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便攜式電子設備,并且更具體地涉及便攜式電子設 備的形成因素配置。
背景技術:
在市場中已經出現超薄電話產品,在翻蓋電話(也稱作蛤殼手 持設備)的機械架構設計中初創了一種新的方式。這些產品的重點 在于機械薄度,其允許調整特征集合以及工業設計以適合該目標。
新的翻蓋電話包括Motorola RAZR、 Motorola V3 、 Motorola V3x、 Samsung SCH-V740、 NECL1。例如,Motorola RAZR具有約0.54 英寸的厚度。糖塊形狀的移動電話可以具有較小的厚度,諸如 Motorola SLIVR具有約0.45英寸的厚度以及Motorola SCALPEL具 有約0.25英寸的厚度。
希望超薄折疊產品(諸如翻蓋電話形式的移動電話)的架構可 以維持按比例的美學平衡,以及允許增加厚度以避免象從RAZR 移動電話中那樣看到的"壓迫感"的外觀。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便攜式電子裝置,其包括包 含電子部件的第一部分;通過鉸鏈部分可移動地連接至第一部分的 第二部分,其中第二部分包括顯示器;以及接入入口,其提供在鉸 鏈部分中,適于允許通過鉸鏈部分插入電子設備以及使該電子設備 與第 一部分內的電連接器進行電連接。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一種便攜式電子設備,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連接部分。第一部分具有用戶輸入部分以及第 一管狀殼部件。其中第一管狀殼部件形成第一部分的大部分相對外 部側面。第二部分具有顯示器以及第二管狀殼部件。第二管狀殼部 件形成第二部分的大部分相對外部側面。連接部分可移動地連接第 二部分和第一部分。第一管狀殼部件至少部分地容納用戶輸入部分。 第二管狀殼部件至少部分地容納顯示器。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一種移動電話,包括引擎部分,
引擎部分包括印刷電路板、收發器、處理器和存儲器;電池,與引 擎部分相鄰設置;以及用戶輸入部分,包括直接位于引擎部分以及 電池之上的小鍵盤。用戶輸入部分直接位于電池的對面,而引擎部 分的一部分不在這兩者之間。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提供一種便攜式電子設備,包括第 一部分;第二部分,通過4交鏈可移動地連接至第一部分;以及照相 機。鉸鏈包括連接至第一部分的第一鉸鏈部件以及連接至第二部 分的第二鉸鏈部件。照相機,其連接至第二部分。照相機通過第二 鉸鏈部件的 一 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外殼的 一 部分的接合容納于便攜式 電子設備的外側。
結合附圖,在以下描述中解釋本發明的前述方面和其他特征, 附圖中
圖1是包括本發明特征的移動電話的透視圖2是處于閉合配置的圖1中所示電話的透視圖3是圖1所示電話的側視圖4是圖2所示電話的前視圖5是圖2所示電話的側視圖6是圖2所示電話的后視圖7是圖1-6所示電話的分解透視圖8是示出了圖l-7所示電話的引擎和電池的布局的示意性視圖9是類似于圖8示出引擎和電池的布局的可替換實施方式的 示意性視圖IO是類似于圖8示出引擎和電池的布局的另一個可替換實施 方式的示意性視圖11是示出引擎和電池的布局的可替換實施方式的示意性視
圖12是類似于圖11示出引擎和電池的布局的可替換實施方式 的示意性視圖;以及
圖13是類似于圖11示出引擎和電池的布局的可替換實施方式
的示意性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考圖1,示出了包含本發明特征的便攜式電子設備10的透視 圖。盡管將參考附圖中示出的示例性實施方式描述本發明,但是應 該理解可以以實施方式的很多可替換形式實現本發明。此外,可以 使用任何合適大小、形狀或類型的元件或材料。
在示出的實施方式中,設備10包括手持移動電話。然而,在可 替換實施方式中,本發明的特征可以用在其他類型的便攜式電子設 備中,諸如PDA或手持游戲設備。電話10是翻蓋式電話,其包括 通過可移動連接部分16連接至第二部分14的第一部分12。在該實 施方式中,連接部分16是鉸鏈。然而,在可替換實施方式中,可以 提供合適類型的可移動連接部分。圖1示出了處于打開配置的電話 10。圖2示出了處于閉合配置的電話10。
