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設備外殼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便攜式設備外殼。所述便攜式設備外殼包括上殼體及一端開口且具收容空間的下殼體,所述上殼體包括上殼體本體及設于所述上殼體本體邊緣的上骨架,所述上殼體本體蓋設于所述下殼體的開口端,所述下殼體包括下殼體本體及與所述上骨架配合設置的下骨架,所述下骨架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的邊緣,所述上殼體與所述下殼體通過所述上骨架與所述下骨架相互卡合的方式實現連接。本實用新型的所述便攜式設備外殼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操作使用方便、組裝效率高的便攜式設備外殼。
【專利說明】
便攜式設備外殼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便攜式無線路由器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便攜式設備外殼。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科技的發展,移動互聯網的普及,終端用戶對無線網絡的需求日益劇增,無線路由器的應用非常廣泛,它使得各種平板電腦、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上網本等移動設備都可以通過無線路由器實現多人共享上網。但是,因為家用無線路由器體積相對較大,攜帶不太方便,因此出現了便攜式的無線路由器。
[0003]便攜式WiFi路由器也叫迷你無線路由器,是一種將3G/4G技術和WiFi技術結合的迷你便攜式產品。它的工作原理是將3G/4G信號轉化為WiFi信號,插上S頂卡后,就能夠戶外使用3G/4G網絡上網。目前,還有集成了顯示屏、充電寶、電燈等功能的多功能便攜式設備。
[0004]近年來,便攜式設備已經變得越來越輕便且緊湊,對便攜式設備外殼的結構需求越來越高。以往將外裝殼體經小螺釘等進行螺紋緊固,使外殼結構組裝復雜;由于便攜式設備多功能的集成,使設備單手操作不方便。
[0005]因此,需要一種結構簡單,操作使用方便,既使單手操作,也可輕松用大拇指按動每個按鍵的便攜式移動設備及外裝殼體。
【實用新型內容】
[0006]為了解決上述便攜式設備外殼存在的結構組裝復雜及操作不方便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且操作使用方便的便攜式設備外殼。
[0007]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便攜式設備外殼。所述便攜式設備外殼包括上殼體及一端開口且具收容空間的下殼體,所述上殼體包括上殼體本體及設于所述上殼體本體邊緣的上骨架,所述上殼體本體蓋設于所述下殼體的開口端,所述下殼體包括下殼體本體及與所述上骨架配合設置的下骨架,所述下骨架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的邊緣,所述上殼體與所述下殼體通過所述上骨架與所述下骨架相互卡合的方式實現連接。
[0008]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設備外殼的一種較佳實施例中,所述上骨架為凹扣結構,所述下骨架為與所述凹扣結構相配合的凸扣結構,所述凹扣結構與所述凸扣結構卡合連接。
[0009]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設備外殼的一種較佳實施例中,所述便攜式設備外殼還包括貫穿所述上殼體本體的窗口及蓋設于所述窗口的透明板。
[0010]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設備外殼的一種較佳實施例中,所述下殼體本體還包括底壁和與所述底壁相接設置的側壁,所述底壁與所述側壁配合圍成所述下殼體的收容空間,所述下殼體本體還包括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的底壁上的柱體,所述柱體與所述下殼體本體的側壁之間形成天線輻射空間,所述下骨架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的側壁上。
[0011]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設備外殼的一種較佳實施例中,所述下殼體本體還包括貫穿所述下殼體本體的側壁設置的按鍵孔及卡槽孔。
[0012]相較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設備外殼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3]—、通過骨架咬合設計,使得便攜式設備外殼結構組裝簡單,能夠提高組裝效率。
[0014]二、通過天線輻射空間的設計,使得便攜式設備接受和傳輸網絡信號能力更強。
[0015]三、通過在上殼體設置窗口及覆蓋于窗口的透明板,有效的防護了顯示屏,延長了顯示屏的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0016]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0017]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設備外殼的外觀圖;
[0018]圖2為圖1所示便攜式設備外殼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0]請一并參閱圖1及圖2,其中,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設備外殼的外觀圖;圖2為圖1所示便攜式設備外殼的立體分解示意圖。所述便攜式設備外殼I包括上殼體11及一端開口且具收容空間的下殼體13。
