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發送功率步進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一種將電信設備,例如移動電話手機的發送功率控制到規定精度的控制。本發明已經特別地應用到使用W-CDMA的電信系統中。
電信設備發送信號至基站,該基站與電信網絡相連并形成電信網絡的一部分。發送功率必須根據諸如距基站的距離、地理地形、天氣條件等等各種因素進行變化。因此,設備在發送功率范圍內增加和降低功率電平。
UMTS規范3GPP TS25.101要求電信設備將它們的發送功率控制至一個規定的精度范圍內,并且該精度范圍在功率電平達到它的最大值時變窄。在較早的移動電話系統中,例如在GSM中,存在精度范圍的要求,但在那些情況中,因為發送功率范圍更窄,所以很容易實施發送功率的閉環控制。然而,在應用W-CDMA的UMTS規范中直接對發送功率實施閉環控制是不可能的。這是因為W-CDMA信號具有5MHz寬的帶寬,由于環路中相位的變化使得閉環系統實現起來非常困難。因此,UMTS設備將典型地使用開環功率控制,其中在制造中進行精度的校準以確保實際發送功率在UMTS規范規定的精度范圍內。不幸地是,因為校準必須在整個帶寬和功率范圍內進行,致使所需的校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一種在電信系統中使用的電信設備包括發射機元件,用于在發射機功率范圍內發送信號至遠程基站,功率檢測器,被安排用于檢測在檢測器功率范圍內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的功率,所述檢測器功率范圍比發射機功率范圍窄;以及一個步長校正元件,被安排用于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并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任何步進。在業務中,對部分功率范圍使用開環功率控制進行校準,對另一部分功率范圍使用閉環控制進行校準。這樣,可以消除或者至少大大減少在生產中漫長的校準過程。通過使用與精確測量實際功率的設備相關的功率檢測器發生閉環校準。優選地,這將被應用到具有最窄精度范圍的部分UMTS發送功率范圍。這意味著開環功率用于控制發送功率范圍的剩余部分。開環功率控制足夠精確地將實際發送功率維持在發送功率范圍中更寬的精度范圍部分。
也可進一步包括一個用于識別必須開始應用校正系數的點的裝置,其中從該點起精度范圍變得更窄,每個步進的校正系數受到限制。校正系數正常地不大于一個指定大小。當功率電平步進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時,校正系數的應用對于使發送功率電平更接近所需功率電平增量來說是重要的。在能夠或者被允許應用精度范圍以比校正系數更高的速度變窄的地方,重要的是能夠識別何時必須開始應用校正系數,從而能夠足夠早地應用校正系數來使實際發送的功率電平不會落在被允許的功率精度范圍之外。
通常,希望設備能夠包括一個功率控制器,該功率控制器被安排接收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的指示,接收由檢測器檢測到的功率的指示,并在整個發射機功率范圍內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
同樣優選地,設備還包括一個接收機,該接收機被安排從基站接收信號,向功率控制器輸出被指示的步進變化,上述信號指示在發射機功率電平中希望的步進變化,功率控制器在開環的基礎上操作,對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作相應的步進改變。這樣,所述基站能在功率電平必須以步長的方式增加或降低時指示所述設備。
更有利地是包括一個存儲單元,該存儲單元被安排保持一個表,該表在開環控制期間相對于發射機元件的發射機功率電平定義功率控制器設置。該表的使用允許功率電平維持在所希望的精度范圍內。
所述設備優選地包括一個中頻(IF)級和一個射頻(RF)級,每級都是增益可調。另外,同樣優選地,設備還包括一個可調的基帶I/Q級。功率控制器可以被安排通過調整IF和/或RF增益,和/或基帶I/Q控制發射機元件的功率發送。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一個在電信系統中使用的電信設備包括一個發射機元件,用于向一個遠程基站發送信號,一個功率檢測器,被安排檢測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的功率,一個功率控制器,被安排接收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的指示,接收由檢測器檢測的功率的指示,以及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一個步長校正元件,被安排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并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任何步進。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一個在電信系統中使用的電信設備包括一個發射機元件,被安排向遠程基站發送信號,一個功率控制器,被安排接收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的指示,和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一個中頻(IF)級和一個射頻(RF)級,每級都是增益可調的,以及一個存儲單元,被安排保持一個在開環控制期間相對于發射機功率電平的IF和RF增益設置的表。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方面,一種控制由電信設備的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的方法包括步驟檢測由發射機元件在檢測器功率范圍外發送的信號的功率,所述檢測器功率范圍比檢測器功率范圍中的發送功率范圍窄,比較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和被檢測的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以及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并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任何步進。
所述方法還包括識別必須開始應用校正系數的點的步驟,從該點起精度范圍變得更窄,每個步進的校正系數受到限制。
