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號碼可移植性以及利用號碼范圍所有者信息的業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實施號碼可移植性,尤其涉及如何確保利用被叫方地址的類智能網業務可以依賴被叫方地址指示正確的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
背景技術:
號碼可移植性NP是這樣一種業務,其中用戶可在可移植性群集范圍內保持其舊號碼,因而保持易接觸性。在固定網絡內,號碼可移植性意味著用戶可以改變其位置甚至是其運營商,但仍具有相同的電話號碼。在移動網絡內,號碼可移植性意味著移動用戶可以改變其預約網絡,而無需改變其電話號碼而終止業務。NP的一個主要特征是它不會對所提供業務產生影響。換言之,不論用戶的號碼是否被移植,提供給用戶的業務都應當是相同的。移植號碼表示已經歷了位置、運營商或預約網絡之間的移植過程(即轉移)的號碼。
在無線網絡內,號碼可移植性通常是借助移動號碼可移植性信令中繼功能(MNP-SRF)來實施和/或由核心INAP接口實施為基于IN的技術方案。在固定網絡內,號碼可移植性通常被實施為基于IN的技術方案。在移動號碼可移植性中,MNP-SRF對于與非呼叫相關的信令而言是強制性的。智能網IN是附加至基本網絡(例如固定或移動網)的網絡體系結構,其能夠更快、更簡單、更靈活地實施和控制業務。這是通過將業務控制從交換中心移至智能網內的獨立功能單元來實現的。
當呼叫用戶的IN業務利用B號碼,即被叫電話號碼的號碼范圍來確定諸如資費水平的業務參數時會產生問題。由于號碼可移植性,B號碼不再是指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而且舊規則“被叫方的號碼范圍揭示資費水平”不再有效。利用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的IN業務的實例是預付預約。所述預付預約并不涉及延期計費,而是在呼叫期間內對所述預付預約的賬戶實時計費。在基于智能網的技術方案中,預付預約被同相計費,并且通常至少有兩個網絡節點參與計費。在控制所述業務的被稱為業務控制點(SCP)的網絡節點內監控賬戶余額。例如,SCP確定預備的存款,所述存款是所述余額中為某一時段的呼叫所預備的錢數。所預備的存款額取決于門限以及所述呼叫的一個時間單位的價格,所述門限值是通常以時間表示的網絡參數。所述價格通常是基于B號碼范圍所有者/B號碼的預約網絡而確定的。SCP將所述門限發送至業務交換點(SSP)。所述業務交換點是諸如移動交換中心的呼叫監控網絡節點。例如在所述門限所指示的時間過去之時,SSP將此報告給SCP并同時請求另一門限。但是,上述的門限確定無法與號碼可移植性一起使用,因為B號碼并非必然揭示用戶網絡/用戶范圍所有者,因而它無法用于確定時間。
與預付業務類似的具有類似問題的另一項業務是具有受限賬單的后付業務,即帶有指示允許計帳最大額的限值的后付預約。它與預付預約的不同之處在于,其允許接入可計費連接或業務直至賬單達到所述的限值。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方法以及一種實施該方法的裝置,以克服上述問題。本發明的目的由一種方法、一種系統及網絡節點來實現,其特征在獨立權利要求內陳述。在從屬權利要求內公開了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
本發明基于這樣的構思,即經由執行號碼可移植性功能的網絡節點路由所有類智能網業務調用請求至控制所述業務的網絡節點。執行號碼可移植性功能的節點執行B號碼的映射,并借助指示地址范圍的B號碼中繼業務調用請求。在此語境中,術語地址范圍’是指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用戶的域和位置。本發明的優點是,不必修改利用關于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信息的業務而在網絡號碼可移植性內考慮號碼可移植性。因此,不必修改控制所述業務的節點,即可從執行號碼可移植性的節點請求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另一優點是,與所述控制業務的節點執行的請求相比,網絡內的信令負載降低,且不必改進控制業務的節點內的業務邏輯;它們可以保持其在號碼可移植性之前的狀態。本發明的又一優點是,其還可以和利用與非呼叫相關信令的業務一起使用,例如短消息業務,因為它們使用相同的業務調用機制。
