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也能作為喇叭的耳機的電子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子裝置(Electronic apparatus),該電子裝置提供一兩用的喇叭,可供作耳機或一般喇叭使用。
背景技術:
目前最常使用耳機或喇叭的電子裝置以通訊設備為主,例如手機。一般手機多以其上提供的喇叭或外接式耳機來播放聲音,但在使用上均有所不便。例如,使用者需要以耳機來播放聲音進而使活動靈活時,使用外接式耳機除需額外的連接動作外,該耳機的收納也是不方便。目前對此問題多以無線耳機或手機內置耳機配件來解決。然而,內置耳機將增加手機額外的體積以收納該耳機,在長期不使用該耳機功能時,該增加的體積則屬手機額外的負擔。另外,無線耳機與手機屬分離對象,雖不增加手機體積,但仍未解決因收納而產生無線耳機遺失的問題。
因此,本發明的主要范疇在于提供一種電子裝置,該電子裝置提供一兩用的喇叭。當該喇叭收納于該電子裝置上時,該喇叭可供作一般喇叭使用;當該喇叭拉出于該電子裝置外時,該喇叭可供作耳機使用。如此即可解決上述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范疇在于提供一種電子裝置,該電子裝置提供一兩用的喇叭。
根據本發明一較佳具體實施例,一種電子裝置包括一殼體(Casing)、一電子單元(Electronic unit)、一第一喇叭(Speaker)以及一第二喇叭。該殼體具有一第一凹槽(Recess)、一第二凹槽以及一收納空間(Cable-receiving space)。該收納空間由一卷線器(Cable-winding device)來達成其功能。該第一喇叭具有一第一喇叭殼體(Speaker casing)以及一第一喇叭出音孔(Speaker hole)。該第二喇叭具有一第二喇叭殼體以及一第二喇叭出音孔。該第一喇叭殼體132以及該第二喇叭殼體142的外形分別與該第一凹槽112以及該第二凹槽114相符。在該較佳具體實施例中,其外形均為圓形,此為一般常見耳機的外形。該第一喇叭通過一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Audio signal transmitting device)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該第二喇叭通過一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該電子單元安裝于該殼體內,其可經由該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傳送一第一音頻信號(Audio signal)至第一喇叭并且經由該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傳送一第二音頻信號至第二喇叭。該電子單元能同時輸出該第一音頻信號及該第二音頻信號以產生一非單聲道效果(Non-signal channel effect)。該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由一第一纜線(Cable)來達成其功能。該第一纜線具有一第一端(End)以及一第二端。該第一端電耦合至該第一喇叭殼體,并且該第二端穿過一成形于該第一凹槽的第一通孔(Formed-through aperture)、銜接至該卷線器并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該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由一第二纜線來達成其功能。該第二纜線具有一第三端以及一第四端。該第三端電耦合至該第二喇叭殼體,并且該第四端穿過一成形于該第二凹槽的第二通孔、銜接至該卷線器并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
其中,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結合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結合時,該第一喇叭殼體其結構配合部分收納于該第一凹槽內以及部分暴露于該殼體的外致使該第一喇叭出音孔暴露于該殼體外,該第二喇叭殼體其結構配合部分收納于該第二凹槽內以及部分暴露于該殼體之外致使該第二喇叭出音孔暴露于該殼體外,該第一纜線以及該第二纜線被卷回、收納于該卷線器內,該電子單元經由該第一喇叭初始地以一第一功率(Power)輸出該第一音頻信號,并且經由該第二喇叭初始地以該第一功率輸出該第二音頻信號。
并且,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分離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分離時,該第一纜線以及該第二纜線可操作地被拉出于殼體之外,并且隨后可操作地被該卷線器可釋放地鉗住,該電子單元該第一喇叭初始地以一小于該第一功率的第二功率輸出該第一音頻信號,該第二喇叭初始地以該第二功率輸出該第二音頻信號。
更進一步地,該電子裝置包括一開關(Switch),其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并且裝置于該殼體內。該開關能偵測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及/或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是否分離或結合。由此,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結合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結合時,該開關控制該電子單元以該第一功率播放該第一音頻信號及該第二音頻信號;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結合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分離時,該開關控制該電子單元以該第二功率播放該第一音頻信號及該第二音頻信號。該開關也能以回應該第一纜線及/或該第二纜線的拉出動作被開啟,致使該電子單元響應該開關的開啟以該第二功率播放該第一音頻信號及該第二音頻信號。
此外,該殼體具有一第一邊緣(Edge)以及一第二邊緣,該第一凹槽成形于該第一邊緣上,該第二凹槽成形于該第二邊緣上。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結合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結合時,該第一喇叭與該第二喇叭彼此間隔一預設距離(Default distance),以增強該非單聲道效果。
