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停車場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停車場,該停車場包括停車位、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和機器人管理系統,充電機器人包括機器人本體、行走機構、儲能部件、控制單元;所述行走機構用于驅動所述機器人本體至電動汽車停放位置;所述儲能部件用于存儲電能,為電動汽車充電;所述控制單元用于接收控制指令,并根據所述控制指令控制行走機構的行走和蓄電池組的放電,完成對指定電動汽車的充電;所述控制單元包括監控報警單元。本發明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通過設置監控報警單元,在不充電的時候利用充電機器人值班或者巡夜,降低車場值班人員的勞動強度;及時發現盜搶、火災等事故的隱患,便于發生事故時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的擴大。
【專利說明】一種停車場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停車場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設置有可移動充電機器人的停車場。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石油能源不斷匱乏,生態環境不斷惡化。這些都對世界各國的汽車產業發展帶來許多無法確定的因素。全球汽車工業為破解能源、環境制約,實現可持續發展,長期以來一直在積極探索和努力推動交通能源動力系統轉型。特別是08年以來,面對金融危機、國際油價高位震蕩和日益嚴峻的節能減排壓力,世界汽車產業進入全面交通能源轉型時期,發展電動汽車成為國際上取得高度共識的實現交通能源轉型的技術路線,因而世界電動汽車產業進入了加速發展的新階段。
[0003]由于多年以來我國經濟結構和發展速度的原因。能源和環境的壓力,在我國更加突出,PM2.5已成為中國政府的考核標準。2014年的APEC北京會議,更加彰顯了我國政府環境治理的決心和能力。據工信部統計,2014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累計生產8.39萬輛。同比增長3倍。其中2014年12月我國生產新能源汽車2.72萬輛,同比增長3倍。
[0004]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包括電動汽車以及能源供給系統的研究和開發,其中能源供給系統是指充電基礎設施,供電、充電和電池系統及能源供給模式。作為電動汽車的附屬關聯產業,電動汽車充電技術成為一個新的科技領域,世界各國都加緊加快電動汽車充電技術的研究。并擬制作充電技術標準,為未來企業發展新能源汽車占據先機。
[0005]我國通過“十城千輛”工程和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等方面工作的有效組織和實施,在國家層面上,相關部委已建立了高效的部級協調運轉機制,產業規劃、科技計劃、財政政策緊密結合,推動了我國電動汽車技術與產業創新的快速發展,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果,初步統計,到2014年底,在我國累計生產的各類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已經超過20萬多輛。
[0006]2014年國務院公布《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針對電動汽車應用中的充電難、用電貴、基礎設施不配套等難題,提出加快充電設施建設的具體政策措施,掃清了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的一系列障礙。其中,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執行大工業電價,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區等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用戶降低充電成本。
