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骨傳導頭戴式耳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有關使用者頭部佩戴的骨傳導頭戴式耳機裝置,更詳細地說是在頭帶端部安裝上可轉動的骨傳導驅動元件的骨傳導頭戴式耳機裝置。
背景技術:
在頭帶端部安裝上骨傳導驅動元件的骨傳導頭戴式耳機是將該元件放到太陽穴處,從而可使從音響電信號轉變成的機械振動通過頭蓋骨傳遞到聽覺神經的裝置,可作為音響器材用的頭戴式耳機、手機的免提揚聲器等使用。
左右耳對向設置的一對聲音輸出部件、與在項背后對向設置的振動輸出部件在產生聲音的同時也振動部件產生振動。從聲音輸出部件產生的聲音被左右耳聽到,而項背后則感受到由振動輸出部件產生的振動,這聲音與振動的組合就使聽者獲得一種臨場感的音響效果。我們已經發明了這樣的頭戴式耳機裝置(例如發明專利文獻1)。
骨傳導頭戴式耳機因其驅動元件放于太陽穴處,而沒有覆蓋耳朵,可以一邊聽周圍的聲音/談話,一邊利用這樣的頭戴式耳機欣賞音樂,然而,如果單純是為了欣賞音樂或為了聽到更清晰的聲音時,周圍的聲音等就會變成雜音,而需另外使用耳塞等措施,既不方便也有其限制。
此外,使用上述的聲音與振動組合型頭戴式耳機裝置,可以欣賞到更清晰明了的聲音,根據具體使用環境,如果要想聽周圍聲音的時候,就不能使用它;但是,由于其構成非常復雜,部件數多,降低成本會有一定難度。
《專利參考文獻1》日本特許公報笫2000-244994號鑒于前述情況,要解決的問題是在繼續避免成本上升的同時提供能根據具體情況一邊既能聽周圍的聲音/會話、一邊又能欣賞音樂,抑或具有更清晰音質或臨場感聲音的頭戴式耳機裝置。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問題,在本發明中,通過在頭帶的一端或兩端之端部加裝將音響電信號轉變成機械振動、并傳遞到頭蓋骨內的骨傳導驅動元件構成骨傳導頭戴式耳機。其驅動元件的安裝特征在于至少能在使用者太陽穴之前方位與覆蓋耳朵的后方位間可前后轉動。
另外,最好至少在太陽穴前方位、覆蓋耳朵的后方位以及其間的一個或復數個位置上,設置能保持驅動元件姿勢的支撐件。
頭帶由圍繞使用者頭部或頸部彎曲的頭帶本體與將驅動元件加裝在前端部的加裝部件構成,其中加裝部件最好沿頭帶長方向的軸心可轉動。
在頭帶本體的端部加設可向內彎曲的連接部件,相對于該連接部件前述的加裝部件最好可沿軸心轉動,并連接在一起。
再者,頭帶本體是從后頭部向頸部彎曲的項帶,前端的加裝部件在使用時位于耳殼的上部,并有適于耳殼支撐的形狀,而且最好在耳殼與側頭部之間嵌入一個與耳根上部相接觸、凸出的耳掛片,實施例就是一例。
根據以上所述的本發明之頭戴式耳機,由于骨傳導驅動元件的安裝能保證至少在使用者太陽穴前方位和覆蓋耳朵的后方位之間可前后移動。驅動元件如果設定在前方位置,可從耳朵聽到周圍的聲音與說話聲,從頭戴式耳機通過太陽穴處的頭蓋骨可以聽到音樂和電話聲等;而如果設定在后方位,驅動元件就可覆蓋耳朵,聽不到周圍的聲音和說話聲,從頭戴式耳機中可聽到更加清楚的音樂和電話聲等,且具有臨場感的音質,外部的雜音也沒有影響。依據本發明,根據具體情況可如此適當調整驅動元件的位置,而且也可避免聲音與振動組合型那樣的成本上漲情形。
至少在前述的太陽穴前方位、覆蓋耳朵的后方位及其間的單一或復數個所定位置上為保持驅動元件的姿勢而設置了支撐件。如此,在各個位置上就可確保驅動元件的姿勢,即使因步行而產生振動也不致滑脫,在各種狀況所設定的位置上使其安定。
在頂端部加裝驅動元件的部件,沿頭帶長方向的軸心連接并可轉動,加裝部件和驅動元件可同時轉動,并可調整向內側的彎曲角度,即使使用者臉幅及耳殼形狀不同,也可保持驅動元件處于緊密接觸的位置,使從驅動元件產生的振動高效率地通過頭蓋骨傳播。
在頭戴端部連接有向內側可彎曲的連接部件。相對于該連接部件,與之相連的加裝部件可沿軸心轉動,使用后連接部件與加裝部件可一起相對于頭帶本體彎曲折疊,而且相對于連接部件而言也可將加裝部件轉動,形成平面狀的緊縮結構,便于收藏,此外,驅動元件為頭帶所包圍可防止因掉落等因素而造成的破損。