還參考圖3-6,在閉合配置中,第二部分14直接位于第一部分 12的對面。鉸鏈16允許第二部分14樞轉打開到約165°的角度18 的打開配置。然而,在可替換實施方式中,角度18可以具有任何合 適角度。在閉合配置中,電話具有約88.7mm的高度20、約45 mm 的寬度22以及約15 mm的厚度24。在打開配置中,電話具有約166mm的長度26。然而,在可替換實施方式中,可以提供任何合適的 尺度。如參考圖3所見,示出的設計具有基本上一致的厚度的下部 12和基本上一致厚度的上部14,該厚度沿除鉸鏈16之外的全部長 度。如在圖5和圖14中所見,當閉合兩個部分12、 14時,電話10 具有帶有沿側面處接合的凹槽的塊形狀,但是帶有處于閉合形狀的 同一底端處的部分12、 14的端部。
還參考圖7,針對在翻蓋電話設計中可以如何獲得僅約15 mm 的小厚度24的細節示出了電話10的分解透視圖。第一部分12通常 包括第一殼部件28、引擎30、電池32、用戶輸入部分34以及天線 模塊36。可以提供附加部件。第一殼部件28通常包括一體管狀部件。 在優選的實施方式中,管狀部件包括諸如鋁之類的金屬。在一類實 施方式中,管狀金屬部件可以從具有在將模壓部件模壓之后在其中 穿過的孔的模壓部件中形成。第一殼部件28形成第一部分12的大 部分相對外部側面38和后側40 (除了第一部分的頂端和底端42、 44)。第一殼部件28的前側具有貫穿位于孔中的用戶輸入部分34 的部分的孔46。由于第一殼部件28的管狀形狀,第一殼部件28具 有基本上開放的頂部和底部孔,其在示出的實施方式中傾斜。
天線模塊36位于第一殼部件28中的底部孔處并且由天線殼48 封裝。諸如塑料制成的天線殼48附著于第一殼部件28的底部孔處, 從而保持天線模塊36附著于電話的支架。在一類實施方式中,天線 模塊可以是來自于RaySat公司的STINGRAY天線。然而,可以提供 任何合適的天線模塊。
用戶輸入部分通常包括鍵墊(keymat) 50、 EL背光箔52、鍵墊 拱板(keymat dome sheet) 54和鍵墊加強件56。然而,在可替換實 施方式中,可以提供任何合適的用戶輸入部分。鍵墊50位于第一殼 部件28的孔46中。用戶輸入部分的其他組件位于第一殼部件28的 內部。第一殼部件28的橫桿部分47部分位于兩個4定墊50之間。
引擎30除了其他組件之外通常包括印刷電路板、收發器、處理 器和存儲器。還參考圖8,引擎30的寬度僅大約小于電話寬度22的一半。電池32與引擎30的側面相鄰設置并且也大約小于電話寬 度22的一半。不像具有位于電池之上的引擎的傳統電話,并排引擎 /電池的配置允許電池和引擎具有實際的設計厚度并且仍舊提供相比 于傳統翻蓋電話來說減小的厚度24。小鍵盤位于引擎部分30和電池 32之上,其中用戶輸入部分34直接位于電池32的對面而引擎部分 30的重要部分不介于這兩者之間。
連接部分16具有第一鉸鏈部件58和第二鉸鏈部件60。第一鉸 鏈部件58連接至第一框架部件28的頂端以基本上閉合第一框架部 件28的開放頂端。第一鉸鏈部件58還包括接入電池32的開口 61, 以1更可以移除電池,以及用于接入到引擎30的開口 63以用于插入 和移除電子模塊65,電子模塊65諸如SIM卡或閃存或其他存儲器 卡。開口 61、 63位于軸肩62之下,從而在連接部分16處存在通過 第二鉸鏈部件60的路徑。在可替換實施方式中,連接部分16可以 僅具有一個開口;其用于電池或電子模塊或用于兩者。開口優選地 通過活動鉸鏈連接至第一鉸鏈部件58的支架。然而,在可替換實施 方式中,可以提供任何合適類型的開口系統。在其他可替換實施方 式中,可以提供任何合適的接入入口。在優選的實施方式中,開口 支持電子設備(諸如電池32和/或電子模塊65)。引擎30包括用于 電子設備32和65的電連接器67和69以連接至第 一部分12的內部。
第一鉸鏈部件58具有帶有內部貼面孔的軸肩62以接收鉸鏈模 塊64的端部。鉸鏈模塊64安裝在第二鉸鏈部件60中。定制第二鉸 鏈部件60的大小和形狀以樞轉地適配于軸肩62之間。在可替換實 施方式中,可以提供任何合適類型的鉸鏈裝配,諸如在美國專利 No.6,900,981和美國專利申請Nos.10/610,9781、 11/055,914、 11/077,674和11/253,017中公開的內容,通過引用將它們的整體結合 于此。在可替換的實施方式中,通過本發明的可移動連接部分可以 在具有移動部分的其他類型的電話中使用電子設備插入和移除特 征,其他類型的電話例如包括諸如美國專利No.Des.427,171中示 出的滑蓋電話,通過引用將該文檔合并于此,或可以用在其他裝置中,諸如具有通過鉸鏈或連接部分連接的兩個可移動部分的游戲設