以下將借助優選實施例,并參照附圖來詳細描述本發明,在附圖中圖1是描述本發明第一優選實施例的電信系統若干網絡節點的方框圖。
圖2是描述本發明第一優選實施例中的業務路由寄存器的功能流程圖;以及圖3描述了根據本發明第一優選實施例的信令。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明可被應用于任何支持號碼可移植性的通信網絡。所述系統包括諸如通用移動電信系統(UMTS)的所謂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諸如泛歐GSM(全球移動通信系統)的所謂第二代移動通信系統、諸如DSC 1800(數字蜂窩系統1800MHZ)和PCS(個人通信系統)的對應通信系統、諸如GSM2+系統的基于上述系統的系統以及諸如PSTN(公眾交換電話網)的固定系統。本發明還可在借助不同于此處公開的平臺實施實際號碼可移植性的環境中實施,所述不同于此處公開的平臺例如是MNP-SRF或CSF。
提供類智能網控制的業務既是指常規智能網所提供的業務,也是指利用智能網控制原理的業務。而智能網控制原理是指其中處理呼叫的事件檢查功能接觸業務控制功能的解決方案,所述業務控制功能可能為所述事件檢查功能提供影響呼叫處理的指令。所述接觸可能是通知或請求。當所述接觸是請求時,事件檢查功中斷呼叫處理并等待指令,或是繼續呼叫處理并隨后接收指令。事件檢查功能基于其內的待處理事件數據接觸業務控制功能。在呼叫建立過程期間內,甚至在起動呼叫建立過程之前,可在外部業務的請求內增加和/或刪除待處理事件數據。所述呼叫可被描述為控制功能可見的狀態模型,所述狀態模型是根據相位以及與相位相關的檢測點形成的。檢測點是指所述的待處理事件,即所述呼叫階段以及相互作用點,如果存在的話,其中業務控制功能可能會影響呼叫和/或接收與呼叫相關的信息。將被控制實體也可能會獨自在外部脈沖上操作,所述外部脈沖產生觸發和/或其它待處理事件,在這種情況下無需所述狀態模型。觸發是指在某些條件得到滿足時觸發業務的待處理事件,即所述觸發激活業務。控制與操作也可能是指向呼叫對象以及與所述呼叫對象相關的事件通知的方法。使用類智能網呼叫控制的協議實例包括增值API(應用協議接口)、OSA(開放系統體系結構)、SIP(會話啟動協議)、諸如WIN(無線智能網)和CAMEL(移動網高級邏輯客戶化應用程序)應用協議CAP的不同智能網協議。
此處,術語“呼叫”不僅是指常規呼叫,還涵蓋其它的可能虛擬連接狀態,其中諸如數據會話或分組數據的用戶數據被傳送。所述虛擬連接狀態的實例包括分組無線電會話(例如GPRS會話)、VoIP會話(IP話音)以及根據H.323的多媒體會話。所述用戶數據可能包括不同的成分,例如話音、視頻以及數據。術語呼叫”還包括傳送用戶數據流所需的信令以及類呼叫業務,所述的類呼叫業務可能是單向業務、尋址到一組(或多組)的業務或是特定范圍內的通用廣播。
以下將使用標準ETSI 300 374-1的核心INAP術語來描述本發明,但本發明并不限于這種特定智能網協議。
圖1示出了簡化的網絡體系結構,它僅描述了說明本發明所需的單元和功能。圖1所示的網絡節點是邏輯單元,其實施方式可能與所描述的有所不同。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系統1顯然還可能包括其它功能和結構,此處不再贅述。
負責智能網接口的網絡節點被稱為業務交換點SSP,且所述網絡節點至少包括業務交換功能SSF和呼叫控制功能CCF,它們的組合是事件檢查功能的一個實例。所述呼叫控制功能CCF并非與智能網相關的功能,而是包括諸如建立和釋放傳輸鏈路的中心的高電平呼叫處理功能的標準交換中心功能。所述業務交換功能SSF提供呼叫控制功能CCF與業務控制點SCP之間的接口。包括業務交換功能SSF的網絡節點例如檢測呼叫建立事件,即檢測可能觸發智能網業務的觸發。在某些預定條件得到滿足時觸發智能網業務。如借助圖3所描述的,根據本發明的SSP被配置為經由SRR(業務路由寄存器)路由業務調用請求。SSP是通常負責連接建立的網絡節點,例如基本網絡或移動通信系統內的交換中心。因此,SSP可以是移動交換中心MSC或固定交換中心FSC,或是包括呼叫狀態控制功能CSCF的網絡節點。此處,業務交換點SSP相當于CCF和SSF所形成的功能實體,因而以下將使用術語SSP。
