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以及移動終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對移動終端中安裝的軟件內或可在該移動終端上插拔的模塊內保存的個人信息進行保護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以及移動終端。
背景技術:
一直以來,作為根據移動電話與用戶可持有的小型標簽(tag)之間的通信狀態(tài),來鎖定所述移動電話的方法,已知例如專利文獻1的方法。
根據該方法,移動電話內的使用限制解除單元,接收從用戶持有的小型識別信號發(fā)送單元(標簽)發(fā)送的信號,當該接收信號的電波強度在規(guī)定閾值以上時,使能夠以該移動電話進行通話,當所述接收信號的電波強度在規(guī)定閾值以下時,使不能以該移動電話進行通話。
專利文獻1專利第2931276號公報發(fā)明內容然而,現有方法中的鎖定對象僅僅是通過安裝有使用限制解除單元的移動電話進行的通話功能,所述使用限制解除單元可接收從某標簽發(fā)送的信號。
因此存在如下問題,即便由于持有所述標簽的用戶離開移動電話而使所述移動電話被鎖定,但如果第三者將UIM(User Identity Module)從移動電話中拔出,將該UIM插入其他移動電話中,則不僅可能參閱該UIM中保存的電話簿等個人信息,還可能使用該UIM中記錄的電話號碼來進行通話及通信。
另外,存在如下問題,即使通過所述移動電話進行的通話功能被鎖定,仍可能閱覽與該移動電話內的數碼照相機圖像等個人信息相關的信息。
因此,鑒于上述課題而作出本發(fā)明,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以及移動終端,通過在用戶離開移動電話等移動終端時自動鎖定對移動電話等移動終端內保存的個人信息、以及包含UIM等可插拔模塊內記錄的電話號碼在內的電話簿等個人信息的訪問或閱覽,還通過當將模塊從所述移動終端撥出時仍繼續(xù)保持鎖定狀態(tài)以及鎖定解除狀態(tài),可以防止所述個人信息的泄露以及非法使用。
本發(fā)明的第一特征是,一種保護移動終端中安裝的軟件內、或在該移動終端上可插拔的模塊內保存的個人信息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其根據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tài),針對該移動終端內安裝的軟件或該移動終端中所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在本發(fā)明的第一特征中,在針對所述移動終端中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了所述鎖定或所述鎖定解除后,即使在將該模塊從該移動終端拔出的情況下,也可以繼續(xù)保持該模塊的鎖定狀態(tài)以及鎖定解除狀態(tài)。
根據該發(fā)明,可以防止在將處于鎖定狀態(tài)的模塊從移動終端拔出并插入其他移動終端時,使用所述模塊中記錄的電話號碼來進行通信或通話,另外,也可以防止閱覽所述模塊中記錄的電話簿等個人信息。
在本發(fā)明的第一特征中,當對所述移動終端中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所述鎖定時,存儲插入了該模塊的移動終端的識別信息,當將所述模塊插入移動終端時,若在該模塊中存儲著的所述移動終端的識別信息與插入該模塊的該移動終端的識別信息一致,則可以對該模塊進行所述鎖定解除。
根據該發(fā)明,不知道正規(guī)用戶的移動終端的識別信息的第三者,無法使用所述模塊中記錄的電話號碼來進行通信或通話,另外,也無法閱覽所述模塊中記錄的電話簿等個人信息,因此可以進一步提高個人信息的保護能力。
本發(fā)明的第二特征是,一種安裝了軟件或可插拔所述模塊的移動終端,其具備控制部,所述控制部根據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tài),進行該移動終端中安裝的軟件或在該移動終端中插入的所述模塊的鎖定或鎖定解除。
在本發(fā)明的第二特征中,具備在與標簽之間進行通信的對標簽通信部,所述控制部,使用與所述標簽之間的通信狀態(tài)作為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tài),對該移動終端中所安裝的軟件或該移動終端中所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根據該發(fā)明,當持有標簽的用戶不在模塊附近時,可以保護該模塊中保存的個人信息。
在本發(fā)明的第二特征中,當從所述標簽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達到鎖定用閾值以下的現象發(fā)生時、從該標簽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達到鎖定用規(guī)定數以下的現象發(fā)生時、或該現象發(fā)生后經過了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時,所述控制部可以對該移動終端中所安裝的軟件或在該移動終端中所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鎖定。
在本發(fā)明的第二特征中,當從所述標簽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達到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的現象發(fā)生時、從該標簽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達到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以上的現象發(fā)生時、或者該現象發(fā)生后經過了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時,所述控制部可以對該移動終端中所安裝的軟件或該移動終端中所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鎖定解除。
在本發(fā)明的第二特征中,所述鎖定用閾值以及所述鎖定解除用閾值可以有不同值,所述鎖定用規(guī)定數與所述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可以有不同值,所述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以及所述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可以有不同值。
