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總線電路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適用于高壓供電領域,提供了供電總線電路。所述供電總線電路包括高壓供電電路;所述高壓供電電路包括至少兩個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還包括至少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高壓直流電,向與其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所述高壓直流電;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在其連接的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進行高壓直流電的電壓轉換,以在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進行供電互備,在其中一條高壓供電總線未掉電的情況下能夠保證互備的兩條高壓供電總線不間斷地對其上的負載供電。
【專利說明】供電總線電路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屬于高壓供電領域,尤其涉及供電總線電路。
【背景技術】
[0002]伴隨著信息技術產業(yè)(Informat1n techonology, IT)、通訊技術產業(yè)(Communicat1n techonology, CT)和信息與通訊技術(Informat1n and Communicat1nsTechnology, ICT)的不斷革新和日新月異,給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要求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不能掉電。
[0003]尤其是,作為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的服務器和存儲設備,要求對其進行穩(wěn)定供電和持續(xù)的不間斷供電?,F(xiàn)有技術中,業(yè)界對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的供電具有以下三個特點:1)設計有多重的冗余電源,將該冗余電源均掛載在單條總線上,籍此來保障該單條總線對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的不間斷供電,但增多的冗余電源也會相應地增加投資;2)供電制式具有多樣性,不統(tǒng)一,運維難度大?,F(xiàn)有技術中,不同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所需的供電電壓、電流或功率相差較大,因此需架設不同的匹配供電電路。
[0004]現(xiàn)有技術提供的供電技術,較成熟的包括兩種;第一種,不間斷電源(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UPS)供電技術;第二種,高壓直流(high voltage direct current, HVDC)供電技術。
[0005]現(xiàn)有技術中,不同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存在不同的個性化需求,例如:中國電信的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所需的供電電壓為240V的直流電,中國移動的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所需的供電電壓為336V的直流電,然而其他國家(如韓國、瑞士、日本、美國等)的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所需的供電電壓為216V到400V之間的直流電。由于不同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所需的供電電壓不同,造成HVDC供電總線的電壓制式不統(tǒng)一。各運營商、各企業(yè)、各研究所等基于其實際應用場景、技術發(fā)展階段的需求,只會提出符合自身發(fā)展規(guī)劃的HVDC技術架構和方案,進而由于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的差異、地域的差異、技術發(fā)展階段的差異,造成不同HVDC供電總線所載的電壓基本不同,且難統(tǒng)一。需針對不同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個性化的供電需求,搭建匹配的高壓直流供電電路,通過該高壓直流供電電路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為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提供匹配的供電電壓。
[0006]圖1示出了現(xiàn)有技術常用的高壓直流供電電路,由交流/直流轉換模塊、蓄電池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組成;該交流/直流轉換模塊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高壓直流電并向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該高壓直流電,通過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對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供電,同時對該蓄電池充電;如果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發(fā)生異常掉電,即交流/直流轉換模塊未正常工作,由已充電的該蓄電池通過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繼續(xù)對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供電,保持供電的不間斷。但是,在該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和該蓄電池都出現(xiàn)故障時,則無能為力,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會掉電。
【發(fā)明內容】
[0007]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供電總線電路,以通過在不同高壓供電總線之間進行電源互備,對該高壓供電總線上的負載進行不間斷供電。
[0008]第一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供電總線電路,包括高壓供電電路;
[0009]所述高壓供電電路包括至少兩個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還包括至少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具有第一市電端,一個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與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從所述第一市電端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高壓直流電,向與其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所述高壓直流電;
[0010]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一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電連接在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在其連接的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進行高壓直流電的電壓轉換,以在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進行供電互備。
[0011]結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控制模塊,每個所述第一控制模塊對應接一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
[0012]所述第一控制模塊在檢測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電壓低于第一電壓閾值時,控制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將第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轉換至所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
[0013]其中,與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連接的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包括所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和所述第二高壓直流母線。
[0014]結合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高壓備用電源;
[0015]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所述高壓備用電源。
[0016]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高壓備用電源包括一個或多個可充電電源;
[0017]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所述可充電電源;所述可充電電源通過與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充電或放電。
[0018]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高壓備用電源包括一個或多個新能源電源;
[0019]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所述新能源電源;所述新能源電源通過與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放電。
[0020]結合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施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新能源電源包括太陽能電源和風能電源。
[0021]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包括電網回饋模塊;
[0022]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包括的電網回饋模塊,在高壓備用電源放電時從與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接收高壓直流電,將接收到的高壓直流電逆變?yōu)榻涣麟姡乃龅谝唤涣?直流轉換模塊的第一市電端輸出所述交流電。
[0023]結合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施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六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高壓供電電路包括的多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為同類型的第一轉換模塊;
[0024]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總線橋模塊;
[0025]一個所述總線橋模塊電連接在與兩個所述第一轉換模塊對應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
[0026]所述總線橋模塊,在檢測到連通指令時將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短接,在檢測到斷開指令時斷開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短接。
