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特別涉及一種能在被持續供電的情況下更換電 池的可攜式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電子科技的發展,無線技術被廣泛的應用,使得人類的生活愈發便捷。舉例來 說,行動電話、個人數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筆記型計算機或是數字 相機等可攜式的電子設備與現代人的生活越來越密不可分。上述可攜式電子裝置多有使用 可重復充電的電池,且為了充電不易的場合,使用者異常預備有置換用的備用電池。然而大多數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在更換電池前,都需要把可攜式電子裝置先關機。 以手機為例,使用者需要將手機關機、取出原先的電池、填裝備用電池與重新啟動手機。故 手機在換裝電池的過程中因為供應電力中斷,而無法保持待機狀態甚至是進行通話。在可 攜式電子裝置為PDA或是筆記型計算機的場合,上述換裝電池的過程更須考慮到正在執行 的工作狀態,其工作中的作業信息很可能會因為電力中斷而造成數據的損失。為此有些熱差拔抽換電池的技術是用以在可攜式電子裝置抽換電池時,仍繼續提 供電力供應。則在抽換電池之后與使用備用電池供電之前,不會造成須中斷使用可攜式電 子裝置的情形。這樣的技術可見于2005年2月1日公開第200505128號中國臺灣發明專 利“一種具有熱插拔電池模塊的改良型不斷電交換式電源供應電路”,或是于2008年6月16 日公開第200826411號中國臺灣發明專利“不斷電不斷訊熱插拔的電源供應裝置”。然而這 些方法可能需要能夠同時容納兩個電池的滑動空間,亦或需要額外的電源供應裝置,而耗 費額外的成本。綜上所述,現有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存在有換電池之前需要先關機,或是需要額外 的空間成本或電源供應裝置以進行熱差拔抽換電池的問題。
發明內容
鑒于上述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攜式的電子裝置,能在不須連接電 池以外的電源供應裝置亦不需額外的預留空間之下,使更換電池時持續借由電池供電而不 必事先關閉可攜式電子裝置。本發明提供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適于容置一電池,而電池具有一組電極。可攜式 電子裝置包含一本體、一電池座以及一蓋體。電池座具有一第一導電接點,且電池座容置電 池,而第一導電接點與被容置的電池的電極接觸。蓋體樞接于本體并樞轉于一蓋合位置與 一開啟位置之間。蓋體具有一第二導電接點,第二導電接點與第一導電接點并聯。在蓋體 位于蓋合位置時,第二導電接點與被容置的電池的電極接觸。本體可具有一主電路,主電路與第一導電接點以及第二導電接點電性連接。在電 極與第一導電接點或第二導電接點接觸時,由電池供電予主電路。而蓋體可具有一握持組 件,握持組件在蓋體位于蓋合位置時握持被容置的電池。蓋體另可具有一扣合組件,而本體
3具有一匹配組件。在蓋體位于蓋合位置時,扣合組件扣合于匹配組件以保持蓋體于蓋合位置。根據本發明,電極可具有第一電極接點。在電池被容置于電池座時,第一導電接點 接觸部分第一電極接點。在蓋體位于蓋合位置時,第二導電接點接觸另一部分的第一電極 接點。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在蓋體位于開啟位置時,第一電極接點不與第二導電 接點接觸。而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蓋體具有一握持組件,而握持組件在蓋體位于蓋合 位置時握持被容置的電池。在蓋體朝開啟位置樞轉時,握持組件維持第一電極接點與第二 導電接點的接觸。在蓋體位于開啟位置時,第一電極接點不與第一導電接點接觸。此外,根據本發明,電池可具有一第一電極接點與一第二電極接點。在電池被容置 于電池座時,第一電極接點與第一導電接點接觸。在蓋體位于蓋合位置時,第二電極接點與 第二導電接點接觸。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在蓋體位于開啟位置時,第二電極接點不與第二導電 接點接觸。而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蓋體具有一握持組件,而握持組件在蓋體位于蓋合 位置時握持被容置的電池。在蓋體朝開啟位置樞轉時,握持組件維持第二電極接點與第二 導電接點的接觸。在蓋體位于開啟位置時,第一電極接點不與第一導電接點接觸。基于上述,根據本發明借由并聯的第一導電接點與第二導電接點,令使用中的電 池與備用電池在更換電池同時供給可攜式裝置電力。所以上述的實施例可以在不關機的狀 態下更換電池,且不花費額外的空間或額外連接電池以外的電源供應器等成本。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描述,但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
