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一種攝錄像機的結構,特指一種數字攝錄像機的液晶熒幕可讓使用者任意沿水平或垂直軸向掀起熒幕,然后再沿另外一軸向旋轉。
背景技術:
目前市售的攝錄像機,無論何種品牌,其液晶熒幕的樞軸設計大致可分為如下兩種如圖1所示,一種是水平樞軸,其液晶熒幕10的樞接座11是設在液晶熒幕10邊框的中點,因此只能先沿著水平樞軸往上掀起,經過垂直面的翻掀路徑12到達水平位置,然后才能再沿著樞接座11旋轉如路徑13所示意。
如圖2所示,第二種已知設計的液晶熒幕20,其樞接座21亦設在液晶熒幕20邊框的中點,因此也只能先沿著垂直樞軸往前掀起,然后走過水平路徑22到達約略與鏡頭方向平行的位置,才能沿著樞接座21旋轉,如路徑23所示意。
目前無論屬于那一種樞軸設計的攝錄像機,都有一定的市場占有率,但消費者購買之后卻必須接受上述不合理的操作限制,顯然需要改良結構。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通過改良數字攝錄像機的結構,打破前述的操作限制,其數字攝錄像機的液晶熒幕通過兩個轉軸與攝錄像機的機體樞接,其中第一個轉軸與攝錄像機鏡頭同軸或平行,而第二個轉軸是設于液晶熒幕偏離中心的位置,如此,使用者可任意選擇沿其中一軸掀起該熒幕,然后再沿另外一軸旋轉,達到突破長期以來已知結構的操作限制。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它具有一第一樞接點及一第二樞接點,數字攝錄像機的鏡頭套筒與機體樞接于該第一樞接點,其間彼此能相對樞轉;該第二樞接點供該數字攝錄像機的鏡頭套筒與液晶熒幕偏離中間或靠其邊角處樞接,使該鏡頭套筒與該液晶熒幕之間能彼此相對樞轉。
該第一樞接點具有一樞軸,該液晶熒幕能沿該樞軸翻掀或調整角度。它還有第二樞接點具有一樞軸,該液晶熒幕能沿該樞軸翻掀或調整角度。該第二樞接點具有一樞軸,該液晶熒幕能沿該樞軸翻掀或調整角度。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另一種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它具有一液晶熒幕及一樞接座,該樞接座的一端與數字攝錄像機的機體樞接,另一端與該液晶熒幕的側邊偏離中間處或靠其邊角處樞接。
該樞接座與該數字攝錄像機的鏡頭套筒連接。該樞接座是與該數字攝錄像機的鏡頭套筒一體成型。該樞接座與該數字攝錄像機的鏡頭套筒外表樞接,該液晶熒幕能相對于該鏡頭套筒掀動。該樞接座與該數字攝錄像機的機體外殼樞接,該液晶熒幕能相對于該機體掀動。該樞接座與該數字攝錄像機的機體外殼所設的樞接座樞接,該液晶熒幕能相對于該機體掀動。
下面結合較佳實施例和附圖進一步說明。
圖1是第一種已知的數字攝錄像機結構的操作示意圖。
圖2是另一種已知的數字攝錄像機結構的操作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操作動作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操作狀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操作動作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的再一操作動作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閱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數字攝錄像機30可配備任何數字攝錄像機應有的配備,包括而且不一定限于機體上的光學鏡頭、閃光燈、麥克風、影音輸出端口、存儲單元、可錄式DVD或磁帶等。其中,光學鏡頭套筒與機體之間具有一樞接點32,而液晶熒幕20于偏離中點靠近邊角處與光學鏡頭套筒之間又設有一樞接點33。
此實施例具體的改良效果如圖4-圖6所示。
參閱圖4-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數字攝錄像機30可平放于桌面,依路徑3300所示的將液晶熒幕31,沿樞接點33的轉軸掀起,像筆記型計算機一般操作拍攝或瀏覽拍攝的影片內容,這是目前已知的市售產品結構所無法提供的便利。
參閱圖6-圖7所示,數字攝錄像機30的液晶熒幕31亦可如路徑3200所示意的,沿著樞接點32的轉軸掀起,然后依路徑3300調整液晶熒幕31的角度,這也是目前已知的任何市售產品結構所無法提供的便利。
當然,本實用新型,在液晶熒幕31與數字攝錄像機30之間亦可另以樞接座連接。例如將之樞接在鏡頭套筒外表,或將之樞接在機體外殼凸起的樞接座,亦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內,熟習機構設計者不難舉一反三。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改良結構,使用者可任意選擇一軸掀起熒幕,然后再沿另外一軸旋轉,已突破長期以來已知結構的限制。本申請前未見于刊物或公開使用,故本申請具有新穎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最佳的實施例,任何熟悉該項技藝者在本實用新型的領域內,輕易思及的變化或修飾,凡于本實用新型范圍的精神與其類似變化的實施例,皆應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中。
權利要求1.一種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它具有一第一樞接點及一第二樞接點,數字攝錄像機的鏡頭套筒與機體樞接于該第一樞接點,其間彼此能相對樞轉;該第二樞接點供該數字攝錄像機的鏡頭套筒與液晶熒幕偏離中間或靠其邊角處樞接,該鏡頭套筒與該液晶熒幕之間能彼此相對樞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該第一樞接點具有一樞軸,該液晶熒幕能沿該樞軸翻掀或調整角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該第二樞接點具有一樞軸,該液晶熒幕能沿該樞軸翻掀或調整角度。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它還有第二樞接點具有一樞軸,該液晶熒幕能沿該樞軸翻掀或調整角度。
5.一種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它具有一液晶熒幕及一樞接座,該樞接座的一端與數字攝錄像機的機體樞接,另一端與該液晶熒幕的側邊偏離中間處或靠其邊角處樞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該樞接座與該數字攝錄像機的鏡頭套筒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該樞接座是與該數字攝錄像機的鏡頭套筒一體成型。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該樞接座與該數字攝錄像機的鏡頭套筒外表樞接,該液晶熒幕能相對于該鏡頭套筒掀動。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該樞接座與該數字攝錄像機的機體外殼樞接,該液晶熒幕能相對于該機體掀動。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特征是該樞接座與該數字攝錄像機的機體外殼所設的樞接座樞接,該液晶熒幕能相對于該機體掀動。
專利摘要一種數字攝錄像機的構造,其液晶熒幕通過兩個轉軸與攝錄像機的機體樞接,其中第一個轉軸與攝錄像機鏡頭同軸或平行,第二個轉軸設于液晶熒幕偏離中心的位置,使用者可任意選擇沿其中一軸掀起熒幕,然后再沿另外一軸旋轉。
文檔編號H04N5/247GK2687989SQ20042000069
公開日2005年3月23日 申請日期2004年2月12日 優先權日2004年2月12日
發明者劉明杰 申請人:普立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