包括業務控制功能SCF的網絡單元被稱為業務控制點SCP。所述業務控制功能是智能網內的中心權限,其還包括業務邏輯程序的執行環境。此處,SCF和SCP是等值的,以下將使用術語SCP。業務邏輯程序和類IN業務一起被在業務控制點SCP處調用,所述程序的操作確定SCP在每個呼叫步驟發送至SSP的指令。圖1的業務控制點SCP示出了最簡化的業務控制點。術語“業務控制點”此處涵蓋了根據類智能網原理來控制業務的不同平臺和應用服務器。
用于號碼可移植性的業務控制功能SCF_NP包括提供號碼可移植性業務所需的控制功能。SCF_NP還可被稱為業務中繼功能(SRF)或用于業務調用請求的信令中繼功能(SRF-S)。包括SCF_NP的業務控制點被稱為SRR(業務路由寄存器)。號碼可移植性業務還需要數據庫NP_DB(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在圖1所示的實例中,數據庫NP_DB是內部數據庫,但它也可能是外部數據庫甚至是分散數據庫。SRR可能僅包括號碼可移植性功能,或是還具有用于其它目的的性能。
實施本發明功能的系統以及所述系統的網絡節點不僅包括現有技術裝置,還包括用于實施借助圖2和3詳細描述的功能的裝置。更明確地說,所述系統和所述網絡節點至少包括用于經由SRR路由業務調用請求至SCP的裝置,以及用于執行至少將號碼移植性映射到所述業務調用請求內的B號碼的裝置。現有網絡節點包括可用于本發明功能的處理器和存儲器。可使用專用集成電路(ASIC)和/或諸如EPLD、FPGA的可編程電路將實施本發明所需的所有改變實現為增加或更新的軟件例行程序。假設現有技術裝置支持號碼可移植性,即SSP、SRR、HLR以及SCP被配置為支持號碼可移植性并確認路由號碼。
圖2示出了本發明第一優選實施例中的SRR的功能,其中系統是至少支持CAP以及諸如核心INAP的INAP(智能網應用協議)的移動通信系統。為了清晰起見,術語‘消息’此處還涵蓋術語‘業務請求’和‘操作’,在智能網內一般使用術語“業務請求”和“操作”而非術語“消息”。在圖2所示的實例中,為了清晰起見,假設只有SRR內的業務邏輯是用于號碼可移植性的業務邏輯。換言之,在本發明第一優選實施例中,與號碼可移植性相關的請求僅是假設由SRR應答的請求。為了清晰起見,還假設至少可移植性群集內的所有移植號碼或地址包括在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內,即直接路由被用作路由慣例。在本發明應用于計費并使用直接路由時,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至少應在可移植性群集內包括所有影響計費的移植號碼或地址。
在本發明第一優選實施例中確定兩個因數。SRR在確定所接收消息是SRR應響應的消息還是將被中繼的消息時使用所述因數。
第一因數確定用于中繼SRR應響應的消息的協議。所述協議的實例是INAP。并不被基于IN的標準化技術方案用來執行號碼可移植性請求的其它協議消息被解釋為將被中繼的消息,所述的其它協議例如是CAP。換言之,在第一優選實施例中,借助所述第一因數可將協議劃分為用于號碼可移植性詢問的協議與并非用于號碼可移植性詢問的協議。
所述第二因數在協議內確定SRR應響應的消息所使用的業務密鑰值,所述業務密鑰值指示將在SRR內執行的業務邏輯。在本發明的第一優選實施例中,業務密鑰值NP指示用于號碼可移植性的業務邏輯應當使用,以及具有另一業務密鑰值的消息是將被中繼的消息。換言之,業務密鑰值被用于確定SRR應響應于所述消息還是所述消息為將被中繼的消息。在SRR支持若干協議時,可能為每個協議單獨地確定業務密鑰值。
借助所述兩個不同因數解決了與業務密鑰相關的問題。所述業務調用請求包括指示與所述調用相關的業務邏輯的業務密鑰或對應參數。所述業務密鑰由SSP增加。但是,號碼可移植性業務的業務密鑰值并非標準化的,且所述業務密鑰值的分配并不在不同網絡(運營商)之間協調。在諸如CAP的某些協議中,為了向漫游用戶提供原籍網絡的智能業務,業務密鑰由預約網絡,即原籍運營商管理。在諸如INAP的某些協議中,所述業務密鑰由受訪網絡內的網絡單元管理。因此,原籍網絡內給出的指示呼叫禁止的CAP業務調用請求的業務密鑰值可以與受訪網絡內給出的號碼可移植性請求的業務密鑰值相同。這種可能的混淆由所述第一因數來克服。
