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充電方法及充電設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無線充電方法及充電設備。方法包括:一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充電區域;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本發明實施例通過在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即使處于所述充電區域內的需充電設備的剩余電量很低、無法發出信號,充電設備也能夠對這樣的需充電設備進行充電。進一步地,所述充電區域是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確定的,在這樣的充電區域再次出現需充電設備的概率較高,因此,一定程度上能夠減小能量的浪費。
【專利說明】無線充電方法及充電設備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實施例涉及無線【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無線充電方法及充電設備。
【背景技術】
[0002] 無線充電技術采用的是完全不需要借助電線連接,利用無線傳輸方式為設備進行 充電的技術。目前,主流的無線充電技術有電磁感應、無線電波(也叫電磁波)、以及諧振式 三種方式。
[0003] 為了提高采用無線電波方式進行無線充電的能量傳輸效率,可以通過控制電磁波 的發射方向,使能量集中在能夠到達需充電設備的電磁波發射方向上,減少能量的浪費。在 方向性無線充電開始之前,通常要求需充電設備發出某種信號,使得充電設備確定需充電 設備的方向。然而,當需充電設備的剩余電量很低時,無法發出信號,導致充電設備無法正 確地確定其方向,從而無法進行方向性的無線充電。
【發明內容】
[0004] 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無線充電方案。
[0005] 為實現上述目的,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無線充電方法,包括:
[0006] -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充電區域;
[0007] 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0008] 為實現上述目的,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又一個方面,提供一種充電設備,包括:
[0009] 區域確定模塊,用于至少根據所述充電設備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 方向確定充電區域;
[0010] 第一發射模塊,用于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0011] 以上多個技術方案中的至少一個技術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2] 本發明實施例通過在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即使處于所述充電區域內的需充 電設備的剩余電量很低、無法發出信號,充電設備也能夠對這樣的需充電設備進行充電。進 一步地,所述充電區域是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確定的,在這樣的充電區 域再次出現需充電設備的概率較高,因此,一定程度上能夠減小能量的浪費。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 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無線充電方法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
[0014] 圖2a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充電設備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0015] 圖2b?2d分別為圖2a所示實施例的一種實現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16] 圖3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充電設備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說明。以下實施 例用于說明本發明,但不用來限制本發明的范圍。
[0018] 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無線充電方法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如圖1所示,本實 施例包括:
[0019] 110、一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充電區 域。
[0020] 本實施例中,所述充電設備為可以發射電磁波的任何設備。可選地,所述充電設備 為位置大體上固定的設備,比如,移動通信基站,無線接入點(Access Point,簡稱AP)等。
[0021] 本實施例中,所述被充電設備為可以將接收到的電磁波轉化為電能的任何設備。 可選地,所述被充電設備為移動設備,比如,手機、PAD等。
[0022] 本實施例中,所述之前充過電是指,所述充電設備之前充過電。
[0023] 在一種可選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 設備的方向確定充電區域,包括:
[0024] 所述充電設備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以及,所述第一電磁 波的發射功率或發射距離,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0025] 可選地,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功率或發射距離是預先設定的。舉例來說,若預先 設定了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功率,則可以根據所述發射功率以及所述之前充過電的至少 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距離,從而根據所述發射距離和所述 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所述充電區域。又舉例來說,若預先設定了 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距離,則可以根據所述發射距離和所述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 電設備的方向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0026] 具體地,所述充電區域相對所述充電設備的角度范圍覆蓋所述之前充過電的至少 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區域相對所述充電設備的最大距離不超過所述發射距 離。