[0027]結合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施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六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七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不間斷電源UPS供電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
[0028]所述UPS供電電路包括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UPS直流總線、直流/交流轉換模塊,所述UPS直流總線電連接在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與所述直流/交流轉換模塊之間;一個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電連接在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與所述UPS直流總線之間;
[0029]所述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具有第二市電端;所述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從所述第二市電端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直流電,向與其電連接的UPS直流總線輸出所述直流電;
[0030]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在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和其連接的UPS直流總線之間進行電壓轉換;
[0031]所述直流/交流轉換模塊從與其電連接的UPS直流總線接收直流電,將接收到的直流電轉換為交流電,以通過轉換出的交流電對負載供電。
[0032]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七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八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二控制模塊,每個所述第二控制模塊對應接一個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
[0033]所述第二控制模塊在檢測到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電壓低于第二電壓閾值時,控制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將所述UPS直流總線上的直流電轉換至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
[0034]所述第二控制模塊在檢測到所述UPS直流總線的電壓低于第三電壓閾值時,控制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將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轉換至所述UPS直流總線。
[0035]結合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施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六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七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八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九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UPS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UPS備用電源;
[0036]一條所述UPS直流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UPS備用電源;所述UPS備用電源通過與其連接的直流總線充電或放電。
[0037]結合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施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六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七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八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九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十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交流供電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
[0038]所述交流供電電路包括交流/交流轉換模塊和交流總線,所述交流/交流轉換模塊與所述交流總線電連接;一個所述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電連接在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與一條所述交流總線之間;
[0039]所述交流/交流轉換模塊具有第三市電端;所述交流/交流轉換模塊從所述第三市電端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指定類型的交流電,向與其電連接的交流總線輸出所述指定類型的交流電;
[0040]所述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將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載的高壓直流電轉換為指定類型的交流電并向其連接的交流總線輸出轉換出的交流電,或者將其連接的交流總線所載的交流電轉換為高壓直流電并向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轉換出的高壓直流電。
[0041]結合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施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六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七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八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九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或者第一方面的第十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十一種可能的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調控模塊;所述調控模塊與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連接;
[0042]所述調控模塊向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輸出電壓調整指令;
[0043]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在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高壓直流電的過程中,將所述高壓直流電調整為所述電壓調整指令指定的預設電壓,向與其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具有所述預設電壓的高壓直流電。
[0044]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每對需電源互備的高壓供電總線之間分別添加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如果該對高壓供電總線中的其中一條高壓供電總線即將掉電(如在該條高壓供電總線電連接的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未接入市電時,造成的該條高壓供電總線的即將掉電),可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對該對高壓供電總線中的另一條高壓供電總線所載的高壓直流電進行電壓轉換,該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對即將掉電的該條高壓供電總線輸出轉換后的高壓直流電,保證該條高壓供電總線不間斷地對其上的負載供電。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4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46]圖1是【背景技術】示出的現(xiàn)有技術的高壓直流供電電路的一種電路圖;
[0047]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組成結構圖;
[0048]圖3是基于圖2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種優(yōu)化組成結構圖;
[0049]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種優(yōu)化組成結構圖;
[0050]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圖;
[0051]圖6是基于圖5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圖;
[0052]圖7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圖;
[0053]圖8是基于圖7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圖;
[0054]圖9是基于圖7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圖
[0055]圖10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56]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為了說明本發(fā)明所述的技術方案,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來進行說明。
[0057]圖2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組成結構,為了便于描述,僅示出了與本發(fā)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0058]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參見圖2,包括高壓供電電路。其中,所述高壓供電電路包括至少兩個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還包括至少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具有第一市電端INl,一個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與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從所述第一市電端INl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高壓直流電,向與其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所述高壓直流電。
