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特高壓直流輸電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
【背景技術】
[0002]在特高壓輸電系統中,導流電纜把電流導入到饋電棒,再由饋電棒把電流釋放入大地。由于接地極自身技術條件要求,一般極環布置要求地形平緩,占地約400?700畝,在工程實際應用中,受地方規劃、基本農田、地形等限制,很難尋找到合適的場地。有些接地極極環的布置受地形條件限制,如極址中間有河流或溝底穿過,極環不能從河底或溝底穿過,若改造河道,工程耗資巨大,若河流無法改道,其需要斷開布置,導流電纜亦需作相應處理。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解決現有接地極無法在河流或深溝地區進行安裝布置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的實用新型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0005]—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其特征在于,該接地極包括兩段饋電棒、兩座引流塔、兩根導流電纜和一根架空導線,一段饋電棒設在一座引流塔處,另一段饋電棒設在另一座引流塔處,架空導線掛在兩座引流塔之間,饋電棒通過導流電纜與架空導線連接。
[0006]作為進一步的技術方案,導流電纜從引流塔引入后,淺埋并連接饋電棒。
[0007]作為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架空導線與導流電纜為同一型號電線。
[0008]作為進一步的技術方案,饋電棒為高硅鉻鐵制成的饋電棒。
[0009]作為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每段饋電棒的兩端均往回彎折。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用架空導線代替導流電纜來跨越河流或深溝,縮短導流電纜長度,節約了投資,降低設計、施工難度,避免導流電纜施工、運行時對河流(深溝)的破壞和相互影響,極大拓展了接地極極址適用區域,提高接地極運行安全性。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應用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2為圖1的斷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0014]實施例
[001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其主要原理是:在接地極饋電棒無法直接穿越河流或溝底時,采用在河流或深溝兩側開斷饋電棒,用架空導線代替導流電纜來連接河流兩側的導流電纜,進而連接兩側饋電棒。
[0016]如圖1、圖2所示,該接地極包括兩段饋電棒1、兩座引流塔2、兩根導流電纜3和一根架空導線4。在河流6(也可為溝底)的一側設置一座引流塔,河流6的另一側設置一個引流塔。每座引流塔的附近埋設一段饋電棒。架空導線4掛在兩座引流塔之間,每段饋電棒均通過導流電纜與架空導線連接。
[0017]導流電纜從引流塔引入后,淺埋并連接饋電棒。架空導線與導流電纜為同一型號電線。饋電棒為高硅鉻鐵制成的饋電棒。每段饋電棒的兩端均往回彎折,形成“耳狀”部5。引流塔米用鐵塔。
[0018]用架空導線跨越河流,減少土方開挖量,同時也降低施工難度,避免導流電纜施工、運行時對河流(深溝)的破壞和相互影響。因饋電棒及導流電纜無需穿過河底(溝底),防止了對饋電棒及導流電纜的機械損傷,提高了接地極運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用導線代替導流電纜,減少導流電纜的使用量,提高了經濟性。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應當指出的是,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其特征在于,該接地極包括兩段饋電棒、兩座引流塔、兩根導流電纜和一根架空導線,一段饋電棒設在一座引流塔處,另一段饋電棒設在另一座引流塔處,架空導線掛在兩座引流塔之間,饋電棒通過導流電纜與架空導線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其特征在于,導流電纜從引流塔引入后,淺埋并連接饋電棒。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其特征在于,架空導線與導流電纜為同一型號電線。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其特征在于,饋電棒為高硅鉻鐵制成的饋電棒。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其特征在于,每段饋電棒的兩端均往回彎折。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跨越河流/深溝用的接地極,該接地極包括兩段饋電棒、兩座引流塔、兩根導流電纜和一根架空導線,一段饋電棒設在一座引流塔處,另一段饋電棒設在另一座引流塔處,架空導線掛在兩座引流塔之間,饋電棒通過導流電纜與架空導線連接。本實用新型用架空導線代替導流電纜來跨越河流或深溝,縮短導流電纜長度,節約了投資,降低設計、施工難度,避免導流電纜施工、運行時對河流(深溝)的破壞和相互影響,極大拓展了接地極極址適用區域,提高接地極運行安全性。
【IPC分類】H01R4/66
【公開號】CN205376794
【申請號】CN201620141858
【發明人】劉從法, 梁明, 魏德軍, 胡全, 唐巍, 王勁, 李力, 劉仲全, 謝靜, 劉琦, 李先志, 盛道偉, 朱長青, 劉炯, 周稼斌
【申請人】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西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7月6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