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向多個用戶的移動電話和PHS(個人手持電話系統) (以下稱為移動電話)發送包括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所述的移動電話和PHS中的每一個都具有電話簿功能、電子郵件發送和接收功能等類似功能,因而它們能夠同時共享信息。
背景技術:
很多用戶過比較短的時間就更換移動電話。他們中的大多數跟簽約的電話運營商或者另一個運營商簽了新的合同。當簽新的合同時,用戶得到一個新的電話號碼,并且不得不逐個打電話給電話簿中登記的他/她的朋友或熟人來告訴他們新的電話號碼,請他們更新他們的電話簿。這樣的過程很麻煩,而且有時候他/她的突然的電話會打擾另一方。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在先公開的日本專利申請2000-196771和2002-057798中公開了一種安裝一個服務器作為數據中心來管理所有移動電話用戶的電話簿信息的系統(方法)。通過此方法,當用戶在電話簿中登記新的電話號碼或者改變現有的號碼時,服務器可以在各個用戶使用的電話簿信息上反映這個改變。然而,安裝服務器是昂貴的。
另一方面,在先公開的日本專利申請2002-141998中公開了一種方法,該方法不用安裝服務器,而通過使用移動電話的郵件互換服務將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號碼通知另一方。電子郵件主要是用于發送和接收文本數據,并且通過指定他/她的電子郵件地址來發送給特定的人。與打電話不同,接收者不必實時響應電子郵件。因而,可以在不給接收者帶來任何麻煩的情況下實現即時發送。而且,同樣的消息可以通過指定多個電子郵件地址來發送給多個特定的用戶。
在先公開的日本專利申請2002-135396中公開的一種移動電話引入了這樣的優點,該移動電話能夠通過電子郵件將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號碼通知多個指定的接收者,以更新他們的電話簿信息。
傳統的通過無線電來發送和接收電話的移動電話包括電話簿裝置,用于登記至少包括電話號碼和姓名的多個電話簿數據,和撥叫從電話簿數據中選擇的電話號碼;電子郵件裝置,用于與根據他/她的電子郵件地址指定的一方之間發送和接收電子郵件消息,該電子郵件消息至少具有字符編碼的文本數據;電話簿登記裝置,用于當接收到的電子郵件包括至少具有一個預定格式電話號碼的電話簿數據時,將該電話簿數據登記在其中。
當用戶改變他/她的現有的電話號碼時,他/她只要通過電子郵件將預定格式的新的電話簿數據發送給某人,接收者的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中的信息就可以更新。還可以指定多個接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以同時更新他們的電話簿。新的電話號碼等自動登記在電子郵件接收者的電話簿中。也就是說,接收者不必浪費時間接聽用于更新的電話,也不必在接收到用于更新的明信片、傳真等的時候浪費時間輸入新的電話號碼。
然而在此現有技術中,用戶不得不逐個指定接收者來發送用于更新的電子郵件消息。
發明內容
因而,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在該系統中,新登記的或改變的電話簿信息可以通過使用電子郵件而在任意的分組中共享,而不用安裝專門的服務器。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為實現上面提到的目的,提供了一種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該系統具有電子郵件發送和接收功能、并且管理至少包括已登記用戶的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和備注的電話簿信息,所述的系統包括電子郵件程序,用于接收電子郵件消息和發送電子郵件消息到至少一個指定目的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用于管理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
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用于處理已經在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中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以用于顯示和存儲;用戶接口,用于接受用戶輸入的電話簿信息和顯示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共享控制部分,用于編寫電子郵件消息以將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作為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報告給至少一個預定的分組,請求電子郵件程序發送電子郵件消息,和當接收到報告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時,分析該電子郵件消息。
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在第一方面中,為了自動地向在分組中登記的用戶發送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用戶接口接受經由移動電話所配備的輸入裝置輸入的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發送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到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處理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用于存儲,并且發送處理過的信息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存儲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發送該信息到共享控制部分;選擇至少一個預定的共享分組,以在該分組的用戶之間共享電話簿信息;共享控制部分編寫電子郵件消息,并且請求電子郵件程序發送該電子郵件消息,該電子郵件消息在其文本中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電子郵件程序發送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
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在第二方面中,發送端的用戶決定是否要共享電話簿信息。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方面,在第二方面中,發送端的用戶決定至少一個共享分組。
根據本發明的第五方面,在第二方面中,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被發送到使用至少一個郵件列表的多個用戶。