[0027] 可選地,所述充電區域相對所述充電設備的角度范圍覆蓋,以之前充過電的各被 充電設備的方向為中心、各邊擴展一定角度的角度范圍,比如,以之前充過電的各被充電設 備的方向為中心、各邊擴展5度的角度范圍。其中,所述一定角度的大小可以根據所述第一 電磁波的發射功率來確定,比如,當發射功率大時,所述一定角度可以大一些,比如為5度, 當發射功率小時,所述一定角度可以小一些,比如為2度,本實施例對此不做限定。
[0028] 在又一種可選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 電設備的方向確定充電區域,包括:
[0029] 所述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以及所述至少 一個被充電設備與所述充電設備的距離,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0030] 對于每個被充電設備,所述充電設備確定了其方向和距離相當于確定了其位置, 反之亦然。因此,本實施例中,所述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 方向以及所述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與所述充電設備的距離確定所述充電區域,相當于所述 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位置,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0031] 具體地,所述充電區域與所述方向、距離或位置的關系可以有多種,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幾種。
[0032] 可選地,所述充電設備確定的所述充電區域由,以之前充過電的各被充電設備的 位置為中心、一定長度為半徑的區域構成。其中,所述一定長度的大小可以根據所述第一電 磁波的發射功率來確定,比如,當發射功率大時,所述一定長度可以大一些,比如為8米,當 發射功率小時,所述一定長度可以小一些,比如為1米,本實施例對此不做限定。
[0033] 可選地,所述充電設備確定的所述充電區域由,以之前充過電的各被充電設備的 方向為中心、各邊擴展一定角度且以對應被充電設備的距離為中心、各邊擴展一定長度的 區域構成。其中,所述一定角度、所述一定長度的大小均可以根據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功 率來確定,此處不再贅述。
[0034] 可選地,所述充電設備確定的所述充電區域由,以之前充過電的各被充電設備的 位置為中心、一定長度為半徑的范圍相對所述充電設備的角度范圍和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 射距離構成的區域構成。其中,所述一定角度、所述一定長度的大小均可以根據所述第一電 磁波的發射功率來確定,此處不再贅述。
[0035] 在任一可選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充電區域可以是一片連續的區域,也可由互不相 連的多片區域構成。
[0036] 120、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0037] 具體地,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相當于在所述充電區域內廣播第一電磁 波,為方便描述本實施例中將其稱為區域廣播模式。
[0038] 為了兼顧所述充電區域內可能存在的不同充電頻率、不同距離的需充電設備,可 選地,所述第一電磁波的頻率和/或相位是周期性變化的。
[0039] 可選地,所述第一電磁波的頻率根據一預設的頻率集合中的頻率依次變化。相 應地,對于被充電設備來說,可以在其非易失存儲器中或客戶識別模塊(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簡稱 SIM)卡或全球客戶識別模塊(Universal 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簡稱USM)卡中配置該頻率集合中的一個,使得被充電設備在能量耗盡或很低的 時候也能夠從本地得到該頻率,并將電磁波接收天線配置成與該頻率一致,以便接收所述 充電設備以廣播方式發射的電磁波。
[0040] 通常,所述充電設備有一天線陣列,通過選擇天線陣列中合適的陣元以及陣元的 相位、幅度、極性等參數,達到向一定方向發射電磁波的目的。在充電區域確定之后,充電設 備調整各陣元的參數,使得發射的電磁波的覆蓋范圍與上述充電區域盡可能一致。所述充 電設備的充電區域可以根據需要重置,重置后的充電區域可選地為在一定發射功率限制下 的所有可能區域。
[0041] 在一種可選的實現方式中,本實施例還包括:
[0042] 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 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
[0043] 本實施例中,所述需充電設備為當前需要被充電的被充電設備。具體地,向所述至 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相當于定向地發射電磁波,為方便描述本實施例 中將其稱為定向模式。
[0044] 為了提高對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充電效率,可選地,所述第二電磁波的發 射功率高于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功率。
[0045] 通常,所述充電設備可以有多種方式確定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比如,根據所述需充 電設備發出的某種信號來確定,或者,根據探測裝置探測到的所述需充電設備的位置來確 定7等。
[0046] 可選地,本實施例還包括:
[0047] 接收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各自發送的充電請求;
[0048] 根據各所述充電請求,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
[0049] 通常,對于需充電設備來說,為了更有效地得到充電,當其電量達到一定程度時, 需充電設備可以向充電設備發出充電請求,相應地,所述充電設備確定發出充電請求的設 備為需充電設備。
[0050] 通常,在充電完成之前,需充電設備可以周期性地向所述充電設備發出充電請求, 直至充電完成。相應地,對于所述充電設備來說,若在前一次接收到某需充電設備的充電請 求后超過一定時間未再次接收到該需充電設備的充電請求,則可以認為該需充電設備已充 電完成,無需充電了。