圖1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及第二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結構分解示意圖;圖2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及第二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結構剖面示意圖;圖3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作動示意圖;圖4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作動示意圖;圖5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及第四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結構分解示意圖;圖6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及第四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結構剖面示意圖;圖7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作動示意圖;以及圖8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作動示意圖。其中,附圖標記100可攜式電子裝置200 電池220第一電極接點,電極240第二電極接點300 本體320主電路340匹配組件400電池座
420第一導電接點500 蓋體520第二導電接點540握持組件560扣合組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敘述的關于本發明的詳細特征以及優點,其內容足以使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 了解本發明的技術內容并據以實施,且根據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權利要求范圍及圖式, 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可輕易地理解本發明相關的目的及優點。本發明所接露的可攜式電子裝置適于容置一電池,且電池具有一組電極。請同時 參考圖1與圖2,其分別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及第二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結構分解 示意圖與結構剖面示意圖。由圖1與圖2可以見悉,使用電池200的可攜式電子裝置100 包括一本體300、一電池座400以及一蓋體500。其中電池座400具有一第一導電接點420, 蓋體500具有一第二導電接點520。可攜式電子裝置100是為借由電池200而能在不須連接電源線與電源的情況下使 用的可攜式電子裝置100。舉例而言,可攜式電子裝置100可以是手機、PDA、MP3播放器、 數字相機或是筆記型計算機。電池200與可攜式電子裝置100電性連接,且借由一組電極 220直接供電給可攜式電子裝置100。電極220具有至少一個電極接點,用以與導電接點直 接接觸以提供電力給可攜式電子裝置100。而電極接點可以具有正極、負極與接地端。電池200可被充電以重復使用,除了直接連接電源以充電之外,亦可自可攜式電 子裝置100中取出再充電。可攜式電子裝置100亦可將容置的電池200取出,更換為備用 的電池200,并由備用的電池200對可攜式電子裝置100進行供電。本體300為可攜式電子裝置100的主要構造,可包括例如屏幕、按鍵、處理器、播放 器或是鏡頭等等。本體300另可具有一主電路320。主電路320與第一導電接點420以及 第二導電接點520電性連接,以在電極220與第一導電接點420或第二導電接點520接觸 時,由電池200供電予主電路320。而電池座400是用以容置電池200,且電池座400具有 第一導電接點420。其中當電池200被容置于電池座400時,第一導電接點420與被容置的 電池200的電極220接觸,以使電池200提供電力。蓋體500是樞接于本體300上,且可位于電池座400的一側。蓋體500能樞轉于 一蓋合位置與一開啟位置之間。蓋體500位于蓋合位置時,能底靠住電池200并使其固定 在電池座400內而不致脫離。蓋體500具有第二導電接點520,且第二導電接點520與第一 導電接點420并聯。在蓋體500位于蓋合位置時,第二導電接點520與被容置的電池200 的電極220接觸。蓋體500另可包括一握持組件540,而握持組件540可以例如是蓋體500邊緣上朝 蓋體500中央稍微突起的結構。握持組件540在蓋體500位于蓋合位置時握持被容置的電 池200,使得電池200得以穩固地被固定在電池座400之中。此外,蓋體500還可包括一扣 合組件560,而本體300具有與扣合組件560相對應的一匹配組件340。扣合組件560與匹 配組件340可互相為一凹一凸的卡扣結構,或是如圖1所示的可扳動的卡勾結構。在蓋體