[0059]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述高壓供電電路包括M個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所述M大于或等于2。相應地,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M個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每個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對應接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對于某個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如果該個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從其具有的第一市電端INl接入市電,該個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會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高壓直流電,通過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該高壓直流電。在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掛載有一個或多個負載時,可通過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該高壓直流電驅動該負載。作為一【具體實施方式】,在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掛載有一個或多個負載,每個負載所需的電壓是相同的,因此,可對與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的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進行電壓設定,設定為每個負載共同所需的電壓。需說明的是,設定電壓的方式,在此不做限定,可以人為設定(如,人為通過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提供的按鍵鍵入數(shù)值,將鍵入的該數(shù)值作為設定的電壓值),也可以通過其它智能方式(如,通過觸發(fā)電子電路生成需設定的電壓值,再如,通過軟件控制方式觸發(fā)生成需設定的電壓值)設定;以此類推,對于不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均可針對其掛載的負載所需的電壓,在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進行電壓設定,這樣,不同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可輸出具有不同電壓的高壓直流電,通過與其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對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負載供電。
[0060]需說明的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的負載,包括自動化設備、數(shù)據(jù)承載設備、網絡設備等需消耗電能的設備。
[0061]需強調的是,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 ; —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電連接在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在其連接的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進行高壓直流電的電壓轉換,以在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進行供電互備。
[0062]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如果需對某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進行電源互備,則在該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電連接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 ;同理,如果需對某三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進行電源互備,則需在每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均電連接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 ;因此,如需在三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兩兩互備,需要三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一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電連接在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以此類推,可預先確定需電源互備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將需電源互備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作為一對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針對確定的每對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分別串接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將該對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
[0063]作為電源互備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電連接的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如果其中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掉電(如為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電的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出現(xiàn)故障,和/或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的高壓備用電源14出現(xiàn)故障),則該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將另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高壓直流電進行電壓轉換,轉換出匹配的高壓直流電(即該掉電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掛載的負載所需的高壓直流電)。
[0064]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電連接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該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分別所載的高壓直流電的電壓可相同或者可不相同。通常情況下,每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載的電壓,由其上掛載的負載所需的電壓確定;進而通過對與其電連接的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進行電壓調控,使得該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向與其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確定的電壓,通過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向其上掛載的負載進行匹配供電;因此,大多數(shù)情況下,不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載的電壓是不同的。本發(fā)明實施例在需電源互備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添加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該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具有在不同電壓的相互轉換功能,可將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具有第一指定電壓的高壓直流電轉換為另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具有第二指定電壓的高壓直流電,可將該另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具有第二指定電壓的高壓直流電轉換為該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具有第一指定電壓的高壓直流電。作為該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的一具體組成結構,該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具有兩個子電壓轉換模塊,一個子電壓轉換模塊用于:在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掉電之后,將另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具有第二指定電壓的高壓直流電轉換為該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具有第一指定電壓的高壓直流電;另一個子電壓轉換模塊用于:在該另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掉電之后,將該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具有第一指定電壓的高壓直流電轉換為該另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具有第二指定電壓的高壓直流電。在其中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掉電之后,通過該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具有的兩個子電壓轉換模塊進行電壓轉換以為掉電的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繼續(xù)供電,實現(xiàn)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電源互備。
[0065]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對于某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的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如果該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未從其第一市電端INl接入市電,但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已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與其它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可通過該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獲取電壓轉換出的高壓直流電,獲取到的高壓直流電是該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對其它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進行電壓轉換而得到的;需說明的是,其它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可以是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但每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需分別通過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從而,在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的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未接入市電時,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仍可通過與其電連接的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獲取電壓轉換出的高壓直流電,對其上掛載的負載供電。
