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新型吊裝結構的箱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具有新型吊裝結構的箱變,所述箱變包括箱體、箱門;進一步包括:吊耳,所述吊耳均勻設置在所述箱體的底座四周;轉動件,還包括:第一部可轉動地設置在箱體內的前側;第二部的一端通過齒輪與所述第一部傳動,另一端為安裝端,可轉動地設置在箱體后側壁上;搭鉤設置在所述第一部上;固定件設置在所述箱門的后側;當所述轉動件正向轉動時所述搭鉤勾住固定件,反向轉動時,搭鉤松開所述固定件;轉動軸安裝在所述箱體內;齒輪盤固定安裝在所述轉動軸上,所述齒輪盤與所述第二部的齒輪咬合;第一轉動臂固定安裝在所述轉動軸上;第二轉動臂固定安裝在所述第一部上;弧形連接件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轉動臂、第二轉動臂活動連接。本實用新型具有吊裝安全、保護效果好等優點。
【專利說明】
具有新型吊裝結構的箱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箱變,特別涉及具有新型吊裝結構的箱變。
【背景技術】
[0002]傳統箱變將吊耳設置在箱變的油箱上,油箱兩側各設有兩個吊耳,通過這些吊耳起到吊裝作用,吊耳上有開口。當起吊時,將吊鉤掛到吊耳上,因為吊耳設置在油箱上,吊裝時會使箱變發生傾斜,容易失去平衡,甚至吊裝過程中發生脫離,造成箱變的損壞,甚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還有,為了防止箱門被意外打開,在箱門上安裝門鎖。這種保護方式具有不足,如:防護能力差,不法分子很容易撬鎖而非法侵入、破壞。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吊裝安全、保護效果好的具有新型吊裝結構的箱變。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種具有新型吊裝結構的箱變,所述箱變包括箱體、箱門;所述箱變進一步包括:
[0006]吊耳,所述吊耳均勻設置在所述箱體的底座四周;
[0007]轉動件,所述轉動件進一步包括:
[0008]第一部,所述第一部可轉動地設置在箱體內的前側;
[0009]第二部,所述第二部的一端通過齒輪與所述第一部傳動,另一端為安裝端,可轉動地設置在箱體后側壁上;
[0010]搭鉤,所述搭鉤設置在所述第一部上;
[0011]固定件,所述固定件設置在所述箱門的后側;當所述轉動件正向轉動時所述搭鉤勾住固定件,反向轉動時,搭鉤松開所述固定件;
[0012]轉動軸,所述轉動軸安裝在所述箱體內;
[0013]齒輪盤,所述齒輪盤固定安裝在所述轉動軸上,所述齒輪盤與所述第二部的齒輪咬合;
[0014]第一轉動臂,所述第一轉動臂固定安裝在所述轉動軸上;
[0015]第二轉動臂,所述第二轉動臂固定安裝在所述第一部上;
[0016]弧形連接件,所述弧形連接件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轉動臂、第二轉動臂活動連接。
[0017]根據上述的箱變,可選地,所述吊耳包括吊耳本體,所述吊耳本體上設有通孔。
[0018]根據上述的箱變,優選地,所述吊耳焊接在所述箱體上。
[0019]根據上述的箱變,可選地,所述箱體壁上設置通孔,所述轉動端設置在所述通孔的內側。
[0020]根據上述的箱變,可選地,所述通孔處的箱體壁為雙層結構,所述箱變進一步包括:
[0021]保護件,所述保護件設置在所述夾層內,上端彎折并伸出所述通孔外;
[0022]彈性部件,所述彈性部件一端固定在所述箱體壁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保護件上。
[0023]根據上述的箱變,可選地,所述第一部安裝在所述箱體內的左側或右側。
[0024]根據上述的箱變,優選地,所述第一部和第二部間夾角為90度。
[002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為:
[0026]1.底座上均勻分布的吊耳保證了起吊時均勻受力,使箱變保持平衡,大大提高了起吊可靠性,確保了起吊時設備和人員的安全,封閉式吊耳使吊鉤不易滑脫,起吊更可靠;
[0027]2.搭鉤和箱門均采用隱蔽式,看不到內部的鎖閉結構;且鎖閉、開啟均需驅動轉動件,需要使用專門工裝驅動轉動件;有效地防止了外界的不法侵入,提高了保護效果。
【附圖說明】
[0028]參照附圖,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將變得更易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理解的是:這些附圖僅僅用于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并非意在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構成限制。圖中:
[0029]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箱變的基本結構圖;
[0030]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隱蔽內鎖的基本結構圖;
[0031 ]圖3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搭鉤的基本結構圖;
[0032]圖4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保護件的基本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3]圖1-4和以下說明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可選實施方式以教導本領域技術人員如何實施和再現本實用新型。為了教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已簡化或省略了一些常規方面。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源自這些實施方式的變型或替換將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下述特征能夠以各種方式組合以形成本實用新型的多個變型。由此,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下述可選實施方式,而僅由權利要求和它們的等同物限定。
