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變電箱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防雨型戶外變電箱。
背景技術:
變電箱(substation)就是電力系統中對電能的電壓和電流進行變換、集中和分配的場所的箱體。為保證電能的質量以及設備的安全,在變電箱中還需進行電壓調整、潮流(電力系統中各節點和支路中的電壓、電流和功率的流向及分布)控制以及輸配電線路和主要電工設備的保護。主要用于保護電力設施的。
我們都知道,變電箱有時候需要放置于室外,而我們常見的變電箱僅為單一的殼體結構,防雨水效果不好,這樣,在雨天的時候常會有雨水進入變電箱,造成部分元器件失效,影響了變電箱使用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防雨型戶外變電箱。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防雨型戶外變電箱,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頂部設有錐型的引流坡,底板的頂部開設有排水孔,底板的頂部安裝有殼體,所述殼體為長方體結構,殼體的兩側均開設有散熱孔,所述散熱孔與底板的上表面傾斜布置,殼體上帶有散熱孔的內壁安裝有第一擋雨件,殼體的內部安裝有擋雨板,所述擋雨板設有兩組,兩組擋雨板的兩端分別與殼體的兩側內壁密閉連接,兩組擋雨板上相互背離的一側均安裝有第二擋雨件,兩組擋雨板的側邊均開設有進氣孔,所述進氣孔內安裝有第二干燥器,兩組擋雨板相鄰的側邊均安裝有固定板,兩組固定板的底部之間連接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安裝有風扇,兩組擋雨板的底部之間密閉安裝有第一干燥器。
優選的,所述第一擋雨件和第二擋雨件的結構完全相同,第一擋雨件為曲面結構。
優選的,所述第二擋雨件位于第一擋雨件的上方,擋雨板上的進氣孔位于第二擋雨件的上方,第二擋雨件與擋雨板通過螺釘連接,第一擋雨件與殼體的內壁通過螺釘連接。
優選的,所述第一干燥器包括矩形框架、透氣無紡布和干燥劑,矩形框架的內部安裝有雙層的透氣無紡布,透氣無紡布的內部填充有干燥劑,第一干燥器與第二干燥器的結構完全相同。
優選的,所述底板的底部兩端均安裝有l型的地腳板。
優選的,所述殼體的頂部為球面。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中通過設置地腳板、第一干燥器、矩形框架、透氣無紡布、干燥劑、底板、風扇、殼體、第一擋雨件、第二擋雨件、第二干燥器、擋雨板、支架、固定板和引流坡,可以有效的避免外界的雨水進入,同時可快速的將電器元件周圍的濕氣充分吸收,提高了電器元件的使用壽命和變電箱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防雨型戶外變電箱的剖視圖;
圖2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防雨型戶外變電箱的第一干燥器的剖視圖;
圖3為本發明提出的一種防雨型戶外變電箱的第一擋雨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地腳板、2第一干燥器、21矩形框架、22透氣無紡布、23干燥劑、3底板、4風扇、5殼體、6第一擋雨件、7第二擋雨件、8第二干燥器、9擋雨板、10支架、11固定板、12引流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防雨型戶外變電箱,包括底板3,底板3的頂部設有錐型的引流坡12,底板3的頂部開設有排水孔,底板3的頂部安裝有殼體5,殼體5為長方體結構,殼體5的兩側均開設有散熱孔,散熱孔與底板3的上表面傾斜布置,殼體5上帶有散熱孔的內壁安裝有第一擋雨件6,殼體5的內部安裝有擋雨板9,擋雨板9設有兩組,兩組擋雨板9的兩端分別與殼體5的兩側內壁密閉連接,兩組擋雨板9上相互背離的一側均安裝有第二擋雨件7,兩組擋雨板9的側邊均開設有進氣孔,進氣孔內安裝有第二干燥器8,兩組擋雨板9相鄰的側邊均安裝有固定板11,兩組固定板11的底部之間連接有支架10,支架10上安裝有風扇4,兩組擋雨板9的底部之間密閉安裝有第一干燥器2,第一擋雨件6和第二擋雨件7的結構完全相同,第一擋雨件6為曲面結構,第二擋雨件7位于第一擋雨件6的上方,擋雨板9上的進氣孔位于第二擋雨件7的上方,第二擋雨件7與擋雨板9通過螺釘連接,第一擋雨件6與殼體5的內壁通過螺釘連接,第一干燥器2包括矩形框架21、透氣無紡布22和干燥劑23,矩形框架21的內部安裝有雙層的透氣無紡布22,透氣無紡布22的內部填充有干燥劑23,第一干燥器2與第二干燥器8的結構完全相同,底板3的底部兩端均安裝有l型的地腳板1,殼體5的頂部為球面。
工作原理:殼體5上的散熱孔傾斜布置,雨水不易進入,即便部分雨水進入,通過第一擋雨件6、第二擋雨件7和擋雨板9可以有效的避免雨水進入兩組擋雨板9之間的固定板11上,風扇4通過在第一干燥器2和第二干燥器8之間實現氣體循環,并將兩組擋雨板9之間的濕氣中的水分充分吸收,同時避免水汽進入兩組擋雨板9之間,進入殼體5內部的雨水通過引流坡12并從底板3上的排水孔流出,有效的保證了固定板11上的電器元件處于干燥的氛圍,提高了電器元件的使用壽命和變電箱的使用安全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