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自動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的led廣告燈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LED廣告燈箱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具有自動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的LED廣告燈箱。
【背景技術】
[0002]目前LED在廣告燈箱上的應用還處于應用初期階段,目前還沒有發現有相關專利把自動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應用于LED廣告燈箱。
[0003]隨著應用的深入,廣告燈箱對亮度維持率要求越來越高。而根據LED的光衰特性,LED長期工作,必然會有相應的光衰,導致亮度降低。若想長期維持LED廣告燈箱亮度穩定,就必須對LED發光亮度進行定期或者實時檢測與補償。若無相應的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隨著LED工作時間的增加,LED流明維持率會下降,LED廣告燈箱亮度都降低,直接影響了LED廣告燈箱的廣告效果。在對視覺效果要求非常之高的廣告行業,是不可接受的。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LED廣告燈箱若無相應的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隨著LED工作時間的增加,LED流明維持率會下降,LED廣告燈箱亮度都降低,直接影響了 LED廣告燈箱的廣告效果的缺陷,提供一種具有自動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的LED廣告燈箱。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了一種具有自動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的LED廣告燈箱,包括:LED模組以及與該LED模組連接的LED驅動電路,還包括:用于檢測所述LED模組亮度的亮度檢測電路、以及用于根據亮度檢測電路檢測到的亮度控制LED驅動電路的進行相應調整的控制器。
[0006]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LED廣告燈箱中,控制器用于在亮度檢測電路檢測到LED模組亮度降低時,控制LED驅動電路增加輸出電流或者PWM占空比。
[0007]進一步的地,控制器還用于在亮度檢測電路檢測到LED模組亮度增加時,控制LED驅動電路減少輸出電流或者PWM占空比。
[0008]其中,亮度檢測電路包括依次連接的光敏傳感器、信號放大電路、A/D轉換電路,該A/D轉換電路還與控制器連接。
[0009]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LED廣告燈箱中,上述LED驅動電路包括芯片SN3355,該芯片的引腳連接如下:
[0010]ADJ引腳:與控制器連接;
[0011]GND引腳:接地;
[0012]VIN引腳:與直流電源端連接,并分別通過濾波電容與GND引腳連接;
[0013]LX引腳:通過穩壓二極管與直流電源端連接,該穩壓二極管的陽極與LX引腳連接,該穩壓二極管的陰極與直流電源端連接;
[0014]ISNS引腳:通過電阻與直流電源端連接,并通過依次第三電容以及電感與LX引腳連接;
[0015]其中,第三電容的兩端分別與LED模組連接。
[0016]進一步地,上述濾波電容包括第一電容與第二電容,其中第一電容與第二電容并聯。
[0017]實施本實用新型的具有自動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的LED廣告燈箱,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通過亮度檢測電路對LED模組的亮度進行檢測,控制器根據檢測的亮度控制LED驅動電路進行相應的調整,可以自動進行亮度檢測與補償,長期使用,直到工作時間達到LED壽命值,LED廣告燈箱亮度一直可以維持不變。
【附圖說明】
[0018]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0019]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具有自動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的LED廣告燈箱的電路原理圖;
[0020]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圖1中亮度檢測電路的電路原理圖;
[0021]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圖1中LED驅動電路的電路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為了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現對照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0023]如圖2所示,在本實用新型的本實用新型的具有自動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的LED廣告燈箱實施例中,包括LED模組1、LED驅動電路2、亮度檢測電路3以及控制器4,其中控制器4分別與所示亮度檢測電路3以及LED驅動電路2連接,LED驅動電路還與LED模組連接。
[0024]LED模組I由一個或者多個LED構成,LED的連接方式包括串聯、并聯以及串并聯等多種方式,通過LED驅動電路2可以驅動LED模組I發光。目前,LED廣告燈箱中都不包含控制器以及亮度檢測電路,因此當LED模組發光過程中,長期使用后,LED光衰導致燈箱亮度降低。