根據本發明的第六方面,在第一方面中,當接收到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時,為了自動地在接收端的電話簿中登記在發送端的電話簿中新登記的或者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電子郵件程序發送電子郵件消息到共享控制部分;共享控制部分分析接收到的電子郵件消息;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處理包括在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中的電話簿信息用于存儲;用戶接口在顯示屏上顯示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發送該信息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選擇要在其中登記電話簿信息的一個預定的分組;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在所選擇的分組中搜索對應于接收到的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話簿信息,檢查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和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是完全相同還是部分相同,登記或者更新必要的電話簿信息,并且將包括處理過的用于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發送回電子郵件程序;并且電子郵件程序以和接收到普通的電子郵件消息相同的方式處理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
根據本發明的第七方面,在第六方面中,接收端的用戶決定是否登記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
根據本發明的第八方面,在第六方面中,接收端的用戶選擇要在其中登記電話簿信息的分組。
根據本發明的第九方面,在第六方面中,接收端的用戶決定是否更新電話簿信息。
根據本發明的第十方面,在第六方面中包括共享控制部分的移動電話向不能自動登記的移動電話和/或終端發送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并且不能自動登記的移動電話和/或終端以和接收到普通電子郵件消息相同的方式來處理接收到的電子郵件消息。
通過結合附圖對以下詳細描述進行考慮,本發明的目的和特征將變得更清楚,其中圖1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移動電話的模塊的構造;圖2示出發送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時的流程圖;圖3示出接收到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時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參考附圖詳細描述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
參考圖1,根據本發明的移動電話包括電子郵件程序11、共享控制部分12、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14和用戶接口15。
電子郵件程序11接收電子郵件消息并且發送電子郵件消息到指定的目的地。
在發送電子郵件時,共享控制部分12根據來自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的指令編寫包括新登記的或更新過的(或已刪除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并且請求電子郵件程序11發送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另一方面,當接收到電子郵件時,部分12接收定義為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然后,部分12分析電子郵件消息的內容以識別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例如登記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備注和/或類似信息。隨后,部分12發送所述的電話簿信息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 3。而且,部分12保留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所發送到的目的地地址,例如郵件地址、郵件列表地址等。
在發送電子郵件時,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保留從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14接收到的新登記的或更新過的電話簿信息,并且指示共享控制部分12共享所述的信息。另一方面,當接收到電子郵件時,部分13比較從共享控制部分12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和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以找到它們之間的不同之處。如果存在不同,則部分13更新電話簿信息。
在接收到電子郵件時,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14從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接收登記的電話簿信息。隨后,部分14處理接收到的信息用于顯示,并且將其發送到用戶接口15。另一方面,在發送電子郵件時,部分14接收用戶由用戶接口15輸入的電話簿信息。隨后,部分14處理接收到的信息用于登記,并且將其發送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
在接收的時候,用戶接口15根據用戶經由移動電話所配備的輸入裝置輸入的指令,從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14接收登記的電話簿信息。隨后,用戶接口15在移動電話的顯示屏上顯示接收到的信息。另一方面,在發送的時候,用戶接口15從輸入設備接收用戶輸入的新登記的或更新過的電話簿信息。然后,用戶接口15在移動電話的顯示屏上顯示接收到的信息,并且將其發送到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14。
下面,參考圖1、圖2和圖3,給出關于本發明的系統的操作的解釋。
首先,參考圖2解釋登記新的電話簿信息時本發明的移動電話的每個部分的操作。
首先,用戶接口15從移動電話所配備的輸入裝置接受要新登記的電話簿信息輸入,例如登記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備注等。隨后,用戶接口15將信息發送到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14。
當接收到電話簿信息時,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14處理此信息用于存儲,并將其發送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步驟S21)。
當接收到處理過的信息時,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保存(登記)此信息,并將其發送到共享控制部分12(步驟S22)。
這里,通過確認共享設置來檢查是否要共享新登記的電話簿信息(步驟S23)。如果沒有預先進行共享設置(步驟S23/否),則操作結束。這意味著用戶僅僅更新他/她的電話簿。另一方面,如果預先進行了共享設置(步驟S23/是),則自動選擇至少一個預先指定的共享分組或者郵件列表(步驟S24),并且共享控制部分12繼續進行操作。
在步驟S23中也可以由用戶決定是否共享新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戶決定共享該信息,則他/她可以在步驟S24中從電話簿中選擇至少一個共享分組,該電話簿中注冊有劃分成多個分組的多個目的地地址。
