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聲訊應用的可再充電雙用途收發機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無線收發信機,特別是用于聲訊應用的可再充電雙用途收發機組。
背景技術:
在習知技術中,無線揚聲器及/或耳機必需與架構在一裝置中的無線收發機相匹配,該裝置如手機或個人數字助理(PDA)等,以在兩者之間傳送信號。因此無線揚聲器及/或耳機的設計必需符合這些裝置。但是有許多裝置并不是無線的裝置。例如大部分的計算機中均沒有配備有無線的設備。實際上,一般計算機是使用在有線的環境中。對于許多的應用這并無法符合需要。尤其是,現今有愈來愈多的裝置與計算機相整合,例如卡拉OK就是其中的例子。在卡拉OK的應用中,無線傳送還可以達到良好的效果。但是,如果計算機本身沒有提供無線的設備,唱歌的人必需受到麥克風線的限制而不能任意的在臺上走來走去。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聲訊應用的可再充電雙用途收發機,其中以收發機組可以使用在有線或無線的裝置上,并可再充電該收發機,而不需要使用任何單獨的電源充電器。
本發明的上述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用于聲訊應用的可再充電雙用途收發機組,包含一第一收發機,該第一收發機包含一裝置端USB連接器,可以連接到一裝置,以將信號傳送到該第一收發機,或者是從該第一收發機將信號傳送出去;一第一連接端USB連接器,可以連接到另一USB連接器中,使得信號可以傳送到該第一收發機,從將信號從第一收發機中傳送出去;一第一收發機單元,其為一RF裝置,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該連接端USB連接器進行信號傳送;以及一第二收發機,該第二收發機包含一第二連接端USB連接器,連接到另一USB連接器,使得信號傳送到該第二收發機,或者是該第二收發機可以接收信號;至少一I/O端口,連接用戶,將信號傳送給用戶,或者將聲音傳送到第二收發機;一第二收發機單元,為一RF裝置,在第二連接端USB連接器及該I/O端口之間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傳送信號;以及一可再充電電池,將電力從第一收發機傳送到第二收發機。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
圖1是顯示本發明結構的方塊圖;圖2是顯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示意圖;圖3是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示意圖;圖4是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示意圖;圖5是實施例第四實施例的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第一收發機1;計算機3;第二收發機2;USB連結線-4;第一收發機單元11;耳機23;第二收發機單元21;揚聲器24;裝置端USB連接器-12;可再充電電池25;連接端USB連接器-13;卷線器26;第二連接端USB連接器-22。
具體實施例方式
首先請參閱圖1,本發明包含下列部件。一第一收發機1包含一裝置端USB連接器12,可以連結到另一裝置,如計算機,手機,個人數字助理器(PDA),MP3播放器,以傳送信號到該第一收發機1,或從第一收發機1中將信號傳送出去;一第一收發機單元11,連接一RF裝置,以進行有線或無線傳送,或者是從該連接端USB連接器13中接收信號。一第二收發機,包含一第二連接端USB連接器22,可以連接到另一USB連接器,因此信號可以傳送到該第二收發機2,或者是從該第二收發機2中接收信號;至少一耳機23,可以連接到使用者的耳朵,因此信號也傳送到使用者的耳朵;一揚聲器24,用于接收來自使用者的聲音以轉換成聲訊,再將聲訊傳送到該第二收發機2;第二收發機單元21,為一RF裝置,以在第二連接端USB連接器22、至少一耳機23及一揚聲器24之間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傳送信號;一可再充電電池25,用于將第一收發機1將電力充電到第二收發機2。而且,該第二收發機2還包含一卷線器26,以卷收該至少一耳機23或揚聲器24的線。
下文將說明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本發明可以使用在兩種例子中。在本發明的第一應用中,如圖2所示,該第一收發機1連接到一裝置3,該裝置3如一計算機。一般而言,計算機并不配置有無線傳送機構。因此經由本發明的第一收發機1,信號可以在計算機3及第一收發機1之間傳送。然后使用者可以攜帶將第二收發機2以接收來自該第一收發機1的信號或者是向該第一收發機1傳送信號。因此使用者可以應用耳機收聽來自計算機的聲音,或者是將聲音經由揚聲器24向計算機3傳送。
圖3中顯示了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其中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內容將不再進一步說明。本實施例不同于該第一實施例的是,使用該USB連結線4以連接該第一收發機1及第二收發機2,使得信號可以應用有線的方式在使用者及計算機3之間傳送。所以在此操作模式中,電力可以充電到可再充電電池25中。而且,必需了解如果本發明只用于對第二收發機2充電的話,則第二收發機2可以指定連接到該第一收發機1,而不需要使用USB連接線4。但是從此實施例中,顯示本發明可以進行充電,而不需要使用任何單獨的電源充電器。
現在請參考圖4所示的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在此實施例中,本發明應用于一裝置,如一手機5或一PDA,這些裝置原即配置與本發明第二收發機2兼容的收發機。因此在此實施例中,第二收發機2可以指定連接到手機5而不需要使用該第一收發機1。
現在請參考圖5所示的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在此實施例中,該第二收發機2只有一I/O連接端口,即該第二收發機2可以只有一耳機23或只有一揚聲器24。這些應用均在本發明的觀點內,因此不會限制本發明的觀點。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聲訊應用的可再充電雙用途收發機組,包含一第一收發機,該第一收發機包含一裝置端USB連接器,可以連接到一裝置,以將信號傳送到該第一收發機,或者是從該第一收發機將信號傳送出去;一第一連接端USB連接器,可以連接到另一USB連接器中,使得信號可以傳送到該第一收發機,從將信號從第一收發機中傳送出去;一第一收發機單元,其為一RF裝置,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該連接端USB連接器進行信號傳送;以及一第二收發機,該第二收發機包含一第二連接端USB連接器,連接到另一USB連接器,使得信號傳送到該第二收發機,或者是該第二收發機可以接收信號;至少一I/O端口,連接用戶,將信號傳送給用戶,或者將聲音傳送到第二收發機;一第二收發機單元,為一RF裝置,在第二連接端USB連接器及該I/O端口之間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傳送信號;以及一可再充電電池,將電力從第一收發機傳送到第二收發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聲訊應用的可再充電雙用途收發機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收發機還包含一卷線器,以卷繞至少一I/O端口的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聲訊應用的可再充電雙用途收發機組,其特征在于,該I/O端口為耳機及揚聲器的至少一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聲訊應用的可再充電雙用途收發機組,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收發機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耦合該第二收發機。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聲訊應用的可再充電雙用途收發機組,其特征在于,由一連接線將第一收發機耦合到該第二收發機,且從該第一收發機直接對可再充電電池充電。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于聲訊應用的可再充電雙用途收發機組,包含一第一收發機,該第一收發機包含一裝置端USB連接器,可以連接到一裝置;一第一連接端USB連接器,可以連接到另一USB連接器中;一第一收發機單元,其為一RF裝置,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該連接端USB連接器進行信號傳送;以及一第二收發機。該第二收發機包含一第二連接端USB連接器,可以連接到另一USB連接器;至少一I/O(輸入/輸出)埠;一第二收發機單元,其為一RF裝置,其在該第二連接端USB連接器及該I/O埠之間以有線或無線的方式傳送信號;以及一可再充電電池,將電力從第一收發機向第二收發機傳送。
文檔編號H04B1/38GK1665149SQ20051006449
公開日2005年9月7日 申請日期2005年4月19日 優先權日2005年4月19日
發明者徐錦順 申請人:生寶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