驅動元件也可通過其他方法置于頭部的任何位置以實現骨傳導的效果。
圖1(a)、(b)分別為本發明頭戴式耳機代表性實施例的平面圖、背面圖。
圖2(a)為頭戴式耳機的側面圖,(b)為使用狀態的說明圖。
圖3為頭戴式耳機的分解斜視圖。
圖4為頭戴式耳機主要部件說明圖。
圖5(a)、(b)同樣為頭戴式耳機主要部件說明圖。
圖6(a)、(b)頭戴式耳機折疊順序說明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按附圖所示,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實施形態。
圖1為本發明之頭戴式耳機的整體構成圖。圖1-6顯示了代表性的實施形態,圖中符號分別表示1為頭戴式耳機裝置,2為頭帶,3為骨傳導驅動元件。另外,在以下的說明中,以將頭帶從使用者后頭部到頸部彎曲掛著的項帶型為例介紹,本發明不僅僅限于此例,當然也可有通過頭頂部彎曲掛用之類型等等。
圖1所示頭戴式耳機1是在頭帶端部2a處加裝了能將音響電信號轉變成機械振動,進而傳遞到頭蓋骨內的骨傳導驅動元件3之裝置,如圖2(a)、(b)中所示,驅動元件3的安裝至少能保證在使用者U太陽穴的前方位S1與覆蓋耳朵的后方位S2之間可前后移動。在本例中,驅動元件3安裝在頭帶2的兩端,而僅安裝在一端也同樣適用。
如圖3的分解斜視圖所示,骨傳導驅動元件3,在外殼30的內部,設置有將通過無線或有線傳播的音響電信號轉換成機械振動、并經過頭蓋骨傳遞到聽覺神經的振子35,振子35可用包括電磁型、電動型、靜電型、壓電型等在內的各種類型,被傳播的音響電信號源包括手機等通信器械和音響器材等,適用范圍廣泛。
內置驅動元件3的外殼30,由外殼本體31與蓋子32構成,在外殼本體31對應振子的位置上設置與使用者皮膚相接觸的、傳遞振子振動的接觸保護層33,再在蓋體32的上方設置被覆層34。
頭帶2是由在使用者頭部或頸部,本例中從后頭部到頸部彎曲掛用的頭帶本體20,在頂端部加裝了驅動元件3的加裝部件21構成。頭帶本體20是由具有適當彈性的材料(例如聚乙烯等合成樹脂、鋁、不銹鋼等金屬)制成的,略呈U型結構,而加裝部件21同樣也是由合成樹脂與金屬制成。此外,假如僅在一端側設置驅動元件3,在另一端可設置加裝部件21的替代品及與耳上部相接觸的墊片。
加裝部件21頂端的骨傳導驅動元件3的安裝結構如下在使用者太陽穴的前方位S1、覆蓋耳朵后方位S2,以及其間的一個或復數個所定位置上為保持驅動元件3的姿勢而設置了支撐元件。
更詳細地如圖4所示,使加裝部件21頂端側彎曲并貫通外殼本體31,在其頂端加裝略呈圓盤狀的止動板40,如此外殼本體31就可以中心線21b為中心轉動咬合,該止動板40的邊緣部有凸起部41和沿圓周方向上的凹凸部。由此,該凸起部41的轉動就被外殼本體31內突出的止動片43和44所限定,整體的轉動范圍也就隨之相對確定。在本例中,當凸起部41與止動片44相接觸時,驅動元件3就轉動到前方位S1處,當與止動片43相接觸時,就轉動到后方位S2處。如果變更相接觸的位置,轉動可在比前方位S1、后方位S2更廣的范圍內實現。
從蓋體32側凸出設置了可彈性變形的、從斷面看是魚肉糕形的咬合爪45,蓋體32組裝于外殼本體31上,咬合爪45與凹凸部42相咬合;當凹凸部42的凹部與咬合爪45咬合時,止動片40的位置就被保持在各個咬合位置上,亦即,這就可作為上述止動片4產生的作用。這里,止動片43、44在外殼本體31內壁上凸出設置,而咬合爪45在蓋體32的內壁上凸出設置,實際上止動片43或44也可在蓋體32側凸設,咬合爪45可在外殼箱本體31側凸設。
加裝部件21連接在并可沿頭帶本體20長方向上的軸心20b轉動,因此驅動部件3與加裝部件21可同時轉動,向內側的彎曲程度可調整,從而可適合不同的臉形、并能高效率地將從驅動元件3產生的振動傳遞到頭蓋骨內。具體地,在頭帶本體20的兩端20a處,各有連接部件22可向內彎曲,而相對于該連接部件加裝部件21以軸心20b為中心可轉動并連結在一起。更加詳細的說明如圖5(a)-(c)所示,在連結部件22頂端設置的圓筒部22a內嵌入加裝部件21及端部的筒狀部21c內,圓筒部22a外側面上的止動用凸起24與防拔出用凸起25,分別嵌入21c內側面上形成的切溝26及凹槽27內,而由于凸起24僅能在切溝26內移動,使與加裝部件21的相對轉動范圍受到限制。
