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眼鏡型音響/通信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眼鏡型音響/通信裝置,具體涉及將構成便攜電話功能 及無線通信功能或便攜音頻功能等的部件分開而埋設在眼鏡的邊撐部 分和框架部分的眼鏡型音響/通信裝置。
背景技術:
送受話器、重聽者用助聽器、音響裝置等的音響/通信裝置中,作 為利用骨傳導揚聲器的裝置,已知有裝入眼鏡中的或構成為眼4竟型的 裝置。
專利文獻l:特開2001 - 320790號公才艮 專利文獻2:特開2003 - 18683號公報 專利文獻3:特開2005 - 151292號公報
發明內容
上述傳統的音響/通信裝置,盡管稱之為眼鏡型,但構成部件大多 以露出狀態安裝在眼鏡上,總是很顯眼,外觀上會引起不協調感。特
開2003 - 18683號公報的圖10給出了將部件裝入眼鏡腿端部的示例,但 是,該例中裝入的只是骨傳導揚聲器。
因而,本發明的課題是,利用眼鏡的框架及邊撐,有效利用其有 限的空間,不使多個部件露出地分開埋設,從而提供外觀上無不協調 感的眼鏡型音響/通信裝置。
旨在解決上述課題的權利要求l所述的發明是眼鏡型音響/通信裝 置,其特征在于由框架和通過鉸鏈安裝在上述框架的兩端部的一對 邊撐構成,上述框架的兩端部上分別配置片電極,在上述框架內埋設 將一個端部的片電極和另 一端部的片電極連接的引線,在上述各邊撐 內分開地埋設揚聲器、;改大器、電池等構成音響/通信裝置的部件,在 上述各邊撐的上述框架側端面突出地設置桿電極,上述邊撐相對于上 述框架處于垂直狀態時上述桿電極觸碰在上述片電極上,上述各桿電 極的一部分埋入上述邊撐內,該埋入端部與在上述邊撐內埋設的上述 部件連接,因此, 一方的上述邊撐內配置的部件可與配置在另一方上 述邊撐內的部件電連接。
在優選實施例中,上述軒電極相對于上述邊撐可沿長度方向移動 而埋設,上述桿電極的上述邊撐內的埋入部分,穿設于上述邊撐的端 面,并插入內裝有彈性件的插入孔內,且通過上述彈性件常時向外施 力。通常,上述彈性件是彈簧,另外,上述桿電極的前端呈半球狀。
上述邊撐最好經由上述4史鏈在上述框架上自由裝拆,另外,上述邊撐 的框架側端部的外側面^皮延長而形成蓋板的一部分。
本發明的眼4竟型音響/通信裝置中,構成裝置的多個部件適當分開 埋設在眼鏡的框架及2個邊撐內,埋設于一方邊撐的部件和埋設于另一 方邊撐的部件,在使邊撐相對于框架為垂直狀態時,桿電極與片電極 相接觸,從而經由貫穿框架內的引線形成電連接,由于這種結構,可 在受到限制的空間有效地裝入多個部件,而且,由于部件不露出,能 夠實現沒有不協調感的外觀,取得能夠^皮無反感地使用的效果。
另外,邊撐可通過4史鏈與框架自由分離,從而容易進行邊撐的更 換,在邊撐的樣式上不受限制,能夠選擇所喜歡樣式的邊撐。
而且,還具有能夠利用送受話器、助聽器、音頻裝置等其他各種 音響/通信裝置的效果。
圖1是本發明的音響/通信裝置的 一個實施例的要部透視圖(非使用時)。
圖2是本發明的音響/通信裝置的一個實施例的要部透視圖(使用時)。
圖3表示本發明的音響/通信裝置的一個實施例中的電極的接觸關系。
圖4表示本發明的音響/通信裝置的一個實施例中的部件配置例。 圖5表示本發明的音響/通信裝置的另 一實施例中的部件配置例。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依據
本發明的最佳實施例。
本發明的眼鏡型通信裝置由框架1和通過鉸鏈2裝于框架1上的邊 撐3、 4構成,這些基本結構與一般的目艮鏡相同。鉸鏈2有的直接安裝在 框架1上,有的安裝在突出于框架1的搭4妄部(未圖示)上。
在框架1內埋設從其一端到另一端的1條或多條引線5、 5a,引線5、 5a的端部分別連接到其表面露出于框架l的端部而設置的片電極6、 6a 上。于是,能夠從框架l的一端通電到另一端。
在圖示的例中,片電極6、 6a和桿電極7、 8在框架1的各端分別設 置2個,也有設置更多電極例如6個電極的情況。
圖4及圖5表示部件分開埋設的示例。圖4所示的例中, 一方的邊撐 3與電話機、播放機、無線裝置等的本體21有線連接,在該邊撐3上裝 入使振動面露出的骨傳導揚聲器22、驅動該揚聲器的^L大器24和作為 電源的電池26。而在另一方的邊撐4上,裝入使振動面露出的骨傳導揚 聲器2 3和驅動該揚聲器的放大器25,該邊撐4側的放大器25經由各電 極6、 6a、 7、 8和框架1內的引線5、 5a連接到邊撐3側的電池26。
