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省電功能的供電系統及供電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供電系統,且特別涉及一種具有省電功能的供電系統及供電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筆記本電腦、移動PC以及掌上電腦等等)通常都 配有電源適配器。以筆記本電腦為例,電源適配器可連接市電為電腦系統供電同時還可 為筆記本電腦配備的電池充電。通常,電源適配器輸出電壓越高,系統效率則越低。傳統的電源適配器為了滿 足充電要求,其輸出的固定電壓值便設定很高(例如,可為19V)。當電池充飽時,電源 適配器的電壓會一直維持在此高電壓,如此則降低了系統的轉換效率。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省電功能的供電系統及供電方法,以改善現有技 術的缺失。本發明提出一種具省電功能的供電系統,應用于可充電電池。供電系統包括電 源適配器以及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電源適配器具有控制腳位,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包 括連接器、充電單元以及嵌入式控制器。連接器用于連接可充電電池。充電單元耦接于 連接器與電源適配器。嵌入式控制器耦接于控制腳位、連接器以及充電單元。嵌入式控 制器用于偵測可充電電池的電量狀態以及可充電電池是否連接連接器,據以判斷可充電 電池是否需要充電。當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經由控制腳位控制電源 適配器輸出第一電壓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當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 經由控制腳位控制電源適配器輸出第二電壓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并控制充電單元利 用第二電壓對可充電電池充電。第一電壓低于第二電壓。本發明亦提出一種具省電功能的供電方法,應用于可充電電池。供電方法包括 下列步驟利用嵌入式控制器偵測可充電電池的電量狀態以及可充電電池是否連接連接 器,據以判斷可充電電池是否需要充電。當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經 由控制腳位控制電源適配器輸出第一電壓。當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經 由控制腳位控制電源適配器輸出第二電壓,并控制充電單元利用第二電壓對可充電電池 充電。第一電壓低于第二電壓。本發明的供電系統在電源適配器中增加了控制腳位,并利用嵌入式控制器偵測 可充電電池的電量狀態以及可充電電池是否連接連接器,據以判斷可充電電池是否需要 充電。同時根據可充電電池的不同狀態輸出不同的電壓給電腦系統供電。當可充電電池 需要充電時輸出高電壓,當不需要充電時(電池沒接或已充飽)輸出相對較低電壓。由 此不僅提高了可攜式電子裝置電源系統的能源轉化效率,而且結構簡單易于實現。為讓本發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1所示為根據本發明一較佳實施例的供電系統的功能方塊圖。圖2所示為根據本發明一較佳實施例的供電方法的流程圖。圖3所示為根據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供電系統的功能方塊圖。圖4所示為根據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供電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所示為根據本發明一較佳實施例的供電系統的功能方塊圖。本實施例所提 供的供電系統1應用于可充電電池30,例如可控制可充電電池30充電或放電。于本實施例中,可充電電池30可為鋰電池。然而,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 于其它實施例中,其可為鎳鎘電池或鎳氫電池。于本實施例中,可充電電池30可包括六個對外的接腳以連接至供電系統1。第 一個可為電池正極,第二個為用于偵測電池是否插入的接腳,第三個為用于傳輸電池參 數的數據接腳,第四個為空腳,第五個為接地的接腳。于本實施例中,可充電電池30內部可包含電池管理芯片(Gauge IC)。此電池 管理芯片中可包含一系列緩存器,用以儲存電池容量、溫度、電池識別碼(ID)、電池狀 態、充電狀態、放電次數等參數。這些參數在可充電電池30的使用過程中會逐漸變化。 于本實施例中,有關于可充電電池30的這些參數可通過其中的第三個數據接腳傳輸至供 電系統1,以進行相應的充電或放電動作。于本實施例中,供電系統1包括電源適配器10以及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可 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可利用電源適配器10或可充電電池30提供的工作電源進行各項操作。于本實施例中,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可為筆記本電腦本體。然而,本發明對 此不作任何限定。于其它實施例中,其可為移動電話本體。于本實施例中,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包括連接器202、嵌入式控制器203、充 電單元204以及放電單元205。連接器202用于連接于可充電電池30,可接收可充電電 池30的參數。嵌入式控制器203耦接于連接器202、充電單元204以及放電單元205。 充電單元204與放電單元205亦耦接至連接器202。于本實施例中,在充電狀態下,充電單元204可將工作電源(例如,來自電源適 配器10的工作電源)轉換成可充電電池30的充電電源,以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充電。于本實施例中,在放電狀態下,放電單元205可將可充電電池30的輸出電源轉 換成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內各功能單元工作所需的電源值。于本實施例中,嵌入式控制器203可偵測連接器202的狀態。例如,可通過偵 測連接器202是否已連接可充電電池30的第二個接腳,從而判斷出可充電電池30是否插 入。另外,嵌入式控制器203還可偵測電源適配器10是否已連接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 20。同時,于本實施例中,嵌入式控制器203可接收來自連接器202的可充電電池30的狀態參數,例如目前是否需要充電以及目前的電量。于本實施例中,在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可輸出第一 狀態控制信號。具體而言,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的情況可包括下面兩種。第一種 是嵌入式控制器203偵測到可充電電池30未連接至連接器202。第二種是嵌入式控制器 203接收到的可充電電池30的狀態參數表明此時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在這種情況 下,通常是可充電電池30的電量高于一預設值時,例如可為高于95%的電池飽和電量。 