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及電子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及電子設備,包括邊緣設置有第一卡合結構的第一殼體,邊緣設置有第二卡合結構的第二殼體,以及一連接件;該連接件包括:彈性材料制成的第一連接部,第一連接部具有與第一殼體的卡合結構配合連接的結構;以及彈性材料制成的第二連接部,第二連接部具有與第二殼體的卡合結構配合連接的結構;其中,連接件的第一連接部與第一殼體的第一卡合結構連接,連接件的第二連接部與第二殼體的第二卡合結構連接。本發明通過連接件將電子設備的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連接,由于連接件具有優良的耐磨性能和彈性性能,便于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的扣合和拆卸,且能夠提高其使用壽命。
【專利說明】
_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及電子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智能終端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及電子設備。【背景技術】
[0002]隨著無線通信及電子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人們對于智能終端的要求越來越高, 除了要求功能強大,還要求外形美觀,因此對于外殼的設計越來越受到用戶的重視。隨著金屬機殼(如鋁合金或不銹鋼)的廣泛運用,現有技術中的外殼大多采用金屬材質的上蓋和下蓋,上蓋和下蓋通常都是一個有卡槽,一個有卡鉤,通過卡槽和卡鉤的卡接扣合來實現上蓋和下蓋的卡固連接。同時外力使卡槽和卡鉤脫扣,來實現上蓋和下蓋的脫離。但是,由于上蓋和下蓋均為金屬材質或硬質塑膠,卡鉤或卡槽的彈性形變很小,在反復拆卸上蓋下蓋時, 同一產生塑性變形,影響上蓋和下蓋的扣合可靠性;拆卸外力過大時,甚至會造成卡鉤或卡槽的斷裂。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及電子設備,以解決電子設備殼體的扣合和拆卸困難,且容易損壞的問題。
[0004]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包括:邊緣設置有第一卡合結構的第一殼體,以及邊緣設置有第二卡合結構的第二殼體;其中,該電子設備的殼體還包括:一連接件,連接件包括:彈性材料制成的第一連接部,第一連接部具有與第一卡合結構配合連接的結構;以及,彈性材料制成的第二連接部,第二連接部具有與第二卡合結構配合連接的結構;
[0005]其中,連接件的第一連接部與第一殼體的第一卡合結構連接,連接件的第二連接部與第二殼體的第二卡合結構連接。
[0006]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包括如上所述的殼體。
[0007]本發明的實施例的有益效果是:[〇〇〇8]通過連接件將電子設備的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連接,由于連接件具有優良的耐磨性能和彈性性能,便于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的扣合和拆卸,且能夠提高其使用壽命。【附圖說明】
[0009]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的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〇〇1〇]圖1表不本發明的電子設備的殼體的結構不意圖;
[0011]圖2表示本發明的第一殼體與連接件的連接示意圖;
[0012]圖3表示本發明的第二殼體的結構示意圖;[0013 ]圖4表示本發明的連接件的結構示意圖一;
[0014]圖5表示本發明的連接件的結構示意圖二;
[0015]圖6表示本發明的第一殼體與連接件的連接剖視圖;[0〇16]圖7表不本發明的第一殼體的結構剖視圖。[0〇17] 其中,圖中:[〇〇18]1、第一殼體,2、第二殼體,3、連接件;
[0019]11、第一卡合結構;
[0020]21、第二卡合結構;[〇〇21]31、第一連接部,32、第二連接部,33、第三連接部,34、通孔結構。【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將參照附圖更詳細地描述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雖然附圖中顯示了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然而應當理解,可以以各種形式實現本發明而不應被這里闡述的實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這些實施例是為了能夠更透徹地理解本發明,并且能夠將本發明的范圍完整的傳達給本領域的技術人員。
[0023]在本發明的描述中,術語“上方”、“下方”等指示的方位或者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而不是要求本發明必須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〇〇24] 第一實施例
[0025]如圖1至圖7所示,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具體包括:邊緣設置有第一卡合結構11的第一殼體1,邊緣設置有第二卡合結構21的第二殼體2,以及連接于第一殼體1和第二殼體2之間的連接件3。其中,該連接件3包括:彈性材料制成的第一連接部 31和第二連接部32,其中,第一連接部31具有與第一卡合結構11配合連接的結構,第二連接部32具有與第二卡合結構21配合連接的結構。其中,連接件3的第一連接部31與第一殼體1 的第一卡合結構11連接,連接件3的第二連接部32與第二殼體2的第二卡合結構21連接。