因此,本發明提供一電子裝置,該電子裝置提供一兩用的喇叭。當該喇叭收納于該電子裝置上時,該喇叭可供作一般喇叭使用;當該喇叭拉出于該電子裝置外時,該喇叭可供作耳機使用。
關于本發明的優點與精神可以通過以下的發明詳述及所附圖式得到進一步的了解。
圖1為本發明的一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的一電子裝置的外觀視圖;圖2為根據本發明的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的該電子裝置于一第一喇叭以及一第二喇叭被拉出于一殼體之外時的外觀視圖;圖3為本發明的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的該電子裝置的內部局部視圖;圖4為本發明的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的該電子裝置的局部分解視圖。
圖5為本發明的一第三較佳具體實施例的一電子裝置的外觀視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1電子裝置 1’電子裝置11殼體11’殼體12電子單元13第一喇叭13’第一喇叭 14第二喇叭15第一纜線16第二纜線
112第一凹槽114第二凹槽116卷線器 117第一邊緣118第二邊緣132第一喇叭殼體134第一喇叭出音孔 136藍芽接收器142第二喇叭殼體144第二喇叭出音孔152第一端 162第三端22第一通孔 42第二通孔具體實施方式
參閱圖1至圖4,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一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的一電子裝置1的外觀視圖。圖2是根據本發明的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的該電子裝置1于一第一喇叭13以及一第二喇叭14被拉出于一殼體11之外時的外觀視圖。圖3是根據本發明的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的該電子裝置1的內部局部視圖。圖4是根據本發明的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的該電子裝置1的局部分解視圖。根據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該電子裝置1包括該殼體11、一電子單元12、該第一喇叭13以及該第二喇叭14。該殼體11具有一第一凹槽112、一第二凹槽114以及一收納空間116。根據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該收納空間116是由一卷線器116來達成其功能,其也可由其它具有收納功能的裝置取代。該第一喇叭13具有一第一喇叭殼體132以及一第一喇叭出音孔134。該第二喇叭14具有一第二喇叭殼體142以及一第二喇叭出音孔144。該第一喇叭殼體132以及該第二喇叭殼體142的外形分別與該第一凹槽112以及該第二凹槽114相符。在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中,其外形均為圓形,此為一般常見耳機的外形。該第一喇叭13通過一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15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12。該第二喇叭14通過一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16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12。該電子單元12安裝于該殼體11內,其可經由該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15傳送一第一音頻信號至第一喇叭13并且經由該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16傳送一第二音頻信號至第二喇叭14。該電子單元12能同時輸出該第一音頻信號及該第二音頻信號以產生一非單聲道效果。該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由一第一纜線15來達成其功能。該第一纜線具有一第一端152以及一第二端(未顯示于該等圖中)。該第一端152電耦合至該第一喇叭殼體132,并且該第二端穿過一成形于該第一凹槽112的第一通孔1122、銜接至該卷線器116并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12。該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16由一第二纜線16來達成其功能。該第二纜線16具有一第三端162以及一第四端(未顯示于該等圖中)。該第三端162電耦合至該第二喇叭殼體142,并且該第四端穿過一成形于該第二凹槽114的第二通孔42、銜接至該卷線器116并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12。
其中,當該第一喇叭殼體132與該第一凹槽112結合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142與該第二凹槽114結合時,該第一喇叭殼體132其結構配合部分收納于該第一凹槽112內以及部分暴露于該殼體11之外致使該第一喇叭出音孔134暴露于該殼體11外,該第二喇叭殼體142其結構配合部分收納于該第二凹槽114內以及部分暴露于該殼體11之外致使該第二喇叭出音孔144暴露于該殼體11外,該第一纜線15以及該第二纜線16被卷回、收納于該卷線器116內,該電子單元12經由該第一喇叭13初始地以一第一功率輸出該第一音頻信號,并且經由該第二喇叭14初始地以該第一功率輸出該第二音頻信號。
并且,當該第一喇叭殼體132與該第一凹槽112分離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142與該第二凹槽114分離時,該第一纜線15以及該第二纜線16可操作地被拉出于殼體11之外,并且隨后可操作地被該卷線器116可釋放地鉗住,該電子單元12經由該第一喇叭13初始地以一小于該第一功率的第二功率輸出該第一音頻信號,并且經由該第二喇叭14初始地以該第二功率輸出該第二音頻信號。