備或PDA。
第二部分14通常包括第二殼部件66、顯示器模塊68和照相機 70。第二殼部件66優選地包括具有一般管狀形狀的一體部件。在優 選的實施方式中,管狀部件包括諸如鋁的金屬。在一類實施方式中, 管狀金屬部件可以從具有在將模壓部件模壓之后在其中穿過的孔的 模壓部件中形成。第二殼部件66形成相對外部側面72的部分、第 二部分14的前側74和后側76。第二殼部件66的前側具有孔78。 顯示器模塊68的前面部分80可以位于通過孔78可見的位置。第二 殼部件66的后側具有通過其中的孔82。顯示器模塊68的后面部分 84(參見圖4)位于通過孔82可見的位置。前面部分80形成主顯示 器,并且后面部分84形成子顯示器。窗口 86可以粘合到子顯示器 84上。由于第二殼部件66的管狀形狀,第二殼部件66具有基本上 開放的頂部和底部孔,其在示出的實施方式中是傾斜的。
顯示器模塊68、照相機70和揚聲器或聲換能器88通過延伸通 過鉸鏈16的柔性線纜配件90耦合至引擎30。提供安裝托架92以便 在第二殼部件66的相對端部處的第二鉸鏈部件60和揚聲器殼94之 間的第二殼部件66內部安裝顯示器模塊68。也可以提供可選的第二 照相機96。
照相機70延伸至第二部分14的后側76。照相4幾70通過第二4交 鏈部件60的剪裁(cutout)部分99和第二管狀殼部件66的剪裁部 分100的接合容納在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外側。剪裁部分99、 100略 微突出于電話的后側以形成突部142 (參見圖14)。通過提供照相 機的殼的突出部分,而不是使殼與照相機平齊,這允許電話的支架 具有減小的厚度24而仍舊使用標準大小的照相機。
還參考圖9-10,相對于圖8的引擎示出了電池的配置的可替換 實施方式。圖10示出了電池102和引擎104以并排的方式位于第一 部分12中的實施方式。該并排配置包括位于第一部分的鉸鏈端近處 的引擎104的頂側處的電池102。圖11示出了電池102位于引擎110的兩個部分106、 108之間的實施方式。因此,提供分開的并排配置。 在這些可替換實施方式的兩者中,小鍵盤都位于引擎部分和電池之 上,其中用戶輸入部分直接位于電池的對面而引擎部分的基本部分 不在這兩者之間。
圖11-13示出了相對于引擎定位電池的其他可替換實施方式。在 圖11中,電池112位于引擎114之下。小鍵盤116位于引擎114之 上。組件112、 114、 116容納在一體金屬管狀殼部件118中。小鍵 盤位于通過殼部件118的前側120的孔處。否則,殼部件118形成 封閉的外側面122和后側124。
圖12示出了類似于圖11的實施方式。然而,在該實施方式中, 電池126比電池112更薄以及更寬。管狀殼部件128比管狀殼部件 118更薄以及更寬。圖13示出了另一個可替換實施方式。在該實施 方式中,電池130約為管狀殼部件132的寬度的一半。引擎134包 括位于電池130側面的部分136和位于電池和小4建盤140之間的另 一部分138。圖11-13中示出的配置可以在糖塊型手持電話以及翻蓋 式手持設備中使用。
本發明的 一 個特征是使用管狀部件形成翻蓋電話的第 一 和第二 部分的主要殼部件。管狀殼部件提供比傳統殼設計更大的強度。相 對于傳統殼組件,這允許殼組件的內部減小,以及因此,減小電話 的厚度24。此外,電池/引擎的并排定位允許相對于堆疊的電池/引擎 手持設備減小手持設備的厚度。
根據本發明,可以通過便攜式終端中的鉸鏈端插入和移除用戶 可替換電池和/或卡(SIM、閃存和其他存儲器卡)。可以以一種材 料模壓折疊電話的殼。可以提供以 一種材料模壓殼并且使用戶可替 換電池(和卡)。才艮據本發明,電池可以位于電話側面的PWB的相 鄰位置。
應該理解,前述的描述僅是本發明的說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 脫離本發明的情況下可以設計出各種備選方案和修改。因而,本發