[0066]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如果某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一個或多個負載需大功率工作,需消耗較多高壓直流電,但該條高壓供電總線提供的功率不能滿足;同時,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已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與其它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其它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中的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負載未工作(基本不需消耗高壓直流電)或小功率工作(需消耗較少的高壓直流電),可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獲取從其他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尤其是基本不消耗或者消耗較少高壓直流電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轉換出的高壓直流電,獲取到的高壓直流電是該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對其它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進行電壓轉換而得到的;需說明的是,其它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為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但每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需分別通過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
[0067]作為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圖3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種優(yōu)化組成結構,為了便于描述,僅示出了與本發(fā)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0068]基于對圖2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種優(yōu)化改進,參見圖3,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控制模塊11,每個所述第一控制模塊11對應接一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
[0069]為便于說明,本實施方式作如下定義:將與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連接的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分為:所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和所述第二高壓直流母線。
[0070]所述第一控制模塊11在檢測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電壓低于第一電壓閾值時,控制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將第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轉換至所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
[0071]本實施方式中,因每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傳輸?shù)母邏褐绷麟娝哂械碾妷嚎赡懿煌緦嵤┓绞椒謩e針對每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分別確定對應的電壓閾值,例如:針對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確定對應的電壓閾值為第一電壓閾值;當某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傳輸?shù)母邏褐绷麟姷碾妷旱陀趯碾妷洪撝禃r,代表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電能不足;這時,本實施方式所述的第一控制模塊11控制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中的電壓轉換方向,將第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進行電壓轉換,并將電壓轉換后的高壓直流電輸出至所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以補足所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電能,使得所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電壓恢復至第一電壓閾值以上。
[0072]類似地,當?shù)诙邏褐绷鞴╇娍偩€傳輸?shù)母邏褐绷麟姷碾妷旱陀趯碾妷洪撝禃r,所述的第一控制模塊11控制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中的電壓轉換方向,將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進行電壓轉換,并將電壓轉換后的高壓直流電輸出至所述第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以補足所述第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電能,使得所述第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電壓恢復至對應的電壓閾值以上。
[0073]圖4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種優(yōu)化組成結構,為了便于描述,僅不出了與本發(fā)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0074]基于對圖2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種優(yōu)化改進,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例,參見圖4,所述高壓供電電路包括的多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為同類型的第一轉換模塊;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總線橋模塊13 ;—個所述總線橋模塊13電連接在與兩個所述第一轉換模塊對應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所述總線橋模塊13,在檢測到連通指令時將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短接,在檢測到斷開指令時斷開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短接。
[0075]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中,對于多條作為電源互備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上分別掛載的負載,如果分別掛載的負載所需的電壓均相同(即作為電源互備的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載的高壓直流電的電壓均相同,也即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對應連接的多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具有相同類型,該相同類型的多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輸出的高壓直流電的電壓均相同),則可在作為電源互備的每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載有相同電壓的高壓直流電)之間添加一個總線橋模塊13。
[0076]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一【具體實施方式】中,總線橋模塊13為機械開關、電控開關、電子開關或者其它開關。在本實施方式中,可為人控制機械開關,斷開或導通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短接。在本實施方式中,如果總線橋模塊13為電控開關、電子開關或其它可控開關,總線橋模塊13在檢測到連通指令時,將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短接;總線橋模塊13在檢測到斷開指令時,斷開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短接。
[0077]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一【具體實施方式】中,總線橋模塊13為能夠控制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導通或關斷的電路。在本實施方式中,總線橋模塊13在檢測到連通指令時,將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短接;總線橋模塊13在檢測到斷開指令時,斷開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短接。
[0078]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中,觸發(fā)連通指令或斷開指令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種,人為觸發(fā),如人為操作總線橋模塊13提供的控鍵開關以觸發(fā)連通指令或斷開指令;第二種,由電子電路或軟件生成連通指令或斷開指令,并將生成的連通指令或斷開指令發(fā)送給總線橋模塊13 ;總線橋模塊13在接收到連通指令時,將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短接;總線橋模塊13在接收到斷開指令時,斷開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短接。
[0079]值得說明的是,在作為電源互備的、載有相同電壓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可添加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還可添加總線橋模塊13,還可同時添加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和總線橋模塊13。只要在電源互備的、載有相同電壓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添加了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和/或總線橋模塊13,即可對應地在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進行電壓轉換和/或短接,實現(xiàn)電源互備。但須說明的是,對于載有相同電壓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電源互備,相比于在載有相同電壓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電連接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由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需要一定的電壓轉換時間,電壓轉換中存在能量損耗,在載有相同電壓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電連接一個總線橋模塊13,總線橋模塊13能夠直接將兩條載有相同電壓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進行直接短接,幾乎無延遲、幾乎無損耗地、更效率地實現(xiàn)兩條載有相同電壓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電源互備。
