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支架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便于折疊式太陽能光伏支架。
背景技術:
太陽能已經成為全球公認的可持續開采的環保能源,在對太陽能接收時需要利用到太陽能光伏板,一般體積較大,而對其支撐的支架也較大,在支架運輸過程中一般都是將其拆卸成零部件,然后再組裝,這樣增加了工作量和工作時間,若不拆開,則運輸存放過程中又會占用大量的空間,降低了運輸效率。為此,我們提出一種便于折疊式太陽能光伏支架,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到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于折疊式太陽能光伏支架,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便于折疊式太陽能光伏支架,包括安裝板、底座和折桿,所述安裝板通過合頁鉸接于底座的邊側,所述底座的側面固定連接有卡板,所述折桿通過銷軸鉸接于卡板的側面,所述折桿之間固定設有定位桿,所述卡板的內腔設有供折桿存放的存放槽,所述安裝板的背面設有定位板,所述定位板的中部設有與定位桿相匹配的定位槽,所述安裝板的內部設有滑槽,所述定位板的內腔設有定位螺栓。
優選的,所述卡板設有兩組,且所述卡板的邊側設有供定位桿安置的凹槽。
優選的,所述定位板通過滑塊活動安裝于滑槽的內部。
優選的,所述定位螺栓分別設置在定位板的兩側,且所述安裝板的內部設有與定位螺栓相匹配的螺孔。
優選的,所述螺孔至少設有四組,且所述螺孔沿著滑槽的方向均勻分布。
優選的,所述安裝板的側面設有供滑塊進入到滑槽內部的入口。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點:該便于折疊式太陽能光伏支架,通過將安裝板與底座鉸接,且將折桿與卡板鉸接,可以使折桿折疊到存放槽內,安裝板折疊到底座的上方,在運輸和存放過程中節約了大量的空間,且折疊方便;通過在定位板的內部設置定位槽和定位螺栓并將定位板通過滑塊安裝于滑槽內,定位桿卡接在定位槽的內部,在滑塊的作用下進行上下移動,在通過定位螺栓和螺孔的固定,可以對安裝板進行角度的調整,以達到最大的光能利用;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折疊方便,拆裝便利,使用安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平面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定位板與滑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定位桿與凹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安裝板、2底座、3折桿、4合頁、5卡板、6銷軸、7定位桿、8存放槽、9定位板、10定位槽、11滑槽、12定位螺栓、13凹槽、14滑塊、15螺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技術方案:一種便于折疊式太陽能光伏支架,包括安裝板1、底座2和折桿3,所述安裝板1通過合頁4鉸接于底座2的邊側,所述底座2的側面固定連接有卡板5,所述折桿3通過銷軸6鉸接于卡板5的側面,所述折桿3之間固定設有定位桿7,所述卡板5的內腔設有供折桿3存放的存放槽8,所述安裝板1的背面設有定位板9,所述定位板9的中部設有與定位桿7相匹配的定位槽10,所述安裝板1的內部設有滑槽11,所述定位板9的內腔設有定位螺栓12。
進一步的,所述卡板5設有兩組,且所述卡板5的邊側設有供定位桿7安置的凹槽13,折疊后盡量節省空間。
進一步的,所述定位板9通過滑塊14活動安裝于滑槽11的內部,可以使定位板9沿著滑槽11移動,對安裝板1進行角度的調整。
進一步的,所述定位螺栓12分別設置在定位板9的兩側,且所述安裝板1的內部設有與定位螺栓12相匹配的螺孔15,用于對定位板9進行固定。
進一步的,所述螺孔15至少設有四組,且所述螺孔15沿著滑槽11的方向均勻分布,可以使安裝板1進行傾斜角度的調整,最大可能的接收太陽能。
進一步的,所述安裝板1的側面設有供滑塊14進入到滑槽11內部的入口,方便對定位板9進出拆裝。
該便于折疊式太陽能光伏支架,通過將安裝板1與底座2鉸接,且將折桿3與卡板5鉸接,可以使折桿3折疊到存放槽8內,安裝板1折疊到底座2的上方,在運輸和存放過程中節約了大量的空間,且折疊方便,通過在定位板9的內部設置定位槽10和定位螺栓12并將定位板9通過滑塊14安裝于滑槽11內,定位桿7卡接在定位槽10的內部,在滑塊14的作用下進行上下移動,再通過定位螺栓12和螺孔15的固定,可以對安裝板1進行角度的調整,以達到最大的光能利用,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折疊方便,拆裝便利,使用安全。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