5500位于蓋合位置時,扣合組件560扣合于匹配組件340以保持蓋體500于蓋合位置,使得 電池200得以更穩固地被固定于電池座400中。請參照圖3,其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作動示意圖。在 第一實施例當中,電極220僅具有一個電極接點,故第一電極接點220即代表電極220。換 句話說,在本實施例當中,第一電極接點220與電極220相同。而當蓋體500被開啟時,位 于電池座400內的電池200的第一電極接點220僅與第一導電接點420接觸,但仍能繼續 提供主電路320電力。借由上述構造,當使用者置換備用的電池200時,可采用下述步驟。先打開蓋體 500,此時電池200位于電池座400內。電池200的第一電極接點220與第一導電接點420 接觸,并提供主電路320電力。接著將備用的電池200放置于蓋體500上,則位于蓋體500 上的備用的電池200的第一電極接點220與第二導電接點520接觸。由于第一導電接點 420、第二導電接點520以及主電路320是互相并聯的,故備用的電池200與原先的電池200 同時供電給主電路320,且電壓與只使用一個電池200時相同。接著再從電池座400中取出原先的電池200,這時主電路320僅由位于蓋體500的 備用的電池200獲得電力。最后將蓋體500連同備用的電池200 —起樞轉回蓋合位置,使 得備用的電池200被容置于電池座400中。當備用的電池200與蓋體500 —起被蓋合后, 第一電極接點220同時接觸到第一導電接點420與第二導電接點520而提供主電路320電 力。請參照圖4,其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作動示意圖。在 本實施例當中,電極220亦僅具有一個電極接點,故第一電極接點220與電極220相同。與 第一實施例不同的是,當蓋體500被開啟時,借由卡扣力量較強的握持組件540,電池200隨 著蓋體500 —起被移動到開啟位置。更詳細地說,握持組件540可卡扣住電池200的邊緣, 使得電池200能夠不掉落而隨著蓋體500 —起移動。則使用者置換備用的電池200時,是 先將備用的電池200置入電池座400內后,再把借由握持組件540固定于蓋體500上的原 先的電池200取出,并把蓋體500樞轉回蓋合位置。更詳細的說,當蓋體500被樞轉到開啟位置時,借由與第二導電接點520接觸的第 一電極接點220,電池200提供電力予主電路320。而當備用的電池200放入電池座400時, 備用的電池200的第一電極接點220與第一導電接點420接觸,且備用的電池200與原先 的電池200同時借由并聯的電路提供電力予主電路320。在原先的電池200被移除后,則由 備用的電池200借由第一電極接點220與第一導電接點420提供主電路320電力。根據本發明,電池的電極220可以具有兩個電極接點。請參照圖5與圖6,其分別 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及第四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結構分解示意圖與結構剖面示意 圖。圖中編號與前述實施例相同者代表類似的結構。而由圖可以知悉,電池具有兩個電極 接點,分別為第一電極接點220與第二電極接點240,且分別對應于第一導電接點420與第 二導電接點520。則當電池200被容置于電池座400時,第一導電接點420與被容置的電池200的 第一電極接點220接觸。而當蓋體500位于蓋合位置時,第二導電接點520與第二電極接 點240接觸。故被容置的電池200同時通過兩個電極接點提供主電路320電力。請參考圖7,其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作動示意圖。與的地方在于電池200另具有第二電極接點240當蓋體500借由扣合組件560及匹配組件340與本體300結合時,電池200穩固 地被容置于電池座400內。第一電極接點220接觸到第一導電接點420,第二電極接點240 接觸到第二導電接點520,并提供主電路320電力。而當蓋體500被開啟時,位于電池座400 內的電池200的第一電極接點220僅與第一導電接點420接觸,但仍能繼續提供主電路320 電力。借由上述構造,當使用者置換備用的電池200時,步驟如下。先打開蓋體500,此時 電池200位于電池座400內。電池200的第一電極接點220與第一導電接點420接觸,并 提供主電路320電力。接著將備用的電池200放置于蓋體500上,則蓋體500上的備用的 電池200的第二電極接點240與第二導電接點520接觸。由于第一導電接點420、第二導電 接點520以及主電路320是互相并聯的,故備用的電池200與原先的電池200同時供電給 主電路320,且電壓與只使用一個電池200時相同。接著再從電池座400中取出原先的電池200,這時主電路320僅由位于蓋體500的 備用的電池200獲得電力。最后將蓋體500連同備用的電池200 —起樞轉回蓋合位置,使 得備用的電池200被容置于電池座400中。當備用的電池200與蓋體500 —起被蓋合后, 備用的電池200的第一電極接點220接觸到第一導電接點420,且備用的電池200的第一電 極接點220接觸到第二導電接點520而提供主電路320電力。請參照圖8,其是為根據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作動示意圖。在 本實施例當中,電極220亦具有第一電極接點220與第二電極接點240這兩個電極接點。與 第三實施例不同的是,當蓋體500被開啟時,借由卡扣力量較強的握持組件540,電池200隨 著蓋體500 —起被移動到開啟位置。則使用者置換備用的電池200時,是先將備用的電池 200置入電池座400內后,再把借由握持組件540固定于蓋體500上的原先的電池200取 出,并把蓋體500樞轉回蓋合位置。