路終端中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重啟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包括第一確定裝置,用于當新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基于所存儲的對應于所述光網絡單元的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確定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其中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用于指示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的時間范圍或時間值,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用于指示將所述光網絡單元確認為處于靜默狀態的業務流量上限值;第一發送裝置,用于將所確定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可選的,所述第一確定裝置用于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無需時間延時以及無需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則將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所述第一發送裝置用干將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上述裝置還包括第一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可選的,所述第一確定裝置用于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無需對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且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指示了特定時間值,則將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所述第ー發送裝置用干將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上述裝置還包括第二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第ニ發送裝置,用于在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所指示的特定時間值上發送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単元立即重啟;第三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可選的,所述第一確定裝置用于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需要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則將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所述第一發送裝置用于將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上述裝置還包括第四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第一檢測裝置,用于在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所指示的時間范圍內或時間值上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第三發送裝置,用于當所檢測到的業務流量小于等于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時,發送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第五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在本發明的又一個實施例中,提供ー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線路終端中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重啟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包括第二檢測裝置,用于當新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基于所存儲的對應于所述光網絡單元的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對所述光網絡單元的業務流量進行檢測,其中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值用于表示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的時間范圍,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值用于表示將所述光網絡單元確認為處于靜默狀態的業務流量上限值;第四發送裝置,用于當所檢測到的業務流量小于等于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值,發送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第六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在本發明的又一個實施例中,提供ー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網絡單元中用于基于光線路終端的指示進行重啟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包括第七接收裝置,用于當新的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接收來自所述光線路終端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執行裝置,用于判斷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并根據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執行與該類型相對應的操作。可選的,所述執行裝置用于如果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為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則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可選的,所述執行裝置用于如果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為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則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上述裝置還包括第八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線路終端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第五發送裝置,用于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立即重啟。
本發明的各個方面將通過下文中的具體實施例的說明而更加清晰。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所作的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發明的上述及其他特征將會更加清晰圖I為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的在新軟件下載完畢后控制光網絡單元重啟的方法流程圖。 附圖中相同或者相似的附圖標識表示相同或者相似的部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實現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需要對“CTC EPON Device Technique RequirementSpecification V2. I”中定義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active image request)的使用進行擴展。如上文中所述的,在本發明中,保留原有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下文中將其稱作“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井新引入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和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原有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標志字段被賦值為例如0,也即flag = 0,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新軟件版本。該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格式如下2字節I字節
權利要求
1.一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線路終端中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重啟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當新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基于所存儲的對應于所述光網絡單元的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確定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其中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用于指示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的時間范圍或時間值,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用于指示將所述光網絡單元確認為處于靜默狀態的業務流量上限值; b.將所確定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a包括 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無需時間延時以及無需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則將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 所述步驟b包括將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其中所述步驟b之后還包括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a包括 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無需對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且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指示了特定時間值,則將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 所述步驟b包括將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其中所述步驟b之后還包括以下步驟 c.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d.在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所指示的特定時間值上發送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 e.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a包括 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需要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則將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 所述步驟b包括將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其中所述步驟b之后還包括以下步驟C’.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d’.在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所指示的時間范圍內或時間值上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 e’ .當所檢測到的業務流量小于等于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時,發送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 f’.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5.一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線路終端中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重啟的方法,其中,所述方 法包括以下步驟 A.當新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基于所存儲的對應于所述光網絡單元的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對所述光網絡單元的業務流量進行檢測,其中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值用于表示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的時間范圍,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值用于表示將所述光網絡單元確認為處于靜默狀態的業務流量上限值; B.當所檢測到的業務流量小于等于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值,發送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C.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6.一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網絡單元中用于基于光線路終端的指示進行重啟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當新的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接收來自所述光線路終端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 .判斷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并根據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執行與該類型相對應的操作。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ii包括 如果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為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則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ii包括 如果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為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則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所述步驟ii之后還包括以下步驟 iii.接收來自所述光線路終端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 iv.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立即重啟。
9.一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線路終端中用于指示光網絡單元重啟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包括 第一確定裝置,用于當新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基于所存儲的對應于所述光網絡單元的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確定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其中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用于指示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的時間范圍或時間值,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用于指示將所述光網絡單元確認為處于靜默狀態的業務流量上限值; 第一發送裝置,用于將所確定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確定裝置用于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無需時間延時以及無需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則將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 所述第一發送裝置用于將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其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一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確定裝置用于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無需對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且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指示了特定時間值,則將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 所述第一發送裝置用于將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其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二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第二發送裝置,用于在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所指示的特定時間值上發送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 第三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確定裝置用于如果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指示需要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則將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確認為所述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 所述第一發送裝置用于將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其中,所述裝置還包括第四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第一檢測裝置,用于在所述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所指示的時間范圍內或時間值上對所述光網絡單元進行業務流量檢測; 第三發送裝置,用于當所檢測到的業務流量小于等于所述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時,發送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至所述光網絡單元,其中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所述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 第五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網絡單元的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
13.一種在光通信網絡的光網絡單元中用于基于光線路終端的指示進行重啟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包括 第七接收裝置,用于當新的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接收來自所述光線路終端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 執行裝置,用于判斷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并根據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執行與該類型相對應的操作。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執行裝置用于 如果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為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則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執行裝置用于 如果所述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為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則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設置激活標志,所述激活標志用于指示下次重啟后應當激活已下載的所述新軟件版本; 其中,所述裝置還包括 第八接收裝置,用于接收來自所述光線路終端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 第五發送裝置,用于發送對應于所述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響應至所述光線路終端,并立即重啟。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在新軟件下載完畢后控制光網絡單元重啟的方法和裝置。當新軟件版本下載完畢后,光線路終端首先基于所存儲的對應于該光網絡單元的重啟延遲時間范圍屬性的取值和重啟延遲業務流量門限屬性的取值,確定待發送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的類型;然后將所確定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發送至該光網絡單元。所確定的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可以是第一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該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并激活已下載的新軟件版本;也可以是相互配合使用的第二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該光網絡單元設置激活標志,和第三激活新軟件版本請求,用于通知該光網絡單元立即重啟。
文檔編號H04L12/24GK102833639SQ201110161000
公開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15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15日
發明者羅海俊, 張文林, 李琳, 徐毅鈞 申請人:上海貝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