順便說一下,可以這樣管理電話簿,即將電話簿信息分成多個分組、郵件列表等。因而,用戶可以選擇至少一個分組和/或郵件列表,以發送電子郵件消息到多個接收端。通過將登記的用戶移到另一個分組或郵件列表以及相反操作,用戶可以任意設置分組的范圍并且容易地同時選擇多個目的地址。順便說一下,用戶可以從電話簿中選擇單一接收者或者逐個地選擇多個接收者。
當接收到新登記的信息時,共享控制部分12自動地編寫其文本中包括接收到的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以請求電子郵件程序11來發送電子郵件消息(步驟S25)。
當從共享控制部分12接收到發送電子郵件消息的請求時,電子郵件程序11發送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步驟S26)。
順便說一下,當電話簿信息被部分改變或者全部刪除時,每個部分以如上所述的相同的方式操作。
接下來,參考圖3解釋當接收到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時,本發明的移動電話中每個部分的操作。
例如,當接收到這樣的電子郵件消息時,該電子郵件消息報告要共享其中的電話簿信息,這一點從其主題上看是很明顯的(步驟S31),電子郵件程序11發送電子郵件消息到共享控制部分12。
共享控制部分12分析接收到的電子郵件消息以檢索其中的信息(步驟S32),并且發送檢索到的信息到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14。部分14處理接收到的信息用于存儲。隨后,用戶接口15在顯示屏上顯示該信息。之后,將該信息發送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
這里,通過確認登記設置來檢查是否要登記電話簿信息(步驟S33)。如果沒有預先進行登記設置(步驟S33/否),則以和接收到普通電子郵件消息相同的方式處理接收到的電子郵件消息。另一方面,如果預先進行了登記設置(步驟S33/是),則自動選擇預定的分組或者郵件列表(步驟S34),并且電話簿登記部分13繼續進行操作。
在步驟S33中,也可以由用戶決定是否要登記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而且,如果以將各個電話簿信息分成多個分組的方式管理電話簿,則用戶可以在步驟S34中選擇要在其中登記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的分組。
當接收到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時,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在所選擇的分組中搜索對應的電話簿信息(步驟S35)。如果沒有登記對應的信息(步驟S35/否),則部分13將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作為新的記錄登記在其中(步驟S37)。
另一方面,如果對應的信息已經被登記(步驟S35/是),則部分13檢查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和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是完全相同還是部分相同(步驟S36)。
如果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和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部分相同(步驟S36/否),則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僅僅更新改變過的信息,并覆寫電話簿(步驟S37)。在步驟S37中,也可以在覆寫之前由用戶決定是否更新電話簿信息。
另一方面,如果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和已經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完全相同(步驟S36/是),則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不對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執行任何處理。將接收到的電子郵件消息作為普通的電子郵件消息處理(步驟S38)。
順便說一下,當接收到包括刪除電話簿信息的請求的電子郵件消息時,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在電話簿中搜索跟接收到的信息完全相同的電話簿信息。如果找到相同的信息,則部分13刪除該信息。
然后,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13將處理過的用于共享(登記/刪除)的電子郵件消息發送回電子郵件程序11。隨后,電子郵件程序11將接收到的電子郵件消息作為普通的電子郵件消息處理(步驟S38)。
在本實施例中,發送端和接收端都使用具有自動登記功能的移動電話同時共享電話簿信息。如果使用沒有配備自動登記功能的終端,例如PC,并且接收到了用于共享的電子郵件消息,則該終端將該電子郵件消息作為普通電子郵件消息來處理。
如前面所描述的,本發明提供如下優點第一,電話簿信息可以在多個用戶之間經由他們的移動電話容易地共享。這是因為本發明的移動電話通過電子郵件將要共享的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傳遞給接收者。而且,可以使用預定的分組和/或郵件列表來發送包括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到多個電話和/或終端。因而,可以通過改變分組和郵件列表的設置來容易地設置共享范圍。登記電話簿信息時,用戶可以任意選擇一個或多個分組和郵件列表。
第二,電話簿信息可以同時在多個接收者之間共享。這是因為當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是新登記的或者改變過的(更新過的)時,本發明的移動電話將電子郵件消息傳遞給多個接收者。因而,可以立即將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通知接收者。
第三,可以容易地建立一個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這是因為使用電子郵件來傳遞要共享的登記的或更新的電話簿信息。因而,不需要安裝專門的服務器來存儲、管理和傳遞電話簿信息。
第四,可以備份電話簿信息。這是因為通過電子郵件來交換電話簿信息。接收到的或者已發送的信息分別留在郵箱的收件箱和發件箱內。因而,用戶可以在任何時候在文件夾中搜索他/她想要的信息。
第五,可以為共享進行細節設置。電子郵件消息的發送端可以決定是否共享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已刪除的)電話簿信息,并且可以任意選擇一個或多個接收者或者至少一個共享分組等等。另一方面,接收端可以決定要將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登記在其中的分組,并且可以決定是否更新(覆寫)對應的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等。這是因為本發明的移動電話除了自動選擇功能之外,還配備了由用戶按照分組或郵件列表來從電話簿中自由選擇單一或多個接收者的功能。
第六,當用戶使用不能應用本發明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的終端時,用戶可以得到新登記的或改變后的電話簿信息。例如,當沒有配備自動登記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功能的PC接收到電子郵件消息時,該PC以和接收到普通電子郵件消息相同的方式來處理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
