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關于一無線通信裝置,特別是關于一外接于電腦的無線電話子母機。
技術電話網絡主要分為公眾服務電話網絡(PSTN)與公眾陸地無線行動網絡(PLMN)兩種,前者是以有線方式連接到客戶端,而后者是以無線的方式連接到客戶端。由于公眾服務電話網絡是以線路連接到客戶端;因此在客戶端大多是以固接電話來連接,并且在固定地方通話。基于方便性,客戶端可以改采固接式無線電話來取代固接電話,固接式無線電話包含一無線子機與一無線母機,以一無線母機來固接于公眾服務電話網絡,再利用一無線子由無線母機來與公眾服務電話網絡通信。如此便可以像行動電話一樣,通話處不限于固定地方。
無線子機與無線母機可各自具有撥號功能來選擇通信的對像,無論是由無線子機或無線母機撥號,都是由無線母機撥號出去。也就是無線母機取代了固接電話的功能,而無線子機為無線母機通信的延伸,因此以無線子機撥號時,無線子機僅單純地將撥出的信號傳達給無線母機。
傳統的無線子機與無線母機是采模擬方式來通信,其缺點為容易受到干擾,因此需要以提高功率的方式來強化通信品質,即便是在無線子機與無線母機通信距離不遠之處,只要附近有干擾源,依然會有雜音出現。另一種無線子機與無線母機是以數字方式來通信,信號是先經編碼后送出,待接收后解碼還原出原本的信號,因此避免了雜音被摻入的問題。由于數字無線通信有這樣的抗干擾特性,因此能不需要為了抗干擾而提高功率來強化通信品質,信號也較為清楚。不過由于數字無線通信需要編碼與解碼,也需配合適當的通信協定,因此在成本上也相對增加。
此外,除了電話網絡外,也可以由網際網絡協定網絡(Internet ProtocolNetwork;IP Network)來以VoIP(Voice over IP;Video over IP)通信。相較于電話網絡,單純地在網際網絡協定網絡以VoIP通信具有通信成本較便宜的優點。再由額外的通信路由裝置,便可以讓網際網絡協定網絡以VoIP的方式與電話網絡通信,例如以即時通(Instant Messenger)或網路電話(IP Phone)來通信,可以讓長途通信成本降低。同樣地,如果也能讓使用者以無線的方式來通信,將可以增加使用上的方便性。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來連接電腦系統,以作為電腦系統的多媒體總線的延伸。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來作為一數字無線電話來與電話網絡通信。
本發明的再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來作為一數字無線網絡電話來與網際網絡通信協定網絡通信。
據此,本發明揭示一種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該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包含一無線母機總線,該無線母機總線是用以外接于一電腦系統,該電腦系統是與至少一公眾通信網絡連接,其中該無線母機總線是透過該電腦系統來與該公眾通信網絡通信;以及至少一無線子機,每一個該無線子機是以至少一種無線通信協定來與該無線母機總線通信并以該無線通信協定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來與該公眾通信網絡通信。
其中上述的電腦系統與該公眾通信網絡間的通信包含傳遞一多媒體資料,其中該電腦系統包含一多媒體輸入接口與一多媒體輸出接口,該多媒體資料是經由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與該多媒體輸出接口來通信。
其中上述的該多媒體資料是自一通信端經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輸入,再由該電腦系統將該多媒體資料經該多媒體輸出接口輸出至其他該通信端,其中該通信端包含該公眾通信網絡與該無線母機總線,并且該公眾通信網絡是選自下列群組的集合;一網際網絡協定網絡與一電話網絡。
其中上述的該多媒體資料是經該多媒體輸出接口輸出至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并且該多媒體資料是經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自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輸入,并且該無線子機與該無線母機總線的通信包含傳遞該多媒體資料,其中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自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輸入該多媒體資料,并且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該多媒體輸出接口輸出該多媒體資料至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
其中上述的該多媒體資料是經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輸出至該電話網絡,并且該多媒體資料是經該多媒體輸出接口自該電話網絡輸入,并且該無線子機與該無線母機總線的通信包含傳遞該多媒體資料,其中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該多媒體輸出接口自該電話網絡輸入該多媒體資料,并且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輸出該多媒體資料至該電話網絡。