[0080]圖5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為了便于描述,僅不出了與本發(fā)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0081 ] 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例,參見圖5,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高壓備用電源14 ;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所述高壓備用電源14。
[0082]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中,為進一步預防某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異常掉電,可直接在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上電連接一個或多個高壓備用電源14。另外,如果存在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互為備用電源的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即已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分別與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這樣,也可在電源互備的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電連接一個或多個高壓備用電源14 ;該高壓備用電源14作為電源互備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備用電源的同時,也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作為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備用電源。當然,也可在每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均電連接高壓備用電源14。
[0083]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中,在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電連接的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上,只需選擇性地在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添加高壓備用電源14,即可通過添加的高壓備用電源14對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電連接的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均實現(xiàn)電源備用,在發(fā)生市電掉電而導致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掉電時,通過高壓備用電源14對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電連接的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同時供電,能夠不間斷地向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負載供電,保證負載的正常工作。
[0084]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所述高壓備用電源14包括一個或多個可充電電源;對應地,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所述可充電電源;所述可充電電源通過與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充電或放電。在本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可在某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分別添加一個或多個所述可充電電源。
[0085]在本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所述可充電電源為具有可充電能力和大電流放電能力的電池,例如蓄電池。
[0086]進而,對于某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電連接的可充電電源,在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的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持續(xù)對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高壓直流電時,在通過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驅動負載工作的同時,通過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對該可充電電源充電。如果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出現(xiàn)異常掉電,該可充電電源通過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對負載放電,達到不間斷驅動負載工作的效果。另外,如果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電連接的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也出現(xiàn)異常掉電,該可充電電源通過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對負載放電的同時,還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為電連接的、異常掉電的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供電,以驅動異常掉電的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負載工作,達到不間斷驅動該負載工作的效果。
[0087]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所述高壓備用電源14包括一個或多個新能源電源;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所述新能源電源;所述新能源電源通過與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放電。
[0088]在本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可在某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分別添加一個或多個所述新能源電源。優(yōu)選地,所述新能源電源包括但不限于:太陽能電源、風能電源、地熱能電源、海洋能電源、生物質能電源和核聚變能電源等使用可循環(huán)利用的能源制成的電源。
[0089]在本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對于某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電連接的一個或多個新能源電源,如果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出現(xiàn)異常掉電,該新能源電源向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高壓直流電,通過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對負載放電,達到不間斷驅動負載工作的效果。另外,如果與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電連接的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也出現(xiàn)異常掉電,該新能源電源通過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對負載放電的同時,還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為電連接的、異常掉電的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供電,以驅動異常掉電的一條或多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負載工作,達到不間斷驅動該負載工作的效果。
[0090]圖6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為了便于描述,僅不出了與本發(fā)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0091]基于對圖5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種優(yōu)化改進,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參見圖6,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包括電網回饋模塊111 ;
[0092]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包括的電網回饋模塊111,在高壓備用電源14放電時從與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接收高壓直流電,將接收到的高壓直流電逆變?yōu)榻涣麟?,并從所述第一交?直流轉換模塊11的第一市電端INl輸出所述交流電。從而,將從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的第一市電端INl輸出的交流電作為市電傳輸。
[0093]在本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高壓備用電源14為大電流放電的電源。平常時,如果高壓備用電源14包含有可充電電源,可通過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對其上的可充電電源充電,儲存電能。但在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接入的市電電流過小時,該可充電電源通過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反向對市電大電流放電,提高市電的供電電流,提高該市電的大電流續(xù)航能力。
[0094]另外,如果高壓備用電源14包含有新能源電源,在新能源電源的大電流供電能力較強的時期,該新能源電源通過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反向對市電大電流放電,提高市電的供電能力;由于市電通常都是采用不可循環(huán)資源(如煤)發(fā)電的,通過該新能源電源能夠減少不可循環(huán)資源的使用量,并且還節(jié)省購買不可循環(huán)資源的發(fā)電成本。由于新能源電源是利用可循環(huán)能源發(fā)電的,并且利用該可循環(huán)能源發(fā)電的發(fā)電過程和發(fā)電殘留物都是健康、衛(wèi)生的,因此,通過新能源電源為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負載供電,同時通過電網回饋模塊111逆變成市電,是一種有利于人類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不二之選。