雖然已經參考具體的說明性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描述,但是,限制本發明的只是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而不是所述的實施例。應該理解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在不脫離本發明的范圍和精神的情況下改變或改進所述的實施例。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所述的移動電話具有電子郵件發送和接收功能并且管理至少包括登記用戶的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和備注的電話簿信息,所述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包括電子郵件程序,用于接收電子郵件消息和發送電子郵件消息到至少一個指定目的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用于管理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用于處理已經在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中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以用于顯示和存儲;用戶接口,用于接受用戶輸入的電話簿信息和顯示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共享控制部分,用于編寫電子郵件消息以將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作為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報告給至少一個預定的分組,請求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發送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和當接收到報告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時,分析該電子郵件消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其中,為了自動地向所述的分組中登記的用戶發送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用戶接口接受經由移動電話所配備的輸入裝置輸入的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發送所述的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到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處理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用于存儲,并且發送處理過的信息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存儲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發送該信息到共享控制部分;選擇至少一個預定的共享分組,以在該分組的用戶之間共享所述的電話簿信息;共享控制部分編寫電子郵件消息,并且請求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發送該電子郵件消息,該電子郵件消息在其文本中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發送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
3.一種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所述的移動電話具有電子郵件發送和接收功能并且管理至少包括登記用戶的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和備注的電話簿信息,所述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包括電子郵件程序,用于接收電子郵件消息和發送電子郵件消息到至少一個指定目的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用于管理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用于處理已經在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中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以用于顯示和存儲;用戶接口,用于接受用戶輸入的電話簿信息和顯示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共享控制部分,用于編寫電子郵件消息以將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作為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報告給至少一個預定的分組,請求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發送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和當接收到報告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時,分析該電子郵件消息;其中,為了自動地向所述的分組中登記的用戶發送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用戶接口接受經由移動電話所配備的輸入裝置輸入的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發送所述的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到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處理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用于存儲,并且發送處理過的信息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存儲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發送該信息到共享控制部分;選擇至少一個預定的共享分組,以在該分組的用戶之間共享所述的電話簿信息;共享控制部分編寫電子郵件消息,并且請求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發送該電子郵件消息,該電子郵件消息在其文本中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發送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其中,發送端的用戶決定是否要共享電話簿信息。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其中,發送端的用戶決定至少一個共享分組。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其中,基于至少一個郵件列表來發送電子郵件消息。