其中上述的電話網絡是選自下列群組的組合一公眾電話網絡與一公眾陸地無線行動網絡。
其中上述的無線通信協定是選自于下列群組的組合為藍芽、無線區域網絡協定、數字長距無線電話通信協定、紅外線直接接取協定。
其中上述的電腦系統所連接的公眾通信網絡至少包含一網際網絡協定網絡,該電腦系統以至少一即時通來與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通信,其中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以該即時通來與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通信,其中該電腦系統所連接的公眾通信網絡還包含至少一電話網絡,該即時通是透過該電腦系統來與該電話網絡通信,其中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由該電腦系統來與該電話網絡通信,并且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由該電腦系統來與該電話網絡及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達到多方通信,其中該電話網絡是透過該電腦系統以該即時通來與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通信。
其中上述的多媒體資料所包含的內容是選自下列群組的組合聲音、影像、圖形、文字。
其中上述的無線子機是一個具一撥號功能的無線電話子機,該無線電話子機是以該撥號功能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來選擇與該公眾通信網絡通信的對象,其中各該無線子機之間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來彼此通信。
其中上述的無線母機總線是一個具一撥號功能的無線電話母機,該無線電話母機是以該撥號功能透過該電腦系統來選擇與該公眾通信網絡通信的對象。
其中上述的無線子機是一具該無線通信協定功能的行動電話。
為進一步說明本發明的具體技術內容,以下結合實施例及附圖詳細說明如后,其中圖1是為本發明的一具體實施例的實施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的一具體實施例的功能方塊示意圖;以及圖3是本發明的一具體實施例的另一功能方塊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明在此所探討的方向為一種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為了能徹底地了解本發明,將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詳盡的步驟及其組成。顯然地,本發明的施行并未限定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士所熟習的特殊細節。另一方面,眾所周知的組成或步驟并未描述于細節中,以避免造成本發明不必要的限制。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會詳細描述如下,然而除了這些詳細描述之外,本發明還可以廣泛地施行在其他的實施例中,且本發明的范圍不受限定,其以之后的專利范圍為準。
現今電腦可以用網絡卡來連上網際網絡,也可由數據卡或數據機來連上電話網絡,因此電腦很適合拿來做為網際網絡通信協定網絡與電話網絡的通信路由。
據此,如圖1所示,本發明的一具體實施例是一種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10,其包含一無線母機總線12與至少一無線子機14。所述的無線母機總線12是用以外接于一電腦系統20,此電腦系統20是與至少一公眾(public)通信網絡30連接,其中無線母機總線12是透過電腦系統20來與公眾通信網絡30通信,此無線母機系統可內插于電腦系統20的總線,或采外接式的方式來連結電腦系統20的USB接口、序列接口、平行接口、1394總線或其他相關連接接口。另外,每一個無線子機14是以至少一種無線通信協定來與無線母機總線12通信并以無線通信協定透過無線母機總線12來與公眾通信網絡30通信。另外,上述的無線通信協定是選自于下列群組的組合為藍芽(Bluetooth)、無線區域網絡(IEEE 802.11)協定、數字長距無線電話通信(DECT;Digital Enhanced Cordless Telecommunications)協定、紅外線直接接取(IRDA;Infra red direct access)協定。
上述的公眾通信網絡可以是一網際網絡協定網絡32或是一電話網絡34,使得電腦系統20可以由公眾通信網絡與遠端的電腦42或電話44通信。其中上述的34電話網絡可以是一公眾電話網絡(PSTN)或公眾陸地無線行動網絡(PLMN)。其通信的內容包含一多媒體資料的傳遞,此多媒體資料可以是聲音、影像、圖形、文字或是其他電磁記錄,本發明并不加以限制。再者,上述的無線子機14可以是一個具一撥號功能的無線電話子機,此無線電話子機是以撥號功能透過無線母機總線12來選擇與公眾通信網絡30通信的對象。同樣地,無線母機總線12也可以是一個具一撥號功能的無線電話母機,此無線電話母機是以撥號功能透過電腦系統20來選擇與公眾通信網絡30通信的對象。此外,無線子機14之間也可以透過無線母機總線12來彼此通信,成為公眾通信網絡30之外的一個無線通信網絡。
