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
【背景技術】
[0002]主變在運行中,會通過呼吸管與外界空氣產生呼吸作用,如呼吸管上無安裝呼吸器,主變直接吸入外界潮濕空氣,特別在雨天和濕度大天氣更易使主變受潮。傳統主變呼吸裝置內裝有變色硅膠吸濕劑,當其吸濕劑變色硅膠吸濕飽和時,需工作人員攜帶合格干燥的吸濕劑或裝好合格吸濕劑的吸濕罐到主變現場進行更換,在更換過程中主變呼吸管與外界大氣直接相通,會引起主變呼吸氣流改變,可能導致主變瓦斯繼電器重瓦誤動的嚴重故障,因此傳統主變呼吸裝置在更換吸附劑時必須將主變重瓦保護裝置退出后才能進行,退出時間長達3-4小時。
[0003]重瓦保護是主變運行最重要保護裝置之一,當主變在萬一發生產生油流或氣流沖擊的故障時,瓦斯繼電器重瓦會動作,使主變開關跳閘,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此時重瓦如退出,將不能切斷主變開關,導致事故擴大,甚至造成主變爆炸的嚴重后果。退重瓦保護裝置需經所在單位總工批準后,由運行人員專程到變電站主控室操作,耗工、耗時且耗費甚多。
[0004]如圖1所示為傳統主變呼吸裝置,該裝置的一缺點是,在更換變色娃膠時,卸下吸濕罐后,主變呼吸氣流直接與外界大氣相通,使得潮氣、水分易通過主變呼吸連管侵入主變油中,且更換吸濕劑會造成浪費,同時也容易污染環境。
【發明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該裝置工作效率高,節能安全,使用效果好。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包括主變本體、連接在主變本體上方的油枕及連接在油枕上的主變呼吸管,所述主變呼吸管分兩路,一路經第一閥門與第一吸濕罐相連接,另一路經第二閥門與第二吸濕罐相連接,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上分別設有紅外加熱裝置,所述二個紅外加熱裝置經控制開關與外接電源電性連接。
[0007]進一步的,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內下部均設有吸濕劑,所述紅外加熱裝置分別安裝于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內上部,且其工作面朝向吸濕罐內的吸濕劑,以通過其產生的紅外線輻射能對吸濕罐內的吸濕劑進行加熱干燥。
[0008]進一步的,所述紅外加熱裝置電性連接于220伏的外接電源,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上的紅外加熱裝置分別由各自的控制開關控制。
[0009]進一步的,所述主變呼吸管為一三通管,所述三通管的進氣管與所述油枕相連接,所述三通管的第一出氣管與所述第一吸濕罐相連接,所述三通管的第二出氣管與所述第二吸濕罐相連接,所述控制開關分別設于所述第一出氣管和第二出氣管上。
[0010]進一步的,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的罐體中部均由耐溫玻璃筒構成。
[0011]進一步的,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的罐體底部均開設有一呼吸口,所述呼吸口內嵌有一濾網,所述罐體底部下側連接有一油杯,所述油杯中盛有變壓器油,所述呼吸口下端伸入所述油杯中的變壓器油內以形成油封;所述油杯頂部與所述罐體底部之間具有空氣呼吸縫隙,用于濾除主變吸入外接氣流所夾帶的部分潮氣和塵埃。
[0012]進一步的,所述吸濕劑為變色硅膠,其干燥時為天藍色,吸濕飽和后轉變為粉紅色。
[0013]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提供一種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該裝置無需更換吸濕劑,解決了傳統主變呼吸裝置在更換時吸濕劑時需要退出重瓦保護而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克服了卸下吸濕罐時主變呼吸管與外界大氣直接相通使得主變呼吸氣流將外界潮氣水分直接吸入而導致受潮的缺陷,從而有力保障主變安全運行,同時也避免了更換吸濕劑過程中人力、物力的浪費和環境污染,且由于采用了紅外加熱裝置,即使用紅外線輻射加熱干燥,使吸濕飽和吸濕劑其中的水分在紅外線輻射能的作用下被迅速加熱、蒸發、干燥,因此具有更好的加熱效率,以及使用安全、節能降耗等優點,與傳統主變呼吸裝置相比有著巨大優勢。
[0014]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傳統主變呼吸器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吸濕罐的外形結構示意圖。
[0018]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吸濕罐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0019]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紅外加熱裝置在吸濕罐內的安裝及工作狀態示意圖。
[0020]圖中:1-第一吸濕罐上的紅外加熱裝置,2-第一吸濕罐,3-第一閥門,4-第二吸濕罐,5-第二閥門,6-三通,7-主變呼吸管,8-第二吸濕罐上的紅外加熱裝置,9-第一吸濕罐上紅外加熱裝置的控制開關,10-第二吸濕罐上紅外加熱裝置的控制開關,11-油枕,12-吸濕罐油杯,13-變壓器油,14-吸濕罐呼吸口,15-空氣呼吸縫隙,16-濾網,17-耐溫玻璃筒,18-吸濕劑,19-主變本體,20-電源電纜。