此預設值可根據需要在可充電電池30出廠時就已設定完成,亦可由使用者根據需要通過 軟件進行設定。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本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一狀態控制信號可為低電平控制信號。在其它實施例 中,其亦可為高電平控制信號。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另一方 面,于本實施例中,嵌入式控制器203接收到的可充電電池30的狀態參 數表明可充電電池30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可輸出第二狀態控制信號。通常此 時可充電電池30的電量已低于上述預設值。然而,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本實施例中,判斷可充電電池30是否需要充電僅是根據可充電電池30是否連 接至連接器202以及可充電電池30的電量是否高于一預設值,亦即,判斷可充電電池30 是否需要充電與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是否開機無關。此外,由于在本實施例中,是利用嵌入式控制器203去判斷可充電電池30是否 需要充電,而嵌入式控制器203的運作并不需要依賴于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的開機, 因此,即使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處于關機狀態,一旦嵌入式控制器203判斷得出可充 電電池30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仍會輸出第二狀態控制信號。于本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二狀態控制信號可對應地為高電平控制信號。在其它 實施例中,其亦可對應地為低電平控制信號。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與此同時,于本實施例中,在嵌入式控制器203偵測到電源適配器10已連接至 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并且可充電電池30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可控制充電 單元204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充電直至可充電電池30充飽。另外,在嵌入式控制器203偵測到電源適配器10未連接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 20,嵌入式控制器203可控制放電單元205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放電。于本實施例中,電源適配器10具有控制腳位1011,耦接至嵌入式控制器203。 同時,電源適配器10包括控制單元101與輸出單元102。控制單元101分別耦接輸出單 元102與控制腳位1011。于本實施例中,控制腳位1011接收嵌入式控制器203輸出的第一狀態或第二狀 態控制信號,并將此控制信號傳輸至控制單元101。控制單元101根據此控制信號控制輸 出單元102輸出對應的電壓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具體而言,于本實施例中,在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嵌入式控制器203據 此輸出第一狀態控制信號后,控制腳位1011將接收到的第一狀態控制信號輸出至控制單 元101。控制單元101可根據此第一狀態控制信號輸出第一電壓,例如,可為12V的電 壓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反之,于本實施例中,在可充電電池30需要充電,嵌入式控制器203據此輸 出第二狀態控制信號后,控制腳位1011將接收到的第二狀態控制信號輸出至控制單元101。控制單元101可根據此第二狀態控制信號輸出第二電壓,例如,可為19V的電壓至 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在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正常操作的同時,嵌入式控制器203 還可控制充電單元204利用此第二電壓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充電。于本實施例中,第一 電壓低于第二電壓。于本實施例中,在可充電電池30需要充電,而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處于關機 狀態時,控制單元101仍會根據嵌入式控制器203輸出的第二狀態控制信號來輸出第二電 壓,例如,可為19V的電壓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由此,嵌入式控制器203仍可控 制充電單元204利用此第二電壓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充電。亦即,于本實施例中,不論 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是否開機,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充電的動作皆是通過充電單元 204來進行。通常,電池在充電時需要較高的電壓,電流才可流進電池,同時電流又必須精 確地控制在一個預設值以內,以確保電池的安全性。因此,在充電過程中,充電電壓要 隨著電池的電壓慢慢提升,以避免過多的電流在瞬間全部進入電池,造成電池的過電流 保護功能動作或電池發生過熱爆炸。由于充電單元204相較于電源適配器10通常會具有限電流(currentlimit)的功 能,而電源適配器10通常僅具備過電流保護功能(遠大于充電電流),因此,在關機狀態 下,本實施例中仍然通過充電單元204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充電,避免電源適配器10直 接對可充電電池30充電,可確保可充電電池30的安全性。圖2所示為根據本發明一較佳實施例的供電方法的流程圖。請一并參考圖1。于步驟S210中,利用嵌入式控制器203偵測可充電電池30的電量狀態以及可充 電電池是否連接連接器,據以判斷可充電電池是否需要充電。具體而言,嵌入式控制器203通過偵測連接器202是否已連接可充電電池30的 第二個接腳,從而判斷出可充電電池30是否插入。另外,嵌入式控制器203還可偵測電 源適配器10是否已連接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同時,嵌入式控制器203可通過連接 于連接器202的第三個接腳接收來自電池管理芯片的可充電電池30的狀態參數,例如目 前是否需要充電以及目前的電量。于步驟S220中,當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輸出第一狀 態控制信號。具體而言,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的情況可包括下面兩種。第一種是嵌入式 控制器203偵測到可充電電池30未連接至連接器202。