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其中,當接收到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時,為了自動地在接收端的電話簿中登記在發送端的電話簿中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發送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到所述的共享控制部分;所述的共享控制部分分析接收到的電子郵件消息;所述的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處理包括在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中的電話簿信息用于存儲;用戶接口在顯示屏上顯示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發送該信息到所述的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選擇要在其中登記電話簿信息的一個預定的分組;所述的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在所選擇的分組中搜索對應于接收到的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話簿信息,檢查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和已經登記的電話簿信息是完全相同還是部分相同,登記或者更新必要的電話簿信息,并且將包括處理過的用于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發送回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并且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以和接收到普通的電子郵件消息相同的方式處理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
8.一種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所述的移動電話具有電子郵件發送和接收功能并且管理至少包括登記用戶的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和備注的電話簿信息,所述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包括電子郵件程序,用于接收電子郵件消息和發送電子郵件消息到至少一個指定目的地;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用于管理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用于處理已經在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中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以用于顯示和存儲;用戶接口,用于接受用戶輸入的電話簿信息和顯示已登記的電話簿信息;和共享控制部分,用于編寫電子郵件消息以將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作為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報告給至少一個預定的分組,請求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發送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和當接收到報告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時,分析該電子郵件消息;其中,當接收到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時,為了自動地在接收端的電話簿中登記在發送端的電話簿中新登記的或改變過的電話簿信息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發送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到所述的共享控制部分;所述的共享控制部分分析接收到的電子郵件消息;所述的電話簿信息處理部分處理包括在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中的電話簿信息用于存儲;用戶接口在顯示屏上顯示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并且發送該信息到所述的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選擇要在其中登記電話簿信息的一個預定的分組;所述的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在所選擇的分組中搜索對應于接收到的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話簿信息,檢查接收到的電話簿信息和已經登記的電話簿信息是完全相同還是部分相同,登記或者更新必要的電話簿信息,并且將包括處理過的用于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發送回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并且所述的電子郵件程序以和接收到普通的電子郵件消息相同的方式處理所述的電子郵件消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其中接收端的用戶決定是否要登記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其中,接收端的用戶選擇要在其中登記所述的電話簿信息的分組。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其中,接收端的用戶決定是否更新所述的電話簿信息。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移動電話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其中包括所述的共享控制部分的移動電話向不具備自動登記功能的移動電話和/或終端發送包括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的電子郵件消息;并且所述的不具備自動登記功能的移動電話和/或終端以和接收到普通電子郵件相同的方式處理接收到的電子郵件消息。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在多個移動電話之間使用的電話簿信息共享系統。當發送端新登記了或者改變了他/她的移動電話中的電話簿信息時,發送者的移動電話中的電子郵件程序自動地通過電子郵件將電話簿信息作為共享信息發送給多個接收者。當接收到電子郵件消息時,接收者的移動電話中的共享控制部分分析該電子郵件消息,該電子郵件消息定義為要共享的電話簿信息。然后,接收者的移動電話中的電話簿信息登記部分自動登記電話簿信息,并更新電話簿。通過這種方法,使得可以同時在多個移動電話之間容易地共享電話簿信息,而不用另外安裝專門的服務器。
文檔編號H04M1/2745GK1492655SQ0315712
公開日2004年4月28日 申請日期2003年9月15日 優先權日2002年9月13日
發明者柴田直哉 申請人:日本電氣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