[0007]但是,目前電動汽車發展依然存在如下問題:一是制約新能源汽車大規模推廣,仍然有很多技術面問題亟待解決,電池續航里程升級、充電時間過長、充電樁基建完善等制約發展的因素。以比亞迪E6為例,其最大續航里程300公里,單次充電時間超過五個小時,車主表示每次出門都需要計算好里程,存在焦慮情緒。二是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帶來的體制、機制問題,電動汽車的規模化發展需要完善的基礎配套設施提供電能的補充,充電設施建設及運營環節對于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至關重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涉及到供電商、運營商和用戶等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三是充電站或充電樁的商業開發及運營模式決定了新能源汽車推廣的程度,保障運行安全和市場發展的空間。確定可行的商業運行模式,尋找合適的充電設施投資主體、運營主體和盈利方式,更快地推進電動汽車商業化已成為現在迫切需要和相關體制、機制改革的必然趨勢。四是環境問題,環境限制不可能建設那多充電樁,電池組生產、運輸、安裝、處理、充電、更換、報廢安全處理對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存在安全隱患。五是由于電動汽車起步階段大量充電站樁咪表建設,會造成資源浪費,規劃不足又會制約產業快速發展。以10%電動車比例思考,年10%增長率,充電樁一次規劃建設到位,那么第一年閑置90%第二年閑置80%,到第五年閑置50%,加之前四年閑置的就達350%,資源利用浪費驚人,投資回報率太低,制約著社會資金參與電動汽車配套設施建設。加之現在燃油車保有量大,占用充電樁位置,不可能建設大量充電樁。
[0008]與此同時,建設電動汽車的充電設施還存在如下問題:1.電動汽車的發展不會爆發式增長:由于受到技術、使用習慣和使用環境的客觀條件制約,電動汽車發展是方向,是一個逐步增長的過程。這也對當前充電站建設帶來影響困惑。2.充電站建設規劃、增容、投資巨大;短期虧損嚴重,電動汽車充電場和充電樁建設,涉及到占地審批、規劃設計、電力增容、維護管理等眾多問題和巨大投資。在短期內會虧損嚴重無法盈利。何時可以盈利無法預測。3.家庭電動汽車充電沒有車庫的“飛線”充電現象嚴重:個人購買電動汽車,自家有車庫和專用充電設施的數量很少。據媒體報道,許多個人的電動汽車充電使用飛線方式:即使用住宅電源,從家中拉出一個電源插座,(有的用戶從10層樓窗口拉出電源線)為汽車充電。這本身就帶來巨大的火災和漏電危險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往往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必須絕對禁止。4.充電樁的災害事故無法預防:充電站的充電樁充電時,一旦發生汽車沖撞事故撞到充電樁,就會造成漏電或者火災發生。目前還沒有有效防護措施。5.換電池替代充電站無法適用:這種方法我們認為如果對大型電動公交車,具備場地存儲電池、專業服務人員、汽車數量有限、行駛時間可控的條件下具有可行性。而社會化的乘用車目前電池不統一、位置不統一、規格不統一。無法實現換電池作業。因此,對社會化的乘用車根本不具有可行性。6.環境制約充電樁建設(新建社區和老舊社區):對在住宅小區建設固定場地充電樁,由于牽扯到電力增容、場地有限和專業服務等問題,也不具有可實施性。7.無法滿足客戶個性充電需求(快充慢充):目前的充電柱充電,還是以慢充方式為主。快充也需要30分鐘才可以保證電動汽車行駛一定距離。因此,無法滿足電動汽車駕駛的個性需求。8.充電樁安全性能不過關(高壓和場地限制):目前充電場的充電柱充電,具有危險隱患。下雨時的漏電保護、非專業人員的操作失誤、雷雨天氣的雷擊火災等。一旦發生燃爆事件,后果十分嚴重。9.成本造成充電價格無優勢:據媒體報道,目前我國電動汽車充電費用要低于燃油價格。平均電價每度0.65元-0.8元,同等里程電費支出僅為燃油車的一半。但是這只是充電費用。作為充電站的建設費用、土地成本、設備成本、人力成本的巨大投入,每天為幾部或幾十部電動汽車充電,如果沒有國家政策補貼支撐,是不可能持續發展的。無法盈利就不可能吸引企業參與。10.標準、廠家、方式不統一,接口混亂:目前為止,我國關于電動汽車充電的標準還剛剛起步,各個廠家和相關企業,對充電接口、充電模式、電瓶規格都不統一。所以造成電動汽車充電的不便利和不安全現象。所以,電動汽車沒有充電設施支持無法普及,充電站設施沒有足夠的電動汽車用戶需求無法投資建設,如何破解這個困局,需要轉變思路、需要科技創新才可局面大開。
[0009]綜上所述,目前,電動汽車的發展是機遇與挑戰并行,如何克服上述問題,實現電動汽車高速發展,成為本領域技術人員亟需解決的行業難題。
【發明內容】
[0010]針對【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設置有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的停車場,該停車場不僅可以解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問題,而且可以在用電低谷時為蓄電池組充電,降低了充電的費用,推動了電動汽車的普及速度,完全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同時避免了用電低谷時電網因電壓過高對一些電器造成的損壞;此外,該機器人具有機動、靈活的特點,使用及操作都很方便,為該機器人的推廣普及創造了條件。具體方案如下:
一種停車場,所述停車場包括停車位、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和機器人管理系統,所述充電機器人包括機器人本體、行走機構、儲能部件、控制單元;所述行走機構用于驅動所述機器人本體至電動汽車停放位置;所述儲能部件用于存儲電能,為電動汽車充電;所述控制單元用于接收控制指令,并根據所述控制指令控制行走機構的行走和蓄電池組的放電,完成對指定電動汽車的充電;所述控制單元包括監控報警單元。
[0011]進一步,所述機器人管理系統包括調配中心,所述調配中心規劃和調配所述機器人的線路。
[0012]進一步,所述機器人管理系統包括充電中心,為充電機器人集中充電,對充電機器人充電過程進行集中管理。
[0013]進一步,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聲光報警模塊,所述控制器件控制所述聲光報警模塊通過聲光形式進行報警。
[0014]進一步,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遠程報警模塊,所述控制器件控制所述遠程報警模塊通過網絡實施遠程報警。
[0015]進一步,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煙霧探測模塊,所述煙霧探測模塊對現場煙霧信號進行監測,將監測結果傳輸至所述控制器件。
[0016]進一步,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盜搶識別模塊,所述盜搶識別模塊對現場圖像信號進行分析監測,將分析監測結果傳輸至所述控制器件。
[0017]進一步,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火災識別模塊,所述火災識別模塊對現場圖像信號進行分析監測,將分析監測結果傳輸至所述控制器件。
[0018]進一步,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失效預警模塊,所述失效預警模塊與探測系統配合對現場圖像信號進行分析監測,將分析監測結果傳輸至所述控制器件。
[0019]進一步,所述機器人還包括充、放電接口,所述充電接口與儲能部件連接,用于為所述儲能部件充電;所述放電接口通過直插或電磁感應的方式為電動汽車充電。
[0020]進一步,所述行走機構為履帶式行走機構。
[0021]進一步,所述控制機構設置有無線信號收發模塊,工作人員可通過無線網絡將操作指令發送至所述無線信號收發模塊。
[0022]進一步,所述機器人還設置有人機交互單元,操作人員可通過所述人機交互單元將操作指令輸入所述控制單元。
[0023]本發明的停車場,通過調配中心對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進行調度,提高機器人儲能利用率;通過充電中心對機器人集中充電,提高系統的安全性。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通過設置監控報警單元,在不充電的時候利用充電機器人值班或者巡夜,降低車場值班人員的勞動強度;及時發現盜搶、火災等事故的隱患,便于發生事故時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的擴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4]圖1為本發明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監控報警單元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本體;2、行走機構;3、儲能部件;4、控制單元;5、充、放電接口 ;6、無線信號收發模塊;7、人機交互單元;8、控制器件;9、聲光報警模塊;10、遠程報警模塊;11、煙霧探測模塊;12、盜搶識別模塊;13、火災識別模塊;14、失效預警模塊。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下面,參考附圖,對本發明進行更全面的說明,附圖中示出了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然而,本發明可以體現為多種不同形式,并不應理解為局限于這里敘述的示例性實施例。而是,提供這些實施例,從而使本發明全面和完整,并將本發明的范圍完全地傳達給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
[0026]為了易于說明,在這里可以使用諸如“上”、“下” “左” “右”等空間相對術語,用于說明圖中示出的一個元件或特征相對于另一個元件或特征的關系。應該理解的是,除了圖中示出的方位之外,空間術語意在于包括裝置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圖中的裝置被倒置,被敘述為位于其他元件或特征“下”的元件將定位在其他元件或特征“上”。因此,示例性術語“下”可以包含上和下方位兩者。裝置可以以其他方式定位(旋轉90度或位于其他方位),這里所用的空間相對說明可相應地解釋。
[0027]下面結合附圖進一步說明本發明。