所述方法優選地包括在整個發射機功率范圍內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的步驟。
優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開環控制發射機元件在檢測器功率范圍之外的發送功率的步驟。
更優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步驟,從基站接收信號,所述信號指示在發射機元件的功率電平中希望的步進變化,在開環基礎上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來進行相應的步進變化,該變化符合由已接收的信號指示的步進變化。根據一種安排,該方法還包括在存儲器中保持一個表的步驟,該表中在開環控制期間相對于發射機設備的功率電平定義向發射機元件提供的受控信號。
根據本發明的第五方面,一種控制由電信設備的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的方法包括步驟檢測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的功率,比較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和被檢測的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控制發送功率,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并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任何步進。
根據本發明的第六方面,一種控制由電信設備的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的方法包括步驟檢測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的功率,比較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和被檢測的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用中頻(IF)級和射頻(RF)級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其中每級都是增益可調的,以及在存儲器中保持一個表,該表在開環控制期間相對于發射機設備發送功率定義IF和RF增益設置。
在此應該意識到這種校準是功率范圍內的功率步進的校準。當設備采用步進增加或減少發送功率范圍時,重要的是實際功率步進在規范之內,例如當電信基站發送信號時,使得該單元的功率應由一個特定大小的步進增加時,該單元實際上以適當的數量增加該步進。因此,這種開環校準和閉環校準結合的發生確保在實際功率之上的希望功率的斜率足夠精確,使其落在精度范圍內。
現在下文將通過舉例并參考
圖1更詳細地描述本發明,圖1采用顯示UMTS規范內被許可的精度范圍的條形表示所繪制的與希望功率不同的實際發送功率。
UMTS規范要求移動電信設備將它們的發送功率控制至一個規定的精度范圍內。這在圖1中有所顯示。在圖1中,在x軸上繪制希望的功率輸出,在y軸上繪制實際功率輸出。圖表中點1的線表示理想情況的功率步進,其中實際功率等于希望功率,而這些點1形成經過原點且斜率為1的直線。圖中繪制的每個點1包括表示特定希望功率的精度范圍的條形2,實際功率必須落該精度范圍中。在圖中用箭頭3指示希望功率電平-50dBm的精度范圍。例如,希望功率是-20dBm的地方允許實際功率落在-11dBm到-29dBm范圍內的某處。然而,應當注意,希望功率10dBm以上的精度范圍大體上小于較低希望功率的精度范圍。用短條形來表示10dBm以上的點。由于精度范圍更窄,必須精密地控制增加或減少功率范圍的開環控制的功率步進,代替使用發送功率的開環控制,該電信設備包括功率檢測器。適和的功率檢測器必須精確到一個大的功率范圍內,但是沒有適合的檢測器在覆蓋從-50dBm到+21dBm的整個71dBm的功率范圍內是可用的。想象一種適和的檢測器,其必須在寬功率范圍和寬頻率范圍內都是精確的,也必須在頻率和功率范圍內對溫度穩定。不存在能夠在整個范圍內工作的功率檢測器。在該實例中,由圖1中的箭頭4表示功率范圍。
因為開環功率控制在生產中需要大量的工作對其進行校準,閉環功率控制用于部分功率范圍,而開環控制應用于剩余的部分。適和的設備是一個模擬設備Inc。RF檢測器/控制器AD8314具有35dBm的功率范圍。因此,其被安排檢測從-14dBm到+21dBm的功率范圍上端的功率。-14dBm以下的剩余范圍用開環功率控制。當然,該檢測器能夠被安排檢測功率范圍的不同部分,但是由于閉環功率控制通常更精確于開環功率控制,在功率范圍頂端更窄的精度范圍意味著對范圍頂端使用閉環控制更有益。重要的是,當希望的功率被步進地增加或減少時,實際功率以落入容錯度內的步進增加或減少。
從圖1應意識到,當采用步進增加功率電平時,可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實際功率接近精度范圍頂端,如果希望功率增加超過10dBm,實際功率必須下降以適合在更窄的精度范圍內。結果,理想的是限制精度范圍頂部的線通常是正斜率。因此,可以看到線5指示有效地將希望的功率精度范圍從+1dBm減少到+11dBm以便實現一個平滑的、正斜率的變換。
同樣,應該意識到,如果功率電平增加時,實際功率接近精度范圍的下端,則希望功率從10dBm到+11dBm需要很大的功率增加。這種功率的增加可能不屬于UMTS的規范。因此,可以看到通過縮小希望功率+1dBm與希望功率11dBm之間的精度范圍的下端實現平滑作用,其中精度范圍的下端6是-8dBm,規范內下端許可點7是7dBm。因此,控制步長使由于在開環中導致的絕對輸出功率電平的潛在誤差都屬于閉環系統中任何功率電平許可的允許限度內。這利用了功率步長被規定具有小容錯度的事實。本發明使用所述容錯度以這種實際發送功率盡可能快地匯聚于所要求的功率電平的方式增加或者減每個由網絡命令的步進的校正系數來選擇步進的步長。開環操作僅是在校準過程中由增益控制根據從標稱的希望功率將電平設置到被校準的實際輸出功率電平。可能在希望功率輸出和實際功率輸出之間存在的偏移一直保留到功率電平增加到閉環控制的受控范圍。
因為由開環控制所控制的功率范圍頂端在-14dBm,當功率電平從開環控制范圍增加到閉環控制范圍時,如果實際功率電平降低到希望功率電平之下,檢測器將檢測該功率電平,而且步長將在網絡要求的增量上增加0.2dB(校正系數)。這樣,功率電平每增加超過10dB,就增加額外的2dB,引起如UMTS規范許可的20%的斜率。同樣,如果實際功率在合適的希望功率之上,步長也會減少0.2dB。
為了實現功率步長適當地增加或減少,電信設備包括一個步長校正元件,該元件能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借此應用校正系數。特別重要的是,步長校正元件能夠識別何時發送的實際功率接近超出UMTS規范。如果實際功率落在UMTS規范對特定希望功率許可的窄范圍之外,上述情況就可能發生。同樣,當實際功率接近橫過線5時,步長校正元件將識別該情況,并接著應用一個適當的校正系數。這樣,步長校正元件也執行了識別必須應用校正系數的時間點的功能。