[0095]圖7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為了便于描述,僅不出了與本發(fā)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0096]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例,參見圖7,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不間斷電源UPS供電電路,所述UPS供電電路包括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UPS直流總線、直流/交流轉換模塊22,所述UPS直流總線電連接在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與所述直流/交流轉換模塊22之間;所述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具有第二市電端IN2 ;所述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從所述第二市電端IN2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直流電,向與其電連接的UPS直流總線輸出所述直流電。
[0097]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UPS供電技術作為一種較成熟的供電技術,包括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和直流/交流轉換模塊22,通過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將市電轉換為直流電,再通過直流/交流轉換模塊22將直流電轉換為交流負載所需的交流電;需說明的是,在通過交流轉直流(由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實現(xiàn))、直流轉交流(由直流/交流轉換模塊22實現(xiàn))的兩級轉換電路進行轉換的過程中,能夠消除市電所載的諧波的影響,轉換出交流負載所需的交流電。
[0098]需強調的是,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一個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電連接在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與所述UPS直流總線之間;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在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和其連接的UPS直流總線之間進行電壓轉換。
[0099]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現(xiàn)有技術提供的多個UPS供電電路之間,尤其每個UPS供電電路提供的交流電均是針對不同交流負載而確定的,因此,現(xiàn)有技術無法在多個UPS供電電路之間實現(xiàn)電源互備。而本優(yōu)選實施例針對上述情況,通過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將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與UPS直流總線電連接,該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能夠將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進行電壓轉換并得到直流電,并通過UPS直流總線傳輸電壓轉換出的直流電;該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還能夠將UPS直流總線傳輸?shù)闹绷麟娺M行電壓轉換并得到高壓直流電,通過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傳輸電壓轉換出的高壓直流電;進而實現(xiàn)與該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和UPS直流總線之間的電源互備。需說明的是,通過一個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能夠在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與一條UPS直流總線之間建立電連接;如果期望多條UPS直流總線同時與同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作為電源互備,可在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與每條UPS直流總線之間分別通過一個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建立電連接。這樣,如果每個UPS供電電路均具有一條UPS直流總線,可實現(xiàn)多個UPS供電電路與同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電源互備。當然,如果每個UPS供電電路均具有一條UPS直流總線,并且期望將每條UPS直流總線分別與不同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作為電源互備,可分別將每條UPS直流總線分別通過一個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對應接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
[0100]進而,對于UPS供電電路中的直流/交流轉換模塊22,所述直流/交流轉換模塊22從與其電連接的UPS直流總線接收直流電,將接收到的直流電轉換為交流電,以通過轉換出的交流電對交流負載供電。需說明的是,對于所述直流/交流轉換模塊22從與其電連接的UPS直流總線接收的直流電,有兩個來源:第一個來源,是所述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對市電進行調整而得到的直流電;第二個來源,是在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無直流電輸出或者輸出的直流電的電流較小時,由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對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進行電壓轉換而得到的直流電。
[0101]圖8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為了便于描述,僅不出了與本發(fā)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0102]基于對圖7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種優(yōu)化改進,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參見圖8,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二控制模塊25,每個所述第二控制模塊25對應接一個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
[0103]其中,每個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的電壓轉換方向,分別由與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連接的第二控制模塊25控制。
[0104]其中,所述第二控制模塊25在檢測到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電壓低于第二電壓閾值時,控制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將所述UPS直流總線上的直流電轉換至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
[0105]具體地,因每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傳輸?shù)母邏褐绷麟娝哂械碾妷嚎赡懿煌緦嵤┓绞椒謩e針對每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分別確定對應的第二電壓閾值。
[0106]當與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傳輸?shù)母邏褐绷麟姷碾妷旱陀趯牡诙妷洪撝禃r,代表該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電能不足;這時,本實施方式所述的第二控制模塊25控制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中的電壓轉換方向,將UPS直流總線上的直流電進行電壓轉換,并將電壓轉換得到的高壓直流電輸出至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以補足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電能,使得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電壓恢復至第二電壓閾值以上。
[0107]其中,所述第二控制模塊25在檢測到所述UPS直流總線的電壓低于第三電壓閾值時,控制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將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轉換至所述UPS直流總線。
[0108]具體地,當與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連接的UPS直流總線上傳輸?shù)闹绷麟姷碾妷旱陀趯牡谌妷洪撝禃r,代表該條UPS直流總線上的電能不足;這時,本實施方式所述的第二控制模塊25控制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中的電壓轉換方向,將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直流電進行電壓轉換,并將電壓轉換得到的直流電輸出至該條UPS直流總線,以補足該條UPS直流總線上的電能,使得該條UPS直流總線上的電壓恢復至第三電壓閾值以上。
[0109]圖9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為了便于描述,僅不出了與本發(fā)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0110]基于對圖7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種優(yōu)化改進,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方式,參見圖9,所述UPS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UPS備用電源23 條所述UPS直流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UPS備用電源23 ;所述UPS備用電源23通過與其連接的直流總線充電或放電。
[0111]在本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UPS備用電源23是具有可充電能力的電源。在所述UPS供電電路中的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正常將市電轉換為直流電的過程中,該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會通過UPS直流總線持續(xù)將該直流電輸出至同一 UPS供電電路中的直流/交流轉換22模塊;在通過UPS直流總線將該直流電輸出至同一 UPS供電電路中的直流/交流轉換模塊22的同時,還通過UPS直流總線對UPS備用電源23充電。
