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液晶電視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平面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液晶電視。
背景技術:
如今,隨著液晶顯示技術的發展成熟,液晶顯示器或液晶電視憑借著其高品質的效果和較低的價格,已經成為主流的家用電器之一。然而,目前的液晶顯示器或液晶電視的前面板一般只設置有調節開關或者簡單的裝飾燈,最多就變一下燈的顏色,所以其裝飾非常單調,毫無個性化。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液晶電視機的前面板裝飾較單一的缺陷,提供一種裝飾燈變化較多、個性化較高的液晶電視。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液晶電視,包括顯示面板,于所述顯示面板的下部,設有可拆卸的蓋條及透明蓋板,所述透明蓋板上設有可更換的圖案,所述液晶電視還包括相對所述透明蓋板設置、用于透射顯示所述透明蓋板中圖案的發光顯示部件。進一步,在上述液晶電視中,所述發光顯示部件為LED燈條。進一步,在上述液晶電視中,所述LED燈條為紅、藍或綠背景燈。進一步,在上述液晶電視中,所述發光顯示部件為液晶驅動屏模塊。進一步,在上述液晶電視中,所述蓋條及透明蓋板卡設于顯示面板,所述蓋條抵壓透明蓋板的上端。進一步,在上述液晶電視中,所述蓋條的兩端設有用于將所述蓋條固定于所述顯示面板的下部的卡鉤。進一步,在上述液晶電視中,所述蓋條為長條形,其寬度與所述顯示面板的寬度相同。進一步,在上述液晶電視中,所述透明蓋板為半橢圓狀。本實用新型還提供另一種液晶電視,包括顯示面板,于所述顯示面板的下部,設有可拆卸的蓋條及透明蓋板,所述液晶電視還包括用于儲存圖案并于所述透明蓋板上透射顯示所述圖案的液晶驅動屏模塊。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的透明蓋板設有可更換的圖案,通過發光顯示部件照射該透明蓋板,以顯示所述透明蓋板中的圖案,從而滿足用戶個性化的需要,達到不同的視覺效果;同時,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也可直接在液晶驅動屏模塊儲存個性化的圖案,無需在透明蓋板設置圖案,以滿足用戶的多樣化需求,比較人性化。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0016]圖1是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中的液晶電視的分解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另一實施例的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請參閱圖1,圖1是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為了便于說明,僅示出了與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相關的部分。本實施例的液晶電視包括顯示面板1、可拆卸的蓋條2及透明蓋板3,所述可拆卸的蓋條2及透明蓋板3設于所述顯示面板1的下部,所述透明蓋板3上設有可更換的圖案, 所述液晶電視還包括相對所述透明蓋板3設置、用于透射顯示所述透明蓋板3中圖案的發光顯示部件(圖未示)。所述顯示面板1為液晶電視顯示區,且蓋條2及透明蓋板3卡設于顯示面板1,蓋條2抵壓透明蓋板3的上端,以方便拆卸和更換。請一并參閱圖1及圖2,圖2是是圖1中的液晶電視的分解示意圖。具體實施例結構設計中,蓋條2為長條形,其寬度大致與顯示面板1的寬度相同。 且蓋條2的兩端設有卡鉤21,用于將蓋條2固定于顯示面板1的下部。透明蓋板3為半橢圓狀。透明蓋板3的內部貼有不同的定制的尺寸的個性化的圖案,其可在光線照射下顯示其圖案,起到裝飾和調節觀看者視覺效果的作用。圖案是可以是任意內容,根據用戶的要求來定。另,用戶可將通過拆卸蓋條2及透明蓋板3,將透明蓋板3中默認的圖案更換為自己喜歡的圖案,從而滿足用戶個性化的需要,達到不同的視覺效果。本實施例的液晶電視的所述發光顯示部件為LED燈條4。其中,LED燈條4相對透明蓋板3設置,LED燈條4出射光線可透射透明蓋板3,從而顯示透明蓋板3內的圖案。且 LED燈條4為可變色彩的LED,例如紅、藍或綠背景燈。使用本實施例的液晶電視過程中,用戶通過液晶電視CPU控制LED燈條4亮度的強弱,以改變透明蓋板3中圖案的顯示效果;同時,用戶也可控制改變led燈條4的出射光顏色,從而達到換膚的特殊效果。其中,對于同一圖案,LED燈條4的打燈方式能產生很不一樣的個性化效果。例如, LED燈條4為紅色背景燈,透明蓋板3貼上藍色的海洋圖畫;藍色背景燈,透明蓋板3貼上藍色的海洋圖畫;紅、藍色背景燈同時開,透明蓋板3貼上藍色的海洋圖畫。請參閱圖3,圖3是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另一實施例的分解示意圖。作為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另一實施例,本實施例的液晶電視與上述實施例的區別在于本實施例的液晶電視中的所述發光顯示部件為微型的液晶驅動屏模塊8,以用于以替代LED燈條的作用。使用過程中,液晶驅動屏模塊8可以在液晶電視CPU的控制下,變換出2的η次方種色彩,用以透射顯示透明蓋板3中的圖案,以達到多種顏色的換膚的特殊效果。作為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另一實施例的進一步設計,液晶電視的液晶驅動屏模塊還可用于儲存個性化的圖案并于所述透明蓋板上透射顯示所述圖案,即透明蓋板3可不用通過在透明蓋板3貼圖去實現個性化圖案顯示,而直接將我們需要的圖案燒錄到液晶驅動