【具體實施方式】
[0021]本發明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如圖2~5所示,包括主變本體19、連接在主變本體19上方的油枕11及連接在油枕11上的主變呼吸管7,主變呼吸管7分兩路,一路經第一閥門3與第一吸濕罐2相連接,另一路經第二閥門5與第二吸濕罐4相連接,第一吸濕罐2和第二吸濕罐4上分別設有紅外加熱裝置1、8,二個紅外加熱裝置1、8分別經控制開關9、10與外接電源電性連接。
[0022]如圖5所示,第一吸濕罐2和第二吸濕罐4內下部均設有吸濕劑18,紅外加熱裝置1、8分別安裝于第一吸濕罐2和第二吸濕罐4內上部,且其工作面朝向吸濕罐內的吸濕劑,以通過其產生的紅外線輻射能對吸濕罐內的吸濕劑進行加熱干燥。
[0023]紅外加熱裝置1、8電性連接于220伏的外接電源,第一吸濕罐2和第二吸濕罐4上的紅外加熱裝置1、8分別由各自的控制開關9、10控制。
[0024]主變呼吸管7為一三通管,三通管的進氣管與油枕11相連接,三通管的第一出氣管與第一吸濕罐2相連接,三通管的第二出氣管與第二吸濕罐4相連接,控制開關9、10分別設于第一出氣管和第二出氣管上。
[0025]如圖3所示,第一吸濕罐2和第二吸濕罐4的罐體中部均由耐溫玻璃筒17構成。
[0026]如圖4所示,第一吸濕罐2和第二吸濕罐4的罐體底部均開設有一呼吸口 14,呼吸口 14內嵌有一濾網16,罐體底部下側連接有一油杯12,油杯12中盛有變壓器油13,呼吸口 14下端伸入油杯12中的變壓器油13內以形成油封;油杯12頂部與罐體底部之間具有空氣呼吸縫隙15,用于濾除主變吸入外接氣流所夾帶的部分潮氣和塵埃。
[0027]在本實施例中,吸濕劑18為變色娃膠,其干燥時為天藍色,吸濕飽和后轉變為粉紅色,吸濕劑材料也可為其它適合材料的吸濕劑。
[0028]以上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所作的改變,所產生的功能作用未超出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時,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包括主變本體、連接在主變本體上方的油枕及連接在油枕上的主變呼吸管,所述主變呼吸管分兩路,一路經第一閥門與第一吸濕罐相連接,另一路經第二閥門與第二吸濕罐相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上分別設有紅外加熱裝置,所述二個紅外加熱裝置經控制開關與外接電源電性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內下部均設有吸濕劑,所述紅外加熱裝置分別安裝于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內上部,且其工作面朝向吸濕罐內的吸濕劑,以通過其產生的紅外線輻射能對吸濕罐內的吸濕劑進行加熱干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加熱裝置電性連接于220伏的外接電源,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上的紅外加熱裝置分別由各自的控制開關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變呼吸管為一三通管,所述三通管的進氣管與所述油枕相連接,所述三通管的第一出氣管與所述第一吸濕罐相連接,所述三通管的第二出氣管與所述第二吸濕罐相連接,所述控制開關分別設于所述第一出氣管和第二出氣管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的罐體中部均由耐溫玻璃筒構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的罐體底部均開設有一呼吸口,所述呼吸口內嵌有一濾網,所述罐體底部下側連接有一油杯,所述油杯中盛有變壓器油,所述呼吸口下端伸入所述油杯中的變壓器油內以形成油封;所述油杯頂部與所述罐體底部之間具有空氣呼吸縫隙,用于濾除主變吸入外接氣流所夾帶的部分潮氣和塵埃。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濕劑為變色硅膠,其干燥時為天藍色,吸濕飽和后轉變為粉紅色。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紅外加熱裝置的主變在線再生呼吸器,包括主變本體、連接在主變本體上方的油枕及連接在油枕上的主變呼吸管,所述主變呼吸管分兩路,一路經第一閥門與第一吸濕罐相連接,另一路經第二閥門與第二吸濕罐相連接,所述第一吸濕罐和第二吸濕罐上分別設有紅外加熱裝置,所述二個紅外加熱裝置經控制開關與外接電源電性連接。該裝置工作效率高,節能安全,使用效果好。
【IPC分類】B01D46-10, B01D53-26, H01F27-14
【公開號】CN204614609
【申請號】CN201520318939
【發明人】林曉銘
【申請人】國家電網公司, 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 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南平供電公司, 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邵武市供電公司, 林曉銘, 林舒妍
【公開日】2015年9月2日
【申請日】2015年5月18日