參照圖2,SRR在步驟201中接收消息,并在步驟202中確定所述消息是否為根據INAP的消息,即是否為INAP消息。協議的所述確定可以基于檢查所述消息的應用語境。所述應用語境包括關于所使用協議的信息。所述信息在不同的類智能網協議內是唯一的,因而無歧義地指示所述消息所使用的協議。
如果所述消息是INAP消息(步驟202),則SRR在步驟203種檢查所述消息內的業務密鑰值是否為NP,即所述業務密鑰是否指示號碼可移植性的業務邏輯應當使用。
如果所述業務密鑰不是NP,則SRR將被叫方地址映射至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換言之,SRR在步驟204中檢查被叫方地址B#是否在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NP_DB內。
如果被叫方地址B#在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NP_DB內,則被叫方地址是被移植的地址,且SRR在步驟205中將指示預約網絡HPLMN的指示,即指示B#的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的指示加入步驟201內所接收的消息。優選的是,所述的指示是被叫方地址之前的前綴并直接指示HPLMN。所述前綴優選的是用戶B的路由號碼。所述的路由號碼取決于網絡的配置,其可能是任何號碼。所述的路由號碼例如可能包括國家碼。也可能會使用諸如參數的其它類型的指示,或是用指示正確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的號碼替代被叫方地址B#。在增加所述的指示(步驟205)之后,SRR在步驟206內將消息中繼至其目的地地址,即中繼至調用業務的網絡節點,也就是中繼至包括所述業務邏輯的SCP。
如果被叫方地址B#并不在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NP_DB內(步驟204),則被叫方地址并非被移植的地址,且它指示正確的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那么不必改變所述消息,SRR因而繼續步驟206以將所述消息中繼至其目的地地址。
如果所述業務密鑰是NP(步驟203),則SRR在步驟207中執行所述號碼可移植性過程,即當前預約網絡移植狀態檢查。
如果所述消息并非INAP消息(步驟202),其在本發明第一優選實施例中為CAP消息,則SRR繼續上述過程,執行步驟204以檢查B#是否在NP_DB內。
當間接路由被用作路由慣例時,所有HPLMN自身的移植號碼(移出與移入)在NP_DB內,并且其它號碼不在所述NP_DB內。在這種情況下,被叫方地址將正確的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指示給HPLMN自身的用戶。但是,來訪用戶的被叫方地址并非必然指示正確的預約網絡/號碼范圍,因為其它預約網絡(PLMN)的所有移植號碼并不在NP_DB內,所述移植號碼屬于具有HPLMN的相同可移植性群集。因此,在使用間接路由時,本發明可應用于“網外”和“網內”計費。
圖2中的步驟并非絕對的時序排列。例如,某些上述步驟可能會同時發生,或是以另外一種順序發生。某些步驟可能會被省略,例如在其中SSP與SRR之間使用一種協議而SSP與SCP之間使用另一種協議的實施例中,即在其中所使用的協議始終指示SRR是否應做出響應的實施例中,可能會省略檢查業務密鑰值的步驟。在其中SSP、SRR和SCP之間使用相同協議的實施例中,可能會省略確定所使用協議的步驟,因為它并不揭示消息是否為將被忽略的消息。相應地,圖2內并未顯示的其它步驟可能會在上述步驟之間發生,例如在SRR內檢查將被執行的其它業務的其它密鑰值。SRR內的其它業務邏輯的實例是主叫用戶地址(即A號碼)驗證以及觸發信息。
圖3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一優選實施例的信令。SSP在點3-1處遭遇觸發,即檢測業務調用。在圖3的實例中,假設所檢測的業務調用(即遭遇的觸發)與預付業務有關,且SSP將指示點3-1內的預付業務的業務密鑰SK加入業務調用請求。SSP將SCP的地址加入業務調用請求以及業務觸發所需的所有信息。然后,根據本發明的SSP將業務調用請求在消息3-2內發送至SRR。