[0051] 可選地,所述接收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各自發送的充電請求之后還包括:根 據各所述充電請求,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充電頻率;相應地,所述充電設備向所 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包括:
[0052] 所述充電設備根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充電頻率,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 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
[0053] 舉例來說,若所述充電設備確定位于第一方向的第一需充電設備的充電頻率為 Π ,位于第二方向的第二需充電設備的充電頻率為f2,位于第三方向的第三需充電設備的 充電頻率為f3,則所述充電設備以Π 的頻率向所述第一方向發射電磁波,以f2的頻率向所 述第二方向發射電磁波,以f3的頻率向所述第三方向發射電磁波。
[0054] 在一種可能的場景中,一充電請求中攜帶有對應需充電設備的位置;所述根據各 所述充電請求,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包括:
[0055] 根據所述充電請求中需充電設備的位置,確定所述需充電設備的方向。
[0056] 在此場景中,可選地,所述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包 括:向所述需充電設備的位置發射第二電磁波。
[0057] 具體地,除了上述方向,所述充電設備還可以根據所述充電請求中需充電設備的 位置,確定所述需充電設備與所述充電設備的距離;相應地,可以根據該需充電設備與所述 充電設備的距離控制向所述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的第二電磁波的發射功率和相位。
[0058] 在又一種可能的場景中,所述根據各所述充電請求,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 備的方向,包括:
[0059] 根據接收到的各所述充電請求的到達方向,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 向。
[0060] 需要說明的是,在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 波的同時,一種可能是,所述充電設備不再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電磁波,也就是說,響應于 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設備從區域廣播模式切換到定向模式。相應 地,本實施例還包括:
[0061] 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設備停止向所述充電區域發 射第一電磁波。
[0062] 可選地,120具體為:響應于未確定任一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 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0063] 其中,所述未確定任一需充電設備的方向包括:未確定是否存在需充電設備,或 者,確定存在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但未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中任一的方向。
[0064] 另一種可能是,在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 波的同時,所述充電設備可以繼續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電磁波,也就是說,響應于確定了至 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設備在區域廣播模式的基礎上增加了定向模式。進一 步地,在增加了定向模式后,區域廣播模式下的發射功率等可以不變,或者,變化。可選地, 為了降低所述充電設備的能量消耗,本實施例還包括:
[0065] 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設備降低所述第一電磁波的 發射功率。
[0066] 相應地,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具體為:所述充電設備以 降低后的發射功率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0067] 本實現方式中,由于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即,所述 充電設備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充電,此時,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又有了一個新 的角色,即所述充電設備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相應地,本實施例還包括: [0068] 至少根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更新所述充電區域。
[0069] 具體地,所述更新的方式可以參考上述確定所述充電區域的方式。另外,對于每 個需充電設備來說,何時利用其方向更新所述充電區域可以有多種可能,比如在所述充電 設備向所述需充電設備的過程中,或者,在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需充電設備充電完成后,或 者,在所述充電設備給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充電完成后且未確定其它需充電設備的方 向之前,或者,在所述充電設備下一次啟動時,等。
[0070] 本實施例中,為了彌補所述充電設備的能量消耗,可選地,所述充電設備在發射電 磁波的同時,也可以采用全雙工的方式接收自身發射的電磁波并轉換為電能。
[0071] 本實施例的一種可能的應用場景舉例如下:充電設備一開機,若未收到需充電設 備的充電請求,就根據本地存儲的之前充過電的被充電設備的位置確定充電區域,以P1的 發射功率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電磁波,當收到一需充電設備的充電請求時,確定該需充電 設備的位置,以P2的發射功率向該需充電設備的位置發射電磁波,同時以P3的發射功率向 所述充電區域發射電磁波,其中,P2?P1,P3 = P1或P3〈P1 ;當該需充電設備充電完成時, 不再向所述充電設備發送充電請求,若所述充電設備也未接收到其它需充電設備的充電請 求,則所述充電設備停止向該需充電設備的位置發射電磁波,并根據該需充電設備的位置 更新所述充電區域,并繼續以P1的發射功率向更新后的所述充電區域發射電磁波。