[0028]本申請的一種停車場,該停車場包括停車位、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和機器人管理系統,如圖1所示,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包括機器人本體1、行走機構2、蓄電池組3、控制單元4 ;其中,行走機構2用于驅動機器人本體I至電動汽車停放位置;蓄電池組3用于存儲電能,為電動汽車充電;控制單元4用于接收控制指令,并根據控制指令控制行走機構2的行走和蓄電池組4的放電,完成對指定電動汽車的充電;本申請通過設置可移動的充電機器人可以實現方便靈活的為需要充電的電動汽車進行充電,避免了在每一個車位設置充電樁而電動車目前的普及率較低造成資源嚴重浪費的問題;且充電樁直接接入電網,在用電高峰時進一步加劇電網用電負荷,造成電網電壓過低,對其余用電設備造成損害;而本申請是通過蓄電池組為電動汽車充電,無需直接接入電網,避免了上述情況的發生,且蓄電池組可以在夜晚用電低谷時進行充電,而國家對低谷用電有相應的電價優惠政策,從而降低了充電的費用,同時提高了低谷是電網用電的負荷,使電網在低谷時的經濟性與合理性得到提高;為電動汽車的快速普及創造了條件。
[0029]機器人管理系統包括充電中心和調配中心。調配中心根據預約或者現場充電請求以及各充電機器人的位置進行規劃,計算出最優路徑;充電機器人根據調配中心的指令行進至需要充電的電動汽車附近,為電動汽車充電。完成充電后,通過無線局域網絡系統與調配中心進行聯絡,根據所攜帶的儲能設備的能量值,繼續為其他車輛充電或者返回充電中心。充電進度等信息通過調配中心反饋給機器人管理系統,通過機器人管理系統與客戶互動,互動方式包括APP、短信等。當能量不足時,及時通知調配中心,派遣其他充電機器人繼續為本車充電,并根據調配中心的規劃線路返回充電中心充電。
[0030]通過充電中心集中充電,便于對充電設備和充電過程進行集中管理,減少安全隱患;同時,縮短了電力傳輸的距離,不僅降低了成本,還有利于節約能源。
[0031]通過調配中心集中管理,可以提高充電機器人的利用率,優化充電機器人的行走線路,避免充電機器人之間由于行走路線不合理而相互妨礙,消耗寶貴的儲存能源。
[0032]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中的行走機構2為履帶式行走機構,該機構可以顯著提高機器人行走的平穩性。具體實施時也可以采用輪式驅動。行走機構用于驅動機器人本體至電動汽車停放位置。
[0033]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還包括充、放電接口 5,充、放電接口 5即可以是同一個接口也可以是分立的不同接口 ;充電接口與蓄電池組連接,用于為蓄電池組充電;放電接口通過直插或電磁感應的方式為電動汽車充電;此外,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也可以不設置充電接口,機器人上攜帶的是已經充電完畢的蓄電池組,當蓄電池組放電完成以后,可以通過更換蓄電池組繼續為電動汽車充電,從而使機器人不用返回充電中心即可繼續工作,實現機器人的不間斷使用,提高機器人的利用率;具體實施時,充電方式還可以通過電磁感應的方式實現電動汽車的無線充電,簡化了機器人外部線路結構,增強了充電的便捷性。
[0034]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中的控制單元4設置有無線信號收發模塊6,工作人員可通過無線網絡將操作指令發送至所述無線信號收發模塊6,從而實現了機器人的遠程操作。
[0035]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中的控制單元4設置有人機交互單元7,操作人員可通過人機交互單元7將操作指令輸入控制單元4。
[0036]控制單元4用于接收控制指令,并根據控制指令控制行走機構的行走和控制蓄電池組對指定電動汽車的充電。如圖2所示,控制單元4還包括監控報警單元。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8和報警源:聲光報警模塊9、遠程報警模塊10、煙霧探測模塊11、盜搶識別模塊12、火災識別模塊13和失效預警模塊14。
[0037]當控制器件8根據從報警源處得到的報警信號,將報警信號發送至聲光報警模塊9 ;聲光報警模塊9通過高音喇叭和閃光報警器,引起值班員注意,及時排查險情,同時震懾、警示犯罪嫌疑人。遠程報警模塊10通過無線信號收發模塊6向管理中心傳送報警信號,方便遠程管理和集結更強大的危機處理力量,采取更大的防護和救災措施,避免事故的擴大。
[0038]煙霧探測模塊11配置有煙霧傳感器,當充電機器人周圍3米以內探測到煙霧時,向控制器件8傳送報警信號。
[0039]盜搶識別模塊12配置有攝像頭;攝像頭安裝在充電機器人頂部。通過對圖像的特征處理,識別盜搶動作和現象;向控制器件8傳送報警信號;必要時將異常圖像通過無線信號收發模塊6發送至管理中心。
[0040]火災識別模塊13配置有紅外攝像頭;識別周圍短路或者過載、線路故障造成的高溫節點以及明火,發現異常向控制器件8傳送報警信號。