[0021 ]所述上殼體11包括上殼體本體111、上骨架112、窗口 113及透明板114,所述上殼體本體111蓋設于所述下殼體13,所述上骨架112設于所述上殼體本體111的邊緣,所述窗口113貫穿所述上殼體本體111設置,所述透明板114蓋設于所述窗口 113。
[0022]所述上殼體本體111為平板狀結構,其外形大小與所述下殼體13配合設置并蓋設于所述下殼體13的開口端,二者圍成所述收容空間,用于收容設于內部的相應硬件元件。
[0023]所述上骨架112為凹扣結構,其設于所述上殼體本體111的邊緣的相對兩側,便于所述上殼體本體111可拆卸式設于所述下殼體13的開口端。
[0024]所述窗口113為一圓形開口,并開設于所述上殼體本體111的中央位置,可有效地防護顯示屏,延長顯示屏的使用壽命。此外,在其他情況下,所述窗口 113的形狀不局限于圓形開口,還可以為方形開口、矩形開口及多邊形開口等,且其開口位置也不必局限于上殼體本體的中央,達到與內部元器件的顯示屏位置相對應,方便顯示即可。
[0025]所述透明板114采用透明塑料或玻璃材質制成,其外形與所述窗口113相匹配,并蓋設于所述窗口 113的開口,二者可采用嵌入式方式結合,即二者在同一平面上,保持所述上殼體本體111的整體外形的平滑與美觀。
[0026]所述下殼體13包括下殼體本體131、下骨架132、柱體133、按鍵孔134及卡槽孔135,所述下骨架132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131的邊緣,所述柱體133固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131內,所述按鍵孔134及所述卡槽孔135貫穿所述下殼體本體131—側側壁設置。
[0027]所述下殼體本體131包括底壁和與所述底壁相接設置的側壁,所述底壁與所述側壁配合圍成所述下殼體的收容空間。
[0028]所述下骨架132為凸扣結構,并與所述上骨架112的凹扣結構相配合,所述下骨架132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131的邊緣的相對兩側壁,并與所述上殼體本體111的上骨架112卡合連接,實現所述上殼體本體111可拆卸式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131的開口端。
[0029 ]所述柱體133固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131的內部,用于固定收容于其內的電池所在的位置,并與相鄰的側壁形成一定的天線輻射空間。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柱體133的數量為三個,其中二所述柱體133并列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131內部一端,另一所述柱體133于所述下殼體本體131內部相對端。所述輻射空間可以安裝3G天線、4G天線及4G輔助天線,優選地,所述4G天線及4G輔助天線分設于二并列設置的所述柱體133附近的天線輻射空間,所述3G天線設于所述另一所述柱體133附近的天線輻射空間。
[0030]所述按鍵孔134及卡槽孔135貫穿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131的同一側壁,并分別用于安裝內部元件的按鍵及SIM卡。
[003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設備外殼I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32]—、通過骨架112、132咬合設計,使得便攜式設備外殼I結構組裝簡單,能夠提高組裝效率。
[0033]二、通過天線輻射空間的設計,使得便攜式設備接受和傳輸網絡信號能力更強。
[0034]三、通過在上殼體設置窗口 113及覆蓋于窗口的透明板114,有效的防護了顯示屏,延長了顯示屏的使用壽命。
[003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設備外殼,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殼體及一端開口且具收容空間的下殼體,所述上殼體包括上殼體本體及設于所述上殼體本體邊緣的上骨架,所述上殼體本體蓋設于所述下殼體的開口端,所述下殼體包括下殼體本體及與所述上骨架配合設置的下骨架,所述下骨架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的邊緣,所述上殼體與所述下殼體通過所述上骨架與所述下骨架相互卡合的方式實現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骨架為凹扣結構,所述下骨架為與所述凹扣結構相配合的凸扣結構,所述凹扣結構與所述凸扣結構卡合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殼體還包括貫穿所述上殼體本體的窗口及蓋設于所述窗口的透明板。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殼體本體包括底壁和與所述底壁相接設置的側壁,所述底壁與所述側壁配合圍成所述下殼體的收容空間,所述下殼體本體還包括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的底壁上的柱體,所述柱體與所述下殼體本體的側壁之間形成天線輻射空間,所述下骨架設于所述下殼體本體的側壁上。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殼體本體還包括貫穿所述下殼體本體的側壁設置的按鍵孔及卡槽孔。
【文檔編號】H05K5/00GK205726723SQ201620406154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5月6日
【發明人】肖建挺, 寧宇, 彭劍
【申請人】深圳市正技術有限公司, 深圳市一正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