[0072] 本實施例通過在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即使處于所述充電區域內的需充電設 備的剩余電量很低、無法發出信號,充電設備也能夠對這樣的需充電設備進行充電。進一步 地,所述充電區域是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確定的,在這樣的充電區域再 次出現需充電設備的概率較高,因此,一定程度上能夠減小能量的浪費。
[0073] 圖2a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充電設備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如圖2a所示,充電 設備200包括:
[0074] 區域確定模塊21,用于至少根據充電設備200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 的方向確定充電區域;
[0075] 第一發射模塊22,用于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0076] 本實施例中,充電設備200為可以發射電磁波的任何設備。可選地,所述充電設備 為位置大體上固定的設備,比如,移動通信基站,AP等。
[0077] 本實施例中,所述被充電設備為可以將接收到的電磁波轉化為電能的任何設備。 可選地,所述被充電設備為移動設備,比如,手機、PAD等。
[0078] 在一種可選的實現方式中,區域確定模塊21具體用于:
[0079] 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以及,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功率 或發射距離,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0080] 可選地,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功率或發射距離是預先設定的。舉例來說,若預先 設定了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功率,則區域確定模塊21可以根據所述發射功率以及所述 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距離,從而根據所 述發射距離和所述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所述充電區域。又舉例來 說,若預先設定了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距離,則區域確定模塊21可以根據所述發射距離 和所述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0081] 具體地,所述充電區域相對所述充電設備的角度范圍覆蓋所述之前充過電的至少 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區域相對所述充電設備的最大距離不超過所述發射距 離。
[0082] 可選地,所述充電區域相對所述充電設備的角度范圍覆蓋,以之前充過電的各被 充電設備的方向為中心、各邊擴展一定角度的角度范圍,比如,以之前充過電的各被充電設 備的方向為中心、各邊擴展5度的角度范圍。其中,所述一定角度的大小可以根據所述第一 電磁波的發射功率來確定,比如,當發射功率大時,所述一定角度可以大一些,比如為5度, 當發射功率小時,所述一定角度可以小一些,比如為2度,本實施例對此不做限定。
[0083] 在又一種可選的實現方式中,區域確定模塊21具體用于:
[0084] 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以及所述至少一個被充電設 備與充電設備200的距離,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0085] 對于每個被充電設備,充電設備200確定了其方向和距離相當于確定了其位置, 反之亦然。因此,本實施例中,區域確定模塊21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 備的方向以及所述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與充電設備200的距離確定所述充電區域,相當于 區域確定模塊21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位置,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0086] 具體地,所述充電區域與所述方向、距離或位置的關系可以有多種,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幾種。
[0087] 可選地,區域確定模塊21確定的所述充電區域由,以之前充過電的各被充電設備 的位置為中心、一定長度為半徑的區域構成。其中,所述一定長度的大小可以根據所述第一 電磁波的發射功率來確定,比如,當發射功率大時,所述一定長度可以大一些,比如為8米, 當發射功率小時,所述一定長度可以小一些,比如為1米,本實施例對此不做限定。
[0088] 可選地,區域確定模塊21確定的所述充電區域由,以之前充過電的各被充電設備 的方向為中心、各邊擴展一定角度且以對應被充電設備的距離為中心、各邊擴展一定長度 的區域構成。其中,所述一定角度、所述一定長度的大小均可以根據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 功率來確定,此處不再贅述。
[0089] 可選地,區域確定模塊21確定的所述充電區域由,以之前充過電的各被充電設備 的位置為中心、一定長度為半徑的范圍相對所述充電設備的角度范圍和所述第一電磁波的 發射距離構成的區域構成。其中,所述一定角度、所述一定長度的大小均可以根據所述第一 電磁波的發射功率來確定,此處不再贅述。
[0090] 在任一可選的實現方式中,區域確定模塊21確定的所述充電區域可以是一片連 續的區域,也可由互不相連的多片區域構成。
[0091] 具體地,第一發射模塊22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相當于在所述充電區 域內廣播第一電磁波,為方便描述本實施例中將其稱為區域廣播模式。
[0092] 為了兼顧所述充電區域內可能存在的不同充電頻率、不同距離的需充電設備,可 選地,所述第一電磁波的頻率和/或相位是周期性變化的。
[0093] 可選地,所述第一電磁波的頻率根據一預設的頻率集合中的頻率依次變化。相應 地,對于被充電設備來說,可以在其非易失存儲器中或SIM卡或USIM卡中配置該頻率集合 中的一個,使得被充電設備在能量耗盡或很低的時候也能夠從本地得到該頻率,并將電磁 波接收天線配置成與該頻率一致,以便接收第一發射模塊22以廣播方式發射的電磁波。