[0112]進而在UPS直流總線上的電流較小時,或者在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未接入市電(即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未向UPS直流總線輸出)時,UPS備用電源23向UPS直流總線輸出直流電。與此同時,如果該UPS直流總線還通過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電連接了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可通過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將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轉換為直流電,向該UPS直流總線輸出轉換得到的直流電。需說明的是,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可以是由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備用電源14提供的,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可以是還可以是由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從市電轉換而得到的。
[0113]另外,如果與UPS直流總線電連接的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未接入市電,造成該UPS直流總線異常掉電;同時,對于該UPS直流總線通過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如果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的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也未接入市電,造成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異常掉電;繼而,可通過與該UPS直流總線電連接的UPS備用電源23對該UPS直流總線供電,同時線通過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將該UPS直流總線上的直流電轉換為高壓直流電,向與該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該高壓直流電,對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負載供電。
[0114]在本發(fā)明一實施方式中,在高壓備用電源14包括的可充電電源與UPS直流總線之間串接一個第五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從而,采用高壓備用電源14和該第五直流/直流轉換模塊的組合,實現(xiàn)UPS備用電源23的功能;更優(yōu)選地,還可在供電總線電路中添加第五交流/直流轉換模塊,該第五交流/直流轉換模塊與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的第二市電端IN2電連接,該第五交流/直流轉換模塊通過該第二市電端IN2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轉換為適合對該高壓備用電源14充電的高壓直流電,通過轉換出的高壓直流電對該高壓備用電源14充電。
[0115]圖10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又一優(yōu)化組成結構,為了便于描述,僅不出了與本發(fā)明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0116]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例,參見圖10,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交流供電電路;所述交流供電電路包括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和交流總線,所述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與所述交流總線電連接。
[0117]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為擴大供電總線電路的適用范圍,在供電總線電路增添了交流供電電路,該交流供電電路具有交流總線,在該交流總線上掛載了一個或多個交流負載;該交流負載為需由交流電驅動的負載;需說明的是,對于同一條交流總線上掛載的多個交流負載,這些交流負載需為使用相同交流電工作的負載;或者,在該交流負載設有適配器,由該適配器將交流總線的交流電調整為該交流負載所需的交流電,或者由該適配器將交流總線的交流電調整為負載所需的直流電。
[0118]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具有第三市電端IN3 ;所述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從所述第三市電端IN3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指定類型的交流電,向與其電連接的交流總線輸出所述指定類型的交流電。需說明的是,所述指定類型包括但不限于對以下任一或其組合條件的限定,條件包括頻率、峰值(或振幅)、波形等交流電類型。
[0119]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對于某條交流總線所載的交流電類型,由該條交流總線上掛載的交流負載的所需類型而定;在根據(jù)該條交流總線上掛載的交流負載的所需類型確定指定類型之后,在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設定為該指定類型,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將市電轉換為該指定類型的交流電。
[0120]需強調的是,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32 ;一個所述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32電連接在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與一條所述交流總線之間。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交流供電電路,對于需電源互備的一個或多個交流供電電路,均將每個交流供電電路中的交流總線分別通過一個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32電連接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作為一種電源備用的實施方式,不同交流供電電路中的交流總線可分別通過一個所述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32電連接同一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作為一種電源備用的實施方式,不同交流供電電路中的交流總線可分別通過一個所述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32對應電連接不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
[0121]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32,將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載的高壓直流電轉換為指定類型的交流電并向其連接的交流總線輸出轉換出的交流電,或者將其連接的交流總線所載的交流電轉換為高壓直流電并向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轉換出的高壓直流電。
[0122]具體地,在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未接入市電,導致與該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電連接的交流總線可能發(fā)生異常掉電時,與該交流總線電連接的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32,將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載的高壓直流電轉換為指定類型的交流電,向其該交流總線輸出轉換出的交流電,保證該交流總線的不間斷供電,避免該交流總線實際出現(xiàn)異常掉電。
[0123]相反地,如果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正常接入市電,該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持續(xù)向其電連接的交流總線輸出從市電轉換得到的指定類型的交流電;一旦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通過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32電連接該交流總線)出現(xiàn)異常掉電,可通過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32將該交流總線所載的交流電轉換為高壓直流電,向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轉換出的高壓直流電;同時,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作為電源互備的其它總線(包括:作為電源互備的其它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和作為電源互備的UPS直流總線)也可通過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12或者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24想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高壓直流電,保證為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負載持續(xù)不間斷地供電。
[0124]基于對圖2、圖4、圖5、圖6、圖7、圖9或圖10提供的供電總線電路的一種優(yōu)化改進,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調控模塊;所述調控模塊與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連接;需說明的是,所述調控模塊與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連接的方式,可為有線連接方式,還可為無線連接方式(如通過無線局域網連接)。所述調控模塊向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輸出電壓調整指令。
[0125]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在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高壓直流電的過程中,將所述高壓直流電調整為所述電壓調整指令指定的預設電壓,向與其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具有所述預設電壓的高壓直流電。
[0126]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中,在根據(jù)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掛載的負載所需的電壓確定該預設電壓。進而所述調控模塊向與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的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發(fā)送電壓調整指令,該電壓調整指令包括該預設電壓。繼而該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在對市電調整過程中,將市電調整為具有該預設電壓的高壓直流電;從而該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11向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具有該預設電壓的高壓直流電,通過該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為其上的負載進行匹配供電。
[0127]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調控模塊與UPS供電電路包括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電連接。