第二種是嵌入式控制器203接收 到的可充電電池30的狀態參數表明此時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在這種情況下,通 常是可充電電池30的電量高于一預設值時,例如可為高于95%的電池飽和電量。然而, 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本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一狀態控制信號可為低電平控制信號。在其它實施例 中,其亦可為高電平控制信號。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步驟S230中,電源適配器10根據第一狀態控制信號輸出第一電壓。具體而言,電源適配器10的控 制腳位1011接收第一狀態控制信號,并將此控制 信號傳輸至控制單元101。控制單元101根據第一狀態控制信號控制輸出單元102輸出第 一電壓,并通過輸出正極1021和輸出負極1022的傳輸為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供電。該第一電壓可為12V,其可作為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的工作電壓以維持其正常運行。 然而,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步驟S240中,當可充電電池30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輸出第二狀態 控制信號。具體而言,當嵌入式控制器203接收到的可充電電池30的狀態參數表明可充電 電池30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可輸出第二狀態控制信號。通常此時可充電電池 30的電量已低于上述預設值。然而,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本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二狀態控制信號可對應地為高電平控制信號。在其它 實施例中,其亦可對應地為低電平控制信號。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 于步驟S250中,電源適配器10根據第二狀態控制信號輸出第二電壓。具體而言,電源適配器10通過控制腳位1011接收第二狀態控制信號,并將此控 制信號傳輸至控制單元101。控制單元101根據第二狀態控制信號控制輸出單元102通 過輸出正極1021和輸出負極1022輸出第二電壓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于本實施例 中,該第二電壓可為19V。然而,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步驟S260中,嵌入式控制器203控制充電單元204利用第二電壓對可充電電 池30充電。于本實施例中,一方面,該第二電壓作為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的工作電壓以 維持其正常運行。另一方面,充電單元204在嵌入式控制器203的控制下將該第二電壓 轉換成可充電電池30的充電電源,以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充電。以上所述方法為電源適配器10已連接于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的情況。此外, 當嵌入式控制器203偵測電源適配器10沒有連接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時,嵌入式控 制器203控制放電單元205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放電,以為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提供 工作電壓來維持其正常運行。圖3所示為根據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供電系統的功能方塊圖。與圖1所示 供電系統1的不同之處在于,本實施例中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還包括開關電路201,耦 接于嵌入式控制器203與控制腳位1011。其它模塊及其連接關系均與供電系統1相同, 在此不再贅述。于本實施例中,在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控制開關電 路201為第一狀態。即當嵌入式控制器203偵測到可充電電池30未連接至連接器202或 是接收到的可充電電池30的狀態參數表明此時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 器203控制開關電路201為第一狀態。于本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一狀態可為開關打開。于其它實施例中,其亦可為開 關閉合。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本實施例中,當電源適配器10的控制腳位1011偵測到開關電路201為第一狀 態時,嵌入式控制器203與控制腳位1011之間為斷路,控制腳位1011無法接收來自嵌入 式控制器203的任何信號。因此,控制單元101亦接收不到任何來自控制腳位1011的信 號。在此種情況下,控制單元101可控制輸出單元102輸出第一電壓,并通過輸出正極 1021和輸出負極1022的傳輸為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供電。于其它實施例中,當第一狀態為開關閉合時,嵌入式控制器203與控制腳位1011之間為通路,控制腳位1011可將來自嵌入式控制器203的信號對應地傳遞至控制單 元101。控制單元101即可根據此信號控制輸出單元102輸出第一電壓。本發明對此不 作任何限定。
另一方面,于本實施例中,嵌入式控制器203接收到的可充電電池30的狀態參 數表明可充電電池30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控制開關電路201為第二狀態。通 常此時可充電電池30的電量已低于一預設值,例如可為低于95%的電池飽和電量。然 而,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與上一實施例相同,于本實施例中,判斷可充電電池30是否需要充電與可攜式 電子裝置本體20是否開機無關。并且,在本實施例中,即使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處 于關機狀態,一旦嵌入式控制器203判斷得出可充電電池30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 203仍會控制開關電路201為第二狀態。于本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二狀態可對應地為開關閉合。于其它實施例中,其亦 可對應地為開關打開。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本實施例中,當電源適配器10的控制腳位1011偵測到開關電路201為第二狀 態時,嵌入式控制器203與控制腳位1011之間為通路,控制腳位1011可以接收來自嵌入 式控制器203的信號。