SRR接收消息3-2,發現消息3-2并不是與號碼可移植性NP相關的消息,并在點3-3中執行B號碼到所述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的映射(如以上借助圖2所描述的),如果需要的話還修改B號碼來指示預約網絡/用戶范圍所有者,如以上借助圖2所描述的。然后,SRR將業務調用請求在消息3-4內中繼至SCP。
SCP在圖3所示的實例中確認消息3-4與預付業務相關,并在消息3-4內通知關于來自B號碼的資費的正確指示,因為B號碼指示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因此,可在系統內借助基于所接收的被叫方地址或帶有前綴的被叫方地址的正確資費水平產生計費。在確定預付業務的門限值之后,SCP將所述門限值(或其它一些指示)直接在消息3-5內發送至SSP。
在本發明第一優選實施例中,SSP使用SCCP(信令連接控制部分)協議的尋址,從而使得指示‘在GT(全局名)上路由’引起所述消息被路由至SRR。SRR隨后根據SCCP執行GT翻譯,其結果指示SCP的地址。另一種可能性是用戶信息或與業務調用相關的信息包括至SRR的直接地址,且所述地址被用于將所述請求路由至SRR,所述SRR隨后執行GT翻譯。
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SSP被配置為僅將具有B號碼的業務調用請求經由SRR發送至SCP,而將其它業務調用請求直接發送至SCP。在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中,SSP被配置為僅將具有預定B號碼的業務調用請求經由SRR發送至SCP,而將其它業務調用請求直接發送至SCP。所述預定B號碼可能包括原籍用戶的號碼或是可移植性群集內的號碼,例如包括某個國家代碼的號碼,所述國家代碼例如是芬蘭+358。在本發明的又一個實施例中,SSP被配置為僅將具有B號碼的業務調用請求經由SRR發送至SCP,而將其它業務調用請求直接發送至SCP,與諸如VPN號碼(虛擬專用號碼)的某些短號碼相關的業務調用請求被直接路由至SCP,而其它業務調用請求被經由SRR路由至SCP。直接意味著透明地經由SRR或是經由SSP與SCP之間的直接連接。
盡管以上已借助被叫方地址描述了本發明,但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如何基于主叫用戶的號碼范圍,即呼叫地址A的號碼范圍將本發明應用于業務是顯而易見的。所述業務的一個實例是基于用戶電話號碼(MSISDN)的國家碼的禁用。
盡管以上已借助移動電信系統描述了本發明,但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如何在固定系統內實施本發明是顯而易見的,在所述固定系統內本發明還可用于確定正確位置。
盡管以上對本發明的描述是通過假設至少所使用協議或是指示業務邏輯的業務密鑰被用于確定消息是將被中繼的消息還是SRR應響應的消息,但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它們顯然只是用于將消息分開的因數的實例。SRR也可以借助替代上述因數或是除上述因數之外的其它因數來確認消息是將被中繼的消息還是將被響應的消息。例如,包括SCP的地址的消息可能是將被中繼的消息,而并未包括SCP的地址的消息是將被響應的消息。
盡管以上借助CAP和INAP描述了本發明,但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也可以借助其它協議實施本發明,所述協議包括申請本發明時仍未知的用于啟動業務的未來協議。
盡管以上借助號碼可移植性描述了本發明,但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可以借助對應業務來實施本發明,例如IP多媒體業務的邏輯號碼可移植性,在需要用于從邏輯號碼映射正確資費水平的改進功能時,甚至可使用邏輯名稱的映射而非可移植性業務來實施本發明。此處,術語“號碼可移植性”還涵蓋了這種映射。諸如用戶@域或是URL(統一資源定位器)地址的邏輯名稱隱藏了實際IP地址。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隨著技術進步,顯然可以各種方式實施本發明的原理。本發明及其實施例并不僅限于上述實例,而是可能在權利要求書的范圍內有所改變。