在本例中,由于設有可彎曲的連結部件22,如圖6(a)、(b)所示,不使用的時候加裝部件21,頂端的驅動元件3以及連結部件22,可相對于頭帶本體20彎曲成緊縮型的結構,此外,相對于連結部件22加裝部件21和驅動元件3能夠轉動,可使整個耳機變成平面狀,從而更小型化,特別是驅動元件3被頭帶2所包圍,可防止因跌落而造成的破損。
使用時,加裝部件21正好位于使用者U耳殼的上部,具有可以耳殼支持的彎曲形狀。其耳殼與側頭部之間,架設有與耳根部上側相接觸的耳掛片23,該耳掛片23由柔軟的彈性橡膠材料制成,如上所述,即使與耳殼上部接觸,使用者也不會感到不快,并可確保驅動元件3在適當的位置不容易移動。
以上是對本發明代表性的實施例所做的說明,且對實施例沒做任何限制。毫無疑問,在不超脫本發明主旨的范圍內可有各種各樣的實施形態。
符號說明1頭戴式耳機 26切溝2頭帶27凹溝2a端部 30外殼3驅動元件31外殼本體4止動片 32蓋子20頭帶本體 33接觸護層20a兩端部34蓋子20b軸心 35振子21加裝部件 40止動片21b中心線41凸起部21c筒狀部42凸部22連結部件 43,44頂端止動片22a圓筒部45咬合爪23耳掛片 S1前方位置24凸起 S2后方位置25凸起 U使用者
權利要求
1.一種利用骨傳導原理的頭戴式耳機裝置,其特征在于在頭帶的一側或兩側端部,安裝上能將音響電信號轉變成機械振動、并傳播到頭蓋骨內的驅動元件,使之成為頭戴式耳機;該驅動元件以至少能在使用者太陽穴前方位與覆蓋耳朵的后方位間前后移動為特點。
2.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傳導頭戴式耳機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在太陽穴前方位、覆蓋耳朵的后方位、及其間的單一或復數個所定位置上,設置了保持驅動元件姿勢的支撐件。
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骨傳導頭戴式耳機裝置,其特征在于頭帶由在使用者頭部或項部彎曲的帶狀本體、與在端部安裝驅動元件的加裝部件構成;加裝部件連接在頭帶的長方向上并可沿軸心轉動。
4.權利要求3所述的骨傳導頭戴式耳機裝置,其特征在于在頭帶本體端部裝設有向內可彎曲的連接部件;相對于該連接部件,加裝部件可沿軸心轉動,并與連接部件相連。
5.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骨傳導頭戴式耳機裝置,其特征在于頭帶本體是從頭后部至項部間可彎曲佩戴的項帶,加裝部件在使用時位于耳殼的上部并具有可由耳殼支撐的彎曲形狀,而在耳殼與側頭部之間嵌入了與耳根相接觸的耳掛片。
6.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傳導頭戴式耳機裝置,其特征在于驅動元件可通過其他的方法置于頭部的任何位置以實現骨傳導的效果。
全文摘要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為避免成本上升、根據具體情況提供可一邊聽周圍的聲音或會話、一邊又能從頭戴式耳機中欣賞到音樂等,并具有高清晰度和臨場感音質的骨傳導頭戴式耳機裝置。在頭帶2的端部2a處加裝能將音響電信號轉變成機械振動、并傳遞到頭蓋骨內的骨傳導驅動元件3、其安裝方法是使該驅動元件3至少在使用者U的太陽穴前方位S1處與覆蓋耳朵的后方位S2之間能前后移動;實際上該驅動元件也可以放置于頭部的任何位置實現骨傳導的效果。
文檔編號H04R5/033GK1980487SQ20061010753
公開日2007年6月13日 申請日期2006年7月20日 優先權日2005年12月7日
發明者中谷任德 申請人:宇宙電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