[0094] 通常,充電設備200有一天線陣列,第一發射模塊22通過選擇天線陣列中合適的 陣元以及陣元的相位、幅度、極性等參數,達到向一定方向發射電磁波的目的。在區域確定 模塊21確定充電區域之后,第一發射模塊22調整各陣元的參數,使得發射的電磁波的覆蓋 范圍與上述充電區域盡可能一致。充電設備200的充電區域可以根據需要重置,重置后的 充電區域可選地為在一定發射功率限制下的所有可能區域。
[0095] 在一種可選的實現方式中,如圖2b所示,充電設備200還包括:
[0096] 第二發射模塊23,用于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向所述至少一 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
[0097] 本實施例中,所述需充電設備為當前需要被充電的被充電設備。具體地,第二發射 模塊23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相當于定向地發射電磁波,為 方便描述本實施例中將其稱為定向模式。
[0098] 為了提高對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充電效率,可選地,所述第二電磁波的發 射功率高于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功率。
[0099] 通常,充電設備200可以有多種方式確定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比如,根據所述需充 電設備發出的某種信號來確定,或者,根據探測裝置探測到的所述需充電設備的位置來確 定7等。
[0100] 可選地,如圖2c所示,充電設備200還包括:
[0101] 接收模塊24,用于接收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各自發送的充電請求;
[0102] 方向確定模塊25,用于根據各所述充電請求,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 向。
[0103] 相應地,第二發射模塊23具體用于:響應于方向確定模塊25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 電設備的方向,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
[0104] 通常,對于需充電設備來說,為了更有效地得到充電,當其電量達到一定程度時, 需充電設備可以向充電設備發出充電請求,相應地,充電設備200確定發出充電請求的設 備為需充電設備。
[0105] 通常,在充電完成之前,需充電設備可以周期性地向充電設備200發出充電請求, 直至充電完成。相應地,對于充電設備200來說,若在接收模塊24前一次接收到某需充電 設備的充電請求后超過一定時間未再次接收到該需充電設備的充電請求,則可以認為該需 充電設備已充電完成,無需充電了。
[0106] 可選地,充電設備200還包括:頻率確定模塊,用于根據各所述充電請求,確定所 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充電頻率;相應地,第二發射模塊23具體用于:根據所述至少一 個需充電設備的充電頻率,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
[0107] 舉例來說,若頻率確定模塊確定位于第一方向的第一需充電設備的充電頻率為 Π ,位于第二方向的第二需充電設備的充電頻率為f2,位于第三方向的第三需充電設備的 充電頻率為f3,則第二發射模塊23以Π 的頻率向所述第一方向發射電磁波,以f2的頻率 向所述第二方向發射電磁波,以f3的頻率向所述第三方向發射電磁波。
[0108] 在一種可能的場景中,一充電請求中攜帶有對應需充電設備的位置;方向確定模 塊25具體用于:根據所述充電請求中需充電設備的位置,確定所述需充電設備的方向。
[0109] 在此場景中,可選地,第二發射模塊23具體用于:向所述需充電設備的位置發射 第二電磁波。
[0110] 具體地,除了上述方向,充電設備200還可以根據所述充電請求中需充電設備的 位置,確定所述需充電設備與所述充電設備的距離;相應地,第二發射模塊23可以根據該 需充電設備與所述充電設備的距離控制向所述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的第二電磁波的發 射功率和相位。
[0111] 在又一種可能的場景中,方向確定模塊25具體用于:
[0112] 根據接收到的各所述充電請求的到達方向,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 向。
[0113] 需要說明的是,在第二發射模塊23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 電磁波的同時,一種可能是,第一發射模塊22不再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電磁波,也就是說, 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充電設備200從區域廣播模式切換到定向模 式。相應地,第一發射模塊22還用于: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停止向所 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0114] 可選地,第一發射模塊22具體用于:響應于未確定任一需充電設備的方向,向所 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0115] 其中,所述未確定任一需充電設備的方向包括:未確定是否存在需充電設備,或 者,確定存在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但未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中任一的方向。
[0116] 另一種可能是,在第二發射模塊23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 電磁波的同時,第一發射模塊22可以繼續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電磁波,也就是說,響應于 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充電設備200在區域廣播模式的基礎上增加了定向模 式。進一步地,在增加了定向模式后,區域廣播模式下的發射功率等可以不變,或者,變化。 可選地,為了降低所述充電設備的能量消耗,如圖2d所示,充電設備200還包括:
[0117] 功率調整模塊26,用于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降低所述第一 電磁波的發射功率。