此時,控制腳位1011將來自嵌入式控制器203的信號傳遞至控制 單元101。由此,控制單元101控制輸出單元102通過輸出正極1021和輸出負極1022輸 出第二電壓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該第二電壓除了可維持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的 正常運行外,還可用來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充電。于本實施例中,在可充電電池30需要充電,而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處于關機 狀態時,該第二電壓可主要用來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充電。然而,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 限定。于其它實施例中,當第二狀態為開關打開時,嵌入式控制器203與控制腳位 1011之間為斷路,控制腳位1011無法接收來自嵌入式控制器203的任何信號,因此,即 無法傳遞信號至控制單元101。此時,控制單元101即可控制輸出單元102輸出第二電 壓。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圖4所示為根據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的供電方法的流程圖。請一并參考圖3。于步驟S410中,利用嵌入式控制器203偵測可充電電池30的電量狀態以及可充 電電池30是否連接連接器202,據以判斷可充電電池是否需要充電。此步驟同圖2中的 步驟210,在此不再贅述。于步驟S420中,當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控制開關電 路201為第一狀態。于本實施例中,當嵌入式控制器203偵測到可充電電池30未連接至連接器202 或是接收到的可充電電池30的狀態參數表明此時可充電電池30不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 制器203控制開關電路201為第一狀態。于本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一狀態可為開關打開。在其它實施例中,其亦可為開 關閉合。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步驟S430中,電源適配器10根據第一狀態輸出第一電壓。具體而言,于本實施例中,嵌入式控制器203根據偵測到的可充電電池30的電量狀態以及可 充電電池30是否連接連接器202,來控制開關電路201的狀態。當開關電路 201為第一狀態,即為開關打開時,控制單元101接收不到來自控制腳位1011的信號,據 此可控制輸出單元102輸出第一電壓,為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供電。于步驟S440中,當可充電電池30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控制開關電路 201為第二狀態。于本實施例中,嵌入式控制器203接收到的可充電電池30的狀態參數表明可充 電電池30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203控制開關電路201為第二狀態。通常此時可充 電電池30的電量已低于一預設值。然而,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本實施例中,上述的第二狀態可對應地為開關閉合。在其它實施例中,其亦 可對應地為開關打開。本發明對此不作任何限定。于步驟S450中,電源適配器10根據第二狀態輸出第二電壓。具體而言,當開關電路201為第二狀態,即為開關閉合時,控制腳位1011將接 收到的來自嵌入式控制器203的信號傳遞至控制單元101。由此,控制單元101控制輸出 單元102輸出第二電壓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第二電壓高于第一電壓。于步驟S460中,嵌入式控制器203控制充電單元204利用第二電壓對可充電電 池30充電。于本實施例中,一方面,該第二電壓作為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的工作電壓以 維持其正常運行。另一方面,充電單元204在嵌入式控制器203的控制下將該第二電壓 轉換成可充電電池30的充電電源,以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充電。以上所述方法為電源適配器10已連接于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的情況。此外, 當嵌入式控制器203偵測電源適配器10沒有連接至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時,嵌入式控 制器203控制放電單元205對可充電電池30進行放電,以為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20提供 工作電壓來維持其正常運行。綜上所述,本發明的供電系統在電源適配器中增加了一控制腳位,并利用嵌入 式控制器偵測可充電電池的電量狀態以及可充電電池是否連接連接器,據以判斷可充電 電池是否需要充電。同時根據可充電電池的不同狀態輸出不同的電壓給電腦系統供電。 當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輸出第二電壓(即高電壓),當不需要充電時(電池沒接或已充 飽)輸出第一電壓(即低電壓)。由此不僅提高了可攜式電子裝置電源系統的能源轉化效 率,而且結構簡單易于實現。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所屬技 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些許的更動與潤 飾,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當視權利要求書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具省電功能的供電系統,應用于可充電電池,其特征是,上述供電系統包括電源適配器,上述電源適配器具有控制腳位;以及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包括連接器,用于連接上述可充電電池;充電單元,耦接于上述連接器與上述電源適配器;以及嵌入式控制器,耦接于上述控制腳位、上述連接器以及上述充電單元,上述嵌入式 控制器用于偵測上述可充電電池的電量狀態以及上述可充電電池是否連接上述連接器, 據以判斷上述可充電電池是否需要充電,其中當上述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上述嵌入式控制器經由上述控制腳位控制上 述電源適配器輸出第一電壓至上述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當上述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上述嵌入式控制器經由上述控制腳位控制上述電源 適配器輸出第二電壓至上述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并控制上述充電單元利用上述第二電 