根據該發(fā)明,通過使閾值、規(guī)定數和規(guī)定時間具有滯后(hysteresis)特性,可以避免在閾值、規(guī)定數和規(guī)定時間附近頻繁地交替發(fā)生鎖定及鎖定解除的不當。
如上所述,根據本發(fā)明可以提供一種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以及移動終端,通過在用戶離開移動電話等移動終端時自動鎖定針對移動電話等移動終端內保存的個人信息、以及包含UIM等可插拔模塊內記錄的電話號碼在內的電話簿等個人信息的訪問或閱覽,另外通過在從所述終端中拔出模塊時仍繼續(xù)保持鎖定狀態(tài)以及鎖定解除狀態(tài),來防止所述個人信息的泄露以及不正當使用。
圖1是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所使用的移動終端以及標簽的功能框圖。
圖2是用于說明從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所使用的標簽發(fā)送的包含標簽ID在內的信號的圖。
圖3是用于說明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所使用的鎖定用閾值以及鎖定解除用閾值的圖。
圖4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5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6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7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8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9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10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1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12是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所使用的移動終端以及標簽的功能框圖。
符號說明10移動終端11、22天線12 PIM13 PIM控制部14對標簽通信部15 UIM16 UIM控制部17外部輸入部18移動終端控制部19各功能20標簽21通信部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移動終端)參照圖1至圖3,說明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移動終端的結構。
作為本實施方式的移動終端10,設想例如包含袖珍閃存卡(CompactFlash)(注冊商標)等卡型終端的移動電話。此外,本實施方式的移動終端10中安裝有PIM(Personal Identity Manager)12等、對移動終端10內保存的個人信息等進行管理的管理軟件、,可以插拔SIM(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UIM(User Identity Module)15、SID(Secure Digital Memory Card)等模塊。
如圖1所示,本實施方式的移動終端10具備天線11、PIM12、PIM控制部13、對標簽通信部14、UIM15與UIM控制部16。
此外,本實施方式的移動終端10可以在PIM控制部13及UIM控制部16基礎上或者代替這二者而具備SIM控制部及SD卡控制部16,以下為了便于說明,對僅裝備了PIM控制部13及UIM控制部16的移動終端10的例子進行說明。
對標簽通信部14通過天線11與標簽20進行通信。
具體而言,對標簽通信部14接收從標簽20的通信部21通過天線22定期發(fā)送的信號,將該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RSSIReceivedSignal Strength Indicator)輸出至PIM控制部13及UIM控制部16。
另外,對標簽通信部14也可以接收并測量從標簽20的通信部21通過天線22定期發(fā)送的信號(標簽ID或數據),將該信號的規(guī)定時間內的接收數輸出至PIM控制部13及UIM控制部16。
在此,從標簽發(fā)送的信號可以如圖2(a)所示,僅由用于識別標簽20的標簽ID構成,也可以如圖2(b)所示,由標簽ID及數據構成。
此外,為了恢復由于噪聲等產生的位錯誤,有時對所述信號附加錯誤控制用奇偶校驗,但在本說明中,由于不是本質內容而省略其說明。
另外,對標簽通信部14可以在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者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RSSI)達到鎖定用閾值以下的現象A發(fā)生后,或者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達到鎖定用規(guī)定數以下的現象B發(fā)生后,在經過了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的情況下,向PIM控制部13以及UIM控制部16輸出上述接收功率、RSSI或接收數。
另外,對標簽通信部14也可以在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RSSI)達到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的現象C發(fā)生后,或者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達到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以上的現象D發(fā)生后,在經過了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的情況下,向PIM控制部13及UIM控制部16輸出上述接收功率、RSSI或接收數。
