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帶負荷更換10kV配電線路導線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電力系統帶電作業技術領域,特別指一種帶負荷更換IOkV架空配電線路導線的方法。
背景技術:
IOkV架空配電線路長期暴露在自然界中產生老化、由于施工質量問題以及日常維護不足、負荷過大、外力破壞等諸多因素而導致接點易發生燒損,從而傷及配電線路的干線,此種情況時有發生。若停電更換導線,則由于工作量大,導致停電維修時間過長,將嚴重影響供電可靠性指標。給供電企業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同時停電時間過長,而給企業帶來的社會負面影響更是無法估量,尤其發生在雙回或多回并架的線路,其影響和損失也將成倍增加。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以上的問題,發明一種帶負荷更換IOkV配電線路導線的方法,在配電線路出現故障時,帶著IOkV配電線路負荷電流,更換損傷的絕緣導線。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1、在故障的耐張段內安裝放線裝置,用于釋放短接線和新導線。同時利用該裝置完成新舊導線的替換。2、短接故障相導線后,對故障點進行檢查,必要時加固處理,防止斷線。3、在兩側短接點處,切斷故障相導線使其退出運行后,分別在故障段內的直線桿橫擔處安裝絕緣放線滑車,并將故障相導線導入放線滑車。4、通過桿身絕緣放線裝置,利用導線連接器將新、舊導線進行連接,施加牽引力, 新導線傳至桿上,舊導線退至桿下實現新舊導線的替換。5、新導線投入運行,斷開臨時短接線,解列回收。此方法還適用于裸導線更換為絕緣導線、將運行中的線路更換為大型號的絕緣導線。本發明所產生的效益是目前一條平均負荷大于300安培的10千伏配電線路,若停電遷移線路,從辦理停電手續到交令送電需要8-10小時;根據目前的電價所損失的電量,折合人民幣約為19098. 8元。目前應用該項技術已經成功的遷移10千伏配電線路20 條相當于為供電企業多創產值38. 2萬元。目前1度電的社會效益為30元,挽回經濟損失約1122336元。社會綜合效益方面電網可靠性大大提高的同時,提高了電力企業的社會形象,極大滿足社會的用電需求,開拓了社會經濟新的增長點,為供電地區經濟的發展作好前期基礎工作。同時對維護和提高政府的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具體實施例方式(1)導線損傷需要更換時,一般需要更換整個耐張段的一相導線。因此短接點應該分別選擇在耐張段中的兩個耐張桿的過引線上,其位置應靠近故障段以外的一側。如此非故障段的干線外皮可不破損,同時便于并列和解列。如果短接點任何一處受條件限制,可選擇離故障點較近的直線桿,將其改為耐張桿后設為短接點。(2)短接點設定后,在耐張段內的每個電桿橫擔上安裝絕緣放線滑車,每個電桿身上距地面3. 0米處安裝絕緣放線裝置。(3)通過電桿身上的絕緣放線裝置,釋放短接線和待換的新導線至短接點。(4)通過接引線的方式空充短接線,核對相序后將短接線與故障相導線并列,實現故障點的短接目的。(5)利用電流測試儀確定短接線通流良好,用斷引線的方式切斷耐張段故障相兩側耐張桿上的引線,線路負荷電流全部通過臨時短接線流過,耐張段內的故障相導線無電壓。(6)利用導線連接器連接新舊導線。打開每個電桿上固定舊導線(故障相)的絕緣子綁線,將其放入絕緣放線滑車。施加牽引力,實現新舊導線替換。將新導線固定在每個電桿的絕緣子上。(7)將新導線接入線路,斷開臨時短接線,線路負荷電流全部轉入新導線帶配,最終實現故障相導線的更換工作。
權利要求
1.一種帶負荷更換IOkV配電線路導線的方法,其特征是采用了旁路作業技術,不需要切斷負荷,能夠在不影響用戶正常用電的情況下完成導線的更換工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負荷更換IOkV配電線路導線的方法,其特征是在故障的耐張段內安裝放線裝置,用于釋放短接線和新導線,同時利用該裝置完成新舊導線的替換。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負荷更換IOkV配電線路導線的方法,其特征是短接故障相導線后,對故障點進行檢查,必要時加固處理,防止斷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負荷更換IOkV配電線路導線的方法,其特征是在兩側短接點處,切斷故障相導線使其退出運行后,分別在故障段內的直線桿橫擔處安裝絕緣放線滑車,并將故障相導線導入放線滑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負荷更換IOkV配電線路導線的方法,其特征是通過桿身絕緣放線裝置,利用導線連接器將新、舊導線進行連接,施加牽引力,新導線傳至桿上, 舊導線退至桿下實現新舊導線的替換。
全文摘要
一種帶負荷更換10kV配電線路導線的方法,屬于電力系統帶電作業技術領域,采用了旁路作業技術,主要是在故障的耐張段內安裝放線裝置,用于釋放短接線和新導線,同時利用該裝置完成新舊導線的替換,與公知的更換導線方法相比,此方法不需要切斷負荷,能夠在不影響用戶正常用電的情況下完成導線的更換工作。
文檔編號H02G1/02GK102480109SQ20101056319
公開日2012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29日 優先權日2010年11月29日
發明者宋朝暉, 羅洪舟, 陳岳 申請人:哈爾濱電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