[0041]失效預警模塊14設置有電源檢測傳感器,避免因系統電源消耗殆盡而使報警系統失效。失效預警模塊14還設置有激光信號發射器件和微霧發生器用于夜間檢測攝像頭故障。檢測時,通過激光信號發生器向攝像頭視野范圍內發生激光,通過攝像頭觀察激光,如果沒有觀察到激光光線的路徑,或者觀察到的信號較弱,難以分辨;啟動微霧發生器,在激光光線的路徑上產生微霧,增加激光信號路徑的明顯度。這種情況下如果還未觀察到信號,向控制器件8傳送報警信號。
[0042]其中微霧發生器中裝有水,水中放置有超聲波霧化器件,在需要產生微霧時,通過超聲波霧化器件將水霧化,產生微霧,用于顯示激光光線路徑。具體實施時,還可以使用對水加熱的方式產生微霧。微霧由水產生,不會造成污染。
[0043]上述示例只是用于說明本發明,除此之外,還有多種不同的實施方式,而這些實施方式都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領悟本發明思想后能夠想到的,故,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權利要求】
1.一種停車場,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場包括停車位、可移動式充電機器人和機器人管理系統,所述充電機器人包括機器人本體、行走機構、儲能部件、控制單元;所述行走機構用于驅動所述機器人本體至電動汽車停放位置;所述儲能部件用于存儲電能,為電動汽車充電;所述控制單元用于接收控制指令,并根據所述控制指令控制行走機構的行走和蓄電池組的放電,完成對指定電動汽車的充電;所述控制單元包括監控報警單元。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場,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器人管理系統包括調配中心,所述調配中心規劃和調配所述機器人的線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場,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器人管理系統包括充電中心,為充電機器人集中充電,對充電機器人充電過程進行集中管理。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場,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聲光報警模塊,所述控制器件控制所述聲光報警模塊通過聲光形式進行報警。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場,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遠程報警模塊,所述控制器件控制所述遠程報警模塊通過網絡實施遠程報警。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場,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煙霧探測模塊,所述煙霧探測模塊對現場煙霧信號進行監測,將監測結果傳輸至所述控制器件。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場,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盜搶識別模塊,所述盜搶識別模塊對現場圖像信號進行分析監測,將分析監測結果傳輸至所述控制器件。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場,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火災識別模塊,所述火災識別模塊對現場圖像信號進行分析監測,將分析監測結果傳輸至所述控制器件。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場,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報警單元包括控制器件和失效預警模塊,所述失效預警模塊與探測系統配合對現場圖像信號進行分析監測,將分析監測結果傳輸至所述控制器件。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停車場,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器人還設置有人機交互單元,操作人員可通過所述人機交互單元將操作指令輸入所述控制單元。
【文檔編號】H02J7/00GK104505919SQ201510021285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5年1月16日 優先權日:2015年1月16日
【發明者】蔡烏力吉 申請人:蔡烏力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