PIM控制部13根據移動終端10的狀態(tài),對移動終端10中安裝的PIM12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具體而言,PIM控制部13使用與標簽20之間的通信狀態(tài)來作為移動終端10的狀態(tài),對移動終端10中安裝的PIM12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即,當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RSSI)達到鎖定用閾值以下的現象A發(fā)生時、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達到鎖定用規(guī)定數以下的現象B發(fā)生時、或者現象A或現象B發(fā)生后經過了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時,PIM控制部13對移動終端10中安裝的PIM12進行鎖定。
另外,當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RSSI)達到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的現象C發(fā)生時、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達到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以上的現象D發(fā)生時、或者現象C或D發(fā)生后經過了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時,PIM控制部13對移動終端10中安裝的PIM12進行鎖定解除。
例如圖3所示,PIM控制部13根據預先設定的鎖定用閾值及鎖定解除用閾值、從對標簽通信部14輸入的RSSI、以及PIM的當前狀態(tài)(鎖定狀態(tài)或鎖定解除狀態(tài)),控制PIM12的鎖定或鎖定解除。
在此,PIM控制部13使用計時器來測量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以及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從而,通過適宜設定該計時器的值,即使將移動終端10置于桌上而暫時離席,也可以避免PIM15被不必要地鎖定。
另外,PIM控制部13,當RSSI達到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時顯示對用戶要求輸入密碼的畫面,只有當用戶輸入正確的密碼(包含PIN碼)的情況下,才進行針對PIM12的鎖定解除,由此可以進一步提高安全性。
此外,說明了PIM控制部13根據上述與來自標簽的信號的接收功率相關的RSSI等,對PIM12進行鎖定以及鎖定解除的例子,但是PIM控制部13也可以根據上述與來自標簽的信號的接收功率相關的RSSI等,對PIM12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中的某一個處理。在這種情況下,PIM控制部13根據用戶進行的密碼輸入,對PIM12進行鎖定解除或鎖定中的某一個處理。
PIM12,遵從來自PIM控制部13的控制,無法閱覽電話簿、郵件的內容、郵件地址、日程、數碼照相機的圖像、iApply(注冊商標)、收發(fā)信歷史等個人信息地執(zhí)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UIM控制部16根據移動終端10的狀態(tài),對移動終端10中插入的UIM15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具體而言,UIM控制部16使用與標簽20之間的通信狀態(tài)作為移動終端10的狀態(tài),對移動終端10中插入的UIM15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即,當從標簽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RSSI)達到鎖定用閾值以下的現象A發(fā)生時、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達到鎖定用規(guī)定數以下的現象B發(fā)生時、或現象A或B發(fā)生后經過了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時,UIM控制部16對移動終端10中插入的UIM15進行鎖定。
另外,當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RSSI)達到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的現象C發(fā)生時、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達到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以上的現象D發(fā)生時、或者現象C或D發(fā)生后經過了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時,UIM控制部16對移動終端10中插入的UIM15進行鎖定解除。
例如圖3所示,UIM控制部16根據預定的鎖定用閾值以及鎖定解除用閾值、從對標簽通信部14輸入的RSSI、PIM的當前狀態(tài)(鎖定狀態(tài)或鎖定解除狀態(tài)),控制UIM15的鎖定或鎖定解除。
在此,UIM控制部16使用計時器測量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以及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因此,通過適宜設定所述計時器的值,即使將移動終端10置于桌上而暫時離席,也可以避免UIM15被不必要地鎖定的情況。
另外,UIM控制部16,當RSSI達到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時顯示對用戶要求輸入密碼的畫面,僅在用戶輸入了正確的密碼(包含PIN碼)的情況下進行針對UIM15的鎖定解除,由此可以進一步提高安全性。
此外,說明了UIM控制部16根據與來自所述標簽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有關的RSSI等,對UIM15進行鎖定以及鎖定解除的例子,而UIM控制部16也可以根據與來自所述標簽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有關的RSSI等,對UIM15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中的某一個處理。在這種情況下,UIM控制部16根據用戶進行的密碼輸入,對UIM15進行鎖定解除或鎖定中的某一個處理。
UIM15,遵從來自UIM控制部16的控制,使無法使用UIM15中所存儲的電話號碼地執(zhí)行鎖定或鎖定解除。此外,在UIM15被鎖定的狀態(tài)下,無論向任何移動終端安裝該UIM15,也無法進行通話以及通信。