[0118] 相應地,第一發射模塊22具體用于:以功率調整模塊26降低后的發射功率向所述 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0119] 本實現方式中,由于第二發射模塊23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 二電磁波,即,充電設備200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充電,此時,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 設備又有了一個新的角色,即充電設備200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相應地,區 域確定模塊21還用于:
[0120] 至少根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更新所述充電區域。
[0121] 具體地,所述更新的方式可以參考上述確定所述充電區域的方式。另外,對于每個 需充電設備來說,區域確定模塊21何時利用其方向更新所述充電區域可以有多種可能,t匕 如在充電設備200向所述需充電設備的過程中,或者,在充電設備200向所述需充電設備充 電完成后,或者,在充電設備200給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充電完成后且未確定其它需 充電設備的方向之前,或者,在充電設備200下一次啟動時,等。
[0122] 本實施例中,為了彌補所述充電設備的能量消耗,可選地,充電設備200在發射電 磁波的同時,也可以采用全雙工的方式接收自身發射的電磁波并轉換為電能。
[0123] 本實施例提供的充電設備200的一種可能的應用場景舉例如下:充電設備200 - 開機,若未收到需充電設備的充電請求,就根據本地存儲的之前充過電的被充電設備的位 置確定充電區域,以P1的發射功率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電磁波,當收到一需充電設備的充 電請求時,確定該需充電設備的位置,以P2的發射功率向該需充電設備的位置發射電磁 波,同時以P3的發射功率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電磁波,其中,P2?P1,P3 = P1或P3〈P1 ;當 該需充電設備充電完成時,不再向充電設備200發送充電請求,若充電設備200也未接收到 其它需充電設備的充電請求,則充電設備200停止向該需充電設備的位置發射電磁波,并 根據該需充電設備的位置更新所述充電區域,并繼續以P1的發射功率向更新后的所述充 電區域發射電磁波。
[0124] 本實施例通過充電設備中的第一發射模塊在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即使處于 所述充電區域內的需充電設備的剩余電量很低、無法發出信號,充電設備也能夠對這樣的 需充電設備進行充電。進一步地,所述充電區域是區域確定模塊根據所述充電設備之前充 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確定的,在這樣的充電區域再次出現需充電設備的概率較高, 因此,一定程度上能夠減小能量的浪費。
[0125] 圖3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充電設備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如圖3所示,充電設 備300包括:
[0126] 處理器(processor) 31、通信接口(Communications Interface) 32、存儲器 (memory) 33、以及通信總線34。其中:
[0127] 處理器31、通信接口 32、以及存儲器33通過通信總線34完成相互間的通信。
[0128] 通信接口 32,用于與比如需充電設備等外部設備的通信。
[0129] 處理器31,用于執行程序332,具體可以執行上述無線充電方法實施例中的相關 步驟。
[0130] 可選地,充電設備300還包括一天線陣列(圖中未示出)、一電能轉換模塊(圖中 未示出),所述電能轉換模塊用于將所述天線陣列接收到的電磁波轉換為電能。
[0131] 具體地,程序332可以包括程序代碼,所述程序代碼包括計算機操作指令。
[0132] 處理器31可能是一個中央處理器CPU,或者是特定集成電路ASIC(Applicati〇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或者是被配置成實施無線充電方法實施例的一個或多個集 成電路。
[0133] 存儲器33,用于存放程序332。存儲器33可能包含高速RAM存儲器,也可能還包 括非易失性存儲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一個磁盤存儲器。程序332具體可以 用于使得充電設備300執行以下步驟:
[0134] 至少根據充電設備300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充電區域;
[0135] 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0136] 程序332中各步驟的具體實現可以參見上述無線充電方法實施例中的相應步驟 和單元中對應的描述,在此不贅述。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為描述的方便 和簡潔,上述描述的設備和模塊的具體工作過程,可以參考前述無線充電方法實施例中的 對應過程描述,在此不再贅述。
[0137] 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結合本文中所公開的實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單 元及方法步驟,能夠以電子硬件、或者計算機軟件和電子硬件的結合來實現。這些功能究竟 以硬件還是軟件方式來執行,取決于技術方案的特定應用和設計約束條件。專業技術人員 可以對每個特定的應用來使用不同方法來實現所描述的功能,但是這種實現不應認為超出 本發明的范圍。
[0138] 所述功能如果以軟件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并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 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 對原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 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 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 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U盤、移動硬盤、只讀存儲器(ROM,Read-Only Memory)、隨機存取存 儲器(RAM, 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盤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0139] 以上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并非對本發明的限制,有關【技術領域】的普通 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還可以做出各種變化和變型,因此所有 等同的技術方案也屬于本發明的范疇,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應由權利要求限定。