[0128]預先針對UPS直流總線所需載送的直流電確定指定電壓。進而所述調控模塊向與該UPS直流總線電連接的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發(fā)送電壓指定指令,該電壓指定指令包括該指定電壓。繼而該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在對市電調整過程中,將市電調整為具有該指定電壓的直流電;從而該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21向該UPS直流總線輸出具有該指定電壓的直流電,保證該UPS直流總線所載的直流電的電壓為該指定電壓。
[0129]作為本發(fā)明一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調控模塊與交流供電電路包括的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電連接。
[0130]在本優(yōu)選實施例中,在根據(jù)交流總線上掛載的交流負載所需的交流電類型確定該指定類型。進而所述調控模塊向與該交流總線電連接的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發(fā)送類型調整指令,該類型調整指令包括該指定類型。繼而該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在對市電調整過程中,將市電調整為具有該指定類型的交流電;從而該交流/交流轉換模塊31向該交流總線輸出具有該指定類型的交流電,通過該交流總線為其上的交流負載進行匹配供電。
[0131]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對本發(fā)明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做出若干等同替代或明顯變型,而且性能或用途相同,都應當視為屬于本發(fā)明由所提交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專利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供電總線電路,包括高壓供電電路; 所述高壓供電電路包括至少兩個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還包括至少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具有第一市電端,一個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與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從所述第一市電端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高壓直流電,向與其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所述高壓直流電; 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一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電連接在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在其連接的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進行高壓直流電的電壓轉換,以在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進行供電互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控制模塊,每個所述第一控制模塊對應接一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 所述第一控制模塊在檢測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電壓低于第一電壓閾值時,控制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將第二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轉換至所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 其中,與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連接的兩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包括所述第一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和所述第二高壓直流母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高壓備用電源; 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所述高壓備用電源。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備用電源包括一個或多個可充電電源; 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所述可充電電源;所述可充電電源通過與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充電或放電。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備用電源包括一個或多個新能源電源; 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所述新能源電源;所述新能源電源通過與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放電。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新能源電源包括太陽能電源和風能電源。
7.如權利要求3至6任一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包括電網回饋模塊; 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包括的電網回饋模塊,在高壓備用電源放電時從與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接收高壓直流電,將接收到的高壓直流電逆變?yōu)榻涣麟姡乃龅谝唤涣?直流轉換模塊的第一市電端輸出所述交流電。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供電電路包括的多個所述第一直流/直流轉換模塊為同類型的第一轉換模塊; 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總線橋模塊; 一個所述總線橋模塊電連接在與兩個所述第一轉換模塊對應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 所述總線橋模塊,在檢測到連通指令時將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短接,在檢測到斷開指令時斷開與其電連接的兩條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之間的短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不間斷電源UPS供電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 所述UPS供電電路包括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UPS直流總線、直流/交流轉換模塊,所述UPS直流總線電連接在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與所述直流/交流轉換模塊之間;一個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電連接在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與所述UPS直流總線之間; 所述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具有第二市電端;所述第二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從所述第二市電端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直流電,向與其電連接的UPS直流總線輸出所述直流電; 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在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和其連接的UPS直流總線之間進行電壓轉換; 所述直流/交流轉換模塊從與其電連接的UPS直流總線接收直流電,將接收到的直流電轉換為交流電,以通過轉換出的交流電對負載供電。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二控制模塊,每個所述第二控制模塊對應接一個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 所述第二控制模塊在檢測到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的電壓低于第二電壓閾值時,控制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將所述UPS直流總線上的直流電轉換至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述第二控制模塊在檢測到所述UPS直流總線的電壓低于第三電壓閾值時,控制所述第二直流/直流轉換模塊將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上的高壓直流電轉換至所述UPS直流總線。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UPS供電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UPS備用電源; 一條所述UPS直流總線電連接一個或多個UPS備用電源;所述UPS備用電源通過與其連接的直流總線充電或放電。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交流供電電路,還包括一個或多個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 所述交流供電電路包括交流/交流轉換模塊和交流總線,所述交流/交流轉換模塊與所述交流總線電連接;一個所述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電連接在一條所述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與一條所述交流總線之間; 所述交流/交流轉換模塊具有第三市電端;所述交流/交流轉換模塊從所述第三市電端接入市電,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指定類型的交流電,向與其電連接的交流總線輸出所述指定類型的交流電; 所述第三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將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所載的高壓直流電轉換為指定類型的交流電并向其連接的交流總線輸出轉換出的交流電,或者將其連接的交流總線所載的交流電轉換為高壓直流電并向其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轉換出的高壓直流電。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總線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總線電路還包括調控模塊;所述調控模塊與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連接; 所述調控模塊向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輸出電壓調整指令; 所述第一交流/直流轉換模塊,在將接入的市電調整為高壓直流電的過程中,將所述高壓直流電調整為所述電壓調整指令指定的預設電壓,向與其電連接的高壓直流供電總線輸出具有所述預設電壓的高壓直流電。
【文檔編號】H02J9/06GK104333122SQ201410658158
【公開日】2015年2月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1月18日
【發(fā)明者】秦真, 李方林, 黃伯寧 申請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