在圖3的例子中,說明了PIM控制部13中的鎖定用閾值以及鎖定解除用閾值與UIM控制部16中的鎖定用閾值以及鎖定解除用閾值相同的情況,但也可以為各不相同的值。
例如,針對考慮到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性的UIM15,可以通過提高UIM15中的鎖定解除用閾值,僅在使移動終端10與標簽20接觸的狀態(tài)下對UIM15進行鎖定解除,可以準確地視為由UIM15的正規(guī)用戶執(zhí)行鎖定解除。
另外,關于鎖定用規(guī)定數以及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或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以及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也可以同樣地進行設定。
另外,在PIM控制部13以及UIM控制部16中,鎖定用閾值以及鎖定解除用閾值可以有不同值,鎖定用規(guī)定數以及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可以有不同值,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以及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可以有不同值。
另外,在UIM15等模塊被插入移動終端10的情況下,對該模塊進行了鎖定或鎖定解除后,即使從移動終端10拔下了該模塊時,該模塊也繼續(xù)保持其鎖定狀態(tài)以及鎖定解除狀態(tài)。
其結果,例如,即使第三者從遺落的移動終端10中拔出處于鎖定狀態(tài)的UIM15,并安裝在其他移動終端10中,也不能進行不正當的通話或通信。
另外,在對移動終端10A中插入的模塊進行了鎖定的情況下,該模塊存儲插入了該模塊的移動終端10A的識別信息(移動終端10A的生產號碼或型號等)。
然后,在將該模塊插入了移動終端10B時,在該模塊中所存儲的移動終端10A的識別信息與插入了該模塊的移動終端10B的識別信息一致的情況下,該移動終端10B的UIM控制部16對該模塊進行鎖定解除。
此外,插入了模塊的移動終端10B的UIM控制部16等,在所插入的模塊中存儲的移動終端10A的識別信息與該移動終端10B的識別信息不一致時,可以在接通電源后鳴響警報,向規(guī)定裝置自動發(fā)送該移動終端10B的位置信息。
(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的動作)以下,參照圖4至圖12,對本實施方式的服務提供系統的動作進行說明。
第一,參照圖4,對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的PIM控制部13或UIM控制部16(以下稱為控制部)的第一動作進行說明。
如圖4所示,在步驟S101中,控制部從對標簽通信部14接收由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RSSI。
在步驟S102中,控制部判斷PIM12或UIM15的當前狀態(tài)是鎖定狀態(tài)還是鎖定解除狀態(tài)。若為鎖定狀態(tài),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103,若為鎖定解除狀態(tài),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105。
在步驟S103中,控制部判斷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若在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104,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101。
在步驟S104中,控制部對該PIM12或UIM15進行鎖定解除。
在步驟S105中,控制部判斷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用閾值以下。若在鎖定用閾值以下,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106,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101。
在步驟S106中,控制部對該PIM12或UIM15進行鎖定。
第二,參照圖5,對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的PIM控制部13或UIM控制部16(以下稱為控制部)的第二動作進行說明。
如圖5所示,在步驟S201中,控制部從對標簽通信部14接收由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RSSI。
在步驟S202中,控制部判斷PIM12或UIM15的當前狀態(tài)是鎖定狀態(tài)還是鎖定解除狀態(tài)。若為鎖定狀態(tài),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203,若為鎖定解除狀態(tài),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208。
在步驟S203中,控制部判斷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若在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204,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201。
在步驟S204中,控制部顯示針對PIM12或UIM15的鎖定解除密碼輸入畫面,在步驟S205中,用戶通過該輸入畫面輸入用于進行針對PIM12或UIM15的鎖定解除的密碼。
在步驟S206中,若判斷為所輸入的密碼正確,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207,若判斷為所輸入的密碼錯誤,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204,步驟S204至S206的處理重復規(guī)定次數。
在步驟S207中,控制部對該PIM12或UIM15進行鎖定解除。
在步驟S208中,控制部判斷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用閾值以下。若在鎖定用閾值以下,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209,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201。
