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移動電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電子產品充電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無線充電移動電源。
【背景技術】
[0002]隨著電子設備的廣泛應用,人們對為電子設備提供電源補充的移動電源的性能要求也越來越高。根據需求,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支持無線充電的設備,如無線充電移動電源、無線充電手機等。然而這些無線充電移動電源給用電器充電時,還有很多問題未解決。無線充電手機、MP4等在充電時不方便使用。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無線充電移動電源。
[0004]為實現本實用新型之目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一種移動電源,包括有無線移動電源主體和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無線移動電源主體底面通過第一連接桿和兩個用以支撐并使無線移動電源主體旋轉的第一支撐桿、第二支撐桿與底座相連;所述無線移動電源主體底面與第一連接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連接桿與第二支撐桿鉸接;所述第一支撐桿與第二支撐桿鉸接;所述底座包括一個凹槽;所述凹槽內有第二連接桿與第一支撐桿鉸接;所述第一支撐桿、第二支撐桿與無線移動電源主體配合旋轉進凹槽,將移動電源呈現收起狀態,第一支撐桿、第二支撐桿旋轉出凹槽與無線移動電源主體旋轉配合,可使移動電源呈現展開狀態;所述無線移動電源主體整體呈長方體形狀,所述的底座具有一個矩形的底面、兩個長壁面和一個短壁面。所述無線移動電源主體頂面有兩個限位長壁和一個限位短壁。
[0005]有益效果:與現有技術相比,在本實用新型給手機、MP4等充電時,可以使手機或MP4靠在傾斜合適角度的無線移動電源主體上充電,方便人們充電時使用手機,例如看電影。
【附圖說明】
[0006]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一種展開狀態的側視圖;
[0007]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無線移動電源主體一視角圖;
[0008]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底座結構示意圖;
[0009]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另一種展開狀態的視圖;
[0010]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收起狀態的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在此根據圖1到圖5再次說明,一種移動電源,包括有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和底座2,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底面通過第一連接桿11和兩個用以支撐并使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旋轉的第一支撐桿3、第二支撐桿4與底座2相連;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底面與第一連接桿11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連接桿11與第二支撐桿4鉸接;第一支撐桿3與第二支撐桿4鉸接;底座2包括一個凹槽21 ;凹槽21內有第二連接桿22與第一支撐桿3鉸接;第一支撐桿
3、第二支撐桿4與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配合旋轉進凹槽21,將移動電源呈現收起狀態,第一支撐桿3、第二支撐桿4旋轉出凹槽21與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旋轉配合,可使移動電源根據需求調節出合適的展開狀態;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整體呈長方體形狀,所述的底座2具有一個矩形的底面、兩個長壁面和一個短壁面。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頂面有兩個限位長壁和一個限位短壁。
[0012]使用簡要說明:旋轉第一支撐桿3使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抬升到合適高度,旋轉第二支撐桿4可以使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到合適傾斜度,旋轉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可以使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呈橫屏或豎屏。
【主權項】
1.一種移動電源,包括有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和底座(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底面通過第一連接桿(11)和兩個用以支撐并使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旋轉的第一支撐桿(3)、第二支撐桿(4)與底座(2)相連;所述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底面與第一連接桿(11)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連接桿(11)與第二支撐桿(4)鉸接;所述第一支撐桿(3)與第二支撐桿(4)鉸接;所述底座(2)包括一個凹槽(21);所述凹槽(21)內有第二連接桿(22 )與第一支撐桿(3 )鉸接;所述第一支撐桿(3 )、第二支撐桿(4)與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配合旋轉進凹槽(21),將移動電源呈現收起狀態,第一支撐桿(3)、第二支撐桿(4)旋轉出凹槽(21)與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旋轉配合,可使移動電源呈現展開狀態;所述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整體呈長方體形狀,所述的底座(2)具有一個矩形的底面、兩個長壁面和一個短壁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移動電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移動電源主體(I)頂面有兩個限位長壁和一個限位短壁。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移動電源,包括有無線移動電源主體和底座、第一連接桿、第一支撐桿、第二支撐桿、凹槽、第二連接桿。旋轉第一支撐桿使無線移動電源主體抬升到合適高度,旋轉第二支撐桿可以使無線移動電源主體到合適傾斜度,旋轉無線移動電源主體可以使無線移動電源主體呈橫屏或豎屏。這樣手機、MP4等在充電時就可以斜靠在上面,從而充電時也方便使用,例如看電影。
【IPC分類】H02J7-00
【公開號】CN204391846
【申請號】CN201520114092
【發明人】李明淵, 林建偉
【申請人】林建偉
【公開日】2015年6月10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