更詳細的說,當蓋體500被樞轉到開啟位置時,借由與第二導電接點520接觸的第 二電極接點240,電池200提供電力予主電路320。而當備用的電池200放入電池座400時, 備用的電池200的第一電極接點220與第一導電接點420接觸,且備用的電池200與原先 的電池200同時借由并聯的電路提供電力予主電路320。在原先的電池200被移除后,則由 備用的電池200借由第一電極接點220與第一導電接點420提供主電路320電力。根據本發明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借由并聯的第一導電接點與第二導電接點,令原 先的電池與備用電池在更換電池同時供給可攜式裝置電力。由于原先的電池或/及備用電 池能在更換電池時供電,故不需要額外的電源供應器和電源線。此外由于備用的電池能直 接置于電池座或蓋體內,故不須再預留其它空間以更換電池。當然,本發明還可有其它多種實施例,在不背離本發明精神及其實質的情況下,熟 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當可根據本發明作出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但這些相應的改變和變 形都應屬于本發明所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可攜式電子裝置,適于容置一電池,該電池具有一組電極,其特征在于,該電子裝 置包含一本體;一電池座,具有一第一導電接點,該電池座容置該電池,該第一導電接點與被容置的該 電池的該電極接觸;以及一蓋體,樞接于該本體并樞轉于一蓋合位置與一開啟位置之間,該蓋體具有一第二導 電接點,該第二導電接點與該第一導電接點并聯,在該蓋體位于該蓋合位置時,該第二導電 接點與被容置的該電池的該電極接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本體具有一主電路,該主電 路與該第一導電接點以及該第二導電接點電性連接,以在該電極與該第一導電接點或該第 二導電接點接觸時,由該電池供電予該主電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蓋體具有一握持組件,該握 持組件在該蓋體位于該蓋合位置時握持該被容置的該電池。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蓋體具有一扣合組件,而該 本體具有一匹配組件,在該蓋體位于該蓋合位置時,該扣合組件扣合于該匹配組件以保持 該蓋體于該蓋合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電極具有第一電極接點,在 該電池被容置于該電池座時,該第一導電接點接觸部分該第一電極接點,在該蓋體位于該 蓋合位置時,該第二導電接點接觸另一部分該第一電極接點。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該蓋體位于該開啟位置時, 該第一電極接點不與該第二導電接點接觸。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蓋體具有一握持組件,該 握持組件在該蓋體位于該蓋合位置時握持該被容置的該電池,在該蓋體朝該開啟位置樞轉 時,該握持組件維持該第一電極接點與該第二導電接點的接觸,而在該蓋體位于該開啟位 置時,該第一電極接點不與該第一導電接點接觸。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電池具有一第一電極接點 與一第二電極接點,在該電池被容置于該電池座時,該第一電極接點與該第一導電接點接 觸,在該蓋體位于該蓋合位置時,該第二電極接點與該第二導電接點接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該蓋體位于該開啟位置時, 該第二電極接點不與該第二導電接點接觸。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蓋體具有一握持組件,該 握持組件在該蓋體位于該蓋合位置時握持該被容置的該電池,在該蓋體朝該開啟位置樞轉 時,該握持組件是維持該第二電極接點與該第二導電接點的接觸,而在該蓋體位于該開啟 位置時,該第一電極接點不與該第一導電接點接觸。
全文摘要
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適于容置一電池。可攜式電子裝置具有一電池座及一蓋體。電池座用以容置電池。蓋體的第二導電接點與電池座內的第一導電接點并聯。當蓋體被打開并置入備用的電池時,備用的電池即與第二導電接點電性連接并提供可攜式電子裝置電能。此時,即可把原先的電池移除,并蓋回蓋體,完成在不關閉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電源的前提下,更換電池。
文檔編號H02J7/00GK102082447SQ200910226088
公開日2011年6月1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30日 優先權日2009年11月30日
發明者陳勁足 申請人: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