明旨在包含所有此類備選方案、修改和變形,這些備選方案、修改 和變形都落入所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 一種便攜式電子裝置,包括第一部分,包括電子部件;第二部分,可移動地通過鉸鏈部分連接至所述第一部分,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包括顯示器;以及接入入口,其提供在所述鉸鏈部分中,適于允許通過所述鉸鏈部分來插入電子設備以及使該電子設備與所述第一部分內的電連接器進行電連接。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裝置,其中所述接入入口 包括所述鉸鏈部分上的可移動的開口 。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裝置,其中所述接入入口 部分包括將所述開口連接至所述鉸鏈部分的支架的活動鉸鏈。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裝置,其中對所述接入入 口定制大小和形狀以允許通過所述接入入口插入電池,以及所述電 連接器適于電連接至所述電池。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裝置,其中對所述接入入 口定制大小和形狀以允許通過所述接入入口插入電子模塊,以及所 述電連接器適于電連接至所述電子模塊。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裝置,其中對所述接入入 口定制大小和形狀以在將所述電子設備完全插入所述便攜式電子設 備中時至少部分地支持所述電子設備。
7. —種便攜式電子設備,包括第一部分,具有用戶輸入部分以及第一一體管狀殼部件,其中所 述第一管狀殼部件形成所述第一部分的大部分相對外部側面;第二部分,具有顯示器以及第二管狀殼部件,其中所述第二管狀 殼部件形成所述第二部分的大部分相對外部側面;以及連接部分,可移動地連接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一部分,其中所述第 一 管狀殼部件至少部分地容納所述用戶輸入部分,以及其中所述第二管狀殼部件至少部分地容納所述顯示器。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管狀殼部件中的至少一個包括金屬部件。
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管狀 殼部件包括模壓部件。
10.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所述連接部分 包括鉸鏈,該鉸鏈具有形成所述第 一 管狀殼部件的開放端的蓋的第 一鉸鏈部件,和形成所述第二管狀殼部件的開放端的蓋的第二鉸鏈 部件。
11.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部分 包括引擎部分,包括印刷電路板、收發器、處理器和存儲器; 電池,與所述引擎部分相鄰設置;以及所述用戶輸入部分,包括位于所述引擎部分以及所述電池之上的 小鍵盤,其中所述用戶輸入部分直接位于所述電池的對面,而所述 引擎部分的一部分不在這兩者之間。
12.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所述連接部分 包括鉸鏈,其中所述鉸鏈包括連接至所述第 一部分的第 一鉸鏈部件, 以及連接至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二鉸鏈部件;并且所述便攜式電子設 備進一步包括照相機,其連接至所述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照相機通 過所述第二鉸鏈部件的一部分和所述第二管狀殼部件的一部分的接 合容納于所述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外側。
13.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所述便攜式電 子設備包括具有收發器的移動電話。
14.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所述連接部分 包括提供在所述連接部分中的接入入口 ,所述入口適于允許通過所 述連接部分插入電子設備并且使該電子設備與所述第 一部分內的電 連接器進行電連接。
15. —種移動電話,包括引擎部分,包括印刷電路板、收發器、處理器和存儲器; 電池,與所述引擎部分相鄰設置;以及用戶輸入部分,包括位于所述引擎部分以及所述電池之上的小鍵: 盤,其中所述用戶輸入部分直接位于所述電池的對面,而所述引擎 部分的一部分不在這兩者之間。
16. 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移動電話,其中所述電池位于所述 引擎部分的側面。