多媒體資料的可以有兩種傳輸方式,其中一種如圖2所示,電腦系統20包含一多媒體輸入接口22與一多媒體輸出接口24,多媒體資料50是經由多媒體輸入接口22與多媒體輸出接口24來通信。其中多媒體資料50是自一通信端36經多媒體輸入接口22輸入,再由該電腦系統20將多媒體資料50經多媒體輸出接口24輸出至其他通信端36。上述的通信端36包含公眾通信網絡、該無線母機總線或電腦系統的多媒體總線。
另外,另一種傳輸方式如圖3所示,當上述的公眾通信網絡是一網際網絡協定網絡32時,多媒體資料50是經多媒體輸出接口24輸出至網際網絡協定網絡32,并且多媒體資料50是經多媒體輸入接口22自網際網絡協定網絡32輸入。無線手機14是透過無線母機總線12經多媒體輸入接口22自網際網絡協定網絡32輸入多媒體資料50,并且無線子機14是透過無線母機總線12經多媒體輸出接口34輸出多媒體資料至網際網絡協定網絡32。相反地,當上述的公眾通信網絡是一電話網絡34時,多媒體資料50是經多媒體輸入接口22輸出至電話網絡34,并且多媒體資料50是經多媒體輸出接口24自電話網絡34輸入。而無線子機14是透過無線母機總線12經多媒體輸出接口24自電話網絡34輸入多媒體資料50,并且無線子機14是透過無線母機總線12經多媒體輸入接口32輸出多媒體資料至電話網絡34。因此,網際網絡協定網絡32是經由多媒體輸出接口24自電話網絡34取得多媒體資料,并且電話網絡34是經由多媒體輸入接口22自網際網絡協定網絡32取得多媒體資料。其中上述的無線母機總線12會因傳輸對象對多媒體輸入接口22與多媒體輸出接口24做不同轉換(roll reversal)來輸入與輸出多媒體資料。
此外,電腦系統在與網際網絡通信時,可以用網絡網絡語音通信協定(VoIP)來傳遞多媒體資料,例如以即時通(Instant Messenger)來傳遞多媒體資料,如此無線子機便可以透過無線母機總線以即時通來與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通信。同樣地,即時通也能透過電腦系統來與電話網絡通信,并且無線子機也能透過無線母機總線經由電腦系統來與電話網絡通信。反之,電話網絡是透過電腦系統以即時通來與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通信。
再者,上述通信端間通信并不限于一對一的二方通信,也可是三方通信或多方通信,亦即一通信端可以將多媒體資料傳遞給復數個其他的通信端。例如無線子機可以透過無線母機總線經由電腦系統來與電話網絡及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達到多方通信。
由于利用網際網絡協定網絡來通信的通信費用普遍地低于使用電話網絡的通信費用,尤其是在長途電話方面的價格差異更走明顯,因此相對于長途電話,可采用兩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分別外接于遠端的兩臺電腦系統,使得使用者能以無線的方式以這兩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由網際網絡協定網絡來通信達到節費的效果。另外,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還可以提供電話網絡轉接功能來提供本機電腦系統所連接的電話網絡由網際網絡協定網絡給遠端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通信。再者,無線子機可以是具有無線通信功能的行動電話或通信器材,例如有些內建有藍芽或IEEE 802.11功能的行動電話,便可用來做為無線子機。
顯然地,依照上面實施例中的描述,本發明可能有許多的修正與差異。因此需要在其附加的權利要求項的范圍內加以理解,除了上述詳細的描述外,本發明還可以廣泛地在其他的實施例中施行。上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的申請專利范圍;凡其它未脫離本發明所揭示的精神下所完成的等效改變或修飾,均應包含在申請專利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該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包含一無線母機總線,該無線母機總線是用以外接于一電腦系統,該電腦系統是與至少一公眾通信網絡連接,其中該無線母機總線是透過該電腦系統來與該公眾通信網絡通信;以及至少一無線子機,每一個該無線子機是以至少一種無線通信協定來與該無線母機總線通信并以該無線通信協定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來與該公眾通信網絡通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電腦系統與該公眾通信網絡間的通信包含傳遞一多媒體資料,其中該電腦系統包含一多媒體輸入接口與一多媒體輸出接口,該多媒體資料是經由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與該多媒體輸出接口來通信。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該多媒體資料是自一通信端經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輸入,再由該電腦系統將該多媒體資料經該多媒體輸出接口輸出至其他該通信端,其中該通信端包含該公眾通信網絡與該無線母機總線,并且該公眾通信網絡是選自下列群組的集合;一網際網絡協定網絡與一電話網絡。