【權利要求】
1. 一種無線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一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充電區域; 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 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充電區域,包括: 所述充電設備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以及,所述第一電磁波的 發射功率或發射距離,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 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確定充電區域,包括: 所述充電設備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以及所述至少一個 被充電設備與所述充電設備的距離,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磁波的頻率和/或相位是周期 性變化的。
5. 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設備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 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磁波的發射功率高于所述第 一電磁波的發射功率。
7.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設備停止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 一電磁波。
8.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所述充電設備降低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 功率。
9.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各自發送的充電請求; 根據各所述充電請求,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
10. 根據權利要求5?9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至少根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更新所述充電區域。
11. 一種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設備包括: 區域確定模塊,用于至少根據所述充電設備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 確定充電區域; 第一發射模塊,用于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12.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區域確定模塊具體用于: 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以及,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功率或發 射距離,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13.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區域確定模塊具體用于: 至少根據之前充過電的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的方向以及所述至少一個被充電設備與 所述充電設備的距離,確定所述充電區域。
14. 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磁波的頻率和/或相位 是周期性變化的。
15. 根據權利要求11?14中任一所述的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設備還包 括: 第二發射模塊,用于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向所述至少一個需充 電設備的方向發射第二電磁波。
16. 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磁波的發射功率高于 所述第一電磁波的發射功率。
17. 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射模塊還用于:響應于 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停止向所述充電區域發射第一電磁波。
18. 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設備還包括: 功率調整模塊,用于響應于確定了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降低所述第一電磁波 的發射功率。
19. 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設備還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各自發送的充電請求; 方向確定模塊,用于根據各所述充電請求,確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
20. 根據權利要求15?19中任一所述的充電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區域確定模塊還 用于: 至少根據所述至少一個需充電設備的方向,更新所述充電區域。
【文檔編號】H02J17/00GK104052125SQ201410302573
【公開日】2014年9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27日 優先權日:2014年6月27日
【發明者】黃偉才 申請人:北京智谷睿拓技術服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