17. 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移動電話,其中所述引擎部分位于 所述電池的相x于側。
18. 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移動電話,其中所述移動電話包括 第 一部分,該第 一部分包括具有一般管狀形狀以及形成所述第 一部分的相對外部側面的第——體殼部件,其中所述引擎部分、電池和 用戶輸入容納在所述第一部分中。
19. 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移動電話,其中所述移動電話包括 第二部分,該第二部分樞轉地連接至所述第一部分,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包括具有一般管狀形狀以及形成所述第二部分的相對外部側面 的第二一體殼部件。
20,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移動電話,其中所述移動電話包括 第一部分,該第一部分通過鉸鏈樞轉地連接至第二部分,其中所述 鉸鏈包括連接至所述第 一 部分的第 一鉸鏈部件以及連接至所述第二 部分的第二4交鏈部件;以及所述移動電話進一步包括照相機,該照 相機連接至所述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照相機通過所述第二鉸鏈部件 的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的一體第二管狀殼部件的一部分的接合容 納于所述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外側,其中所述第二管狀殼部件形成所 述第二部分的相對外部側面。
21. —種便攜式電子設備,包括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通過鉸鏈可移動地連接至所述第一部分,其中所述鉸 鏈包括連接至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一鉸鏈部件以及連接至所述第二部分的第二鉸鏈部件;以及照相機,其連接至所述第二部分,其中所述照相機通過所述第二 鉸鏈部件的 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的外殼的 一部分的接合容納于所 述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外側。
22. 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部 分包括第一管狀殼部件,其中所述第一管狀殼部件形成所述第一部分的 大部分相對外部側面,并且位于所述第一管狀部分處的是引擎部分,包括印刷電路板、收發器、處理器和存儲器;電池,與所述引擎部分相鄰設置;以及用戶輸入部分,包括位于所述引擎部分以及所述電池之上的 小鍵盤,其中所述用戶輸入部分直接位于所述電池的對面,而所述 引擎部分的一部分不在這兩者之間。
23. 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部 分包括管狀金屬殼部件,其形成所述第一部分的大部分相對外部 側面,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包括管狀金屬殼部件,其形成所述 第二部分的大部分相對外部側面。
24. 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和 第二部分的每個包括包括模壓的金屬部件的管狀金屬外殼部件。
全文摘要
一種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連接部分的便攜式電子設備。第一部分具有用戶輸入部分和第一管狀殼部件。第一管狀殼部件形成第一部分的大部分相對外部側面。第二部分具有顯示器和第二管狀殼部件。第二管狀殼部件形成第二部分的大部分相對外部側面。連接部分可移動地連接第二部分和第一部分。第一管狀殼部件至少部分地容納用戶輸入部分。第二管狀殼部件至少部分地容納顯示器。
文檔編號H04M1/02GK101416473SQ200780011679
公開日2009年4月22日 申請日期2007年3月29日 優先權日2006年3月29日
發明者C·H·約根森 申請人:諾基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