電信設備的功率電平通過三個不同級進行控制,第一,基帶I/Q電平,第二,中頻(IF)增益,以及第三,射頻(RF)增益。通過RF和IF增益級的調整執行下降大約1dB的粗增益步進。保持RF和IF之間的必要關系。如果IF增益太高,發送信號將會在RF部分失真,導致高寄生信號。如果太低,將會降低被發送信號的信噪比。因此保持IF和RF增益級之間最佳的關系很重要。
在較低的RF增益設置中,輸出IP3(三階中斷點,也就是,圖表中輸出功率相對輸入功率的點,其中三階輸出線超過線性一階斜率)降低,向RF預放大器的輸入必須相應地降低。RF預放大器的輸入功率電平和其增益之間的關系被維持在一個使線性保持在必需限度內的水平。基帶存儲器將加載一個表,該表以dB增量給出在每個標稱功率電平的IF和RF級增益。以這種方式建立開環控制。
為了獲得非常好的分辨率,將不依賴于所述表調整I/Q級。這些I/Q級將使用除在IF/RF增益表中設置的標稱1dB步長之外的良好步進來調整。
另外,在應用校正系數的地方,所述增益級將通過控制校正系數來增加或者減少輸出功率。
實例現在將描述一個最差情況中的實例在-14dBm的希望功率電平,如果實際功率處于在UMTS規范中被許可的最小功率,實際功率將會是-23dBm。這由圖1中圖表上的點8來表示。應該理解,對于每個向上的1dB步進,實際功率將以1dBm加上0.2dBm的校正系數增加。在圖1中的圖表上被繪制為線9,該線延伸向希望功率為21dBm處的點10,該處的實際功率為19dBm。在所有級中,實際功率電平保持在UMTS規范內,并且所述步長保持在規范限度內。由步長校正元件識別使用校正系數的需要,所述元件同樣將適當的校正系數應用到步進變化中。
當所述希望和實際功率電平彼此相差在0.5dB之內時,增量可在沒有額外增量的情況被設置為由網絡規定的增量。如果實際功率電平增加到希望功率電平之上,那么希望功率電平將以每步進0.2dB的減量減少。這種情況下的減量是所述校正系數。
在傳送格式組合變化的情況下,存在可能的步進變化需求,以最大4dB的誤差按照20dB增加輸出功率電平。這符合上述使用校正系數的20%的誤差斜率。如果測量的實際功率電平在最壞情況的斜率,那么根據實際功率低于或高于希望功率以24dB或16dB增加功率,使之處于希望的規范內。所有其它步進變化同樣為20%或更大的斜率,因此功率電平的增量或減量可相應地調整,將所需的精度保持在更高的功率電平。
本發明具有很多優點。首先,因為僅需要標稱校準,所以校準很迅速,在這種情況中,校準檢測器使其在整個功率和頻率范圍內都很精確。另外,本發明在覆蓋頻率和電壓變化的整個功率范圍內不需開環控制表便可以獲得UMTS規范要求的精度。本發明的主要優點之一是可以獲得所要求的精度而不需要具有覆蓋整個W-CDMA功率范圍的動態范圍的檢測器。在這種情況下要求71dB的動態范圍,但使用具有更小動態范圍的檢測器就可以獲得足夠精確的功率電平。系統能夠迅速對功率電平變化作出響應。
應理解本發明特別適用于W-CDMA傳送,其中動態范圍寬于通常有效檢測器的范圍,該檢測器在所述范圍具有足夠的精度,以及本發明通常可能用于一個開環系統,但也適用于其它系統。
權利要求
1.一種在電信系統中使用的電信設備,包括發射機元件,用于在發射機功率范圍內向遠程基站發送信號;功率檢測器,被安排檢測由發射機元件在檢測器功率范圍內發送的信號的功率,其中檢測器功率范圍比發射機功率范圍窄;以及步長校正元件,被安排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并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任何步進。
2.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所述校正系數至多為一個指定大小。
3.一種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所述步長校正元件包括用于識別必須開始應用校正系數的點的裝置,從該點起精確范圍變得更窄,每個步進的校正系數被予以限制。
4.根據以上任一權利要求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功率控制器,被安排接收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的指示,接收由檢測器檢測到的功率的指示,并在整個發射機功率范圍內控制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
5.一種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功率控制器被安排提供檢測器功率范圍之外的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的開環控制。
6.一種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接收機,其被安排從基站接收信號,向功率控制器輸出被指示的步進變化,上述信號指示在發射機功率電平中的希望步進變化,功率控制器在開環的基礎上操作,對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作相應的步進變化。
7.一種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存儲單元,其被安排保持一個表,該表在開環控制期間相對于發射機元件的發射機功率電平定義功率控制器的設置。
8.一種如權利要求4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中頻(IF)級和射頻(RF)級,每級都是增益可調的。
9.一種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功率控制器通過調整IF和/或RF增益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
10.一種如權利要求4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一個功率可調的基帶I/Q級。
11.一種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功率控制器通過調整基帶I/Q來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