[0034]實施例:
[0035]圖1示意性地給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具有新型吊裝結構的箱變的結構圖,如圖1所示,所述箱變包括:
[0036]箱體、箱門;這些部件都是本領域的現有技術,在此不再贅述;
[0037]吊耳3,吊耳3在箱體I底座四周均勻分布。吊耳3有4個,分別位于箱體I底座的四個角上,起吊時吊鉤吊上底座上四周的四個吊耳3,使得受力均勻,從而保證箱變起吊時的平衡;吊耳3包括吊耳本體91,吊耳本體91上設有通孔92。吊耳3采取封閉式結構,沒有以前吊耳3的開口,吊鉤吊上吊耳3時不易發生滑脫,起吊性能更加穩定。吊耳3焊接在箱體I上。
[0038]圖2示意性地給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隱蔽內鎖的基本結構圖,如圖2所示,所述內鎖包括:
[0039]轉動件,所述轉動件包括第一部11和第二部31,所述第一部11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箱體內的前側;所述第二部31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箱體內的左側,一端延伸到箱體內的后側,作為安裝端;第一部和第二部之間呈90度,第二部的非安裝端端安裝傳動齒輪;
[0040]轉動軸51,所述轉動軸可旋轉地設置在所述第一部和第二部之間的箱體上;
[0041]齒輪盤52,所述齒輪盤固定設置在所述轉動軸上,所述齒輪盤為五分之二圓盤;
[0042]第一轉動臂53,所述第一轉動臂固定設置在所述轉動軸上;
[0043]第二轉動臂13,所述第二轉動臂固定設置在所述第一部上;
[0044]弧形連接件41,所述弧形連接件的兩端分別活動地安裝在第一轉動臂、第二轉動臂上;
[0045]圖3示意性地給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搭鉤的基本結構圖,如圖3所示,搭鉤12,所述搭鉤12設置在所述第一部11上;
[0046]固定件21,所述固定件為環狀,設置在所述箱門的后側;當所述轉動件正向轉動時所述搭鉤勾住固定件,反向轉動時,搭鉤松開所述固定件;
[0047]圖4示意性地給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保護件的基本結構圖,如圖4所示,通孔,所述通孔設置在所述箱體后側的所述安裝端的一側,箱體在通孔處是雙層結構,包括外壁61、內壁62;
[0048]保護件71,所述保護設置在夾層內,上端彎折延伸出夾層外;
[0049]彈簧81,所述彈簧的一端固定在所述保護件上,另一端固定在箱體上,使得彈簧封閉所述通孔;
[0050]上述箱變的工作過程為:
[0051]按下所述保護件,露出通孔,使用工裝穿過通孔并套在所述第二部的轉動端上,正向旋轉第二部,通過齒輪、齒輪盤、弧形連接件等的傳動而帶動第一部轉動,從而帶動搭鉤旋轉,使搭鉤勾住所述固定件,進而從內部鎖閉箱門;
[0052]當需要維護內部設備時,使用工裝反向旋轉轉動件,從而帶動搭鉤脫離固定件,進而從內部打開箱門。
[0053]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達到的益處在于:采用這樣的結構后,底座上均勻分布的吊耳保證了起吊時均勻受力,使箱變保持平衡,大大提高了起吊可靠性,確保了起吊時設備和人員的安全,封閉式吊耳使吊鉤不易滑脫,起吊更可靠。搭鉤、固定件均隱蔽設置在內部,提尚了保護等級。
【主權項】
1.一種具有新型吊裝結構的箱變,所述箱變包括箱體、箱門;其特征在于:所述箱變進一步包括: 吊耳,所述吊耳均勻設置在所述箱體的底座四周; 轉動件,所述轉動件進一步包括: 第一部,所述第一部可轉動地設置在箱體內的前側; 第二部,所述第二部的一端通過齒輪與所述第一部傳動,另一端為安裝端,可轉動地設置在箱體后側壁上; 搭鉤,所述搭鉤設置在所述第一部上; 固定件,所述固定件設置在所述箱門的后側;當所述轉動件正向轉動時所述搭鉤勾住固定件,反向轉動時,搭鉤松開所述固定件; 轉動軸,所述轉動軸安裝在所述箱體內; 齒輪盤,所述齒輪盤固定安裝在所述轉動軸上,所述齒輪盤與所述第二部的齒輪咬合; 第一轉動臂,所述第一轉動臂固定安裝在所述轉動軸上; 第二轉動臂,所述第二轉動臂固定安裝在所述第一部上; 弧形連接件,所述弧形連接件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轉動臂、第二轉動臂活動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變,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耳包括吊耳本體,所述吊耳本體上另設有通孔。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變,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耳焊接在所述箱體上。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變,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壁上設置通孔,所述轉動端設置在所述通孔的內側。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箱變,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處的箱體壁為雙層結構,所述箱變進一步包括: 保護件,所述保護件設置在所述雙層結構的夾層內,上端彎折并伸出所述通孔外; 彈性部件,所述彈性部件一端固定在所述箱體壁上,另一端固定在所述保護件上。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安裝在所述箱體內的左側或右側。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箱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和第二部間夾角為90度。
【文檔編號】H01F27/06GK205487629SQ201521138014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30日
【發明人】劉朝鋒, 馮俊, 趙庭福
【申請人】蕪湖金牛電氣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