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電子領域,具體涉及應用在電子對抗的功率放大器的降溫裝置。
背景技術:
功率放大器是通信系統中發送裝置的重要組件。功率放大器用于發射機的末級,作用是將已調波信號進行功率放大,以滿足發送功率的要求,然后經過天線將其輻射到空間,保證在一定區域內的接收機可以接收到滿意的信號電平,并且不干擾相鄰信道的通信。按其工作頻帶的寬窄劃分為窄帶高頻功率放大器和寬帶高頻功率放大器兩種,窄帶高頻功率放大器通常以具有選頻濾波作用的選頻電路作為輸出回路,故又稱為調諧功率放大器或諧振功率放大器;寬帶高頻功率放大器的輸出電路則是傳輸線變壓器或其他寬帶匹配電路,因此又稱為非調諧功率放大器。
功率放大器由于輸出功率較高,其產生的熱量較大,如果不對功率放大器進行散熱處理,不斷累積的熱量很有可能會導致功率放大器的電路或者器件損壞,現有技術中,功率放大器通常采用金屬外殼進行散熱,且金屬外殼表面設置有凹凸不平的貼片,從而實現增加散熱面積進行散熱。但是,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功率放大器使用的個數不止一個,且功率放大器周圍還緊密設置有其他器件,這樣導致較小空間內的熱量還是存在于功率放大器周圍,這樣的散熱效果并不好。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技術中的貼片散熱效果不好,目的在于提供應用在電子對抗的功率放大器的降溫裝置,將功率放大器的熱量有效的擴散出去,降低功率放大器的工作溫度。
本發明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
應用在電子對抗的功率放大器的降溫裝置,包括功率放大器外殼,還包括頂部儲水容器和水管;所述頂部儲水容器設置在功率放大器外殼的頂部;所述水管包括低溫出水口、水管中部和高溫進水口,所述低溫出水口連接在頂部儲水容器的低水位處,所述高溫進水口連接在頂部儲水容器的高水位處;所述水管中部呈扁平水袋,纏繞在功率放大器外殼外表面;所述高溫進水口設置有水泵,水泵通過連接高溫進水口將水流從低溫出水口中輸出。
本發明通過在功率放大器外殼頂部設置頂部儲水容器,再設置水管將頂部儲水容器中的水從低溫出水口送入水管中,這時的水還是沒有吸收熱量的,屬于常溫水;水管中部纏繞在功率放大器外殼表面,常溫水通過水管中部時,功率放大器由內向外釋放的熱量被水管中部的常溫水吸收帶走,常溫水吸收了較多的熱量之后形成高溫水,高溫水在水泵的動力驅動下回到頂部儲水容器中,由于高溫進水口設置在頂部儲水容器的高水位處,高溫水在頂部儲水容器中處于上層,而常溫水處于下層,上層的高溫水不會馬上進入水管,而是在頂部儲水容器中停滯,這就使得高溫水中的熱量向外散發,逐步變回常溫水,從而實現了循環降溫的功能。由于水的比熱容很大,其吸收的熱量是很多的,這樣熱量在水中可以做短暫停留,便于功率放大器周圍原有的熱量向大空間進行傳遞,有利于功率放大器的散熱。
進一步地,功率放大器外殼頂部設置有孔洞,頂部儲水容器底端設置有掛鉤,頂部儲水容器通過掛鉤穿進功率放大器外殼的孔洞進行固定。
進一步地,水管中部設置有多個銳角卡扣,所述銳角卡扣的銳角外側設置有圓環,水管中部穿過圓環,銳角卡扣通過外力固定在功率放大器外殼的棱上。
進一步地,頂部儲水容器呈扁平柱體結構。頂部儲水容器呈扁平,可以擴大水的表面積,有利于水的散熱。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的優點和有益效果:本發明利用水的比熱容很大,其吸收的熱量是很多的,這樣熱量在水中可以做短暫停留,便于功率放大器周圍原有的熱量向大空間進行傳遞,有利于功率放大器的散熱。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實施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
本技術:
的一部分,并不構成對本發明實施例的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標記及對應的零部件名稱:
1-頂部儲水容器,2-功率放大器外殼,3-低溫出水口,4-水管中部,5-高溫進水口。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方式及其說明僅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
實施例
如圖1所示,應用在電子對抗的功率放大器的降溫裝置,包括功率放大器外殼2,還包括頂部儲水容器1和水管;所述頂部儲水容器1設置在功率放大器外殼2的頂部;所述水管包括低溫出水口3、水管中部4和高溫進水口5,所述低溫出水口3連接在頂部儲水容器1的低水位處,所述高溫進水口5連接在頂部儲水容器1的高水位處;所述水管中部4呈扁平水袋,纏繞在功率放大器外殼2外表面;所述高溫進水口5設置有水泵,水泵通過連接高溫進水口5將水流從低溫出水口3中輸出。
功率放大器外殼2頂部設置有孔洞,頂部儲水容器1底端設置有掛鉤,頂部儲水容器1通過掛鉤穿進功率放大器外殼2的孔洞進行固定。
水管中部4設置有多個銳角卡扣,所述銳角卡扣的銳角外側設置有圓環,水管中部4穿過圓環,銳角卡扣通過外力固定在功率放大器外殼2的棱上。
頂部儲水容器1呈扁平柱體結構。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