12.一種在電信系統中使用的電信設備,包括發射機元件,用于向遠程基站發送信號;功率檢測器,被安排檢測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的功率;功率控制器,被安排接收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的指示,接收由檢測器檢測的功率的指示,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步長校正元件,被安排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并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任何步進。
13.一種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校正系數至多為一個指定大小。
14.一種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指定大小為每1dB功率步進0.2dB。
15.一種如權利要求12至14的任一項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步長校正元件包括用于識別必須開始應用校正系數的點的設備,從該點起精確范圍變得更窄,每個步進的校正系數被予以限制。
16.一種如權利要求12至15的任一項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接收機,被安排從基站接收信號,向功率控制器輸出被指示的步進變化,上述信號指示在發射機功率電平中希望的步進變化,功率控制器在開環的基礎上操作,對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作相應的步進改變。
17.一種如權利要求12至15的任一項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存儲單元,其被安排保持一個表,該表在開環控制期間相對于發射機元件的發射機功率電平定義功率控制器的設置。
18.一種如權利要求12至17的任一項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一個中頻(IF)級和一個射頻(RF)級,每級都增益可調。
19.一種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功率控制器通過調整IF和/或RF增益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
20.一種如權利要求12至19的任一項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一個功率可調的基帶I/Q級。
21.一種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功率控制器通過調整基帶I/Q來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
22.一種在電信系統中使用的電信設備,包括發射機元件,用于向遠程基站發送信號;功率控制器,被安排接收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的指示,以及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中頻(IF)級和射頻(RF)級,每級都是增益可調的,存儲單元,被安排保持一個IF和RF增益設置或者在開環控制期間相對于發射機元件的發射機功率電平的其它頻率設置的表。
23.一種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功率控制器被安排為檢測器功率范圍之外的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提供開環控制。
24.一種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接收機,其被安排從基站接收信號,向功率控制器輸出被指示的步進變化,上述信號指示在發射機功率電平中被希望的步進變化,功率控制器在開環的基礎上操作,對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作相應的步進改變。
25.一種如權利要求22至24的任一項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功率控制器通過調整IF和/或RF增益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
26.一種如權利要求22至25的任一項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一個功率可調的基帶I/Q級。
27.一種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功率控制器通過調整基帶I/Q來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
28.一種如權利要求22至27的任一項所述的電信設備,進一步包括一個步長校正元件,被安排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并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任何步進。
29.一種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電信設備,其中步長校正元件包括用于識別必須開始應用校正系數的點的裝置,從該點起精確范圍變得更窄,每個步進的校正系數被予以限制。
30.一種控制由電信設備的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的方法包括步驟檢測在整個檢測器功率范圍中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的功率,所述檢測器功率范圍比發射機功率范圍窄;在檢測器功率范圍內,比較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和被檢測的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以及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步進。
31.一種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識別必須開始應用校正系數的點,從該點起精確范圍變得更窄,每個步進的校正系數被予以限制。
32.一種如權利要求30或3 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在整個發送功率范圍內控制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
