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關柜接地手車定置鎖片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開關柜接地手車定置鎖片,包括鎖片本體,以及與該鎖片本體的鎖片孔相匹配的扣片,鎖片本體由若干片分體的片身經若干根鉸軸鉸接而成;鎖片本體的頂部設有一根橫桿,該橫桿的長度大于鎖片本體下部的寬度。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開關柜接地手車上的手拉環形狀而設計,其鎖片本體的頂部由橫桿擱置在手車手拉環上部,橫桿以下的鎖片本體片身則插過手拉環、伸向開關柜的柜體下部,與扣片相扣接,然后由程序鎖鎖住而完成定置。由于鎖片本體的片身寬度與手車手拉環環徑相一致,因此,鎖定鎖片本體后即可有效阻止手拉環的作用功能,再則,由于鎖片本體由多片分體的片身經鉸軸鉸接而成,整體呈蛇形柔軟性能好,因此,適合不同結構接地手車的定置管理。
【專利說明】開關柜接地手車定置鎖片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鎖片,尤其涉及一種適合在電力系統中使用,將開關柜接地手車定置在某一特定位置上的鎖片。
技術背景
[0002]隨著國家電網事業的快速發展,手車式開關柜的應用也日益廣泛,因此,做好接地手車五防管理措施落實工作已刻不容緩。在本實用新型作出之前,由于沒有固定接地手車的合適鎖片,所以在工作現場,亂放亂存、隨意使用等違反五防規定的現象普遍存在,致使安全隱患嚴重。
【發明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開關柜接地手車定置鎖片,通過該鎖片,管理人員能夠非常方便地將接地手車定置在規定的存放平臺或運轉手車柜體上,從而滿足五防管理要求。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下述技術方案:這種開關柜接地手車定置鎖片,包括鎖片本體,以及與該鎖片本體的鎖片孔相匹配的扣片,其特征是:所述鎖片本體由若干片分體的片身經若干根鉸軸鉸接而成;所述鎖片本體的頂部設有一根橫桿,該橫桿的長度大于鎖片本體下部的寬度。
[0005]作為優選,所述鎖片本體至少有三片片身經二根鉸軸鉸接而成。
[0006]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開關柜接地手車上的手拉環形狀而設計,其鎖片本體的頂部由橫桿擱置在手車手拉環上部,橫桿以下的鎖片本體片身則插過手拉環、伸向開關柜的柜體下部,與扣片相扣接,然后由程序鎖鎖住而完成定置。在這種結構中,由于鎖片本體的片身寬度與手車手拉環環徑相一致,因此,鎖定鎖片本體后即可有效阻止手拉環的作用功能,再則,由于鎖片本體由多片分體的片身經鉸軸鉸接而成,整體呈蛇形,具有很好的柔軟性能,因此,適合不同結構接地手車的定置管理。
[0007]下面結合附圖,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正視結構示意圖。圖中沒有畫出扣片的結構。
[0009]圖2為圖1的使用說明圖,它在圖1中增畫了手車的手拉環結構。
[0010]圖中:橫桿1,第一片身2,第二片身21,第三片身22,第一鉸軸3,第二鉸軸4,鎖片孔5,手拉環6。
【具體實施方式】
[0011]參見圖1。橫桿I與第一片身2的上邊固定聯接,其兩端長于第一片身2的寬度。第一片身2的下側經第一鉸軸3與第二片身21的上邊活動聯接,考慮到第二片身21在使用時,已經位于手車手拉環的下側,因此其寬度可適當內縮,以降低制作成本。第二片身21的下側經第二鉸軸4與第三片身22的上邊鉸接,在第三片身22上設置鎖片孔5。鎖片孔一般都設置在片身的末節,用于聯接扣片。片身數量可視實際情況而定。
[0012]結合圖2,并參考圖1。使用時,將第三片身22的下邊對準手拉環6的環孔,使鎖片本體穿過環孔,直至橫桿I擱置在手拉環6環孔兩側的桿身上。第三片身22的下邊伸向規定的存放平臺或運轉手車的柜體下部,與固定在柜體面上的扣片相扣接,然后用程序鎖鎖住而完成定置。在這種結構中,由于鎖片本體的片身寬度與手車手拉環6環徑(橫向寬度)相一致,因此,鎖定鎖片本體后即可有效阻止手拉環6的作用功能,再則,由于鎖片本體由多片分體的片身經鉸軸鉸接而成,整體呈蛇形,具有很好的柔軟性能,因此,適合不同結構接地手車的定置管理。例如:當手拉環6到扣片處需要多次折向時,就可以考慮增加片身及其鉸軸的數量,以適應變化。
[0013]上述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設計思路,任何在本實用新型發明思路啟發下所作出的簡單變形結構,都應視為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開關柜接地手車定置鎖片,包括鎖片本體,以及與該鎖片本體的鎖片孔(5)相匹配的扣片,其特征是:所述鎖片本體由若干片分體的片身(2,21,22)經若干根鉸軸(3,4)鉸接而成;所述鎖片本體的頂部設有一根橫桿(1),該橫桿(1)的長度大于鎖片本體下部的寬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置鎖片,其特征是:所述鎖片本體至少有三片片身(2,21,22)經二根鉸軸(3,4)鉸接而成。
【文檔編號】H02B11/167GK204243578SQ201420681838
【公開日】2015年4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12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12日
【發明者】吳旭斌, 姜東 , 劉洪 , 劉曉劍, 祝建武, 雷軼群, 陳志新, 黃祖平 申請人:國家電網公司, 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衢州供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