壓對上述可充電電池充電,上述第一電壓低于上述第二電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當上述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上 述嵌入式控制器輸出第一狀態控制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當上述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上述 嵌入式控制器輸出第二狀態控制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上述第一狀態控制信號為低電平控制 信號,上述第二狀態控制信號為高電平控制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上述第一狀態控制信號為高電平控制 信號,上述第二狀態控制信號為低電平控制信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上述電源適配器還包括控制單元和輸 出單元,上述控制單元分別耦接上述輸出單元與上述控制腳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上述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還包括開關 電路,耦接于上述嵌入式控制器與上述控制腳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當上述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上 述嵌入式控制器控制上述開關電路為第一狀態,當上述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上述嵌 入式控制器控制上述開關電路為第二狀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上述第一狀態為開關打開,上述第二 狀態為開關閉合。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上述第一狀態為開關閉合,上述第 二狀態為開關打開。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上述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還包括放 電單元,耦接于上述連接器與上述嵌入式控制器。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上述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的狀態 為上述可充電電池的電量高于預設值或上述可充電電池未連接于上述連接器。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上述第一電壓為12V。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電系統,其特征是,上述第二電壓為19V。
15.—種具省電功能的供電方法,應用于可充電電池,其特征是,上述供電方法包括 下列步驟利用嵌入式控制器偵測上述可充電電池的電量狀態以及上述可充電電池是否連接連 接器,據以判斷上述可充電電池是否需要充電;以及當上述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上述嵌入式控制器經由控制腳位控制電源適配器 輸出第一電壓,當上述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上述嵌入式控制器經由上述控制腳位控制上述電源 適配器輸出第二電壓,并控制充電單元利用上述第二電壓對上述可充電電池充電,上述 第一電壓低于上述第二電壓。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供電方法,其特征是,當上述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 上述嵌入式控制器經由上述控制腳位控制上述電源適配器輸出上述第一電壓的步驟包 括當上述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上述嵌入式控制器輸出第一狀態控制信號;以及上述電源適配器根據上述第一狀態控制信號輸出上述第一電壓。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供電方法,其特征是,當上述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上 述嵌入式控制器經由上述控制腳位控制上述電源適配器輸出上述第二電壓,并控制上述 充電單元利用上述第二電壓對上述可充電電池充電的步驟包括當上述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上述嵌入式控制器輸出第二狀態控制信號上述電源適配器根據上述第二狀態控制信號輸出上述第二電壓;以及上述嵌入式控制器控制上述充電單元利用上述第二電壓對上述可充電電池充電。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供電方法,其特征是,當上述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 上述嵌入式控制器經由上述控制腳位控制上述電源適配器輸出上述第一電壓的步驟包 括當上述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上述嵌入式控制器控制開關電路為第一狀態;以及上述電源適配器根據上述第一狀態輸出上述第一電壓。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供電方法,其特征是,當上述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上 述嵌入式控制器經由上述控制腳位控制上述電源適配器輸出上述第二電壓,并控制上述 充電單元利用上述第二電壓對上述可充電電池充電的步驟包括當上述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上述嵌入式控制器控制上述開關電路為第二狀態;上述電源適配器根據上述第二狀態輸出上述第二電壓;以及上述嵌入式控制器控制上述充電單元利用上述第二電壓對上述可充電電池充電。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揭露一種具省電功能的供電系統及供電方法,應用于可充電電池。供電系統包括電源適配器以及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電源適配器具有控制腳位,可攜式電子裝置本體包括連接器、充電單元以及嵌入式控制器。嵌入式控制器用于偵測可充電電池的電量狀態以及可充電電池是否連接連接器,據以判斷可充電電池是否需要充電。當可充電電池不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經由控制腳位控制電源適配器輸出第一電壓。當可充電電池需要充電時,嵌入式控制器經由控制腳位控制電源適配器輸出第二電壓,第一電壓低于第二電壓。
文檔編號H02J7/00GK102013705SQ20091017114
公開日2011年4月13日 申請日期2009年9月8日 優先權日2009年9月8日
發明者吳永祿, 沈文君, 鐘榮華 申請人: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