33.一種如權利要求30至32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開環控制在檢測器功率范圍之外的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
34.一種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從基站接收信號,所述信號指示在發射機元件功率電平中希望的步進變化;以及在開環基礎上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對其進行相應的步進變化,該變化符合被接收的信號所指示的步進變化。
35.一種如權利要求33或34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在存儲器中保持一個表,該表在開環控制期間相對于發射機設備的功率電平定義提供給發射機元件的控制信號。
36.一種控制由電信設備的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的方法,包括步驟檢測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的功率;比較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和被檢測的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控制發送功率;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并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任何步進。
37.一種如權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識別必須開始應用校正系數的點,從該點起精確范圍變得更窄,每個步進的校正系數被予以限制。
38.一種如權利要求36或37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開環控制在檢測器功率范圍之外的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
39.一種如權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從基站接收信號,所述信號指示在發射機元件功率電平中的希望的步進變化;以及在開環基礎上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來進行相應的步進變化,該變化符合由所述接收到的信號指示的步進變化。
40.一種如權利要求38或39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在存儲器中保持一個表,該表在開環控制期間相對于發射機設備的功率電平定義提供給發射機元件的控制信號。
41.一種控制由電信設備的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的方法,包括步驟檢測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的功率;比較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和被檢測的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用中頻(IF)級和射頻(RF)級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每級都是增益可調的;以及在存儲器中保持在開環控制期間相對于發送設備的功率電平定義IF和RF增益設置的表。
42.一種如權利要求41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開環控制在檢測器功率范圍之外的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
43.一種如權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從基站接收信號,所述信號指示發射機元件功率電平中希望的步進變化;以及在開環基礎上控制發射機元件的發送功率來進行相應的步進變化,該變化符合由接收到的信號指示的步進變化。
44.一種如權利要求41至43中之一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并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任何步進。
45.一種如權利要求44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步驟,識別必須開始應用校正系數的點,從該點起精確范圍變得更窄,每個步進的校正系數被予以限制。
46.一種用于電信系統的電信設備,包括發射機元件,用于在發射機功率范圍內向至遠程基站發送信號;功率檢測器,被安排在檢測器功率范圍內檢測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的功率,所述檢測器功率范圍比發射機功率范圍窄;功率控制器,被安排接收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的指示,接收由檢測器檢測到的功率的指示,并在整個發射機功率范圍內控制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
47.一種控制由電信設備的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的方法包括步驟檢測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的功率,所述檢測器功率范圍比發射機功率范圍窄;在檢測器功率范圍內,比較希望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電平和被檢測的由發射機元件發送的信號功率;以及在整個發送功率范圍內控制發射機元件發送的功率。
全文摘要
一種在電信系統中使用的電信設備包括在發射機功率范圍內向遠程基站發送信號的發射機元件;被安排檢測由發射機元件在檢測器功率范圍內發送的信號功率的功率檢測器,所述檢測器功率范圍比發射機功率范圍窄,以及步長校正元件,該步長校正元件用于識別何時發送功率與希望功率電平不同,并應用一個校正系數來增加或減少可以調高或降低發送功率范圍的任何步進。因此該設備能夠保持位于UMTS規范定義的范圍內。
文檔編號H04B7/005GK1606256SQ200410059509
公開日2005年4月13日 申請日期2004年5月14日 優先權日2003年5月14日
發明者S·高德溫, I·K·阿普雷頓 申請人:友比耐迪克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