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停選擇重合閘電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力系統的瞬停選擇重合閘裝置,具體涉及一根母線帶動多個支線路的瞬停選擇重合閘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我國110KV及以下變電站大部分已經實現了綜合自我保護,在線路中設有重合閘。據統計,有10%的故障是永久性的故障,需要人工維修。在許多地方的變電站是由一根母線帶動多個子線線路,在母線接地時,不能直接判斷是哪一根子線線路發生故障。采用的方法依然是傳統的瞬停接地選擇,即根據事先安排好的順序逐條線路斷開,斷開后檢查故障是否消失,然后在送電。這個過程一般需要1-3分鐘,這樣人為的造成了無故障線路的停電。現代社會對用電的依賴性越來越高,這樣排查給社會造成了損失。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使子線線路的排查故障的時間較少到1-5秒鐘瞬停選擇重合閘裝置。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具體為:
[0005]瞬停選擇重合閘電路,它包括母線和至少一條支線路,每條支線路上均設有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所述的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與電流互感器、中間繼電器串聯連接,中間繼電器常閉觸點并聯在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和中間繼電器的兩端,中間繼電器常閉觸點串聯時間繼電器。
[0006]所述的電流互感器與遠程控制器相連接。
[0007]電流互感器與數據顯示單元相連接。
[000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在電腦綜合平臺可以根據檢查斷路操作開關的時間,從而判斷是否為故障線路。此過程無故障電路的斷電時間縮短為1-5秒鐘,為社會減少了停電時間。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如圖1所示,一種瞬停選擇重合閘電路,它包括母線I和至少一條支線路2,每條支線路上均設有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這里的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充當斷路操作開關。
[0011]上述的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與電流互感器7、中間繼電器5串聯連接,中間繼電器常閉觸點4并聯在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和中間繼電器5的兩端,中間繼電器常閉觸點4串聯時間繼電器8。
[0012]上述的電流互感器7與遠程控制器相連接,方便遠程的工作人員進行實時監控。
[0013]上述的電流互感器7還與數據顯示單元相連接,方便現場的工作人員獲取當前數據。
[0014]一種電力瞬停檢修方法,它包括如下步驟:
[0015]①、正常工作時,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保持閉合狀態,中間繼電器5 —直處于得電狀態,其中間繼電器常閉觸點4斷開,支線路正常工作;
[0016]②、檢修時,將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切斷,中間繼電器5失電,中間繼電器常閉觸點4維持原始的閉合狀態;若支線路無故障,則時間繼電器8得電,經一段間隔時間后,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閉合;若支線路故障,則時間繼電器8仍然不能得電,則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繼續斷開。
[0017]所述的間隔時間為I—5s。
[0018]這樣,在檢修子線線路時,如果支線路存在故障點6,則時間繼電器8仍然不能得電,則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繼續斷開;若支線路不存在故障,則時間繼電器8得電,經一段間隔時間后,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閉合,這樣運行人員在綜合自動化的遠程界面上檢查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的斷開時間,是否有復歸現象,就能判斷支線路是否故障。
[0019]以上所述的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整體構思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改變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瞬停選擇重合閘電路,它包括母線(I)和至少一條支線路(2),其特征在于:每條支線路上均設有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所述的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與電流互感器(7)、中間繼電器(5)串聯連接,中間繼電器常閉觸點(4)并聯在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3)和中間繼電器(5)的兩端,中間繼電器常閉觸點(4)串聯時間繼電器(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瞬停選擇重合閘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流互感器(7)與遠程控制器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瞬停選擇重合閘電路,其特征在于:電流互感器(7)與數據顯示單元相連接。
【專利摘要】瞬停選擇重合閘電路,它包括母線和至少一條支線路,每條支線路上均設有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所述的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與電流互感器、中間繼電器串聯連接,中間繼電器常閉觸點并聯在時間繼電器常開開關和中間繼電器的兩端,中間繼電器常閉觸點串聯時間繼電器。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在電腦綜合平臺可以根據檢查斷路操作開關的時間,從而判斷是否為故障線路。此過程無故障電路的斷電時間縮短為1-5秒鐘,為社會減少了停電時間。
【IPC分類】G01R31-08, H02J3-00
【公開號】CN204333953
【申請號】CN201420739785
【發明人】林曉朋, 李世昌, 楊麥芳, 鄭才偉
【申請人】國家電網公司, 國網河南登封市供電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13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