圖5所示的例中,在一方的邊撐3中裝入骨傳導揚聲器22、;改大器 (電路)24及電池26,在另一方的邊撐4中裝入骨傳導揚聲器23、放大器 (電路)25及藍牙部件28,經由藍牙部件28與外部的電話機、播》丈機、 無線裝置等的本體21無線連接。在這種情況下,也可取代一方的骨傳 導揚聲器23而配置骨傳導傳聲器29。這種情況下,不必在框架l中設置 傳聲器27。
另外,還考慮了多種多樣的部件裝入方式,在任何情況下,均能 夠不浪費、高效率且不損害外觀地在受到限制的設置空間裝入許多部 件。
而且,在任一實施例中,本裝置可與普通眼鏡同樣地佩戴,邊撐3、 4就通過4交鏈2轉動而成為與框架1垂直的狀態,在成為該垂直狀態后, 桿電極7、 8的前端成為與片電極6、 6W目接觸狀態。在桿電極7、 8可相 對于邊撐3、 4的端面出入時,桿電極7、 8與片電極6、 6a不過分接觸, 且桿電才及7、 8在壓簧11等的作用下常時以適當的壓力壓在片電才及6、 6a 上,不會導致接觸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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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通過框架1內的引線5、 5a將一方的邊撐3內的部件和另一方 的邊撐內的部件電連4^,實現所具有的功能。 [0031〗
以上,以最佳實施例對本發明作了某種程度的詳細說明,但是應 知,只要不違反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可以構成各種不同的實施例, 本發明僅由后附的權利要求書限定,不受特定實施例的制約。
權利要求
1. 一種眼鏡型音響/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由框架和通過鉸鏈安裝在所述框架的兩端部的一對邊撐構成,所述框架的兩端部上分別設有片電極,所述框架內埋設將其一個端部的片電極與另一端部的片電極連接的引線,揚聲器、放大器、電池等構成音響/通信裝置的部件分開埋設在所述各邊撐內,在所述各邊撐的所述框架側端面上突出地設置桿電極,當所述邊撐相對于所述框架成垂直狀態時所述桿電極觸碰在所述片電極上,所述各桿電極的一部分埋入所述邊撐內,該埋入端部與所述邊撐內已埋設的所述部件相連接,因而,一方的所述邊撐內配置的部件能夠與另一方的所述邊撐內配置的部件電連接。
2. 權利要求l所述的目艮鏡型音響/通信裝置,其中,所述桿電極相 對于所述邊撐可沿長度方向移動地埋設。
3. 權利要求2所述的目艮鏡型音響/通信裝置,其中,所述桿電極的 所述邊撐內埋入部分,穿過所述邊撐的端面而插入內裝彈性件的插入 孔內,通過所述彈性件常時向外施力。
4. 權利要求3所述的眼鏡型音響/通信裝置,其中,所述彈性件是 彈簧。
5. 權利要求l所述的目艮鏡型音響/通信裝置,其中,所述桿電極的 前端呈半球狀。
6. 權利要求l所述的目艮鏡型音響/通信裝置,其中,所述邊撐可通 過所述鉸鏈而在所述框架上自由裝拆。
7. 權利要求l所述的眼鏡型音響/通信裝置,其中,所述邊撐具有 將其框架側端部的外側面延長而成的蓋部。
8. 權利要求l所述的眼鏡型音響/通信裝置,其中,所述鉸鏈由兩 個部分構成,其一個部分與所述框架一體地形成,其另一部分與所述 邊撐一體地形成,所述一個部分和所述另一部分可部分地重合,通過旋入該重合部分的軸螺釘可相互轉動地連接,所述邊撐可通過拆下所 述軸螺釘而從所述框架分離。
全文摘要
本發明利用眼鏡的框架和邊撐并有效利用受限的空間分開埋設多個部件而不使它們露出,提供一種外觀上無不協調感的眼鏡型音響/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由框架1和通過鉸鏈2安裝在框架1的兩端的一對邊撐3、4構成,在框架1的兩端分別配置片電極6、6a,框架1內埋設將其一端的片電極6、6a與另一端的片電極6、6a連接的引線5、5a,在各邊撐3、4內分開地埋設揚聲器、放大器、電池等構成音響/通信裝置的部件,配置于一方的邊撐3內的部件和配置于另一方的邊撐4內的部件經由引線5、5a電連接。
文檔編號H04R1/02GK101390438SQ20078000697
公開日2009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07年2月27日 優先權日2006年2月28日
發明者若林哲夫 申請人:株式會社坦姆科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