在步驟S209中,控制部對該PIM12或UIM15進行鎖定。
第三,參照圖6,對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的對標簽通信部14的動作進行說明。
如圖6所示,在步驟S301中,對標簽通信部14啟動計時器。在步驟S302中,若計時器超時,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305,否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303。
在步驟S303中,對標簽通信部14判斷是否接收到了從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當判斷為已接收時,本動作進入步驟S304,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302。
在步驟S304中,對標簽通信部14將上述信號的接收數增量(increment),然后本動作返回步驟S302。
在步驟S305中,對標簽通信部14將累積的上述信號的接收數輸出至PIM控制部13以及UIM控制部16。
在步驟S306中,對標簽通信部14將上述信號的接收數設定為“0”,然后本動作返回步驟S301。
第四,參照圖7,對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的PIM控制部13或UIM控制部16(以下稱為控制部)的第三動作進行說明。
如圖7所示,在步驟S401中,控制部從對標簽通信部14取得由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
在步驟S402中,控制部判斷PIM12或UIM15的當前狀態(tài)為鎖定狀態(tài)還是鎖定解除狀態(tài)。若是鎖定狀態(tài),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403,若是鎖定解除狀態(tài),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405。
在步驟S403中,控制部判斷所取得的接收數是否在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以上。若在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以上,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404,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401。
在步驟S404中,控制部對該PIM12或UIM15進行鎖定解除。
在步驟S405中,控制部判斷所取得的接收數是否在鎖定用規(guī)定數以下。若在鎖定用規(guī)定數以下,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406,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401。
在步驟S406中,控制部對該PIM12或UIM15進行鎖定。
第五,參照圖8,對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的PIM控制部13或UIM控制部16(以下稱為控制部)的第四動作進行說明。
如圖8所示,在步驟S501中,控制部從對標簽通信部14接收由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RSSI。
在步驟S502中,控制部判斷PIM12或UIM15的當前狀態(tài)是鎖定狀態(tài)還是鎖定解除狀態(tài)。若為鎖定狀態(tài),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503,若為鎖定解除狀態(tài),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509。
在步驟S503中,控制部判斷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若在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504,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501。
在步驟S504中,控制部啟動用于測量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的計時器。
在步驟S505中,若計時器超時,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506,否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507。
在步驟S506中,控制部對該PIM12或UIM15進行鎖定解除。
在步驟S507中,控制部從對標簽通信部14接收由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RSSI。
在步驟S508中,控制部判斷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下。若在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下,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501,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505。
在步驟S509中,控制部判斷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用閾值以下。若在鎖定用閾值以下,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510,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501。
在步驟S510中,控制部啟動用于測量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的計時器。
在步驟S511中,若計時器超時,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514,否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512。