[0026]在第一殼體1和第一連接部31安裝或拆卸時,第一連接部31會受到外力的擠壓,由彈性材料制成的第一連接部31會發生形變以完成第一殼體1的安裝或拆卸,進一步地,由于彈性材料的回彈性能較好,在安裝或拆卸完成后,第一連接部31會恢復其原來形狀。同理, 在第二殼體2和第二連接部32安裝或拆卸時,第二連接部32會受到外力的擠壓,由彈性材料制成的第二連接部32會發生形變以完成第二殼體2的安裝或拆卸,進一步地,由于彈性材料的回彈性能較好,在安裝或拆卸完成后,第二連接部32會恢復其原來形狀。由于第一殼體1 和第二殼體2之間增設了彈性材料制成的連接件3,可避免第一殼體1和第二殼體2之間直接配合連接,這樣可避免第一殼體1與第二殼體2之間的直接磨損。且由于連接件3具有優良的耐磨性能和彈性性能,便于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的扣合和拆卸,且能夠提高其使用壽命。 [〇〇27] 可選地,該連接件3還包括第三連接部33,該第三連接部33位于第一連接部31和第二連接部32之間,其中,第一連接部31、第二連接部32和第三連接部33為一體成型,以提高連接件3的可靠性。[〇〇28] 可選地,如圖1所示,第三連接部33上還設置有多個通孔結構34,通孔結構34的延伸方向垂直于第一連接部31和第二連接部32的連接方向。當安裝或拆卸過程中第一連接部31或第二連接部32受到擠壓時,并將壓力傳輸至第三連接部33上時,通孔結構34發生收縮形變,從而便于第一連接部31從第一卡合結構11中卡入或脫出,以及第二連接部32從第二卡合結構21中卡入或脫出。
[0029]進一步地,上述第一連接部31和第二連接部32分別形成卡鉤結構或卡槽結構,其中,當第一連接部31和第二連接部32均為卡鉤結構時,第一殼體1和第二殼體2的卡合結構可相應的設置為卡槽結構;或者,當第一連接部31和第二連接部32均為卡槽結構時,第一殼體1和第二殼體2的卡合結構可相應的設置為卡鉤結構;亦或者,當第一連接部31和第二連接部32中一個為卡鉤結構另一個為卡槽結構時,相應的第一殼體1和第二殼體2可設置為與其配合的卡槽結構或卡鉤結構。通過卡鉤結構與卡槽結構的卡接配合實現第一連接部31與第一殼體1的連接固定,以及第二連接部32與第二殼體2的連接固定。
[0030]下面將結合具體結構對其做進一步的介紹說明。如圖4至圖7所示,第一卡合結構 11為第一殼體1邊緣向第一殼體1內部延伸彎折形成的限位槽,第一連接部31為第一凸臺, 該第一凸臺遠離第二連接部32的端面面積小于第一凸臺靠近第二連接部32的端面面積, 即,第一凸臺靠近第二連接部32的一端為大端,遠離第二連接部32的一端為小端。其中,通過第一凸臺卡于限位槽的方式實現第一連接部31與第一卡合結構11的卡接固定。具體地, 第一凸臺遠離第二連接部32的端面穿過限位槽的開口,以使第一凸臺進入限位槽內,第一凸臺靠近第二連接部32的端面卡于該限位槽的開口處,以實現第一連接部31與第一卡合結構11的卡接固定。
[0031]進一步地,第二殼體2的邊緣向第二殼體2外部延伸彎折形成有翻邊結構,其中,該翻邊結構與第一殼體的邊緣相配合。第二卡合結構21為翻邊結構上設置的卡槽,第二連接部32為第二凸臺,該第二凸臺遠離第一連接部31的端面面積小于第二凸臺靠近第一連接部 31的端面面積,S卩,第二凸臺靠近第一連接部31的一端為大端,遠離第一連接部31的一端為小端。其中,通過第二凸臺卡于卡槽內,以實現第二連接部32與第二卡合結構21的卡接固定。具體地,第二凸臺遠離第一連接部31的端面穿過該卡槽的開口,第二凸臺進入卡槽內, 第二凸臺靠近第一連接部31的端面卡于該卡槽的開口處,以實現第二連接部32與第二卡合結構21的卡接固定。這樣,第二殼體2通過翻邊結構與第一殼體1相配合,以限定第一殼體1 和第二殼體2的相對位置,再通過第二凸臺穿入并卡于第二殼體2的卡槽內,進一步緊固第一殼體1和第二殼體2的卡合固定。
[0032]除了上述結構外,還可參照以下結構實現第一殼體通過連接件與第二殼體的連接。具體地,第一卡合結構為第一殼體邊緣設置的第一卡鉤結構;第一連接部包括第一卡槽結構;其中,通過第一卡鉤結構卡接于第一卡槽結構內,第一連接部與第一卡合結構卡接。
[0033]進一步地,第二卡合結構為第二殼體邊緣設置的第二卡鉤結構;第二連接部包括第二卡槽結構;其中,通過第二卡鉤結構卡接于第二卡槽結構內,第二連接部與第二卡合結構卡接。[〇〇34]以上所述的連接件的第一連接部、第二連接部和第三連接部均為彈性材料制成, 具體地,連接件可采用熱塑性彈性體(TPE,Thermoplastic Elastomer)或熱塑性聚氨酯彈性體橡膠(TPU,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s)材質制成,以滿足其耐磨性能和彈性性能。 [〇〇35]綜上,連接件為獨立于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之外的器件,當多次安裝和拆卸對其造成磨損后,無需更換整個殼體,僅需更換連接件即可,在保證電子設備的可維修性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節約了維修成本。
[0036]第二實施例
[0037]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如圖1至圖7所示,該電子設備具體包括:如上所述的殼體。其中,該殼體包括:邊緣設置有第一卡合結構11的第一殼體1,邊緣設置有第二卡合結構21的第二殼體2,以及如上所述的連接件3,其中,連接件3包括:彈性材料制成的第一連接部31和第二連接部32。連接件3的第一連接部31與第一殼體1的第一卡合結構11連接,連接件3的第二連接部32與第二殼體2的第二卡合結構21連接。
