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防止濫用的通信終端設備的制作方法
當今的移動電話在接收準備就緒狀態下是沒有防止濫用保護的,因為例如按GSM標準必須輸入所謂的PIN,以便終端設備可以建立與移動無線電網的連接。在輸入用于證明有權使用者的PIN之后移動電話雖然已是接收準備就緒的,但是對于占有它的任何人是無妨礙和無限制地可使用的,并且因此是沒有防止濫用保護的。
如果有權的使用者放置設備在接收準備就緒狀態下不受監視,丟失設備或被盜的話,拾得者或小偷就可能以此釀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為他可能無阻礙地由位于設備中的SIM卡所有者承擔費用地來用此設備打電話,只要未關斷此設備。用市面通用的充電設備這個時間區間實際上是無限制的。
只有當SIM卡的所有者覺察到此損失時,這種情況在不幸的情況下恰好對于偶爾的使用者可能持續幾日或甚至幾周,他才有可能性讓凍結SIM卡。直到那時可能已產生了無法估量的經濟損失。
本發明通過提供具有按權利要求1特征的一種通信終端設備來解決此問題。這種通信終端設備擁有一種裝置,此裝置在終端設備的接收準備就緒狀態下在啟動使用者的有計費義務的使用過程之前要求一種證明。
本發明的有利的進一步發展是從屬權利要求的對象。
以下借助于優先的實施例詳述本發明。
用于詢問證明的裝置可以最簡單地通過常規移動電話軟件的適當擴充來實現。此裝置當然是不局限于移動電話的。存在著不同種類的移動或不移動通信終端設備的不斷增長的多樣性,在這些通信終端設備上存在著這種危險,在接收準備就緒狀態下有計費義務地,給有權使用者記帳地由未授權者使用這些通信終端設備。在與所有這類終端設備的關聯中本發明可以得到采用。
軟件擴充可以以這種方式來進行,安排一種軟件例行程序,此軟件例行程序在終端設備的接收準備就緒狀態下,在啟動使用者的有計費義務的使用過程之前要求一種證明。有計費義務使用過程的實例是建立有計費義務的連接,調用有計費義務的增值業務,等等。在最簡單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輸入符號序列和/或數字序列來進行證明。也可以以相同的方式,如像在按GSM標準的移動電話上的網絡搜索之前必須進行的PIN輸入那樣,來進行證明。
指紋傳感器特別適合于采集證明信息,尤其當此傳感器是安放在機殼表面上的一個位置上時,在此位置上在使用者的通常的手姿勢下可將一個手指容易而又持久地放到傳感器上,使得在一系列多個有計費義務的使用過程的情況下,無使用者的主動協作也可以進行一系列多重證明。
在終端設備的幾種有計費義務的使用時,隨著時間持續地產生進一步的費用。在這些情況下特別有利的是,如此構成此裝置,使得它在有計費義務使用過程的時間進程中,重復地要求證明。相應的軟件例行程序為此必須例如以固定的時間間隔或以抽樣方式要求證明。如果本發明的這種實施形式與指紋傳感器聯合的話,對于使用者可以特別舒適地構成本發明的這種實施形式。
借助于本說明對于專業人員清楚的是,不僅可以通過軟件擴充,而且也可以通過合適的硬件擴充,或可以通過由兩種措施的聯合實現用于詢問證明的裝置。
權利要求
1.具有一種裝置的通信終端設備,此裝置在終端設備的接收準備就緒狀態下在啟動使用者的有計費義務的使用過程之前要求一種證明。
2.按權利要求1的通信終端設備,在此通信終端設備上在啟動有計費義務的使用過程之前借助于指紋傳感器進行使用者的證明。
3.按權利要求1的通信終端設備,在此通信終端設備上指紋傳感器是安放在機殼表面上的一個位置上,在此位置上在使用者通常的手姿勢下可將一個手指容易而又持久地放到傳感器上,使得在一系列多個有計費義務的使用過程的情況下,無使用者的主動協作也可以進行一系列多重證明。
4.按以上權利要求之一的通信終端設備具有在有計費義務使用過程的時間進程中重復地要求證明的一種裝置。
全文摘要
接收準備就緒的通信終端設備的所有者,例如在丟失的或在暫時缺少監視的情況下,是防止由未授權者的濫用而受到保護的,因為在終端設備的接收準備就緒狀態下在啟動使用者的有計費義務的使用過程之前要求一種證明。這種證明可以很舒適地例如借助于指紋傳感器來進行。
文檔編號H04W88/02GK1337132SQ00802815
公開日2002年2月20日 申請日期2000年1月5日 優先權日1999年1月14日
發明者K·P·卡曼 申請人:西門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