更進一步地,該電子裝置1包括一開關(未顯示于該各圖中),其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12并且裝置于該殼體11內。該開關能偵測該第一喇叭殼體132與該第一凹槽112及/或第二喇叭殼體142與該第二凹槽114是否分離或結合。由此,當該第一喇叭殼體132與該第一凹槽112結合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142與該第二凹槽114結合時,該開關控制該電子單元12以該第一功率播放該第一音頻信號及該第二音頻信號;當該第一喇叭殼體132與該第一凹槽112結合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142與該第二凹槽114分離時,該開關控制該電子單元12以該第二功率播放該第一音頻信號及該第二音頻信號。該開關也能以回應該第一纜線15及/或該第二纜線16的拉出動作被開啟,致使該電子單元12響應該開關的開啟以該第二功率播放該第一音頻信號及該第二音頻信號。
此外,該殼體11具有一第一邊緣(Edge)117以及一第二邊緣118,該第一凹槽112成型于該第一邊緣117上,該第二凹槽114成型于該第二邊緣118上。當該第一喇叭殼體132與該第一凹槽112結合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142與該第二凹槽114結合時,該第一喇叭13與該第二喇叭14彼此間隔一預設距離,以增強該非單聲道效果。
在另一第二較佳具體實施例中,相比較于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該第二較佳具體實施例的一電子裝置具有一第一卷線器以及一第二卷線器。該第一纜線可被該第一卷線器選擇性地釋放或鉗住,該第二纜線可被該第二卷線器選擇性地釋放或鉗住,并且該第一卷線器以及該第二卷線器能各自獨立操作。
在另一第三較佳具體實施例中,相比較于該第一較佳具體實施例,該第三較佳具體實施例的一電子裝置1’包括一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未顯示于圖五中)及一第一喇叭13’。該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包括一藍芽發射器(未顯示于圖五中),該藍芽發射器安裝于該殼體11’中。該第一喇叭13’包括一藍芽接收器136該,該藍芽發射器與該藍芽接收器136以無線方式傳送一第一音頻信號,如圖5所示。
因此,本發明提供一電子裝置,該電子裝置提供一兩用的喇叭。當該喇叭收納于該電子裝置上時,該喇叭可供作一般喇叭使用;當該喇叭拉出于該電子裝置外時,該喇叭可供作耳機使用。本發明能適用于通訊裝置,如該等較佳具體實施例的手機,也能適用于手提電腦或桌上型計算機,均可有效發揮本發明的功能。
通過以上較佳具體實施例的詳述,是希望能更加清楚描述本發明的特征與精神,而并非以上述所揭露的較佳具體實施例來對本發明的范疇加以限制。相反地,其目的是希望能涵蓋各種改變及具有相等性的安排于本發明所欲要求保護的范圍內。因此,本發明所申請的保護范疇應該根據上述的說明作最寬廣的解釋,以致使其涵蓋所有可能的改變以及具相等性的安排。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子裝置(Electronic apparatus),包括一殼體(Casing),該殼體其上提供一第一凹槽(Recess)以及一第二凹槽,該第一凹槽具有一第一通孔(Formed-through aperture),該第二凹槽具有一第二通孔;一電子單元(Electronic unit),該電子單元安裝于該殼體內;一卷線器(Cable-winding device),該卷線器安裝于該殼體內;一第一喇叭(Speaker),該第一喇叭包括一第一喇叭殼體(Speaker casing)以及一第一纜線(Cable),該第一喇叭殼體其結構配合部分收納于該第一凹槽內以及部分暴露于該殼體之外,該第一纜線具有一第一端(End)以及一第二端,該第一端系電性耦合至該第一喇叭殼體,該第二端系穿過該第一通孔、銜接至該卷線器并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以及一第二喇叭,該第二喇叭包括一第二喇叭殼體以及一第二纜線,該第二喇叭殼體其結構配合部分收納于該第二凹槽以及部分暴露于該殼體之外,該第二纜線具有一第三端以及一第四端,該第三端電耦合至該第一喇叭殼體,該第四端穿過該第二通孔、銜接至該卷線器并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其中該第一纜線以及該第二纜線可操作地被拉出于殼體之外,并且隨后可操作地被該卷線器可釋放地鉗住,在被該卷線器鉗住的該第一纜線以及該第二纜線被該卷線器釋放后,該卷線器卷回該第一纜線以及該第二纜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當該第一喇叭殼體收納于該第一凹槽內并且該第二喇叭殼體收納于該第二凹槽內時,該電子單元能經由該第一喇叭殼體以及該第二喇叭殼體,初始地以一第一功率(Power)播放一音頻信號(Audio signal)。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裝置,進一步地包括一開關(Switch),該開關系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并且裝置于該殼體內致使該開關回應該第一纜線及/或該第二纜線的拉出動作被開啟,其中該電子單元能經由該第一喇叭殼體以及該第二喇叭殼體播放該音頻信號,并且響應該開關的開啟初始地以一低于該第一功率的第二功率播放該音頻信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殼體具有一第一邊緣(Edge)以及一第二邊緣,該第一凹槽成形于該第一邊緣上,該第二凹槽成形于該第二邊緣上。
5.一種電子裝置(Electronic apparatus),包括一殼體(Casing),該殼體具有一第一凹槽(Recess)與一收納空間(Cable-receiving space);一電子單元(Electronic unit),該電子單元安裝于該殼體內,該電子單元用以輸出一第一音頻信號(Audio signal);一第一喇叭(Speaker),該第一喇叭具有一第一喇叭殼體(Speaker casing)與一第一喇叭出音孔(Speaker hole);以及一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Audio signal transmitting device),該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電耦合于該第一喇叭與該電子單元之間,該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傳送該第一音頻信號至該第一喇叭,該收納空間可收納該音頻信號傳輸裝置;其中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分離時,該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保持與該第一喇叭電性耦合,并且能傳送該第一音頻信號至該第一喇叭;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結合時,該第一喇叭出音孔暴露于該殼體外,使該第一喇叭輸出該第一音頻信號時能不受該殼體阻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結合時,該電子單元以一第一功率(Power)播放該第一音頻信號,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分離時,該電子單元以一第二功率播放該第一音頻信號,該第二功率小于該第一功率。