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該多媒體資料是經該多媒體輸出接口輸出至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并且該多媒體資料是經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自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輸入,并且該無線子機與該無線母機總線的通信包含傳遞該多媒體資料,其中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自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輸入該多媒體資料,并且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該多媒體輸出接口輸出該多媒體資料至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該多媒體資料是經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輸出至該電話網絡,并且該多媒體資料是經該多媒體輸出接口自該電話網絡輸入,并且該無線子機與該無線母機總線的通信包含傳遞該多媒體資料,其中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該多媒體輸出接口自該電話網絡輸入該多媒體資料,并且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該多媒體輸入接口輸出該多媒體資料至該電話網絡。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電話網絡是選自下列群組的組合一公眾電話網絡與一公眾陸地無線行動網絡。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無線通信協定是選自于下列群組的組合為藍芽、無線區域網絡協定、數字長距無線電話通信協定、紅外線直接接取協定。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電腦系統所連接的公眾通信網絡至少包含一網際網絡協定網絡,該電腦系統以至少一即時通來與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通信,其中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以該即時通來與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通信,其中該電腦系統所連接的公眾通信網絡還包含至少一電話網絡,該即時通是透過該電腦系統來與該電話網絡通信,其中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由該電腦系統來與該電話網絡通信,并且該無線子機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經由該電腦系統來與該電話網絡及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達到多方通信,其中該電話網絡是透過該電腦系統以該即時通來與該網際網絡協定網絡通信。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多媒體資料所包含的內容是選自下列群組的組合聲音、影像、圖形、文字。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無線子機是一個具一撥號功能的無線電話子機,該無線電話子機是以該撥號功能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來選擇與該公眾通信網絡通信的對象,其中各該無線子機之間是透過該無線母機總線來彼此通信。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無線母機總線是一個具一撥號功能的無線電話母機,該無線電話母機是以該撥號功能透過該電腦系統來選擇與該公眾通信網絡通信的對象。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其特征在于,其中上述的無線子機是一具該無線通信協定功能的行動電話。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揭示了一種外接式數字通信路由模組,包含一無線母機總線與至少一無線子機。無線母機總線是用以外接于一電腦系統,此電腦系統是與至少一公眾通信網絡連接,其中無線母機總線是透過該電腦系統來與公眾通信網絡通信。每一個無線子機是以至少一種無線通信協定來與無線母機總線通信,以透過無線母機總線來與公眾通信網絡通信。
文檔編號H04M1/72GK1787586SQ200410098080
公開日2006年6月14日 申請日期2004年12月8日 優先權日2004年12月8日
發明者吳文飛 申請人:吳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