在步驟S512中,控制部從對標簽通信部14接收由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RSSI。
在步驟S513中,控制部判斷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用閾值以上。若在鎖定用閾值以上,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501,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511。
在步驟S514中,控制部對該PIM12或UIM15進行鎖定。
第六,參照圖9,對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的PIM控制部13或UIM控制部16(以下稱為控制部)的第五動作進行說明。
如圖9所示,在步驟S601中,控制部從對標簽通信部14接收由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RSSI。
在步驟S602中,控制部判斷PIM12或UIM15的當前狀態(tài)是鎖定狀態(tài)還是鎖定解除狀態(tài)。若為鎖定狀態(tài),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603,若為鎖定解除狀態(tài),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605。
在步驟S603中,控制部判斷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若在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604,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601。
在步驟S604中,控制部對該PIM12或UIM15進行鎖定解除。
在步驟S605中,控制部判斷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用閾值以下。若在鎖定用閾值以下,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606,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601。
在步驟S606中,控制部啟動用于測量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的計時器。
在步驟S607中,若計時器超時,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610,否則本動作進入步驟S608。
在步驟S608中,控制部從對標簽通信部14接收由標簽20發(fā)送的信號的RSSI。
在步驟S609中,控制部判斷所接收到的RSSI是否在鎖定用閾值以上。若在鎖定用閾值以上,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601,否則本動作返回步驟S607。
在步驟S610中,控制部對該PIM12或UIM15進行鎖定。
第七,參照圖10(a)和圖10(b),對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的UIM15的第一動作進行說明。
如圖10(a)所示,在步驟S701中,UIM15從UIM控制部16接收控制信號。在步驟S702中,當所述控制信號的內容為使UIM15為鎖定狀態(tài)時,本動作進入步驟S703,當所述控制信號的內容為使UIM15為鎖定解除狀態(tài)時,本動作進入步驟S704。
在步驟S703中,UIM15自動輸入PIN碼,成為只要不輸入PIN碼就不進行鎖定解除的PIN碼輸入設定狀態(tài)(鎖定狀態(tài))。
另一方面,在步驟S704中,UIM15自動輸入PIN碼,解除PIN碼輸入設定狀態(tài)(鎖定狀態(tài))。
此外,如圖10(b)的步驟S801及S802所示,UIM15自動輸入PIN碼,成為PIN碼輸入設定狀態(tài),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用戶鍵入PIN碼來解除該PIN碼輸入設定狀態(tài)。
第八,參照圖11,對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的UIM15的第二動作進行說明。
如圖11所示,在步驟S901中,UIM15從UIM控制部16接收控制信號。在步驟S902中,當所述控制信號的內容為使UIM15為鎖定狀態(tài)時,本動作進入步驟S903,當所述控制信號的內容為使UIM15為鎖定解除狀態(tài)時,本動作進入步驟S905。
在步驟S903中,UIM15存儲插入了該UIM的移動終端10A的識別信息。
在步驟S904中,UIM15自動輸入PIN碼,成為只要不輸入PIN碼就不進行鎖定解除的PIN碼輸入設定狀態(tài)(鎖定狀態(tài))。
在步驟S905中,UIM15向插入了該UIM的移動終端10A詢問該移動終端10A的識別信息。
在步驟S906中,UIM15判斷所存儲的移動終端10B的識別信息、與步驟S905中詢問的移動終端10A的識別信息是否一致。
當判斷出二者一致時,本動作進入步驟S907,否則結束本動作。
在步驟S907中,UIM15自動輸入PIN碼,解除PIN碼輸入設定狀態(tài)(鎖定狀態(tài))。
(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以及移動終端的作用/效果)根據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以及移動終端,在從移動終端10拔出處于鎖定狀態(tài)的模塊(UIM15等)后插入其他移動終端的情況下,可以防止使用所述模塊中記錄的電話號碼來進行通信或通話。另外,也可以防止閱覽所述模塊中記錄的電話簿等個人信息。
另外,根據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以及移動終端,不知道正規(guī)用戶的移動終端10的識別信息的第三者,無法使用所述模塊中記錄的電話號碼進行通信或通話,另外,無法閱覽所述模塊中記錄的電話簿等個人信息,因此可以進一步提高個人信息的保護能力。
另外,根據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以及移動終端,當持有標簽20的用戶不在模塊附近時,可以保護所述模塊中保存的個人信息。
另外,根據本實施方式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以及移動終端,通過使閾值、規(guī)定數和規(guī)定時間具有滯后特性,可以避免在閾值、規(guī)定數或規(guī)定時間附近頻繁地交替發(fā)生鎖定以及鎖定解除的不當。
