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池復接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池復接柜。
背景技術:
對于目前電力供應緊張,經常出現停電斷電現象,然而隨著計算機的應用日益普及,信息處理技術不斷的發展,對供電質量要求越來越高。不間斷電源裝置簡稱UPS(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就是應這種需要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技術產品,大型UPS一般多采用與一組備用電池相連接,保證斷電時能正常供電,而對于使用多臺UPS的單位,如果出現UPS損壞、修理情況,導致相應的電池組閑置。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出一種結構簡單,應用方便且能增長斷電期通電時間的電池柜復接柜。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技術方案是電池復接柜,包括有電池組、不間斷電源裝置,電池組與不間斷電源裝置連接,所述裝置還包括有接觸器,所述的接觸器連接在電池組與不間斷電源裝置之間。
所述的裝置設有若干個電池組、與其等量的不間斷電源裝置,所述的每個電池組與若干個接觸器連接,該與每個電池組連接的若干個接觸器分別與不同的不間斷電源裝置連接。
所述的若干個為2~4個。
本實用新型有如下優點一旦市電供電中斷時,以保證不間斷電源輸出供電的連續性;電池組并聯使用后,供電后備時間增長;該裝置帶有自鎖,互鎖和自保護裝置,保證一臺UPS可由一個或多個電池組供電。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圖3為圖2的控制電路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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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1所示的一種電池復接柜的結構示意圖,該裝置包含有電池組、不間斷電源裝置(簡稱UPS)、接觸器,電池組依次與接觸器、UPS連接,而UPS與市電電源、用電負載相連。
如圖2所示的一種具體實施例,由三個電池組分別串聯有空氣斷路器,每一個空氣斷路器接著再串聯上三個不同的接觸器,三個接觸器之間為并聯連接,并且三個接觸器分別接有UPS,共有三個UPS;三個UPS并聯地連接有市電電源、用電負載。
實施例1三個電池組分別供給三臺UPS(以電池組1供給1#UPS為例)接通空氣斷路器QF1、接觸器KM1,即接通電池組1與1#UPS;市電正常供應時,1#UPS對電池組1進行供電,電池組1為蓄電池,達到儲電目的;同時在市電不穩定的時候,可以避免負載遭受欠壓、浪涌沖擊等的危害,并起到過載、短路、電池過放等的防護,全面地改善供電質量。在出現市電突然斷電的情況時,電池組1迅速供電給1#UPS,給負載正常供電。
實施例2兩個電池組同時供給一臺UPS(以電池組1、電池組2供給1#UPS為例)接通空氣斷路器QF1和QF2,再接通接觸器KM1和KM2,電池組1、電池組2與1#UPS之間的電路連通;正常供電時,1#UPS對電池組1、電池組2兩者同時供電,兩電池組(蓄電池)儲電,斷電時同時對1#UPS供電,這樣能夠延長市電斷電期的供電時間。
實施例3三個電池組同時供給一臺UPS(以給1#UPS供電為例)
接通空氣斷路器QF1、QF2和QF3,再接通接觸器KM1、KM2和KM3,電池組1、電池組2、電池組3與1#UPS之間的電路連通;正常供電時,1#UPS對電池組1、電池組2和電池組3同時供電,三個電池組(蓄電池)儲電,斷電時同時對1#UPS供電,這樣能夠延長市電斷電期的供電時間。
如圖3所示的電路圖,為了保證電池組(如電池組1)供電時,僅對一臺UPS(如1#UPS)供電,在接觸器KM1的控制電路中串入接觸器KM4、KM7常閉點,即接觸器KM1、KM4、KM7三者,當其中一個接觸器閉合時,其余兩個為常開,這樣就起到了互鎖作用;相應地在接觸器KM2、KM3的控制電路中分別串入KM5、KM8和KM6、KM9。這樣保證了任意一臺UPS可由一個或多個電池組同時供電,而任意一個電池組僅能對一個UPS供電。
權利要求1.一種電池復接柜,包括有電池組、不間斷電源裝置,電池組與不間斷電源裝置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有接觸器,所述的接觸器連接在電池組與不間斷電源裝置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復接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裝置設有若干個電池組、與其等量的不間斷電源裝置,所述的每個電池組與若干個接觸器連接,該與每個電池組連接的若干個接觸器分別與不同的不間斷電源裝置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復接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若干個為2~4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池復接柜,包括有電池組、不間斷電源裝置,電池組與不間斷電源裝置連接,該裝置還包括有空氣斷路器和接觸器,所述的空氣斷路器和接觸器依次連接在電池組與不間斷電源裝置之間。本實用新型在一旦市電供電中斷時,以保證不間斷電源輸出供電的連續性;電池組并聯使用后,供電后備時間增長;該裝置帶有自鎖,互鎖和自保護裝置,保證一臺UPS可由一個或多個電池組供電。
文檔編號H02J7/00GK2785230SQ20052000211
公開日2006年5月31日 申請日期2005年2月4日 優先權日2005年2月4日
發明者王力堅 申請人: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