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進一步包括一開關(Switch)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該開關能偵測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是否分離或結合,其中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結合時,該開關控制該電子單元以該第一功率播放該第一音頻信號,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分離時,該開關控制該電子單元以該第二功率播放該第一音頻信號。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進一步包括一第二喇叭,該第二喇叭具有一第二喇叭殼體與一第二喇叭出音孔,其中該電子單元并且輸出一第二音頻信號;以及一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該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電耦合于該第二喇叭與該電子單元之間,該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傳送該第二音頻信號至該第二喇叭;其中該殼體并且具有一第二凹槽,當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分離時,該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能部分拉出于該殼體之外,當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結合時,該第二音頻信號傳輸裝置被收納于該收納空間內,且該第二喇叭出音孔暴露于該殼體外。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音頻信號異于該第二音頻信號且該電子單元同時輸出該第一音頻信號與該第二音頻信號,以產生一非單聲道效果(Non-single channel effect)。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殼體具有一第一邊緣(Edge)以及一第二邊緣,該第一凹槽成型于該第一邊緣上,該第二凹槽成型于該第二邊緣上,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結合且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結合時,該第一喇叭與該第二喇叭彼此間隔一預設距離(Defaultdistance),以增強該非單聲道效果。
11.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為一第一纜線(Cable),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分離時,該第一纜線能部分被拉出于該殼體之外,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結合時,該第一纜線被收納于該收納空間內。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子裝置,進一步包括一第二喇叭,該第二喇叭具有一第二喇叭殼體與一第二喇叭出音孔;以及一第二纜線,該第二纜線電耦合于該第二喇叭與該電子單元之間;其中該殼體并且具有一第二凹槽,當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分離時,該第二纜線能被拉出于殼體之外,當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結合時,該第二纜線被收納于該收納空間內。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裝置,進一步包括一第一卷線器,該第一纜線可被該第一卷線器選擇性地釋放或鉗住。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子裝置,進一步包括一第二卷線器,該第二纜線可被該第二卷線器選擇性地釋放或鉗住,該第一卷線器可獨立于該第二卷線器卷動。
15.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喇叭殼體為圓形,該第一喇叭殼體可置入一使用者耳中作為耳機。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凹槽為圓形,可緊密結合于該第一喇叭殼體。
1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音頻信號傳輸裝置包括一藍芽發射器,該第一喇叭包括一藍芽接收器,該藍芽發射器與該藍芽接收器以無線方式傳送該第一音頻信號。
18.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該第一凹槽與該第二凹槽分別形成于該殼體的左側與右側,當該第一喇叭殼體與該第一凹槽結合且該第二喇叭殼體與該第二凹槽結合時,該第一喇叭且該第二喇叭分別輸出該第一音頻信號的左聲道與右聲道。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子裝置,該電子裝置包括一殼體、一電子單元、一卷線器、一第一喇叭以及一第二喇叭。該第一喇叭通過一第一纜線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該第二喇叭通過一第二纜線電耦合至該電子單元。當該第一喇叭以及該第二喇叭被分別收納于該殼體的一第一凹槽以及一第二凹槽內時,該第一纜線以及該第二纜線被卷回于該卷線器內,并且該電子單元能經由該第一喇叭以及該第二喇叭以一第一功率播放一音頻信號;當該第一喇叭以及該第二喇叭被拉出于該殼體之外時,該電子單元能經由該第一喇叭以及該第二喇叭以一第二功率播放該音頻信號。
文檔編號H04R1/10GK101090581SQ20061009267
公開日2007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06年6月13日 優先權日2006年6月13日
發明者郭嘉宏 申請人: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