(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方式)參照圖12說明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方式。在本實施方式中說明通過用戶的操作對移動終端10進行鎖定,并且對插入該移動終端10的可插拔模塊進行鎖定的例子。在本實施方式中,對作為移動終端10而使用包含袖珍閃存卡(Compact Flash)(注冊商標)等卡型終端的移動電話、作為可插拔模塊而使用UIM15的例子進行說明。
具體而言,用戶通過外部輸入部17對移動終端10的各功能進行鎖定時,用于移動終端控制部18對UIM15也進行鎖定的信號被輸入到UIM控制部16,對UIM15進行鎖定。
關于是否使針對UIM15的鎖定與針對移動終端10的各功能的鎖定聯動,用戶預先設定在UIM控制部16中。
與上述第一實施方式相同,即使將鎖定狀態(tài)的UIM15從鎖定狀態(tài)的移動終端10上拔下后插入其他移動終端,所述UIM15也保持鎖定。
即,在所述情況下,在其他移動終端上顯示請求輸入PIN碼的畫面,若在規(guī)定次數內不能輸入正確的PIN碼,則不能對該UIM15進行鎖定解除。
此外,為了進行鎖定解除,在PIN碼以外也可以使用生物測量學(biometrics)等其他認證方法。
以上,使用上述實施方式詳細地說明了本發(fā)明,但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本發(fā)明顯然不限定于本說明書中所說明的實施方式。在不超出由權利要求所確定的本發(fā)明主旨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作為修改形態(tài)和變更形態(tài)來實施本發(fā)明。因此,本說明書的記載是以舉例說明為目的,沒有任何對本發(fā)明進行限制的意思。
權利要求
1.一種對在移動終端中安裝的軟件內、或在該移動終端上可插拔的模塊內保存的個人信息進行保護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tài),對該移動終端中安裝的軟件或在該移動終端中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對所述移動終端內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所述鎖定或所述鎖定解除后,即使從該移動終端拔下該模塊,仍繼續(xù)保持該模塊的鎖定狀態(tài)以及鎖定解除狀態(tài)。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對所述移動終端內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了所述鎖定的情況下,存儲插入了該模塊的移動終端的識別信息,在將所述模塊插入了移動終端時,若在該模塊中存儲的所述移動終端的識別信息與插入了該模塊的該移動終端的識別信息一致,則對該模塊進行所述鎖定解除。
4.一種安裝有軟件、可以插拔模塊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具備控制部,該控制部根據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tài),對在該移動終端內安裝的軟件或在該移動終端中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具備對標簽通信部,在與標簽之間進行通信,所述控制部,使用與所述標簽之間的通信狀態(tài)作為所述移動終端的狀態(tài),對在該移動終端內安裝的軟件或在該移動終端上插入的所述模塊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當從所述標簽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達到鎖定用閾值以下的現象發(fā)生時、從該標簽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達到鎖定用規(guī)定數以下的現象發(fā)生時、或該現象發(fā)生后經過了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時,所述控制部對該移動終端內安裝的軟件或被插入該移動終端的所述模塊進行鎖定。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當從所述標簽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功率或表示該接收功率的指標達到鎖定解除用閾值以上的現象發(fā)生時、從該標簽發(fā)送的信號的接收數達到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以上的現象發(fā)生時、或該現象發(fā)生后經過了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時,所述控制部對該移動終端內安裝的軟件或被插入該移動終端的所述模塊進行鎖定解除。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用閾值以及所述鎖定解除用閾值有不同值,所述鎖定用規(guī)定數以及所述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數有不同值,所述鎖定用規(guī)定時間以及所述鎖定解除用規(guī)定時間有不同值。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個人信息保護方法及移動終端,通過在用戶離開移動電話等移動終端(10)時自動鎖定對所述移動終端內保存的個人信息、以及包含UIM等可插拔模塊內記錄的電話號碼在內的電話簿等個人信息的訪問或閱覽,還通過當從所述終端中拔出模塊時仍繼續(xù)保持鎖定狀態(tài)以及鎖定解除狀態(tài),來防止所述個人信息的泄露以及不正當使用。對可在移動終端(10)上插拔的模塊(12)、(15)內保存的個人信息進行保護的個人信息保護方法中,根據移動終端(10)的狀態(tài),對被插入移動終端(10)的模塊(12)、(15)進行鎖定或鎖定解除。
文檔編號H04L9/00GK101047925SQ200710091589
公開日2007年10月3日 申請日期2007年3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3月28日
發(fā)明者大久保信三, 中山博文 申請人:株式會社Ntt都科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