[0038]綜上,上述電子設備可以是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智能終端,如個人數字助理、車載電腦、音樂播放器、電子書或導航儀等,通過連接件將電子設備的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連接,由于連接件具有優良的耐磨性能和彈性性能,便于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的扣合和拆卸, 且能夠提尚其使用壽命。
[0039]本說明書中的各個實施例均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0040]盡管已描述了本發明實施例的優選實施例,但本領域內的技術人員一旦得知了基本創造性概念,則可對這些實施例做出另外的變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權利要求意欲解釋為包括優選實施例以及落入本發明實施例范圍的所有變更和修改。
[0041]最后,還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終端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終端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終端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42]以上所述的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所述的原理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包括邊緣設置有第一卡合結構的第一殼體,以及邊緣設置有 第二卡合結構的第二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的殼體還包括一連接件,所述連接件 包括:彈性材料制成的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具有與所述第一卡合結構配合連接的 結構;以及,彈性材料制成的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部具有與所述第二卡合結構配合連 接的結構;其中,所述連接件的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一殼體的第一卡合結構連接,所述連接件的 第二連接部與所述第二殼體的第二卡合結構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還包括:設置于所 述第一連接部和所述第二連接部之間的第三連接部;其中,所述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部和所述第三連接部為一體成型。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連接部上還設置有多 個通孔結構,所述通孔結構的延伸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連接部和所述第二連接部的連接方 向。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結構為所述第一殼體邊緣向所述第一殼體內部延伸彎折形成的限位槽; 所述第一連接部包括第一凸臺,所述第一凸臺遠離所述第二連接部的端面面積小于所 述第一凸臺靠近所述第二連接部的端面面積;其中,所述第一凸臺卡于所述限位槽內,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一卡合結構卡接。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的邊緣向所述第二殼體外部延伸彎折形成翻邊結構,所述第二卡合結構 為所述翻邊結構上設置的卡槽;所述第二連接部包括第二凸臺,所述第二凸臺遠離所述第一連接部的端面面積小于所 述第二凸臺靠近所述第一連接部的端面面積;其中,所述第二凸臺卡于所述卡槽內,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第二卡合結構卡接。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結構為所述第一殼體邊緣設置的第一卡鉤結構;所述第一連接部包括第一卡槽結構;其中,通過所述第一卡鉤結構卡接于所述第一卡槽結構內,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合結構卡接。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合結構為所述第二殼體邊緣設置的第二卡鉤結構;所述第二連接部包括第二卡槽結構;其中,通過所述第二卡鉤結構卡接于所述第二卡槽結構內,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第 二卡合結構卡接。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的材質為熱塑性彈 性體或熱塑性聚氨酯彈性體橡膠。9.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為手機、平板電腦、個 人數字助理、車載電腦、音樂播放器、電子書或導航儀。
【文檔編號】H05K5/00GK106028688SQ201610402540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6月8日
【發明人】樂立東
【申請人】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