4屏模塊,通過液晶電視CPU的控制即可在透明蓋板3上顯示個性化圖案。相比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的透明蓋板設有可更換的圖案,通過發光顯示部件照射該透明蓋板,以顯示所述透明蓋板中的圖案,從而滿足用戶個性化的需要,達到不同的視覺效果;同時,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還可直接在液晶驅動屏模塊儲存個性化的圖案,無需在透明蓋板設置圖案,以滿足用戶的多樣化需求,比較人性化。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 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液晶電視,包括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于所述顯示面板的下部,設有可拆卸的蓋條及透明蓋板,所述透明蓋板上設有可更換的圖案,所述液晶電視還包括相對所述透明蓋板設置、用于透射顯示所述透明蓋板中圖案的發光顯示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電視,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顯示部件為LED燈條。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電視,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燈條為紅、藍或綠背景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電視,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顯示部件為液晶驅動屏模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電視,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條及透明蓋板卡設于顯示面板,所述蓋條抵壓透明蓋板的上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電視,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條的兩端設有用于將所述蓋條固定于所述顯示面板的下部的卡鉤。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電視,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條為長條形,其寬度與所述顯示面板的寬度相同。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電視,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蓋板為半橢圓狀。
9.一種液晶電視,包括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于所述顯示面板的下部,設有可拆卸的蓋條及透明蓋板,所述液晶電視還包括用于儲存圖案并于所述透明蓋板上透射顯示所述圖案的液晶驅動屏模塊。
專利摘要一種液晶電視,包括顯示面板,于所述顯示面板的下部,設有可拆卸的蓋條及透明蓋板,所述透明蓋板上設有可更換的圖案,所述液晶電視還包括相對所述透明蓋板設置、用于透射顯示所述透明蓋板中圖案的發光顯示部件。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的透明蓋板設有可更換的圖案,通過發光顯示部件照射該透明蓋板,以顯示所述透明蓋板中的圖案,從而滿足用戶個性化的需要,達到不同的視覺效果;同時,本實用新型液晶電視還可直接在液晶驅動屏模塊儲存個性化的圖案,無需在透明蓋板設置圖案,以滿足用戶的多樣化需求,比較人性化。
文檔編號H04N5/64GK202004876SQ201020671948
公開日2011年10月5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21日 優先權日2010年12月21日
發明者林凱 申請人: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