[0025]因此,本實用新型提出的解決方式是通過添加亮度檢測電路3以及控制器4,亮度檢測電路3把檢測到的LED模組亮度值反饋給控制器4,控制器4根據接收到的信號對LED驅動電路進行相應的調整,若亮度檢測電路3檢測到LED模組I亮度降低,則控制器4發送信號給LED驅動電路2,增加輸出電流或者PWM占空比。優選地,若亮度檢測電路3檢測到LED模組I亮度增強,則控制器4發送信號給LED驅動電路2,減少輸出電流或者PWM占空比。
[0026]如圖2所示,其為本實用新型圖1中亮度檢測電路的電路原理圖。該亮度檢測電路3包括依次連接的光敏傳感器31、信號放大電路32以及A/D轉換電路33,其中A/D轉換電路33還與上述控制器4連接。光敏傳感器31檢測LED模組I的亮度并將檢測亮度轉換為電信號,由于光電轉換得到的電信號值較小,需要進行放大,由信號放大電路32對信號進行放大后,由A/D轉換電路對放大后信號進A/D轉換,轉換后的信號進入控制器4,控制器4根據接收到的信號控制LED驅動電路2的輸出電流或者PWM占空比。
[0027]如圖3所示,其為本實用新型的圖1中LED驅動電路的電路原理圖。LED驅動電路包括芯片SN3355,該芯片的引腳連接如下:
[0028]ADJ引腳:與控制器4連接,輸出電流還可以通過在ADJ引腳加控制信號來設置。ADJ引腳接受控制器4的的直流電壓或者PWM信號的控制,這將為LED模組I提供直流或是PWM形式的輸出電流。
[0029]GND引腳:接地。
[0030]VIN引腳:與直流電源端Vs連接,并分別通過濾波電容與GND引腳連接。優選的濾波電容包括第一電容Cl和第二電容C2,這兩個電容并聯,其大小分別優選為10uF和
0.1uFo
[0031]LX引腳:通過穩壓二極管Dl與直流電源端Vs連接,該穩壓二極管Dl的陽極與LX引腳連接,該穩壓二極管Dl的陰極與直流電源端Vs連接。
[0032]ISNS引腳:通過電阻Rs與直流電源端Vs連接,并通過依次第三電容C3以及電感LI與LX引腳連接,通過電阻Rs可以先調節LED模組提供輸出電流至一定的水平,保證電路中LED的電流不至于太大或者太小,其中C3優選為luF。第三電容C的兩端分別與LED模組連接,即ISNS連接LED模組的陽極,LX通過電感LI連接LED模組的陰極,驅動LED模組工作。
[0033]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了描述,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宗旨和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情況下,還可做出很多形式,這些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具有自動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的LED廣告燈箱,包括:LED模組(I)以及與所述LED模組(I)連接的LED驅動電路(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檢測所述LED模組(I)亮度的亮度檢測電路(3)、以及用于根據所述亮度檢測電路(3)檢測到的亮度控制所述LED驅動電路⑵進行相應調整的控制器(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4)用于在所述亮度檢測電路⑶檢測到LED模組⑴亮度降低時,控制所述LED驅動電路⑵增加輸出電流或者PWM占空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4)用于在所述亮度檢測電路(3)檢測到LED模組(I)亮度增加時,控制所述LED驅動電路(2)減少輸出電流或者PWM占空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亮度檢測電路(3)包括依次連接的光敏傳感器(31)、信號放大電路(32)、A/D轉換電路(33),所述A/D轉換電路(33)還與所述控制器(4)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LED驅動電路(2)包括芯片SN3355,該芯片的引腳連接如下: ADJ引腳:與控制器連接; GND引腳:接地; VIN引腳:與直流電源端(Vs)連接,并分別通過濾波電容與GND引腳連接; LX引腳:通過穩壓二極管(Dl)與直流電源端(Vs)連接,該穩壓二極管(Dl)的陽極與LX引腳連接,該穩壓二極管(Dl)的陰極與直流電源端(Vs)連接; ISNS引腳:通過電阻(Rs)與直流電源端(Vs)連接,并通過依次第三電容(C3)以及電感(LI)與LX引腳連接; 其中,所述第三電容(C3)的兩端分別與所述LED模組(I)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LED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濾波電容包括第一電容(Cl)與第二電容(C2),所述第一電容(Cl)與所述第二電容(C2)并聯。
【專利摘要】一種具有自動亮度檢測與補償功能的LED廣告燈箱,包括:LED模組(1)以及與其連接的LED驅動電路(2),還包括:亮度檢測電路(3)、控制器(4),控制器(4)分別與LED驅動電路(2)以及LED模組(1)連接,實施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亮度檢測電路對LED模組的亮度進行檢測,控制器根據檢測的亮度控制LED驅動電路進行相應的調整,可以自動進行亮度檢測與補償,長期使用,直到工作時間達到LED壽命值,LED廣告燈箱亮度一直可以維持不變。
【IPC分類】H05B37-02
【公開號】CN204408677
【申請號】CN201520010961
【發明人】金重星, 李明泉, 吳涵渠
【申請人】深圳市奧拓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17日
【申請日】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