權利要求
1.一種在通信系統內提供使用基于地址范圍信息的業務的方法,所述通信系統至少包括調用所述業務的第一實體,以及存取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的第二實體,所述方法至少包括步驟檢測(3-1)將由所述第一實體調用業務的業務調用;將包括地址并與所述業務調用相關的請求經由所述第二實體路由(3-2)至所述第一實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實體內將所述地址映射(3-3)到所述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以及將指示所述地址的地址范圍的請求從所述第二實體中繼(3-4)至所述第一實體。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實體內基于所述請求內所使用的協議,確定所述請求將被中繼至所述第一實體,以及如果所述請求將被中繼至所述第一實體,則執行所述映射。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指示所述業務的業務密鑰加入所述請求,以響應所述業務調用的檢測;在所述第二實體內基于所述請求內的業務密鑰,確定所述請求將被中繼至所述第一實體,以及如果所述請求將被中繼至所述第一實體,則執行所述映射。
4.一種在通信系統內中繼業務調用請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驟在網絡節點內接收(201)業務調用請求,所述網絡節點至少提供使用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的號碼可移植性業務;其特征在于確定(202、203)所述業務調用請求是否與所述網絡節點內所提供的業務相關;如果相關,則觸發(207)與所述業務調用請求相關的業務;如果不相關,則所述方法還包括步驟將所述業務調用請求內的地址映射(204、205)至所述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以及中繼(206)至少指示所述地址的地址范圍的所述業務調用請求。
5.根據權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業務調用請求內的業務密鑰值,來確認(203)所述業務調用請求與所述網絡節點內提供的業務相關。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業務調用請求的協議,來確認(202)所述消息與所述網絡節點內提供的業務無關。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何一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地址在所述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內,則所述地址范圍由在中繼(3-4)所述請求之前加入所述請求的指示來指示;以及如果所述地址并不在所述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內,則所述地址自身指示所述地址范圍。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何一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包括至少關于原籍用戶的被移植地址的信息;以及所述地址范圍指示所述用戶是原籍用戶還是來訪用戶。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何一個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址范圍被用于確定將被使用的資費水平。
10.一種在通信系統內中繼業務調用請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驟在網絡節點內接收(201)所述業務調用請求,所述網絡節點至少提供具有指示資費水平的地址的邏輯名稱的映射;其特征在于確定(202、203)所述業務調用請求是否與所述網絡節點內提供的業務相關;如果相關,則觸發(207)與所述業務調用請求相關的業務;如果不相關,則所述方法還包括步驟執行到所述業務調用請求內的地址的映射;以及中繼具有指示資費水平的地址的所述業務調用請求。
