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電動車輪轂電機的結構改良,具體涉及ー種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屬于電動車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通常為單霍爾結構,當其霍爾結構發生損壞吋,需要將整個電動車輪轂拆開維修,這樣就會造成維修費時費力。因此,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確有必要提供ー種具有改良結構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以克服現有技術中的所述缺陷。
實用新型內容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ー種方便維修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為一種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其包括輪轂、端蓋、轂蓋、定子、轉子磁鋼、電機軸以及引出線;其中,所述端蓋和轂蓋分別固持于輪轂的兩端;所述輪轂內安裝有所述轉子磁鋼以及定子,該轉子磁鋼和定子相對設置;所述電機軸穿過所述輪轂,其上固定有所述定子;于所述定子上開設有六個霍爾槽,該六個霍爾槽以三個為ー組對稱分布于定子的兩端面,于各霍爾槽內安裝有霍爾元件;所述電機軸上設有穿線孔,所述引出線穿過所述穿線孔與定子連接。本實用新型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進一歩設置為所述電機軸與定子之間采用平鍵或過盈配合固定。本實用新型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進一歩設置為所述電機軸與端蓋、轂蓋之間分別通過軸承支撐,于軸承的外側設有油封。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通過設置兩組霍爾槽,從而能夠安裝兩組霍爾元件,當其中一組霍爾元件損壞時可以利用備用ー組就可以使電機正常工作,無需拆裝維修,有利于電動車的售后與維護。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的定子的示意圖。圖3是圖2的局部俯視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的霍爾元件的接線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說明書附圖I至附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為ー種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其由輪轂I、端蓋2、轂蓋3、定子4、轉子磁鋼5、電機軸6以及引出線7等幾部分裝配形成。其中,所述端蓋2和轂蓋3分別固持于輪轂I的兩端。所述輪轂I內安裝有所述轉子磁鋼5以及定子4,該轉子磁鋼5和定子4相對設置。所述電機軸6穿過所述輪轂1,其上固定有所述定子4。具體的說,所述電機軸6與定子4之間采用平鍵或過盈配合固定。于所述定子4上開設有六個霍爾槽41,該六個霍爾槽41以三個為ー組對稱分布于定子4的兩端面。于各霍爾槽41內安裝有霍爾元件A1,B1,C1,A2,B2,C2。如附圖4所示,兩組霍爾連接線以對稱霍爾信號端相并聯,然后將三個霍爾元件為ー組分別將正極及負極分別相并,以上霍爾連接線正極為兩根,負極線為兩根,信號線三根,此種結構優點為其中一組霍爾元件中有損壞,只需將另ー組備用霍爾正負線與控制器相連,電機就可正常工作,無需拆裝維修,有利于電動車的售后與維護。所述電機軸6上設有穿線孔61,所述引出線7穿過所述穿線孔61與定子4連接。所述電機軸6與端蓋2、轂蓋3之間分別通過軸承8支撐,于軸承8的外側設有油封9,使該電機的密封性較好。以上的具體實施方式
僅為本創作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創作,凡在本創作的精神及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創作的保護范圍之 內。
權利要求1.一種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輪轂、端蓋、轂蓋、定子、轉子磁鋼、電機軸以及引出線;其中,所述端蓋和轂蓋分別固持于輪轂的兩端;所述輪轂內安裝有所述轉子磁鋼以及定子,該轉子磁鋼和定子相對設置;所述電機軸穿過所述輪轂,其上固定有所述定子;于所述定子上開設有六個霍爾槽,該六個霍爾槽以三個為一組對稱分布于定子的兩端面,于各霍爾槽內安裝有霍爾元件;所述電機軸上設有穿線孔,所述引出線穿過所述穿線孔與定子連接。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軸與定子之間采用平鍵或過盈配合固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軸與端蓋、轂蓋之間分別通過軸承支撐,于軸承的外側設有油封。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其包括輪轂、端蓋、轂蓋、定子、轉子磁鋼、電機軸以及引出線;其中,所述端蓋和轂蓋分別固持于輪轂的兩端;所述輪轂內安裝有所述轉子磁鋼以及定子,該轉子磁鋼和定子相對設置;所述電機軸穿過所述輪轂,其上固定有所述定子;于所述定子上開設有六個霍爾槽,該六個霍爾槽以三個為一組對稱分布于定子的兩端面;所述電機軸上設有穿線孔,所述引出線穿過所述穿線孔與定子連接。本實用新型的電動車輪轂電機雙霍爾結構通過設置兩組霍爾槽,從而能夠安裝兩組霍爾元件,當其中一組霍爾元件損壞時可以利用備用一組就可以使電機正常工作,無需拆裝維修,有利于電動車的售后與維護。
文檔編號H02K29/08GK202586701SQ20122021386
公開日2012年12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14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14日
發明者嚴安照, 張以紅 申請人:浙江旺得福車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