11.一種通信系統,至少包括包括被移植號碼的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NP_DB);第一節點(SSP),其用于遭遇業務的觸發,并響應于所述觸發發送業務調用請求;第二節點(SCP),其用于調用所述業務;以及第三節點(SRR),其用于至少提供號碼可移植性業務(SCF_NP);其中所述第一節點(SSP)被配置為將所述業務調用請求經由所述第三節點(SRR)發送至所述第二節點(SCP);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節點(SRR)被設置為確定所述業務調用請求是否與所述第三節點(SRR)內提供的業務相關,如果所述業務調用請求與所述第三節點(SRR)內提供的業務無關,則將所述業務調用請求內的地址映射至所述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并將所述業務調用請求中繼至所述第二節點(SCP),所中繼的業務調用請求指示所述地址的地址范圍。
12.一種通信系統內的網絡節點(SRR),所述網絡節點至少包括存取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NP_DB)的號碼可移植性業務功能(SCF_NP),所述網絡節點被設置為接收業務調用請求,其特征在于響應于接收業務調用請求,所述網絡節點(SRR)被設置為確定所述業務調用請求是否與所述網絡節點(SRR)內的業務功能相關,且如果所述業務調用請求與所述網絡節點內的業務功能無關,則將所述業務調用請求內的地址映射到所述號碼可移植性數據庫,并中繼指示所述地址的地址范圍的所述業務調用請求。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網絡節點(SRR),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絡節點(SRR)被設置為通過將用于中繼所述業務調用請求的協議與所述網絡節點內業務功能所使用的協議相比較來執行所述確定,且如果所述協議并不是所述網絡節點內的業務功能所使用協議中的一個,則確定所述業務調用請求與所述網絡節點內的業務功能無關。
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網絡節點(SRR),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協議是業務功能所使用的協議,則所述網絡節點(SRR)被設置為進一步檢查所述業務調用請求內的業務密鑰是否指示所述網絡節點內的其中一種業務功能,且如果所述業務密鑰并不指示所述網絡節點內的其中一種業務功能,則確定所述業務調用請求與所述網絡節點內的業務功能無關。
15.根據權利要求12的網絡節點(SRR),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絡節點(SRR)被設置為通過檢查所述業務調用請求內的業務密鑰是否指示所述網絡節點內的其中一種業務功能來執行所述確定,且如果所述業務密鑰并不指示所述網絡節點內的其中一種業務功能,則確定所述業務調用請求與所述網絡節點內的業務功能無關。
全文摘要
號碼可移植性是其中用戶可在可移植性群集范圍內保持其舊電話號碼從而保持易接觸性的業務。由于號碼可移植性,被叫地址,即B號碼不再是指預約網絡/號碼可移植性,并且舊規則“被叫方號碼范圍揭示資費水平”不再有效。為了克服所述缺陷,將所有類智能網絡業務調用請求經由執行號碼可移植性功能的網絡節點路由(3-2)至控制所述業務的網絡節點。執行號碼可移植性功能的節點執行(3-3)B號碼的映射,并中繼指示預約網絡/號碼范圍所有者的所述業務調用請求。
文檔編號H04Q3/00GK1483291SQ01821453
公開日2004年3月17日 申請日期2001年12月21日 優先權日2000年12月29日
發明者勞諾·拉蒂萊寧, 帕爾·克珀什迪, 克珀什迪, 勞諾 拉蒂萊寧 申請人:諾基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